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的秘术
拉塞尔·柯克的《美国秩序的根基》以政治家林肯及同时期的思想家布朗森作为结束篇章,并不意味着美国式的政治秩序的最终结局。不过,也确实体现了一种巧合,即学问与政治要以何种方式勾连。 政治的最终目的是解决一个问题,这在《美国秩序的根基》一书中有着非常明显的指向:秩序与失序(Disorder)。不过,如果读者再多追问一句,什么是秩序以及秩序的基础又是什么,那么,本书提供的答案则是非常清楚的。“我们的秩序寻根之旅将我们带到四个城市:耶路撒冷、雅典、罗马和伦敦。无论是在华盛顿、纽约、芝加哥或洛杉矶,今天的美国人所体验到的那种秩序源自这四个古老城市的经验。” 柯克以非常简练的笔调将南北战争的结束作为美国秩序的决定时刻。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异教文明中的政治决断、传承而来的自然法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的“约法传统”,即律法精神道成肉身。这既赋予了美国现实政治中的自然欲求,也总结了它的神性。同时把美国塑造成了人类制度文明的代表,这也是政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值得庆幸的历史事件。 在这个历史事件中,犹如人的行动和灵魂,思想者与政治家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政治体。但是,作者并未纠结于具体的史料,甚至并未考察美国法制史上著名的宪法案例。他用一种“上帝的视角”,以千年历史长河中文明社会的兴盛与衰落去发现统治的秘术。兴盛如美国秩序的形成,重点在于它吸纳并不断更新了共和制的两种秩序:灵魂的秩序以宗教予以抚慰,社会的秩序以法律予以规制。但是他们都可以归结为对源自希腊、雅典、罗马、英帝国统治技巧的吸收和与时俱进的增补、修正。 在作者看来,犹太-基督教的“一神论”和“约法传统”并非一种政治社会的工具或手段,而毋宁是:律法就是恩典。承认律法并服膺律法本身就意味着获得广阔的个人自由。这种自由与阶级、教派、党派等任何集体意义上的概念毫无瓜葛,人人皆因信称义。法利赛或者祭司阶层读到这里不禁会冷汗如雨,这和“无产者革命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会是自由”一样,振聋发聩,让人心潮澎湃。 “美国秩序源自肯定性行动,也即源自托马斯·卡莱尔所说的‘永恒的肯定’(The Everlasting Yea)。凭借古典和宗教性美德以及新旧世界的社会经验,自我牺牲与高尚的想象力搭建起个人与公共秩序的精妙结构。”不过,在作者这里,秩序并非指一种教条化的统治结构和制度。“在成功酝酿出《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之后的两百年,美国秩序还在持续发酵之中——不过,这是复兴的躁动,因为变革是自我存续的手段。” “从发端时起,所有人类的建制就内含败坏的种子。”这种论断对熟悉西方政治哲学的人而言只是常识,建立在这个人性论常识之上的政治体都具有某种程度的激进性。驯化人性的制度往往依靠“上帝之鞭”的挥舞——律法或者约法。因而,西方政治哲学中的法治命题并非自由主义者所能理解的对个体自由的避难所,而毋宁是人人皆与魔鬼在做交易。在美国建国之初,国父们所参照的帝国图景就是罗马,而且他们最根本的思路就是将建国中的“运气”成分挤压殆尽。因为凭“运气”与魔鬼打交道,下场会十分必然的惨烈,就如韦伯曾隐晦地表达为:“可能之事,皆不可得。” “西塞罗认为,罗马衰退的原因可以追溯到这两个不利因素:除非大多数公民具有良好的德性,否则良善的共同体无法形成;当政治混乱和腐败之时,罗马公民很难坚守旧有的道德。罗马人古老的高尚品格的退化有物质性原因,同时,德性的衰败也加速了共同体政治解体的过程。”下一个文明必然建立在上一个文明的灰烬之上,历史尚离终结遥遥无期。 作者在清理出“秩序”这个命题之后,以此提纲挈领将美国的例外论(恰恰相反,美国并非例外而是人类政治经验、文明的集大成者)追溯至伦敦、罗马、雅典、耶路撒冷。这种谋篇布局颇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意味,是六经注我式的,和流行的经典解释学、注疏学大异其趣,更适合那些粗枝大叶、甚至囫囵吞枣的读者阅读。 不过,作者试图在文明的交替中找到秩序中的“秩序”,类似于寻找一个风暴眼或者枢纽一般的思想家担纲。“动荡的年代通常会产生天才型的政治和宗教评论家——他们探究的是可以作为构建或恢复某种差强人意的秩序之基础的原则。”这个思想家就是罗马由盛而衰的见证者,迫使自然神论中的“上帝”向犹太—基督教中的“上帝”交付统治权柄的奥古斯丁。 这是何其壮哉的英雄志业。本书也可以对普通读者提供一个粗浅的读书、治学思路:去研究盛世的“帝王”或那些生逢乱世的思想家。 作者:张伟,系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