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道德宗教的不确定性
前柏拉图时代的宗教是一种家庭全权宗教,这种家庭宗教逐渐衰退的同时,柏拉图那带有神秘理型的哲学理论体系也建构起来了,填补了家庭宗教影响力消退后所造成的空缺。可柏拉图所建构的道德宗教并非确定的体系,它是开放的,有一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气质。 前柏拉图时代的家庭宗教 在将灵魂和身体一分为二的轮回说信仰出现之前,东方人首先认为,人的生命是一种宽广和无法确定的存在,它(死者)不可见但并非是非物质性的,正因为如此,死者才需要饮食。这种对灵魂和死者的信仰催生了一种对死者的宗教。这种宗教的观念是:死人生活在坟墓中,灵魂不离开身体,所以身体被葬于何处,灵魂就在何处。死者在生时的一切行为,在死后亦无所谓因果报应了。一旦入了土,就不用再操心什么赏与罚了。这样一来,祖先虽然不见形体,却仍能与家人们生活在一起。他仍是家族中的一员,仍做他们的家长。先人的灵魂是不灭的,幸福的,神圣的,他注视着他的那些生活在世上的子孙们。这种敬拜死者的宗教是最古老的宗教,库朗士把这种宗教称为家庭宗教,家庭宗教是每个家庭中最高的存在。在这种古老的信仰下,人并非因为偶然才出生,他是为了祭祀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个人不过是家庭在某段时间里的代表,只有家庭才是不变的和永远的。个人只不过是家祭与产业的临时寄存处。在这种家庭宗教或类家庭宗教原则上建立起来的氏族、城邦,个人自由是不存在的,人的精神和肉体都为这个超人的家庭宗教所支配。个人没有信仰自由的权力,他必须信仰和服从本邦的宗教,不可怀疑城邦的神,否则必招致重罚。苏格拉底之死即由于此。但与此同时,人这个虚弱的存在总是处在神的注视之下,形影不离。人永远不觉得孤单。在他的前后左右,在他的家里,在田间,总有保护之神在帮助他,帮助他承受生活的艰难。 家庭宗教的陈腐与柏拉图的道德宗教 自公元前五世纪起,一些有思想的人对死者有着和家庭宗教时代不同的见解,有些人认为,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又有些人相信,人死后会有来生,它将生存在一个完全精神性的世界中。但无论何派,他们都不相信人死后仍活在墓中,接受生人的祭祀。与此同时,最初的家庭宗教也就随着信仰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并最终走向了陈腐。在家庭宗教创造出的各种封闭的小天地,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仪式化的,固定的,有所依托的,社会体系也是很稳固的。后来,当家庭宗教体制土崩瓦解时,社会安定的原因也就变成了不安定的原因,之前极端形式化的生活方式开始崩溃:人从固定的仪式和等级逐渐变得混乱无序,伴随着孤独感、排外感,生活在荒凉之中。 人不能够在绝对意义上撤回到自身,因为如果他这样做了,他会很快发现他已经跌入到了自己那绝望与虚无的深渊之中;他会不得不撤回到一种精神性经验不那么分殊的文化当中。一言以蔽之,人最终是要把自己寄托在什么东西上的:或者事业,或者主义,某个组织,或者人。如果人什么都不相信,什么都不去依赖,相当于把自己交给了虚空。人类的脆弱恰恰就是人得依靠着某种精神上的事物才能生活下去。 但既然人已经从旧的全权宗教中脱离出来,尽管会有不安与惶惑,客观上,人终究是变得自由了。失去了旧的坐标,人有足够的能量为自我立法么?柏拉图面临的正是这样一个脱轨的世界,他的二元论道德宗教理论体系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形成了。 如上所述,家庭宗教消失的同时,人对于死者的看法发生了转变:人死后的灵魂完全生活在一个精神世界里。柏拉图道德宗教的基石也正是灵魂不朽和转世神话说。虽然出于惯性,柏拉图的《法律篇》依然保留着家庭宗教的影子,但在他这,关于灵魂和身体的观念已经彻底发生了改变。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这样说:“这是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众神的审判,这一判决将永远紧跟着你,或者在你活在人世的时候,或者在你坠入冥界之后,或者是到了某个更远的地方,你都将因你的犯罪而受到相应的处罚。”在《理想国》和《斐多》中,柏拉图也一再强调这样的说法:人死后终会有灵魂审判和并且神是正义的。生活在经验世界中的人,在面对死后的未知和恐惧时,柏拉图所提供的解释是有吸引力的。 柏拉图构筑的理想城邦是个平静、节制、稳固的世界,人在那个理想城邦里和神一样处于居间状态,这一状态的培养是从人出生就开始的。柏拉图认为新郎和新娘都应该表示出节制,让他们尽可能确定他们的任何孩子在胎里时都是清醒的;孩子不应该在父母的身体处在酒醉后逐渐醒来时被怀胎。因为一个人如果有一个良好的小心谨慎的开端,那么他就会得到神灵的保佑。一个孩子如果是美好的灵魂所孕育的,那他的起点是美好的,接着,儿童开始接受灵魂教育。柏拉图制定的教育法则建立在这样的人性认识上:人性中首先涉及的是欢乐、痛苦和希望(欲望)。凡人都受制这三者的巨大束缚而无法摆脱它们进而达到所谓不食人间烟火。一切人类活动都是由三种需要和欲望_吃、喝和生殖的欲望发展起来的。当立法者为了制服控制着人类的一种欲望而制定法律时,他会发现,如果这项法律规则得到能宗教的足够支持,那么它将把握住每一个灵魂,并恐吓它去遵守这项成文法。因此,柏拉图认为,应当使人对宗教产生尊重的情感,并且发展人对精神美而不是肉体美的热爱。 柏拉图将教育定义为一件有关正确地受过训练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的事情。作为国家教育者的职责,就是要迫使最好的灵魂达到最高的知识,看见善,这善是理型世界的善的分有。但无可避免的是,人的快乐和痛苦的体验是伴随着自然的生物必然性而来的,那么柏拉图的教育是非自然的,这种教育不得不扭转人的这种自然的动物一般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感官享乐被认为是低级的,追寻美德、灵魂完善的生活才是值得过的生活。在《会饮》中,柏拉图也强调灵魂之爱高于对身体的爱欲,爱欲的最高阶是美好的灵魂所抚养和生育的美德,这美德分有自“理型”世界的美。这种身体和灵魂的二分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随处可见。自然社会中的人之存在,在趋向一个超自然的命运之前,依然是它之所是。信仰是对人的超自然完美的期待,而不是这一完美本身。两者的紧张,在不同程度的意识中,将是文明的一种持续性的结构。这一见识,也反映在柏拉图从《理性国》到《法律篇》的演进中。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建构了一个在神秘哲学家们的直接统治下、体现灵魂真理的城邦;这是一种尝试,要使灵魂的秩序成为社会秩序,从而消解紧张。在《法律篇》中,他抛弃了灵魂真理,把它置于《理想国》启示的远方;《法律篇》的城邦依赖于模仿宇宙秩序的制度,而灵魂真理被官员们代代相传,他们是把它作为教条来接受的。柏拉图本人,就是理想国潜在的哲学家国王,变成了法律城邦的雅典客人,他协助设计制度,使之既尽可能多地体现精神,又与社会的连续的自然存在相协调。 人性的暗流和不确定性 若要使理想的城邦保持稳定,城邦中的人最好是不要有什么欲求上的变动。但事实并非如此,人同他自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每个人身上都在进行着自我反对的的一种战争。人是不甘做神的玩偶的,即使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的行动也已经表明了这一点。人性中隐藏的非理性,人性的暗流涌动之处,可能使他为了某个人或者为了某种观念或者信仰做出让人无法猜度的抉择。 再者,柏拉图对话体的这种文体风格恰恰也在反对他的道德体系建构,因为对话体是开放的,人是可以参与其中的,这也使得他的道德宗教充满了暧昧和不确定。无论讲述生的《会饮》,还是讲述死的《斐多》,或是柏拉图塑造城邦的狂想的《理想国》和《法律篇》,它们都有一个重要的教育概念:理型。由于理型存在,灵魂存在且不朽,死亡便不是可怕的事。生、死的最高阶、由生走向死的中间所受的教育以及死后的未知世界,都被柏拉图的最高的型包含进去了。但柏拉图的理念论可以通向真善美,也可以通向假丑恶,柏拉图对于确保众神皆善论述不多,只是说明神不应该像诗人笔下描绘的那样和人一样有缺点,神应当是善的。神对人类受苦的景象,对人的苦乐欲望,究竟持有怎样的态度呢?人是神的玩偶还是神的爱子?又或许神是善恶一体,这种争斗本身才是世界最永恒的法则?柏拉图的理型说的3不确定性也正是其道德宗教的缝隙,从这道空隙下面,后来者也有了更多的阐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