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民族构建政治秩序的伟大尝试——神圣罗马帝国
之前老师安排我讲这本书,我就写了一个大概一万字的简要介绍和评述,现贴过来方便大家交流。
在讲《神圣罗马帝国》这本书之前,我想先将几个概念以方便我们更好的理解这本书。
第一个概念就是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政治实体的名称,已故翻译家、历史学家戚国淦(gan)在导论中讲的非常清楚,布莱斯在书中的很多章节对于帝国的名称来源也有很精彩的讲述。
概括来说就是“10世纪初,在东法兰克王国基础上延伸岀了德意志王国,962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加冕为“罗马皇帝",开始有了帝国的概念;1157年,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在与罗马教皇进行权力之争时 为帝国加上了神圣,即“神圣帝国。1254年,在荷兰人威廉的文档中最早出现了 “神圣罗马帝国”,在此后的国王的文档中一再出现,一直延续到15 世纪中叶以后。到腓特烈三世称帝时,国号改称“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
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的一部分合法性虽然来自于罗马教皇,但其本质却是德意志民族的国家,皇帝只是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这个国家的根立在德意志而不是他们地方,所以神圣罗马帝国也称德意志第一帝国。大空位时期以来的选帝侯制度,其直接选举的当为“德意志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君主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国王,才可获得这一殊荣,但在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时,由于威尼斯共和国阻挠无法前往罗马进行加冕,教廷特遣特使允许由选帝侯选举出来的国王使用皇帝头衔。
第二呢我先谈一下自己对神圣罗马帝国的看法。
说起神圣罗马帝国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法兰西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的那句“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句话出自伏尔泰的鸿篇巨制《风俗伦》第七十章。原句如下:这个国家过去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现在是这样的称呼,但它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罗马的,更不是什么帝国。这句话放在伏尔泰创作的语境中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把这句话当拎出来,来形容神圣罗马帝国的全部历史的话,是明显不恰当的,有失偏颇的。伏尔泰这句话是指在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路易四世统治末期,神圣罗马帝国才变得名不副实。路易四世之后的查理四世于1356年所颁布的《金玺诏书》又在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分崩离析的局面,这之后的神圣罗马帝国确实符合伏尔泰以上的描述。但是神圣罗马帝国早期,可以说既是神圣的,因为当时这个欧洲都围绕着他来旋转,他的皇帝是人间的凯撒;也是罗马的,萨克森、法兰克尼亚诸帝都是在罗马由教皇亲自赋予皇冠的;更是帝国,它是匈牙利、捷克、丹麦、波兰等国家的宗主国,国内盛行的是帝国的统治理念。是名正言顺的丧失了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政治实体通俗易懂来说,它的本质类似于股份制公司,这个股份制公司如果抛去教会在精神方面的影响力来看的话,当时主要有四大势力控股。这四个势力是当时德意志境内四支最强大的部落或者说是部落联盟,它们分别是:萨克森,巴伐利亚、施瓦本和法兰克尼亚。无论是从911年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一世当选为德意志地区的国王开始,还是萨克森王朝的奥托在962年兵指罗马城让当时的教皇若昂十三世为他加盟皇帝开始算起,这个政治实体本身就是德意志地区这四大部落公爵互相妥协、磋商的结果,是德意志人在日尔曼习惯法占主导地位的地区构建君主国家的一种尝试,也是自身在混乱不安的环境中寻求政治秩序的一种尝试,只不过后来这种尝试失败了而已。在神圣罗马帝国出现前夕,这四大公爵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实力完全消灭其它三方,只能是实力较强的一方暂时当选为国王,然后通过绝对的实力或是政治联姻使其它大贵族就范。因此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政治实体从一开始就是及其不稳定的,但是他之所以能够延续这么久是因为从大空位时代或者说路易四世开始,就逐渐成了一个空架子,这个空架子里面分布着众多有全权的诸侯国,而法理上的皇帝只能管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其地位类似于东周时期的周王室,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罢了,因此虽有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架构,但是他早就成了一盘散沙。
那我们接下来进入正题来看一下布莱斯的这本书。
詹姆斯·布赖斯的这部著作并不叙述神圣罗马帝国的一般发展历程,而是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来阐述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源流,以及教俗两届对这个国家的塑造作用,由此论证中世纪帝国构成的一般性理论。当然,布莱斯在《神圣罗马帝国》这本书中将时间线拉得更为久远,前五章从罗马帝国讲到查理建立的加洛林帝国,从第6章开始才主要讲述查理帝国崩溃后,以日耳曼和北意大利为主体建立起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对于欧洲中世纪出现的这个“罗马帝国”,布莱斯道德态度非常明确,他在绪论汇总就认为这样的“罗马帝国”本身只不过是一个传统、一种已经过去的光荣幻想的复活。前几章作者用不长的篇幅把公元2世纪全盛时期的罗马直到查理帝国建立的这段历史回顾了一遍,其中讲的一个主题是为什么罗马帝国已经覆灭好几百年了,那些异族的首领仍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帝国的荣光。布莱斯在第四章西部帝国的重建中提到800年利奥三世为查理曼加冕的时机非常合适,当时东罗马帝国正在进行后世人所称的“圣象破坏运动”,当时伊琳娜废黜了她儿子君士坦丁六世,自立为女皇,而在之前的罗马历史中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女皇帝。利奥三世瞅准这一时机,给法兰克人查理加冕成为“罗马人的皇帝”。而且以当时查理曼的文治武功来看,完全配得上这一称号。自查理曼加冕成为“罗马人的皇帝”之后,昔日停止运行324年罗马帝国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基督教欧洲。
第七章中世纪帝国的理论是作者高度概括的一章,主要讲的是何种力量、因素源源不断的激励着奥托等德意志王侯兴师动众的追求一顶沉寂百年的空头王冠,布莱斯提出的因素是世界帝国和世界宗教的观念。世界宗教在当时指的是罗马教宗,而世界帝国指的就是昔日的罗马帝国。在93页中有明确的表述。世界宗教代表祭祀权力,世界帝国代表世俗贵族,二者联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神圣帝国,帝国负责保护教会,教会负责教化臣民。二者是平行的统一体,政治的统一体和宗教社会的统一体,汇合于全体基督教更高的统一体内,可以被不同地称为天主教主义和罗马主义。紧接着在102~103页,布莱斯对世界帝国的表述非常经典,概括来说就是当时的基督教欧洲,国王可以有很多个但是皇帝只能有一个,皇帝是上帝在人间的化身,而理论上要求神圣罗马帝国必须是宗教权力和世俗力量的和谐表现。但在现实情况中,教权和帝权几乎是不可能完全和谐的,教俗两界关于领导权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这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先天性疾病,无法克服。在第七章的最后,布莱斯还描述了那顶皇冠的诱惑究竟有多大。
站在我们后世人的角度来看,之所以会有神圣罗马帝国这样奇怪的政治实体存在,是因为在罗马帝国倒塌后,教会却完整的保存了罗马帝国当年行之有效的政治组织和政治体制,并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教阶制。组织严密的教会将触角伸到了可以够得着的任何地方,他与当时的很多蛮族国家都取得了精神上的联系,先是法兰克王国后来又是伦巴第王国再后来又是匈牙利王国等等,更重要的而且教会还坐拥庞大的地产,这些都使它成为了一股不能忽视的重要力量。宗教力量强势发展,世俗力量却分崩离析。世界宗教取得了对世界帝国合法性的解释权。强有力的国王想要获得进一步的权力和威望就必须与教会合作,而教会垄断了皇帝的神圣性,将最高解释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罗马皇冠诱惑着历代德意志国王不辞辛苦的翻越阿尔卑斯山去追求它,在这个过程中国王的权力戏剧性的越来越小,因为国王逐渐忽略了本应重视的德意志地区,却把自己的实力和精力都耗费在了四分五裂的意大利领土上。这便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内在逻辑。
紧接着在第八章中,布莱斯进一步讲到本来是国王与大公爵之间的争斗,既国王要集权,公爵要分权,但是争斗还没有开始,教皇便横插一脚让德意志国王成为了罗马皇帝,这使得神圣罗马帝国的内在矛盾被进一步放大。布莱斯在P123中是这样表述的:“........”神圣罗马帝国在建立初期,国王的权力是非常巨大的,萨克森王朝的四位皇帝曾一度把持着教皇的废立,当然除了那个时德意志国王实力强劲之外,还离不开奥托大帝的坚强领导和灵活的政治手腕。布莱斯肯定了奥托大帝一系列政策对日后德意志国家发展的重要性,P127中这样形容奥托大帝的功绩。第九章主要讲神圣罗马帝国初期的两个王朝,既奥托大帝所在的萨克森王朝和康拉德二世所在的法兰克尼亚王朝,这两个王朝的皇帝都有很强的力量,这个时期的神圣罗马帝国,既神圣,也罗马,更像帝国。皇帝对内可以降服叛乱的贵族,对外可以开疆拓土,将宗主权凌驾在隔壁的捷克、匈牙利。丹麦以及一些斯拉夫人的国家之上,还将罗马教皇牢牢的控制在自己在手中。但是物极必反,皇帝越来越高压的统治引起国内大诸侯的恐惧和不满;教会在经历克吕尼修道院改革之后逐渐容光焕发,开始积蓄起力量站在圣彼得继承人的角度上开始与德皇证明对抗。在希尔德布兰德主教的带领之下,教廷开始向德皇进攻,这也是书中第10章主要讲述的内容。教皇与德皇斗争的结果是皇帝曾拥有的权力大打折扣,境内的诸侯、贵族则趁势做大,逐渐架空了皇帝的权力,P160页中有这样的描述:“....... ”第11章主要讲述巴巴罗萨腓特烈为主要代表的斯陶芬家族为了重新夺回原属于皇帝的权力,开始与罗马教廷展开新一轮的斗争,尤其是红胡子巴巴罗萨这位传奇的德意志君主一生6次翻越阿尔卑斯山进攻意大利,同时他还使罗马法重新在帝国境内流行,但是结果却适得其反,甚至在腓特烈进攻意大利时国内就形成了以狮子亨利为首的反叛贵族。教会的力量虽被暂时压制,但德皇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代价就是多次提到的德意志境内的各诸侯国逐渐摆脱了皇帝的控制,成为独立的国家。12章p191页中布莱斯这样表述:“......”第12章非常有意思,布莱斯把当时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都列举出来,表面皇帝这个尊号在法理上还是非常崇高的,是所有基督教国家在尘世的最高军事领袖。P185页中,布莱斯提到“........”第13章讲的是施瓦本豪强霍亨斯陶芬王朝的覆灭,该王朝的覆灭其实也是皇权在整个帝国境内的衰落,此后皇帝逐渐变得有名无实,帝国则逐渐变得支离破碎,残破不堪。在p205页和207页中布莱斯有非常精彩的表述,它认为德意志王国被罗马帝国压垮了,“......”他在文中提到说腓特烈二世颁布了两道政务诏令,这两道政务诏令分别是《与教会诸侯联盟》和《有利于诸侯的法令》,这两项法令体现了腓特烈二世当时所处的复杂环境以及皇帝本人矛盾的内心,因为他两项法令分布赋予教廷和贵族各种特权,从而为具有绝对独立性的诸侯国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两项法令其实也确立了王位的选举制度。而大家熟悉的1356年卢森堡王朝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玺诏书》,不过是对诸侯选举皇帝这个既定事实的法律承认,是皇权衰落的结果。关于《金玺诏书》对帝国的影响,布莱斯在第14章p236页~238页中有明确的表述。“.......”,他将查理四世看成是一个狡诈而且彻头彻尾的实用性政治家,当然狡不狡诈我们不敢盖棺定论,但是查理四世确实是一个实干型政治家,他把从他在克莱西战役中阵亡的父亲继承来的土地打理的井井有条,将卢森堡家族的世袭领地扩展到波西米亚整个以斯拉夫人为主体的国家,他颁布的《金玺诏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皇帝的选举制度,避免了像大空位时代那样出现两个或是三个皇帝互相倾轧的局面。同时第14章进一步描写神圣罗马帝国的分裂情况和皇帝的窘迫,曾经是世界帝国代言人的皇帝在13世纪中叶以来就一贫如洗,他能依靠的只是自己世袭领地上的赋税。皇帝甚至不如一个诸侯国有钱,从这时开始,德意志境内的皇权一落千丈,割据一方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了绝对统治,正所谓铁打的诸侯,流水的皇帝。在P224页中布莱斯再一次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进一步表达了他对德意志民族在构建君主国失败的不幸。
从第15章开始,布莱斯将视野拓宽,开始讲述大空位时期之后几个世纪神圣罗马帝国还能够继续存活的理论。他从文化和学术复兴、中世纪人们的自由倾向和精神向往入手,来说明帝国作为世间政治秩序的代表,在中世纪人们的思想上还是有巨大号召力的。随着罗马法在欧洲的复兴以及15世纪以来文艺复兴运动的发展,人们对帝国有着强烈的追忆感和好感,认为“皇帝位居欧洲之中,应该团结欧洲各部族成为一个整体,使他们记得他们的共同信仰、共同血统、他们在彼此幸福中的共同利益。”但是在大空位时期以后,神圣罗马帝国就一蹶不振,它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领导基督教世界。布莱斯在P262页提到过,皇帝越是悲惨的孤立无援,用以形容皇帝威严的词句就越是闪亮。
第16,17两章是布莱斯将考察对象转化到罗马城和东罗马帝国,罗马城这座七丘之城是当年罗马帝国的首都,是罗马教廷的所在地,是基督教欧洲的中心;而东罗马帝国又是罗马帝国的直接继承者,476年西帝国停止运行后,奥多亚克便把西帝国的帝徽以及皇帝头衔交给当时东帝国的皇帝芝诺;800年圣诞节查理大帝加冕时候也要向东罗马帝国交待情况神圣罗马帝国帝国早期的萨克森王朝、法兰克尼亚王朝的国王在罗马加冕称帝时也要想办法得到东罗马帝国的认同。16章从罗马城的演变以及他在中世纪的衰落方面来从侧面考察罗马城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关系。罗马这座古代帝国的首都,头顶上有太多的光环和荣耀,它辉煌的过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罗马人民的精神包袱罗马人民在整个中世纪期间几乎都在原地踏步,不思进取,陷入了无休止的内乱和争吵之中,他这段时间的历史是如此的枯燥无味。关于神圣罗马帝国和罗马城的关系,布莱斯在P300中得出结论“.......”
17章作者布莱斯用大概30页的篇幅讲述了东罗马帝国的历史,对东罗马帝国绵延近千年的国祚感到惊诧,东罗马帝国长久以来遭到来自北方和南方敌人的持续不断的进攻,但每次都化险为夷,在紧要关头总会有人站出来,直到1204年被的第四次东征的十字军攻破,它才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最后在1453年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的大军攻破。当然,布莱斯也饶有兴趣的分析了东罗马帝国可以长期存在的原因。当然这个问题本来就很宏大,东帝国自395年完全分治直到1453年灭亡为止(当然如果按照王朝世系,从科穆宁家族分出的一支后裔建立的特拉布宗国则一直挺到了1461年,从科穆宁·杜卡斯家族分出的另外一支后裔建立的伊庇鲁斯君主国一直坚持到了1479年),东帝国一共经历12个王朝,共出现过93位皇帝,他能够长期存在肯定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布莱斯在书中认为东罗马帝国存活这么久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以罗马帝国而自居,并且基础了很多罗马传统,由此产生出了一种帝国民族感,这种民族感赋予了它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另外一个原因是国内高效的行政管理系统和高效的税收体制,这得益于东罗马帝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专制主义国家;最后一个原因是经过有效的改造和调整,帝国政府将基督教纳入自己的框架,并成为维护皇帝统治的重要工具。布莱斯在p315中这样说到:“.......”而爱德华吉本就是认为基督教加速罗马帝国灭亡的最有力倡导者。布莱斯还拿东罗马帝国与西罗马帝国以及西罗马停止运行后的日耳曼诸国家的做对比,展现了东西方在中世纪以来的分野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
从18章到21章,布莱斯讲的是神圣罗马帝国从15世纪直到解散的历史。如果以大空位时代或是霍亨斯陶芬王朝的腓特烈二世颁布两个诏令为神圣罗马帝国前期和后期分界线的话,神圣罗马帝国后期持续的时间确实是非常漫长的。18章讲的是15世纪哈布斯堡的腓特烈三世、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等皇帝统治下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一章焦距于帝国性质的改变。这个性质的改变指的是神圣罗马帝国从一个普世性的基督教世界帝国彻底变成了一个德意志民族的国家。18章一开始布莱斯就指出:“在腓特烈三世统治时期,帝国降至最低点。”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它丧失了很多领土。当然这个领土指的是当年名义上或实际上归帝国管辖的区域。帝国当年的藩属国,勃艮第、阿尔萨斯、瑞士、波兰都宣布独立或是被其它敌人占领,西边整合起来的法兰西王国在瓦卢瓦诸王的带领下一步步的蚕食着昔日帝国的领土,东边还有一个更加可怕的新月国家,奥斯曼土耳其。更要命的是,在腓特烈三世统治时期,帝国完全成为了一群小国家的集合。正如p337页中:“........”而且布莱斯重申了前几章的一些观点:罗马帝国和德意志王国本身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物,因为其中一件的肉体已死但是鬼魂还一直飘荡在基督教欧洲的上空,另外一件则肉体俱在但缺乏精神构建。但是自奥托大帝在罗马加冕以来,德意志王国和罗马帝国这两重资格开始集于一身,这就出现了“anachronism”。布莱斯在p338页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事已至此,神圣罗马帝国已经进入了暮年,但是他的统治者却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落差,因此他们继续在“这个更为缩小的舞台上他过去在一个比较大的舞台上所担任的角色。”在这章中布莱斯稍微提了下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帝国改革,这一事件对日后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进程影响深远,感兴趣的可以参考一下之前天津师范大学王亚平教授写的一篇文章《中世纪晚期德意志帝国改革与民族国家构建》。当然18章也提到了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对帝国最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它淡化了人们心目中的世界帝国和世界宗教的观念,让人们转而去追求那些优美和充满智慧的东西,罗马帝国作为世界帝国的代名词逐渐被人们忽视,神圣罗马帝国则完全消失于德意志王国之中了。
19章讲宗教改革对帝国的影响,布莱斯将宗教改革看成是一个政治变动的原因,这当然是最直观的原因了。宗教改革是一场广泛的社会政治运动,它的初衷是为了反对天主教的宗教专制,呼吁回归基督教的本真精神,但是这场本来是宗教领域的争论被当时的几股政治势力利用,不久后在整个德意志境内就爆发了打着宗教改革旗号的农民运动和贵族叛乱。它使德意志陷入了长达100多年的动乱之中,并造成了严重和持久的政治分裂,这种政治分裂一直持续到神圣罗马帝国寿终正寝。宗教改革严重破坏了神圣罗马帝国那本就所剩无几政治制度,它传播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个性解放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教改革派宣称不受教皇或任何天主教高级教士的管辖,这样把德意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与罗马所代表的世界宗教相连的最后纽带都隔断了,帝国所赖以存在的最后一些原则也被放弃了。至此,构成神圣罗马帝国的两个观念:世界帝国和世界宗教都已经消失殆尽,神圣罗马帝国到这时其实已经不存在了。
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更像是一纸空文,是精疲力尽而又互相猜忌的天主教同盟和新教同盟之间的暂时休战,待双方稍作休整之后将会有一场更大,更持久的战争在双方之间展开。这场战争就是30年战争,30年战争可以看做是哈布斯堡王室为实现统一德意志的目标所做的最后尝试,对于德意志境内的诸侯包括皇帝来说在这场战争中他们都是失败者,最大的获益者是冉冉升起的法兰西王国,30年战争使德意志损失近三分之二的人口,这场战争是德意志历史上的一场浩劫。战争的结果是战争双方在威斯特伐利亚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这个和约是17世纪的《金玺诏书》,彻底将神圣罗马帝国打入了无政府状态。此后,神圣罗马帝国或者更纯粹的叫法德意志王国,完全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它之后的历史是境内各个诸侯国的发展史,包括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他们再也不想收拾帝国这个烂摊子,只专注于发展、建设自己的奥地利君主国,正如北边的霍亨索伦家族正在专心发展自己的勃兰登堡-普鲁士王国一样。17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几乎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了,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他还是延续到了1806年直到欧洲出现一个叫做拿破仑的皇帝为止。布莱斯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还能继续存在一是因为德意志民族还是不愿意放弃罗马古老的遗产,二是在当时根本找不到一个能够替代他的政治机器,那个时候还没有后来的大小德意志派之争,奥地利君主国也没有将主要精力德意志事务之上。布莱斯在p379叶中有非常形象的描述:“.......”
给予神圣罗马帝国这个行将就木的尸体最后打击的是拿破仑皇帝。拿破仑凭借着出色的军事才能和法兰西激扬起的民族精神征服了半个欧洲,凭借着这样的赫赫战功他开始不由自主的和那个号称“欧洲之父”的查理联系起来,自诩为他的真正继承人,终于这个科西嘉的小个子如愿以偿在1804年巴黎圣母院加冕称帝。既然拿破仑成为了查理大帝的继承人,并以西罗马帝国的传承者自居,那么原先那个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终于在1806年莱茵兰地区的一系列小邦,以及美因河南岸的巴伐利亚、巴登、福腾宝等大邦宣布退出神圣罗马帝国组成所谓的莱茵同盟,匍匐在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的保护之下。当时神圣罗马帝国帝国的皇帝哈布斯堡-洛林王朝的弗朗茨二世当机立断,宣布辞去皇帝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职位,但仍保留奥地利皇帝的职位,并且在退位信中以德意志皇帝自居,这样其实就完成了罗马帝国和德意志王国的最后分离,当然这个分离过程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消亡过程。这里面有个小问题,如果说沙皇是东正教的领头羊,他继承的是拜占庭帝国的衣钵,那么他叫俄皇也不为过;拿破仑自诩继承了西罗马以及查理大帝的衣钵,所以他称自己为法皇;弗朗兹二世之所以叫奥皇是因为他是1804年加盟为皇帝的,他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位是在1806年,所以说奥地利帝国诞生在神圣罗马帝国解体之前。当然无论怎么说,罗马帝国的那顶被诅咒的皇冠终于离开了德意志民族,短暂的带到了法兰西民族的头顶之上。布莱斯在第21章中这样形容:“.......”
第22章是布莱斯对神圣罗马帝国做的总结和反思,他用了35页的篇幅来再次追忆这个消失的政治体。当然在神圣罗马帝国近千年的历史演变中,有很多值得大书特书、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事件,或者说神圣罗马帝国就是中世纪基督教欧洲的政治中心,所有国家都围绕着他旋转,但是仅仅通过几页篇幅用通俗易懂、幽默诙谐的话语就把神圣罗马帝国的前世今生讲的如此透彻的人,布莱斯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在22章中,可以看出作为一个生在西方、长在西方的北爱尔兰学者对昔日罗马帝国的深厚赞誉,在p392页中他这样写道:“”正所谓美国诗人爱伦坡说的那句:“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一样,罗马帝国是基督教欧洲民众心目中的永恒帝国,它不会覆灭,因为它是世界性的,它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近世出现的那些帝国,往往都要和罗马帝国构建起联系,比如沙皇俄国自称是“第三罗马”。人们对罗马帝国的这种执念再加上基督教的有力宣传,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神圣里面帝国能够存在这么久。在22章中,布莱斯再次提到第七章曾提到过的世界帝国和世界宗教的理念,在这一章他还分析了帝国和教廷之间的差异和联系,在p394页中他说到:“.......”,而且布莱斯还认为与帝国相比,教廷对当时人们精神和思想上的控制要更牢固、更持久。同时布莱斯还认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新事物套了一个旧驱壳,书中他这样阐述:“.......”,但是罗马教廷是一个真正的新创造物,它代表了新的时代精神和时代背景。今天我们站在学术的传承的角度来看,在西帝国崩溃后,如果没有基督教在精神方面对日耳曼诸蛮族的教化和凝聚,教士等神职人员对知识和文化的传承,主教-教阶制对当时混乱的政治秩序的启示,恐怕欧洲会更加黑暗。接下来,布莱斯又自问自答说在哪种意义上神圣罗马帝国是罗马帝国?布莱斯将这种国家理论概括为三个原则:其一是国家作为一个君主国而存在;其二是神圣国家的范围和神圣教会的范围完全吻合,神圣国家的作用和神圣教会的作用完全吻合;其三是神圣罗马帝国具有世界性。那么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政治实体对德意志民族来说究竟是福音还是灾难呢?我们很难用好坏来评价历史,但是我们可以从神圣罗马帝国对德意志民族发所造成的影响来评判。总的来看,这顶罗马皇冠给德意志国家造成的不幸更多一些,最大的不幸就是一直到1871年之前德意志一直是一盘散沙。布莱斯在书中多次提出,罗马帝国这具尸体压垮了德意志王国,在22章中他也有类似的表述:“.......”而且布莱斯进一步论证到,德意志地区饱受分裂之苦并不是由于这片土地上的种族差异,而是由于p402才导致分裂的。布莱斯在接写来还写到帝国带给德意志王国的好处,他认为最大的好处罗马帝国带给了德意志民族无限荣光,而过去的光荣是未来的顶塔,帝国的这种荣光刺激了德意志民族的文化和艺术创作;德意志民族在于意大利的交往中逐渐从野蛮中摆脱出来。这个帝国虽然表现的软弱无力,却因祸得福在18世纪的实现了文化的多元性和对宗教信仰的宽容。
当然在22章布莱斯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涵、外延以及影响阐述了很多,例如它对近代法理学的影响,对整个欧洲文明进步的影响,对基教会的影响,它和周边诸民族的关系以及从整体来研究他的一些困难等,时间有限就暂不赘述。书中第415页他以“因为古代世界的一切生活都汇集在神圣罗马帝国身上,近代世界的一切生活从它这里产生”来结束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描写。这里我们可以看到19世纪浪漫主义运动赋予神圣罗马帝国的重视和光辉。
布莱斯还意犹未尽在接下来的最后两章描写维也纳会议后出现的德意志邦联和德意志帝国。23章讲的是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到1871年德意志统一这段时间内,德意志各界人士为国家统一而做出的努力。24章主要讲了讲新德意志帝国的一些宪政体系以及以及他在某种意义上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关系。这里要区分一下布莱斯在P464页中略微提到的两个称谓:德意志皇帝(German emperor)和拥有德国的皇帝或者说干脆就叫德国皇帝(emperor of German)这两个称谓的区别,他对于我们理解新德意志帝国的宪政体系来说至关重要。这两个称呼之间的区别一目了然,德国皇帝类似于中国的皇帝那样握有实权;但是德意志皇帝的拥有的权力究竟是什么其实很模糊,布莱斯在449页中有提到过,表面上他确实拥有联邦军队的最高指挥权,他能任命首相但是他却管不了德意志帝国境内其它官员也不能否决立法。甚至后来的皇帝威廉二世曾经想要参观巴伐利亚邦国的军队演习,也被当时的巴伐利亚国王拒绝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皇帝这个头衔其实还是比较敏感的,1871年威廉一世加冕时这个皇帝头衔不能说的太过于详细,否则就会出问题。威廉一世即使被《皇帝宣言》授予了皇帝头衔,他的身份依然是联邦主席,他的皇帝头衔仅仅是让他在对外代表德意志联邦整体和其他君主打交道的时候具有一个皇帝的崇高地位,对内在代表德意志整体和德意志联邦各成员国君主打交道的时候也能够因为拥有皇帝头衔而获得一个优先权。我们在看一下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就会发现《皇帝宣言》丝毫没有改变联邦主席的权力。联邦主席依然不能主持联邦会议,依然不能否决帝国议会通过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德意志帝国并不是什么二元制立宪,德意志帝国是完全的虚君立宪,真正有实际权力的是普鲁士国王这个头衔。也正因为如此俾斯麦才不可能接受“德国皇帝”的头衔,因为这个词误导性太大。容易让皇帝本人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力产生错觉,甚至真的在德意志联邦这个共和国里当皇帝。
最后简单来说德意志邦联是神圣罗马帝国向德意志帝国的过渡期,而德意志帝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翻版,是剔除掉罗马因素之后的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国家,所以一般也称它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如果我们认为没有了皇帝国家还可以继续运行的话,那么神圣罗马帝国在帝国基本法上并没有灭亡,事实上普鲁士改革的伟大人物斯泰因男爵和英国外交大臣卡斯尔雷都持这种看法,在当时有没有皇帝在当时其实并不重要。1806年到1871年这段时间内就是没有皇帝的德意志联邦,境内上百个诸侯国、上千个骑士领地在拿破仑的武力压迫以及维也纳会议之后都被取缔或是合并了,会议后成立的德意志联邦由34个君主国和4个自由市组成,这时德意志境内有两强,分别是传统的老大哥奥地利哈布斯堡君主国和后起之秀普鲁士霍亨索伦君主国。普鲁士在俾斯麦的带领下,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利用德意志民族情感迸发出来的强大力量完成了统一德意志的历史使命。今天我们对于统一这样的字眼可能并不敏感,但是纵观德意志历史,其统一的时间差不多只有104年。世世代代的德意志人为国家统一付出的代价太大太大。1871年1月18日也就是普鲁士王国建立后的170年,神圣罗马帝国解散后的65年,高呼“德意志他在哪里我找不到他”的伟大诗人去世后的39年,威廉国王在路易十四修建的凡尔赛宫镜厅加冕,巴登大公、巴伐利亚大公带领众诸侯高呼的还是“皇帝万岁”。这一次,是德意志民族的德意志帝国,而不是什么神圣帝国亦或是罗马人的皇帝。德意志人终于艰难的完成了国家统一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