【豆瓣鉴书团】伸张正义,需要方法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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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法律”和“正义”绝非是可以轻易画上等号的两个概念。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伸张正义,它无疑是实现正义的一种途径,但绝非唯一途径;另一方面,借由法律正义是否能得到了伸张,又或者法律所实现的正义与人们期望达到的效果是否贴合,无疑都是人们在利用法律手段谋求正义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同时这也正是雫井脩介在《检察方的罪人》一书中企图探讨的问题。
对于二十三年前发生的奸杀少女案,每一个曾居住过那栋学生宿舍、认识死者由季的人,都希望除了一个无法挽回的悲伤结局外,能得到来自法律和正义的抚慰;为此,水野比佐夫甚至舍弃了自己律师的前程而转行做了记者,努力收集着案件的相关资料。然而,由于当时DNA鉴定技术的落后,加之缺乏足够物证、嫌疑人拒不认罪等多重因素,使得凶手松仓重生成功逃过了一劫,并且直至案件过了追诉时效,也未能将其逮捕归案。
在这起陈年旧案中,松仓重生之所以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多少与法律本身的规定有关,而这些规定在现行的我国法律中也同样存在。
其一是疑罪从无原则,即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之所以会这么规定,《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这主要是为了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或许相比放跑一两个有罪之人,人们更不愿意看见无罪之人无故蒙冤。
其二是追诉时效问题,即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奸杀少女案的凶手若是最终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经过20年未确定凶手便不再追诉,这与小说中日本追诉时效未修改之前的规定相同。同时我国也规定,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除非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即认定凶手后凶手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才会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很显然松仓重生并不符合这个条件。
也就是说,奸杀少女案中凶手松仓重生借由法律的缝隙和漏洞成功逃脱的情况,放在中国的背景下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当然,以如今警察们的案件侦破技术,估计出现这种情况也不过是凤毛麟角的个案罢了。
不难发现,水野比佐夫虽然看似是一个“复仇狂热分子”,但是他反而比最上毅冷静许多,也明智许多。他始终利用这媒体这一利器,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着力所能及的所有事情,无论是最初收集案件相关资料,还是后来与警方论调同一制造出讨伐松仓重生的舆论氛围,都表现出不遗余力的十足干劲。
而最上毅却表现得相当感情用事,他过分执着于自己复仇的计划,虽然努力和其他好友撇开关系以防将他们拉下水,但是他自己却在其中越陷越深。当然,这种“抓住了就不愿意撒手”的执念,多少跟好友丹野和树为了岳父的政治生涯突然自杀有关,或许在那时的他看来,自己既然无法挽回好友的死亡,至少可以借由惩治松仓重生寻求一定的心理安慰。
同时,他这一票干得实在称不上英明。姑且抛开“子弹未能全部成功回收”“埋在草丛中的尸体被发现”等诸多问题,同时也回避作者企图创造出各种人物矛盾、价值观矛盾的设定,就这个“破釜沉舟”的计划本身,都让人觉得有些欠妥当。
与其大费周章地利用两次私刑解决掉这两个不应该逃脱法律制裁的凶手,倒不如让弓冈肆郎接受本应属于他的惩罚,毕竟如今不同往昔,侦破技术的提升意味着想偷梁换柱并不容易,自然暴露的可能性也会变得更大;然后再想办法私下“处理掉”重获自己的松仓重生就可以了。
事实上,逼迫松仓重生承认奸杀少女案无疑是最好的结局,这使得原本悬而未决的案子变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警方虽然有言行逼供的嫌疑,但是只要向外界解释说是因为松仓重生过于顽固,并且之前他正是因此而逃脱惩罚的,绝大多数的“旁观者”还是能理解警方这种“迫不得已”的做法的。
同时由于水野比佐夫的助力,松仓重生已经借由铁板钉钉的“奸杀少女案”拥有了一个极其负面的形象,正如银龙老板所抱怨的“顾客知道松仓经常来店里后生意都变得不好做了”,就算是把松仓重生放回去,他也无法再向以前那样轻松快活,人们本身对强奸杀人犯就避之不及,更何况还是一个拒不认罪的家伙;倘若最上联合水野,让对方报刊在报道强奸案件时有事没事地将其拿出来说事,以避免人们对其的遗忘,可想而知他的日子不会好过。毫无疑问,舆论本身就是很可怕的东西,合理利用的话会令身在其中的主角痛不欲生,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另外,利用日本黑社会雇凶杀人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上买枪花了五十万,根据誉田哲也《看不见的雨》里讲的,雇凶杀人只要一百万……
按照这个剧情发展,基本上也就没有冲野蹦跶的机会了,至于小田岛、船木贤介和白川雄马更是完全不用出场了。或许这个故事会有一个不错的结局,但也许就不再是一本好看且引人深思的小说了。
最后,还是要感谢推理月报以及磨铁图书给予的这次阅读机会,本作虽为雫井脩介继《敬告犯人》之后第二本以简体中文出版的作品,但足以见得其实力不容小觑,期待着磨铁图书能翻译更多雫井脩介的社会派推理作品,填补市场空缺,以飨大陆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