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病还须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10.20更新第五章)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认识卡尔.罗杰斯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之前因为读了马歇尔.卢森堡博士写的《非暴力沟通》之后,理解了什么叫非评论的观察,什么叫做感受,什么叫需求。令我这个从来不懂表达感受和需要的人,为之震撼并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与启发。之后我对人本主义心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此才结实了这位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师,世上最好的心理咨询师之一,卡尔.罗杰斯。
写给想要读这本书的人,读之前应该做的事
罗杰斯希望有兴趣看这本书的读者,都是“有智慧的普通人”,我想他可能对读者的理解能力有些高估了。而对他的文字,作为一名著作等身的教授,同时又是一名心理治疗师,罗杰斯尽可能地避免在本书中有过于学术化的表述,而是以十分精确、具体的、生动的语言去描绘一个个心理状态,但是我仍然需要逐字逐句,保持高度专注的状态才能理解书中所写的大部分内容。
如果你想了解老罗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了解当事人中心主义治疗,在打开这本书之前,我认为你应该问自己这样四个问题:我能够对自己诚实吗?我能够完全接受自己吗?我可以接纳别人与我的不同吗?我可以为了爱而改变自己或以此去引导别人吗?
能够肯定的回答这四个问题之后,我相信这本书将对你大有帮助,甚至你读完这个本书所要追寻的,就是这四个问题的答案,书中曾言“我是否能够创造一种促进他人独立成长的关系,取决于我自己的个人成长的程度”。如果你真正想从此书中获益,那么你就要不断推动个人的成长.
(注:由于本书中将experience这个单词更多翻译成“经验、体验”,因此读者有时可以灵活地把“经验、体验”理解为“经历”。)
第一章 认识卡尔.罗杰斯及其思想
本章节的上半篇回顾了罗杰斯的个人经历,罗杰斯出生于一个宗教氛围很浓厚的家庭,并且有着严格的家教。12岁时罗杰斯随父母搬到了一处农场居住,正是在那里罗杰斯开启了对自然科学的探索以及对农学的独特兴趣。所以,最初罗杰斯选择的大学专业是农业,在学习农业期间最令罗杰斯印象深刻的便是一位农业学教授曾言辞激烈的谈到“不要做一辆该死的弹药车,要做一支来复枪”。在我看来,这句话说的还是实践重于理论的道理。
在大学前两年期间,经历了几次激动人心的学生宗教集会后,罗杰斯的个人志向发生了改变,他不再想当一位农学家,而是想做一名牧师。当他被选中参加一次国际基督教学生联谊会的时候,他观察到,不同国家的人尽管看上去十分真诚和正直,但信奉着截然不同的死板教义,并且因为国家的不同而彼此仇视。用罗杰斯的原话“我第一次以成年人的方式把自己从父母的宗教思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并且意识到,我不再赞同他们的观点”。正是这趟旅行,罗杰斯开始逐渐成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同时逐渐从家庭的影响中脱离出来。
毕业后的罗杰斯去了联合神学院,准备践行他当牧师的理想。然而那里的规则和刻板的教条,使得罗杰斯更渴望能够自由探索自己的疑问和困惑。在罗杰斯等一些学生的申请下,学校同意设置研讨班,也正是通过这个自由研讨班,让罗杰斯体会道“我感到,生命的意义,以及个人生活的建设性改进的可能性,这些问题大概率会一直吸引着我”,“我在寻找一份确信对自己的思想自由不加约束和限制的领域”。
(所以,我自己常有种感觉,罗杰斯的当事人中心主义治疗,就像是我们坐在一间“忏悔室”,我们细数我们的“罪”,吐露我们真实的心声,求神父代表上帝给予我们“包容与宽恕”。但是,尼采说了上帝是不存在的,那个能够给予“包容与宽恕”的,也不应再是神父,而更应该是我们“自己”。)
之后罗杰斯又被教育哲学所深深地吸引,并最终转入他一身都在致力发展的领域,临床心理学。书中写道“我无意中迈出的这一步,没有经过什么条理分明的有意识抉择,而只是遵循了对于活动的兴趣的指引”。在成为一名儿童辅导见习医生后,他又写道“只要给我机会让我做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其他别的事情似乎都会水到渠成”。
在罗彻斯特的12年对罗杰斯来说是及其宝贵的时光,那是一段与学术圈子相对隔离的时期,所关注的只是试图有效地帮助当事人。在这期间发生了三件极有意义的事情,深刻影响到罗杰斯形成自己的观点。分别是:
1.尝试按照权威的方法但最终也未能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卡尔.罗杰斯意识到,权威的教导有时也会有错误,仍然有新的知识等待我们去探索。
2.如果试图用技巧去说服别人发现内心的羞愧与内疚,那所产生的效果也是肤浅的,对当事人来说没有任何可持久的帮助作用。
3.如果我们试图向别人分析和解释他们内心存在的问题,并不一定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只有当事人知道伤痛在哪里,该往何处走,关键问题是什么,哪些经验被深深埋藏着。
本章节的下半篇,则概括的说明了罗杰斯在其数十年的职业生涯中,做获得的最为重要的心得体会,这并不是要为人们提供行动指南或忠告,而是分享他独特的,作为卡尔.罗杰斯的个人体会,经过我的整理,有如下几条:
1.做真实的自己,表里如一。“当我试图与他人建立一种建设性的关系时,这种面具不能使我对人有所帮助”。这种面具即,在生气和不满时,做出一副平静友善的样子是没有用的;不懂装懂是没有用的;在某一时刻实际上充满敌意,却装作一个仁慈的人,是没有用的;如果实际上又害怕又缺乏信心,却做出非常有把握的样子,是没有用的。即使在非常简单的层面上,这个说法也确凿无疑。当我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却装出一切都好的样子,那毫无益处。违背自己的意愿行事,作出自我心理防御的样子,如果当事人足够敏感,就可能体会的到此时咨询师的“窘迫”。同时真诚与信赖便无法建立,当事人也不能够真正使自己变得开放,并释放真实的自己。
2.接纳自己,聆听自己。“当我能够成为我自己时,感觉自己会更有效力”。“我愿意接纳这些感受,如同接纳温情、兴趣、宽厚、友好、理解等感受一样,因为这些负面感受也是真实自我的一部分。只有当我把这些态度作为事实接受下来,作为自我的一部分接受下来,我与他人的关系才会变得真实自然,才能不断成长,才能顺畅地变化”。在我看来,接纳自己是接纳他人的前提,我们首先要成为一个“人”,才能够去理解其他“人”。若我们要与其他“人”确立稳定的连接,那我们必须是真实自然的。
3.接纳他人,理解他人。“我们很少容许自己去细致地理解他人的陈述对他本人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是因为理解会带来风险。如果我们真正去理解另一个人,我或许会被那种理解所改变。我们都害怕变化。”为什么我们都害怕变化?是在担心我们会被别人所说服吗?我们担心,我们将不再是我们,对别人想法的接纳将改变我们自己的想法。然而,如果我们有接纳自己作为前提,那么对方的感受和需要也只是组成对方的一部分,同时我们只是也将其作为事实来看待,以此来丰富我们的经历和经验,我们并不需要为此失去真正的自我,而对方也能够无负担地尽情地展示真实的自己。
4.远离操控,共享成长。“我只是更加满足于做我自己,同时让他人做他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愿意做真实的自己,与这个愿望的程度相等,他会发现不仅仅是他自己在变化,而且与他有关系的人也在变化。”我曾经觉得,让别人做他自己是最没有效力的废话,如果别人来问我,自己应该怎么做,我很难简单告诉他,做你自己就好。这并不是一条看上去就“实际有效”的办法。然而,从自身出发,我发现我所有的行为应该更加满足于我自己的需要,我不再矛盾,不再纠结,我得到了自己的认可,这将是一条最重大的改变,而只有在我希望别人也做他自己的时候,才能够让他体会到和我一样的经历,我们才能够共同成长。
5.信任经验,尊重事实。“我对某种情景的总体上的机体感觉比我的理智更加值得信赖”,“当我信任一些内在的非理性的直觉时,我已在行动中发现了智慧”。别人的做出的评价,并不影响我们本身就是什么样的事实,也不该是我们未来行动的指南。“如果说在我一生中,有一个唯一能够了解我的人,了解我所做的事情是否诚实、认真、开放、合乎情理;是否虚伪、自我防御、不合情理,那么这个人就是我自己”。同时,信任经验不代表我们永远是正确的,失误揭示了我们的局限性,我们是在依靠经验不断地探索着未知,将发现的体验作为事实来一点点地接近真理。
6.越个人化越普遍,每个人都有积极的取向。“我们每个人最个人化的、独一无二的东西如果得到了分享或表达,就可能深入他人的内心世界”,“个体越被充分地理解和接纳,他就越容易摒弃那些他一直用来应付生活的假面具,就越容易朝着面向未来的方向改变”。个人化的东西也是最容易引起共鸣的东西,我们的一些独特性的感受经常不是我们所“独有的”,而是我们更愿意去挖掘它,表达它。而这里又不得不提一下另一位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开创者,亚伯拉罕.马斯洛。他的需求层次理论广为流传,在他看来最高层次就是自我实现,接受自我并接受他人。而被充分理解和接纳的人,越容易产生积极的倾向。
第二章 创造助益性的人际关系
本章节包含了三篇内容:《关于促进个人成长的若干假设》、《助益性关系的特点》、《关于心理治疗的知识》。
第一篇的内容,基本上是围绕一个问题阐述的,即“我怎样为此当事人的个人成长提供一种有用的人际关系”。这种有用的人际关系是长期的,能令人在成长中从个人出发而获得一定帮助的关系。正如书中写道“我向当事人作出各种解释,给他列出今后的行动步骤,教给他更加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的知识,这些都是我们可以想到的。但是,在我经验中,所有这些方法都是徒劳无益的。它们至多达到的是一些临时性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久就会消失,而留给个体的是比以前更多的挫败感”。理性的方法或许不能从根本上让当事人受到长期的好处,因此卡尔.罗杰斯提出一种假设,即“如果我能提供某种类型的人际关系,那么对方就会在他自己身上发现运用这种关系来促进成长的能力,同时也就会产生个人的变化和发展”。所以这种人际关系是通过向当事人树立某种榜样,以当事人自觉学习、模仿、亲身体验等方式来让当事人能够成为真实的自己,并发挥向积极的一面改变的潜能。
那么,助益性的人际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如何创造,如果起到效果,有什么样的效果。可以说组成第二个章节的三篇文章都是在讨论这个主题。因此我们这里先放一放。
在第二篇中,引述了不少其他学者进行研究与实践后的结果,来证明这种助益性的人际关系对当事人以及咨询效果的影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种治疗关系有积极的,不可被忽视的实际效果,在有些情况下效果甚至好于心理动力学的精神分析疗法和以学习理论为基础的治疗方法。
第三篇则是从客观与主观两个角度,对使用当事人中心治疗方法时应当具备的条件、产生变化效果的原理、变化的过程、治疗的效果进行了说明。并且向我们读者描绘了一幅治疗过程中治疗师以及当事人内心活动的图景,让我们能更直观的感受到这一流动的变化过程。
现在我来总结一下,这种助益性的人际关系,创造这种关系对咨询师来说,也许即是责任也是挑战,并更有可能成为决定治疗的最终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正如书中也写道“我是否能够创造一种促进他人独立成长的关系,取决于我自己的个人成长的程度”,“如果我想要促进与我相关的他人的成长,我自己必须不断成长;成长的确常常会令人感到痛苦,但也令人变得更丰富更充实”。
助益性关系的三个特征:
1. 真诚透明,在这种关系中咨询师的真实感受可以得到透明的表现。
2. 接纳,即把对方作为具有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的、独一无二的独特当事人来接纳。
3. 深入的共情理解,这种共情理解能使我们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他私人的世界。
如何创造一种助益性的关系:
1. 第一步,在沟通的那一时刻,甚至不仅仅是在治疗的过程中,我们要成为真实透明、可以信任、始终如一的人。不管我们正在体验的情感或态度是什么,我们的意识态度都应和它相应。并且我们可以将真实存在的信息清晰无误地传达给别人,做到接纳真实的自我,并能够透明地向别人表现这样的自我。
2. 第二步,我们对当事人的内在经验体验到一种亲切、积极和接纳的态度。这需要我们真正愿意体验当事人此刻的任何一种情感—恐惧、困扰、痛苦、骄傲、愤怒、憎恨、爱恋、勇气或者敬畏。以一种尊重的方式关心当事人,让自己积极的情感涌流出来,无所保留,无所评价。这里有一个术语就是“无条件积极关注”。我们既允许自己独立于他人,保证自己的情感和权利,不失去自我,又允许他人独立于我们而存在,允许他人成为他的真正自我。
3. 第三步,共情理解,这将会是最难的,也是最能起到效用的。我们要使自己能够完全进入他人的情感和个人意义的世界,做到设身处地、见其所见。并且我们不带评价地,清晰地阐发我们所体验到的东西。不管是积极的评价还是消极的评价,我们并不是站在裁判的位置去理解人。我们向当事人不断地反馈我们所接纳的, 感受到的东西,只是用来确认我们正在理解当事人。可以说我们并不仅是和当事人站在一起探索他的内心世界,更是以一种理解的方式去激发他探索心灵的潜能。也可能当事人从来没有深究过的那些朦胧的、隐晦的、又极其敏感的情感,我希望通过共情可以由咨询师去精确地捕捉到,并且无保留地以自我人格独立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中做大量的捕捉自己真实的情感和体验与他人情感的练习。
助益性的关系所起到的效果
如果当事人学着倾听自己,那么他也会变得更加接纳自己。在某一刻,也许当事人会停止继续探索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自我防御愈发坚固,他的情感趋于停滞。但如果我们成功营造了积极地,无条件接纳地,无评价地的外部环境,并且我们真实地理解了当事人已经表达的出全部情感,和当事人建立了真实的助益性关系。那么当事人进入到更加开放、更少自我防御的状态,会变得更容易。这将使当事人从对情感和经验的疏离,以及自我观念的僵化中,转变到一个流动的、变化的、自觉的状态。这种改变的结果,会激发有机体的自然倾向和自由地变化与成长,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个自然的倾向是趋于积极的一面的,因此当事人的人格和行为将悄然改变,同时趋向于心理健康和成熟的方向,使个人与自我、他人以及环境建成更加现实的和谐关系。
第三章 关于个人形成过程的描述
本章节同样包含了三篇内容:《心理治疗显示的指向》、《个人形成意味着什么》、《心理治疗的过程构想》。
在第一篇的内容中,作者罗杰斯尝试用一种更为动态特征的方式来说明相关治疗中发生在当事人身上的变化。也提出了这样一个治疗的指向,即心理治疗的实质及其目标,应将更多的研究放在如何使当事人得到变化上,而不是具体的指向当事人的某一个心理问题或某些行为现状的解决,尤其是当事人中心心理治疗是关于当事人完整人格的助益与治愈,如果你得了病,医生开药会治好你的病,但不能保证你不再得病,所以人本主义的治疗师希望你受到锻炼,受到成长,将自己的体质培养的更能接受各种心理状态的影响。
书中所列的当事人中心治疗的五个可能的指向,个人理解这五个指向也可能成为治疗的目标和阶段性的终点,即:
1.开始体验潜在的自我。书中对这种指向是这么描述的:“与当事人中心的治疗师之间的安全关系,对当事人的自我不存在任何实际的或隐含的威胁,所以当他真实地感受他经验的各个方面,当他通过自己的感观和五脏六腑去体味这些经验,而不是去曲解它们,以使之适合现有的自我观念时,他就能够让自己去省视它们。这些经验中的许多方面证明与自我观念是极端冲突的,它们通常不能被充分地体验,但是当事人与治疗师的这种安全的关系,使得这些经验可以毫无扭曲地渗透到意识中”。在开始体验之后,当事人可能会觉得非常新奇,觉得毫无道理,觉得不再能用任何所谓理性、逻辑、道德等等去约束自己的感觉,体验到什么,就是什么,然而不是依靠某种解释,某种理论去剔除自认为“不合情理”的那一部分经历和感受。
2.开始充分体验情感关系。“对当事人而言治疗是一种学习,学习去充分而自由地、毫无畏惧地接纳另一当事人的积极情感”,“当事人必须发现,充分接纳另一个人的关心,接纳治疗师对他的积极情感,对于自我的体验并非是伤害性的”。这一点尤其会在一些对别人漠不关心,经常保持自我所谓的高度“独立性”,甚至是非常容易对他人产生反感、厌恶情绪的当事人身上。书中也写到,这或许有关当事人如何看待自己“是否值得别人爱戴”的情感,现在他或许解开了这类怀疑而感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3.开始体会对个人自我的喜爱。对这一指向的描述我个人理解的并不是十分清晰,这或许会在咨询的过程中发生,我不清楚这件事,只是当我尝试接纳我自己的全部,我有种放松的感觉,倒也还没有涌现出对自己的喜爱。“当事人不只是接纳他自己—这个说法带有这样一层含义,似乎接纳自己只是一种毫不情愿但又无可奈何的退路而已—他实际上变得喜欢自己”。在书中这成为一种趋向,或许我们过去有过这样一种自我欣赏的体验,现在正能够将它重新唤醒。
4.关于人格的积极本质的发现。这一点涉及到人本主义的核心观点,即人就是人,人的内核有作为人的本能需要,而不是一种兽性的,动物本性,人有自由意志和存在本身的价值。“人格的内核就是有机体,而有机体在本性上是自我保存的、社会性的”。对于这一类看法,我们还不能把它当作是完全的真理,实践已经证明了一部分,但我们仍要保持批判性思维,我认为抱有这种观点会令我们生活得到积极的改善,比起行为主义和精神分析等等,我们的确需要有不一样的声音出现。
5.个人成为自己的机体,成为自己的体验。当事人中心治疗的核心思路是个人借以变成他的有机体的一个过程。起先,当事人不断地按照强加于他的行为方式去行事,他的想法通常是“别人认为我应该怎么做?”或者“别人想让我做什么?”而心理治疗的指向将使他逐渐建立起“这么做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的想法层面上来。在治疗接近结束的时候,我们让当事人作为自己本身,意识到他作为个体的存在,以及他任何时候都在感受到真实的自我体验的存在。这并不是说人的本性、本质是将由一种不可控制的方式来呈现,恰恰相反,有机体本身的愿望会让他自觉地趋向某种平衡的、现实的、共存合作的方向。“人性并无一定之规,不会总是一致趋同。人性将会是个性化的,但同时也是社会化的”。我自身独立,同时也允许别人独立于我,我们只是在共享,而不是在竞争,这种共享的方式就是社会化的表现。
第二篇《个人形成意味着什么?》中,罗杰斯在临床中面对着各色不同的当事人的来访,以丰富的个人经验,总结出每个当事人来到咨询室,其实每个人都在问:“我到底是谁?我怎样才能接触到真正的自我,在我所有行为底下的那个自我?我如何才能成为我自己?”而不是当事人通常表面上说的“我到底怎么了,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在作者看来,个人形成的过程,个人最想达到的目的,他在有意和无意地追求的目标,就是成为他的真实自我。换句话说,如果每个人追寻的都不是真实的自我,或者说他只坚持追寻“虚伪”的自我,那么在他身上发生的他所特有的一切纠结,苦恼的感受会一直折磨他,直到他愿意解放自己。前面一篇里,我们已经描述了当事人中心治疗是帮助当事人逐渐探索和建立真实自我的过程。而在这一篇,从当事人变化的角度,他讲逐渐感到他正在成为真实自我的一部分,他可以自由地体验到他对待自己的爱、怜悯、憎恨等等一切,但不再为自己戴上一个无表情的“面具”,不再因为他内心汹涌狂暴的情感被他束之高阁而挣扎。在“纯粹文化”下,我认为这是一种没有理性干扰的,无评价和选择的一种方式下,“这种方式能够使人体验当下的自我,于是个人可以成为自己的恐惧,成为自己的软弱,或者成为任何一种情感态度”。书中对于真实的自我还有这样一段描述“不再是一种顺从他人的表相,不是对所有情感的充满怀疑的否认,也不是一种善于自我辩解的理性的面具,而是一个新鲜活泼、气息生动、富有感情、流动变化的过程”。在成为真实的自我之后,当事人将能够更认清“现实”,即现实就是现实,但看法让我们感受到不确定性,我们逐渐能忍受这种不确定性,并对现实体验保持开放的态度,他能充分体验不同的、丰富的、有机体的全部经验,而不加以简单的选择和评价。同时,他更自信能够掌控自己正在面对的复杂而矛盾的情感和冲动,自如地意识到外在的需要和自己内在需要,最终完成一种斟酌与权衡,朝着最有利于自身需求的方向行动。这将能够形成一种较为让个人自身满意的自我管理的方式。
本篇个人形成的最后两点,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我把它们单独分段出来就是这个目的。一个观点是,当事人越来越感到这种评价源存在于他的内部。另一点是,当事人倾向于放弃抱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标而接受一个更令人满意的认识,即他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而是一个生成的过程,他是一个能够变化的人而不是一件的商品。对于第一点,在日常生活里就经常存在有某种现象,即我们不断地对他人作出评价,而同时不断地接收别人对我们的评价。以至于我们的行为要么依照别人态度或认可来实行,要么就是别人的反馈被我们视为负有评价和认知的责任与义务。对于一个成熟的人来说,这个责任,评价自己的责任,毫无疑问是应该由自己承担的,罗杰斯在第一章就说了,评价的权利不能让给任何除我以外的人,只有我自己才能知道哪个是真实的我。为别人的评价所困是我们产生纠结与苦恼的来源。至少是在当事人中心治疗的过程中,我们极力创造出没有这种来源的环境,让别人进入成为真实自我的,可以自我掌握自己的状态。我必须承认在现实中,这种外部评价的来源仍是避免不了的,但我也相信一种认知,即心理治疗的目的是帮助当事人成长,这种成长所达到的层次会让当事人逐渐拥有抵抗外部压力的能力。
本章的第三篇《心理治疗的过程构想》,是一篇完全学术化的,内容比较抽象的一篇,尽管里面用了很多实例的方式来解释所表达的论点,但是理解这些实例本身,可能就需要有一些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我们作为非专业的读者,可能在心理治疗上的经验是空白的,但本篇绝不应该为读者所忽视,因为本篇提出了一个极具实操意义的“心理治疗过程量表”,这个量表将更为清晰地描述整个治疗过程中当事人逐渐发生改变的脉络。
在开始向读这篇书评的人概括心理治疗过程量表之前,我觉得有必要提一下的内容是,在治疗的特定时刻,一个被作者称为“治疗瞬间”的时刻,当事人的变化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但是,这在我们后面看到判断当事人在治疗中处于何种阶段就会明白,“治疗瞬间”的出现可能是治疗阶段上升的标志(变化过程的阶段有连续性,是递进的),但是这个治疗阶段在初期有时会停滞,有时甚至会倒退,因此当事人改变的过程是极为漫长而曲折的,作为治疗师在意识上不能有松懈。
变化过程的7个阶段:
第1阶段:在这个阶段,个人的体验是凝固的而且是冷漠的,此时当事人不可能自愿地来寻求治疗。这个阶段当事人的特点是:1.与自我有着一种勉强的交流,但交流只是外在的;2.情感和个人的意义不被接受,不被承认;3.个人构念十分僵化(这个概念是心理学家乔治凯利提出的,意指个人对自身的经历的认知与解释是固定的,非黑即白的)4.亲密与交际性的关系被认为是危险的;5.在这一阶段当事人不承认或没有认识到自己有什么问题;6.没有要求改变自己的渴望;7内在交流有许多障碍。
分析处于这个阶段的当事人,我们可以看到很明显他们可能处于一种心理僵化的状态,很少或根本不承认他内心有生命潮起与潮落的感受,对于自身过去经历的是以一种固定的,不可被重新认识和改变的态度来认知与解释。他们往往看不到自己有什么问题,或者即使他所承认的问题,也被认为全部是外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当事人可能在任何体验中都不愿去对自己负责。
第2阶段:在第1阶段的当事人开始逐渐有一种被别人所充分接受的体验之后,那么他将来到第2阶段后,此时对经验的表达可能出现如下特征:1.涉及关于自我以外的主题时,表达开始具有流动性;2.认为问题是外在于自我的;3.没有意识到个人对问题负有责任;4.个人情感被描述为非我所有,或被描述成过去的对象;5.情感可以得到表现,但是没有被如实承认,也没有被自我接纳。经验被过去的结构所束缚;6.个人构念是僵化的,并且没有被作为个人构念来认识,而是被认作客观的事实;7.个人的意义以及感受的分化非常有限而且笼统;8.矛盾冲突可以得到表达,但是没有被作为内部的矛盾冲突来体认。
分析这个阶段的当事人,较为明显的是,当事人对待外部的主题有着一定的流动性,即他开始尝试理解与描述除自身以外他人的感受与体验。但他还不太能够以同样的态度去对待自身的经历和感受,也就是说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内在仍处于一个僵化固定的状态,而且目前现实的体验还没有和自己过去拥有的所有经验相联系,一个可能的解释正是因为当事人对过去的经历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使得他对经验的称述更多的看上去像是在说“第三人”的故事。在这里我想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如果当事人认为自身可能存在“问题”,事实上只是当事人愿意去更多的了解自己,而这恰恰是没“问题”的,反之,认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那真的是有点“问题”。.而关于如何让当事人在这个阶段“启动”对自我体验的接纳,从原文来看,作者对这样的过程还了解甚少。
第3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事人表现出的可能是:1.对于作为一个客观对象的自我,有了较为自由流动的表达;2。也会将与自我相关的体验表达为客观的对象;3.把自我表达为一个主要存在于他人身上的、仅供自我反观的对象;4.对于并非当下呈现的情感和个人意义作出表达或描述;5.很少接纳情感。情感一般表现为某种可耻的、羞愧的、反常的、无论如何难以接受的东西。情感被显现出来,然后有时作为情感被承认。经验被描述成是过去的,或者被描述为是异己的。5.个人构念是僵化的,但可能会被认作个人构念,而不是外在的事实。5.比起前几个阶段,情感和意义的分化更加明晰,不再那样笼统。6.愿意承认自己经验中的矛盾;7.当事人的选择常常被认为是无效的。
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开始自觉地审视自己的经历,对情感有了一定的表达,但还没有被当事人自己接纳。尤其是当事人描述的体验仍停留在过去而不是当下的,也许他们对自己的过去的经验早有所认知,只是他们现在又重复了一遍,并仍然没有意识到当下的感觉和过去的联系。书中写到,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也许当事人会在这个阶段停留相当长一段时间,即反复的描述过去的情感,把自我当作一个客观对象来探索。
第4阶段:在这个阶段,僵化的自我构念逐渐松动,个人情感开始较为自由地流动,此时出现的特征是:1.当事人描述了对过去经验的更真切的感受;2.情感被描述为当前的客观实体;3.几乎是与当事人的愿望作对,自己的情感偶尔会被表达为当下的情感;4.趋向于即时体验自己的当下情感,可是对这种可能性又觉得难以置信,从而心存恐惧;5.尽管显示出少许的接纳,但对情感很少有开放性的接纳;6.经验较少地受到过去结构的束缚,较少异己性,并且可能偶尔地得到即时的表达;7.对经验的解释方式相对自由宽松。在个人构念上有若干发现;明确承认这些是构念;并且开始对它们的正确性产生疑问;8.出现对象征的准确性的追求倾向,情感、个人构念、个人意义的分化更明显;9.意识到经验和自我之间的抵触和不协调,并对此有所关注;10.出现对问题的自我责任感,尽管这种感受还是犹豫不定的;11.尽管密切的人际关系似乎仍然具有危险性,当事人已经开始能够冒险与他人在情感层面上有所接触。
这一阶段以及下一阶段将构成心理治疗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在其他类型的心理治疗中也很普遍。一个人从来不会完全地处于变化的某一个阶段,或许是既表现出第2阶段的僵化的特征,又表现出第4阶段的自由的特征,因为这都属于治疗的前期阶段。在第4阶段我们看到,当事人对自己的情感有了少许的接纳,表达更多是以围绕着自己本身作为对象,如果说当事人的心理防御是一扇门,那么当事人现在很可能已经站在这扇门前面了,他的意识触及到了一些矛盾的、抵触的、令人恐惧的经验与情感,并将可能会在进入下一阶段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尝试“打开”心理防御这扇大门。
第5阶段:进入这一阶段,在我个人看来,才是真正发挥治疗效果的阶段,作为治疗的中期,是非常值得咨询师感到兴奋,同时也是感到挑战的时刻,因为当事人表达感受将更加抽象化,富有矛盾性,一些当事人可能因为感受到情绪的洪流而开始有情绪化的行为,比如哭泣。越是进入到高层次的阶段,文字或许越难以描述和概括总结什么,我们可能会看到:1.经验被当作当前的体验得到自由的表达;2.情感被近乎完全地体验。这些情感能够自动“泛起”,“渗出”,尽管在充分和直接地体验它们时,当事人仍旧感到害怕和怀疑;3.出现这样一个趋向,即开始认识到:体验一种情感会涉及一个直接对象;4.对于自动“泛起”的情感,有诧异和惊骇,而很少有愉悦;5.出现越来越强的对于情感的自我拥有,以及认同这些情感、做“真实自我”的愿望;5.体验过程变得灵活,没有了疏离感,情感能够常常即时表达;6.经验的解释方式更加灵活。经常出现新颖的领悟,能够发现、审视并质疑个人的构念;7.经验之中的种种矛盾和抵触得到越来越直接的面对;8.对于当前问题的个人责任出现越来越清楚的自我接纳,并且开始关注自己的作用。自我内部的对话交流更加自由、流畅,阻碍明显减少。
处于第5阶段的当事人,很明显的是他始终处于流动过程的有机体状态。当事人对经验的建构有了决定性的自由松动,并不断地依据内在的对象和证据得到检验。经验得到了高度的分化,这个分化是指经验中的感受能和其他比如意义,外部的环境与压力等等被区分开。书中曾指出,当事人在面对不同问题或主题的时候,所处于的变化阶段是不一样的,对于有些问题当事人处于第3或4阶段,而对于更为敏感的问题,比如性,那么从一开始可能还是第2阶段。但是,这并不是表示,改变和阶段的提升可能会遇到某些不同主题而遭到阻碍,事实上,随着当事人被接纳,矛盾的因素被确认和关注,那么任何主题或话题都不会妨碍当事人的向前流动。
第6阶段:这个阶段是治疗的关键期,第5、6阶段我个人认为是治疗的中期,是检验当事人是否成功地自主地减少心理防御,并且变得开放接纳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事人有这些特点:1.以前曾被“卡住”,被抑制在它的过程特性中的情感,现在得到了直接的体验。情感流向它完满地表达。当下的情感立即得到了直接的和丰富的体验。这种经验的直接性以及构成其内容的情感,被当事人接纳。这时当下经验不再被拒斥、害怕或受到抵制;2.经验具有一种主观生活的品性,而不是间接的客观知识;3.作为客观对象的自我逐渐消失;4.在这一阶段,经验开始具有真正的过程品性;5.这个阶段的另一个特征是身体上的放松;6.经验与意识之间的不协调得到了生动的体验,同时消失在总体和谐之中。有关的个人构念在得到体验的时刻开始消融,当事人感到自己从过去的固定框架中得以解放;7.充分地体验瞬间成为一种清晰明确的对象;8.经验的分化是明显和基本的。在这个阶段,不再有“问题”,不管是外在的或内在的。当事人正在主观地体验的“问题”,就是他的生活本身,而不再是一个客观对象
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对于充分接纳自己已经迈开了脚步,并且极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头或是止步,因为这种内心体验的真实感让当事人得到了内心的成长,似乎有一股源源不断地能量可以推动他前进。从主观体验来说,自我再也不是一个客体,当事人的身上不存在两个“自己”甚至多个“自己”,就好像原来当事人只是用一个“我”去观察另一个“我”,现在当事人可能体会到的是自身的所有体验感的统一,自我就是一种存在的瞬间。而当事人对待自身的体验已经变得开放、自由、不受主观意识的选择、拒斥、控制,他们甚至可以反复的对自身经验进行探索,不断有新的发现,直到他们对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到满意。如果一开始当事人带着许多“问题”而来,那么现在可能他们能够接纳“问题”,不是冷眼旁观,也不是在某一时刻关注着“问题”,或许“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
第7阶段:这个阶段的到来,个人认为当事人已经可以不需要咨询师更多的帮助就可以独立在这个阶段,或者如果还有下一个阶段,都可以凭自己的意识走下去。作为治疗的后期,当事人有以下若干特征:1.无论是在治疗关系内还是在治疗关系外,新鲜的情感都得到了直接和详尽的体验。对于这种情感的体验被用作一个清晰地参照对象;2.接受自己是这些变化的情感的主人,对此具有一种日益增长的连续的意识,对自我变化过程有了根本的信任;3.体验几乎完全摆脱了框架的束缚,变成了过程体验——就是说,生活情境不再被当作过去已有的事物,而是以其新颖性得到体验和解释;4.尝试性地重新形成个人构念,并依据进一步的经验去检验,但即使得到了证实,个人构念也仍然保持着灵活性;5.内在的交流很清晰,内在感受与象征性表达相一致,用新颖的术语描述新鲜的情感。对新颖的存在方式做出有效选择并对这个选择有所体验。
用书中的话语描述达到了这个阶段的当事人,即“他自觉地活在他的情感之中,并对这些情感有一种基本的信任和接纳。当他的个人构念得到每一个新的生活事件的修正时,他用以解释经验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他的体验在本性上是一个过程,他在每一个新的情境中感受新的东西,并对它重新做出解释;他用现在的体验重新检验过去的事件,去比较其间的异同,他的体验带有一种直接性,同时他也知道他自己正处于体验之中。他看重内在情感和经验的个人意义的分化是否具有准确性。他的心理生活各方面的内部交流是自由而不受阻碍的。在与他人的关系中,他真诚地面对他人,自然真切地表达自己,而且不会将人际关系模式化。他能意识到自我,不是将自我作为一个对象来认识;相反,自我是一种反思的意识,一种自身不断运动的主观体验。他能看到自己对自己的问题负有责任。很确实地说,他自觉地感受到对生活所有方面的变化,他自己具有一种完全负责任的关系。他把自己当作一个不断变化流动的过程,并在其中过着一种完整的生活”。
在本章的最后,作者罗杰斯回答了几个关于这个过程连续谱的疑问:1.当个人的经验得到充分接受、个人真实地体验着自我的时候,可能就会启动这个过程;2.作者认为,如果治疗特别侧重于对经验的认知而很少强调感情侧面的治疗取向,那么这个变化过程和我们说的当事人中心治疗的变化过程并不相同;3.这条像是作者在面对诸多争议时的无奈心情,如果有人不认可这种助人的方式,那么避免个人得到无条件尊重就行了,这就好像有个开关,你不喜欢走这条路,你不打开开关就行;4.当事人进展的过程是缓慢且艰难的,这个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各种意志和条件,当事人能够从第1阶段到第4阶段可能治疗就戛然而止,到第7阶段个人认为可能要用一生的时间。我们咨询师当然乐于见到当事人能够到达尽可能高的阶段,但是心理治疗的一条重要原则是,求助者自愿原则,我们不能过多干涉当事人的选择,哪怕当事人选择的是停下来甚至是倒退,如果他们没有意愿,那么我们不能用强制介入的手段(除非当事人可能发生极端行为,但是这个时候心理治疗未必能产生作用,一定程度的强制力必须在此刻介入)。如果当事人倒退之后仍有意愿得到帮助(我们前面也提到,面对不同问题当事人所在的阶段也会不同),那我们仍然要保持十二分耐心,继续做完全地接纳、理解和尊重。
第四章 关于成为真实自我的当事人的描述
本章节包含了两篇内容:《“成为真实的自我”—一个心理治疗师的人生目的观》以及《一个心理治疗师对美好生活的见解—充分发挥人的机能》。在上一章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当事人中心治疗中,当事人所发生变化的过程,那么如果当事人最终成为了他们真实的自我,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其实在第一章和第三章有过一些大致的了解,在这一章将会重点解释,接纳自己,成为真实自己的当事人的生活态度与目标。
本章的第一篇里,关于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在作者看来,讨论的角度和焦点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的特色。很显然,人生的目标的确不止一种。美国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曾试图通过5个价值维度来解释,不同人对人生目标的不同态度。但作者对这种模糊的,不够精准的解释不太满意,在作者眼中,成为个人真实自我的当事人,都在呈现出一种较为普遍的趋向。于是,我试着进行了一些更为精练的总结如下:
1.远离人格面具。首先,经过充分接纳与理解的当事人,或许已经能够发现自己的真实面目,而这种真实面目是可以去观察、欣赏与喜爱的,暴露自我的确令人感到有些不安与恐惧,但这也会被当事人认作是他的真实自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正在成为恐惧本身。尽管远离人格面具并不容易,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成为恐惧,成为喜悦,成为任何情感本身,那么当事人逐渐会远离某种虚假的生存状态。
2.远离“应该”。另一种趋向是当事人正在远离外在的“控制”,人们通常表达“应该”和“不得不”做一件事的时候,就是一种逃避自我责任的表现。毫无疑问我们没办法完全满足别人的要求和期待,尤其是这么做违背了我们的真实意愿的时候,我们就是一个“情感的奴隶”。如果当事人愿意成为真实的自我,那么毫无疑问他会远离一些别人的要求和为他预设的目标。
3.不再迎合他人的期待。一部分当事人发现自己正在远离文明期待他们所成为的目标。社会学家威廉.怀特(William Whyte)曾指出,社会上的各种组织期待着人们成为某种典型的“机构人”,这给个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个人似乎应该成为组织中的一一分子,应该使他的个性完全适合组织的需要,应该成为“适应良好”的人,以便能够与自己周围那些“适应良好”的人相处。在某个层面上,当事人将会自由地实践他所希望的生存方式并且开始远离社会对他的那些固定的期望。
4.不再取悦他人。作者在治疗中发现许多个人试图通过取悦他人来形成自我,如果他们得到了自由,他们就会远离这种取悦他人的目标。他们不选择成为任何矫揉造作的东西,任何被强迫的东西,任何被他人从外面界定的东西。他们认识到,他们并不重视这样的目标或目的,尽管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按照这样的目标度过了他们的大部分生活。
5.向着自我导向转变。当事人向着独立自主转变。他们逐渐地能够选择他要转向的目标,他变得对自己负责任。他能够决定,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和方式对自己有意义,什么样的没有意义。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向着自我导向转变的过程中总是充满信心和顺利发展的,选择并不总是“合理”,但他们已经学会了承担后果,并从中学习与体验。
6.向着生成的过程转变。或许当事人能够更愿意成为一个变化的过程,他们发现自己一天天地日新月异而并不感到任何不安。好像他们就是一种个性化的风格,但并不固定,没有任何完成或结束的标准,他们转变为一个实现潜能的生存过程,而不是成为某个特定的目标。
7.转向生存的复杂性。在每时每刻都成为自己的全部——全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对于自己毫无掩饰,在自己内心无所畏惧——这是那些在治疗中变化显著的当事人普遍的渴望。在作者看来,这是一个难度很大而且在绝对意义上说不太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是当事人在这个倾向上有显著的变化的趋势,即当事人成为一个统一的、集合了复杂性、丰富性的自我本身的过程。
8.转向对经验的开放。这一点可以说是对当事人而言,最有价值的变化。个体开始转向一种对自身经验开放、友好、关系密切的生活。在治疗当中,当事人对自己隐藏的经验,或是早已觉知却未得到充分体验的经验,逐渐开始接近它们,并把它们当做自我的一部分来接受并包容它。在当事人的意愿之上,他们随时可以再次体验这种经验并可能每次都有新的不同以往的认知。另一位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曾说过,自我实现的人,他们能够轻松地洞察现实,他们近似于动物式或孩子式的接纳性和自发性,表明他们对自身的冲动、欲望、见解以及主观反应具有非同寻常的自觉意识。
9.转向接纳他人。我得承认,上述几条关于当事人成为真实自我转变的描述,可能被别人当做是一种自私,利己的方式。但显然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正如当事人转向能够接受自己的经验一样,他也转向接纳他人的经验。他珍视并欣赏自己以及他人的经验,只是因为经验本身的真实性.。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愿意接纳的始终是真实的态度和经验,对虚伪的、虚假的事物来说,不管当事人接不接纳,对于表现出这种虚假的人本身来说,没有任何益处,而对于自我实现的人也不会有真正实质性的伤害。
10.转向自我信任。当事人越来越信任并珍视他的作为一个过程的自我。作者在这里举了几个名人的例子,有埃尔.葛雷科、海明威、爱因斯坦等等,他们似乎都没人按照人们心目中的“好”的标准去思考与进行创作,而是充分地相信自己的生活体验,尽最大努力成为真实而深刻的自己。当事人更加信任发生在自身的过程时,这些普通人在他们自己的领域内就变成了重要而有创造性的人,敢于感受他们自己的情感,敢于依靠在自我内部所发现的价值来生活,并以他们独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
或许除了这样几种特征之外,当事人还发生着其他不为人察觉或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变化的过程。作者试图简洁地对这个导向进行总体的表述:“当事人有意识地、接受性地向着成为本质上和实际上真实存在的过程转变。他逐渐远离这个虚假的存在样式,远离成为一个人格面具。他没有不安全感或装腔作势的防御性,在自己的真实存在之外无所增加。他没有内疚感或自我贬低感,在他真实存在之外无所减少。他日益听从自己的生理存在和情感存在最深处的声音,并且发现自己带着更大的准确性和深度,越来越愿意成为他最真实的自我”。在这一篇里,作者还尝试澄清了一些误解,个人的变化是一个过程,从过去到现在,直到未来,当事人将不害怕改变,也不会被过去的框架所固定。同时,作为人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即使他的内心存在不同情感,他都会接纳并达到一种平衡,并且更具有敏感性、活泼性和创造性而不是走向无所禁忌的邪恶的道路。
本章的第二篇,作者试图阐述自己对美好生活的见解。首先,作者提出了一个否定式结论。“在我看来美好生活不是任何一种固定的状态。依我的判断,它不是一种美德,或者满足,或者涅槃,或者幸福状态。它不是一种个体在其中得以适应或者得到满足、得以实现的状态。用心理学术语来说,它不是某种内驱力的减少或者紧张状态的化解,也不是某种动态的平衡”。当人们对自己提出一个固定的美好生活的描述,并把它当做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来实现,那么显然这种对美好生活的描述不够全面和恰当。作者继续描述道:“美好生活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存在的状态。它是一个取向,而不是一个目的地。构成美好生活本质的这种取向是整个机体的选择,它具有心理的自由空间,使当事人可以在任何一个方向上变化流动。机体选择的这种取向似乎有着某种可以辨认的普遍特性,这种特性在许多独特的个人身上都是一样的”。
关于有着实现美好生活倾向的人,大致如本章的上一篇所描述的那样,所以我不再进行过多的阐述,我更多想谈到作者对美好生活的理解,更确切的形容词应该是丰富的、激动的、有益的、挑战性的、意味深长的,等等。作者深信,这个美好生活的过程,绝不是为怯懦者设计的生活。它涉及当事人潜能的日益拓展和成长。它涉及生存的勇气。它意味着使自己完全投身于生活的洪流。当当事人获得了内部自由的时候,他会选择这种个人生成变化的过程,作为最美好的一种生活。
第五章 关于心理治疗的思考与研究
本章节包含了三篇内容:《要人,还是要科学—一个哲学问题》、《心理治疗中的人格变化》以及《关于当事人中心治疗的研究思路》。这一章论述的重心回到了心理治疗这个领域本身,充满了作者卡尔罗杰斯对心理治疗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研究的思考。心理治疗的成功给治疗师带来的经验是主观的感受,但如何去用一种客观科学的方式去证明这种主观感受是正确的,这两者之间似乎总有些不相适应。作者认为这是一种冲突,即“治疗师”与“研究者”的冲突,“主观”与“客观”的冲突,“经验”与“科学”的冲突,这类冲突或许将永远存在,但最终会走向统一,即这种矛盾产生的推动力将会使心理治疗走向一套完整地、统一地、具有普适性的理论与方法。
本章节的第一篇,要人还是要科学,什么意思呢?心理治疗的效果本身与治疗师以及当事人的主观体验有关,如果非要用一种客观法的、理性的科学方式去挖掘一些事实作为心理治疗起到效果的证据,那么似乎心理治疗本身就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形式,即心理治疗本身存在可被观察的“客体”的成分,但心理治疗师知道心理治疗是没有定式的,我们对于经验的总结往往来自于主观,科学的最初假设也来自于主观,用实证去检验心理治疗,形成一道道定理,既有困难又显得违背了心理治疗存在于主观经验之上的基本特性。
从经验的观点看治疗的本质:治疗的本质的一部分在于治疗师如何才能创造一种治疗作用,当然这和治疗师如何发挥效力有关,“我不是用有意识的、预先规划的或分析的方式作出回应,而只是以一种非反思的方式对另一个人做出反应。我的反应基于(并非有意识的)我的整个有机体对另一个人的敏感性。我实现这个关系的基础即在于此”。作者这么描述是说治疗的过程是主动的、主观的、不用固定的方向去面对治疗中的人际关系。如果治疗师还需要保持一种理性,因为其本身作为真实自我已经趋于一种绝对的理性状态,那么至少对于当事人而言,保持“理性”是不必要的,当事人应该被允许能够自由地体验自己的感受,将感受作为一种“纯粹的文化”不打折扣地进行体验,没有理性的抑制或告诫,没有受到对矛盾情感的认知的束缚。随着治疗的进展,当事人会对自己的直接体验更加的富有一种勇气,一种好奇的探索的欲望,他更少的去反思和评价这些直观的感受,这是一条走向自我存在的道路,虽然这并不能解决任何具体的“问题”,至少当事人更可能对自己感到满意,更乐意孜孜不倦地发挥自己的效力,无论是对待自己身上,还是向外寻求自我需要的满足,都变得更有内驱力。
让我们再换一个视角去解读心理治疗的本质,即当事人如何或一种不断探索自我的力量,那就是治疗师是他的无形的引路人,治疗师走在当事人身边,治疗师对待当事人情感的一举一动将能够成为当事人学习的榜样,当治疗师能够以一种包容的、理解的、积极接纳的、完整真实的态度去对待当事人的任何体验,情感,想法等等,那么当事人也会去学习这种态度,去模仿这种行为。但我们不是课堂上的老师与学生,而可能更接近与父母与婴儿,只是让当事人自由的探索,一种对自己世界的冒险,我们治疗师,或者说是婴儿的父母如何保持一种安全稳定而又温暖的态度,将会成为当事人,一个未成长的婴儿的学习对象。当然,真实的父母也会有承担“老师”身份的情况,当时心理治疗绝对不是一种“教学”。当事人逐渐自主地学会把自己在经验、感受、认知方面都整合统一,当事人将变得倾向于自己的更加真实的存在状态,这似乎是心理治疗的本质。
从科学的观点看治疗的本质:用科学的逻辑和方法接近治疗的复杂现象,目标是努力达到对现象的理解。科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用途,就是可以提供预测事件未来走向并对事件进行控制的可能性,当然心理治疗或许并不需要利用这一点。基于对科学的理解,如果放到心理治疗中,即治疗中的某些因素与某类结果应该是相关联的,“凡是存在的东西,都可以测量”,而且既然治疗被断定为一种有意义的关系,有着远远超过它本身的重大意义,那么为了发现人格以及人际关系的规律,克服心理治疗难以测量的复杂性将会是值得的。那么作为研究,首先刚才我们从经验中得出的一部分理论,将会成为我们的假设,并且需要由我们用有效、可信的科学方法或工具去证明这些从经验中得到的假设的正确与否。问题的症结也正是在这里,即如果发现假设被推翻或是无法被证明,我们将如何改进这类从长期的、真实的经验中获得的一些总结呢?如果我们相信自己的心理治疗是有效果的,有几个因素被我们看作是有必要的,但科学总有可能会证明,一套理论体系的不完美。而且如果有一套完美心理治疗的理论,也不是在实验室按照某些配方比例精心调和出来的,心理治疗的本质就代表着这其中似乎隐含了解释不清楚、无法预测的,一些自由意志(连作者也不得不用这个词去形容,这实在显得太过唯心与主观)的存在。
尝试着将两者的观点整合统一:一个活生生的人,毕竟不是一台自动机器。早先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部分观点过多的把人看成是一个客体,而不是一个能自主变化的有机体。所以尝试着用所谓科学的工具去预测和控制有机体的种种行为,遭受到了巨大的挫折。但一个我们可以称之为有效的心理治疗方式,离不开科学的实证。如果要将经验与科学合二为一,形成一种观点,作者是这样描述的,科学是存在于主观经验的。首先,科学的起源是人的主观经验,科学的论证过程是人发挥有机体,即“思考”后作出的种种反应。科学是可以创造的,我们可以从零开始,创造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只要这个体系的理论可以被重复实现,被现实检验,被新的科学理论推翻与更新。即一个科学理论不会是一种教条,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还需要确保我们的主观是按照正确合理的方式去运用科学作为一种实证的工具,“科学”本身永远不会使人失去个性、对当事人进行操纵或控制。恰恰只有人才能够并实际上去做这些事情。
以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些适当的、合理的假设。科学不是某种非人的东西,而仅仅是个人主观生活的另一个阶段而已。对于心理治疗(或任何其他问题)的一个更深刻的理解可能来自直接经验,或者来自根据科学规则所做的观察,或者来自个人内在的这两类经验之间的交流对话。有关自主选择的主观经验在治疗中具有首要的地位,在个人对科学方法的应用中也具有首要的地位。如果研究者向他的个人经验开放,并能够允许他的意识接近他的复杂机体的所有感受,那么,他就有可能实际地建设性地使用他自己的全部经验和知识,而不会产生一种狭隘的,反受科学控制的破坏性。
本章节的第二篇,则着重介绍了1950年至1954年在芝加哥大学心理咨询中心进行的一项大规模研究。这项研究的重点就在于尝试用客观的科学方法(Q分类技术)来测量当事人中心治疗的效果,测量的对象则是经过治疗的当事人对自我人格评价的变化。这是基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理论为前提的假设,即人是可以自我治愈,自我转变和成长的,这会帮助他们克服眼前的心理障碍。我们或许很难从当事人的机体上采集一些生物指标来证明“心理治疗”出现的效果,因为正如前一篇所提到的,心理治疗的过程是基于主观体验之上,但如果仅仅由当事人来认可治疗的效果,也不是客观真实的。因此罗杰斯等一批心理学家,研究的重点不在于心理治疗的效果是如何的,而是“伴随着治疗而发生变化的是什么”。
关于这项研究的设计思路,我就不在这里详细描述了。我只简单介绍一下Q分类技术(Q-technique),一种对自我变化的测量方式。研究人员把一百句过去在晤谈记录中当时人自我描述的句子印在一百张卡片上,如“我是一个谦恭(submissive)的人”、“我害怕别人议论我”等等,交给当事人,要求他给这些卡片分类,以描述自己“现在的样子”,让其根据卡片上的条目是否符合其个性特征,按照由多到少的顺序,把这些卡片分作九组(最符合自己9—最不符合自己1,见图示),并告之使每组中的条目达到一定的数量,以便显示条目的一个大致上的常态分布(Normal distribution)。这项当事人的自我评估会被安排在治疗前、治疗后、追踪期这几个主要阶段。评估还要求当事人同时对理想的自我(ideal self)进行评估。
假设一个经历过当事人中心心理治疗的当事人,他毫无掩饰地,诚实地完成了对自我评估的测试,那么根据他所获得的评分以及条目之间变化的相关系数,可以得到一系列的结论如下:
1.当事人在治疗期间的自我觉知毫无疑问发生了改变,并且明显大于控制期(不进行任何心理治疗的阶段)或追踪期,同时这样的变化也明显大于控制组成员(由不进行治疗的与当事人身份背景等个人条件相当的人组成)。
2.在治疗后的追踪期,这种对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评估的相关性加强了,不一致(discrepancy)降低了。数据还说明了当事人的自我知觉已变得非常接近于他开始治疗时的对理想自我的评估,同时与他们最初的理想自我相比,当事人在治疗后的理想自我有点接近于现实的自我。
3.当事人理想自我的观念在整个治疗阶段相对变化不大,有一部分当事人的理想自我在治疗后分数略有下降,就是说理想自我变得更容易达到了(attainable).
4.研究还测试了追踪期的当事人对于将卡片分类还原成他们初次进入咨询时的状况,结果显示,这个记忆中的自我与他进入咨询时显示的自我描述非常不同,而且所得分数低于当初治疗开始时对自我的评估,并和理想的自我有相当大的不同。这或许代表着当事人对自我防御的减少,他对于当初的自我的审视变得更加的客观与理性。同样的这个记忆中的自我,与追踪期后的自我评估也存在着负相关,这是自我改变的显著标志。
5.研究还涉及到心理学诊断的专家,比起当事人,他们或许能更多的意识到当事人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经验模式的整体。结果显示,治疗后的当事人在自我知觉方面与诊断者对当事人的知觉之间的一致性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并且由诊断者对当事人的印象中,也同意了当事人正逐渐向他当初接受治疗时那个设定的理想自我的观点。考虑到诊断者普遍认为当事人对自我改变程度的高估,更能说明当事人的变化是如此显而易见,甚至是完全不同(dissimilar)于开始时的人格,
本章节的第三篇《关于当事人中心治疗的研究思路》将为读者呈现出更加丰富多样的心理治疗效果的研究方案。首先,作者认为当事人中心治疗的理论从一开始就不是被看作教义或真理,而是被看作一个假设的陈述,作为一个推动我们的知识创新的工具。这是一个可能的框架,随着研究的深入它会变得更精致、更有效、更客观,趋向一个更高的完成度。完全没有必要再使用“成功”和“失败”这两个根本没有科学用处的术语作为研究心理治疗的标准。科学理论是可以证伪的,一个科学的预测应该可以被证明或者被推翻。
接下来我来总结一下书中列举的当年对当事人中心治疗的一些相关研究:
1.1949年拉斯金(Raskin)完成了一项与认知的评价源或评价场(locus of the evaluating process)的研究。我在这里省略掉研究的具体过程,最终得到的结论是:当事人中心治疗中,当事人依赖他人评价和期待的程度逐渐降低,而基于自身经验的自我评价的程度提高。
2.与上一项研究同年完成的,还有赛特福德(Thetford)的一项非常独特的研究,研究涉及到了当事人在应对挫折时的自我感受。最终的结论指出,在治疗之后,个体能够用更多的耐受力来对付情感压力和挫折情境,遇到的障碍较少;即使特定的挫折和压力在治疗中没有给予考虑,这个陈述仍成立。
3.1950年由伯格曼(Bergman)完成的一项有关于咨询师方法与技巧与当事人反应之间关系的研究,研究结果指出“情感映照”式反应(reflections of feeling)可以促进积极的自我探索和领悟,而评价性、解释性以及“结构性”(structuring,咨询师可能解释他自己在治疗中的作用,或者治疗运作的方式)反应往往助长了当事人对治疗过程的消极反应。
4.对自我概念的一项研究,即利用Q分类技术,此处结论不再重复。
5.一项关于当事人日常成长变化的研究,由作者和其他同事共同完成。结论包括当事人中心治疗被认定为显示进步或发展时,当事人的日常行为就有明显可观察到的趋向成熟的变化。在治疗师感觉治疗很少或者没有进展的时候,就可以观察到不成熟的退步行为。
6.书中提到的最后一项研究,由巴雷特-列纳德(Barrett-Lenard)完成,研究的重点在于治疗关系中是否存在基本的态度性条件。结论显示,治疗师对当事人高度一致或真诚,治疗师表现出的敏感而准确的共情,治疗师对当事人的高度关注、尊重、欣赏以及这种关注的无条件性,所有这些特征使得人际关系有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治疗关系。
在本篇文章的最后,这些对心理治疗的科学的研究,在作者眼中似乎意味着,一个增长着的、可以客观证实的心理治疗的知识体系将造成心理治疗“学派”的逐渐消失,这也包括当事人中心治疗这个学派。未来或许会出现一种高度整合的,更有效果的,或许没有任何标签的治疗方法,它也可能是精神分析、认知-行为主义、人本主义治疗等等不同学派的所有有效性的整合,任何治疗只要被科学证明对人心理的治疗有效果,都应该被吸纳进一个理论体系中。作者还提到,一个富有人情味、热心(warmly)、真诚(genuine)的治疗师,全心全意地关注、理解与他对话的当事人此时此刻的感受,才能称得上是最有效的治疗师。为了成为这样一个治疗师,他运用这种知识必须只是为了丰富和扩展他的主观自我,并且与当事人的关系中必须成为一个自由而无畏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