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住在我心脏的哪个部分?
我的心脏有我的拳头那么大,主要由4个心腔和4组瓣膜组成。不幸的是,他们统统被一些家伙霸占了。占领左心房的是一些雷打不动的人,杰克伦敦,王尔德,茨威格,他们攻势很猛,我想他们可能永远都赖在那里不走。而左心室住的是两个黑暗的男人――芥川龙之介和爱伦坡,两个类变态终于有机会一起讨论各自作品中的歌特元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徘徊在右心房的往往是些过客,J.K.罗琳,保罗.科埃略,钱伯斯,他们积极、热血、有干劲,因为他们期望有一天能够前往左心房定居。至于右心室,虽然是贵客,却常常被冷落,因为像赛珍珠、黒塞、加缪这些人,频繁出现会让我很累的。
这些人就像强盗一样,霸占、俘虏、擒获,不管你用哪个词的描述,这个心脏已经不属于我了。但是,我隐约的记得,以前她是属于一个中国女人的。她美丽,浪漫,智慧,坚强……去翻翻词典,在一些人眼里,她几乎涵盖了所有和美好有关的词汇,最后,连她的谢幕都那样无与伦比。她的名字叫作三毛。
我应该像赛珍珠感谢狄更斯那样去感谢三毛的。狄更斯给赛珍珠的童年以力量和快乐,而三毛给我的东西可能不仅限于童年。
话说第一次接触到三毛的作品,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是几年以前还是一世纪以前我不记得了——那时候广播里放了一段有意思的东西,讲的是一个中国女人给她的外国丈夫做菜,并且骗丈夫说她做的那个(其实是粉丝)的东西叫作“雨”。我当时的感觉是,写这个东西的主妇太好玩了。而我楞楞地还真以为这是个做菜的节目,听的津津有味。直到某年某月看到了《沙漠中的饭店》那篇实实在在的文章,我才恍然大悟,这原来是三毛的作品啊——这是后话了。
而首次正式阅读的还是那部《雨季不再来》。这是三毛早期的作品,用她自己的话来讲,这是她年幼时的作品,是相当“不成熟”的作品,不过,幸好,我也不成熟。于是,两个都不成熟的小姑娘,一个书里,一个书外,成了排解孤独的伙伴——至少对书外的那个来讲,是这样。然而,到现在我都能清楚的记得《雨季不再来》里面的Echo是一个多么感性、苍弱、孤郁甚至有些神经质的孩子,她敏感,脆弱,她心中有他的安东尼。不过好在,“雨季总会过去”,也因为如此,我们的三毛从来都不是一个怨妇。
使我真正爱上了三毛的是那部《撒哈拉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爱上了三毛,爱上了沙漠。但是,就像三毛在序里所讲的,很多读者对于“《撒哈拉的故事》里的每一篇,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甚而每一句话,都好似背通过了似的熟悉。”我想这太正常不过了,因为那些小事、细节就是那么吸引人。《天梯》中的荒唐搞笑的驾照考题;《死果》里面恐怖致命的诅咒;还有三毛那种把陋室住成宫殿的本事……“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我真的不信这些东西会从感受过的人的大脑中溜走。
至于菏西,他和三毛“是荷叶上的两颗泪珠”……其他的,我已经无话可说。
然而我一直不明白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也是后来我要感谢三毛的那件事情。那就是,对于三毛来说,好像只要身边有书可读,那她的灵魂就不会寂寞,无论是在台湾,在撒哈拉,在南美,还是在菏西不在的时候……也就是因为带着这个疑问去读,慢慢体会她,感受她,渐渐地,终于,我也变成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读《鼠疫》,读《罗生门》,试着去感受法国的人性和俄罗斯的深刻。我真的感谢这种变化,因为,从此,那个曾经读《雨季不再来》的苍弱女孩也开始不知不觉地丰盈起来。后来的一天,我也终于发现,爱上书籍的灵魂不会孤独。
而现在的我,尽管已经不再去读三毛的作品,却好像《小王子》里面那只被驯养的狐狸——拥有了麦子的颜色。因为,三毛,这个万水千山走遍、数尽梦里花落的女人已经在心脏的某个地方住下了——她住的地方不是心室,不是心房,而是整个血管里,看不见、摸不到、却流满全身。
这些人就像强盗一样,霸占、俘虏、擒获,不管你用哪个词的描述,这个心脏已经不属于我了。但是,我隐约的记得,以前她是属于一个中国女人的。她美丽,浪漫,智慧,坚强……去翻翻词典,在一些人眼里,她几乎涵盖了所有和美好有关的词汇,最后,连她的谢幕都那样无与伦比。她的名字叫作三毛。
我应该像赛珍珠感谢狄更斯那样去感谢三毛的。狄更斯给赛珍珠的童年以力量和快乐,而三毛给我的东西可能不仅限于童年。
话说第一次接触到三毛的作品,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是几年以前还是一世纪以前我不记得了——那时候广播里放了一段有意思的东西,讲的是一个中国女人给她的外国丈夫做菜,并且骗丈夫说她做的那个(其实是粉丝)的东西叫作“雨”。我当时的感觉是,写这个东西的主妇太好玩了。而我楞楞地还真以为这是个做菜的节目,听的津津有味。直到某年某月看到了《沙漠中的饭店》那篇实实在在的文章,我才恍然大悟,这原来是三毛的作品啊——这是后话了。
而首次正式阅读的还是那部《雨季不再来》。这是三毛早期的作品,用她自己的话来讲,这是她年幼时的作品,是相当“不成熟”的作品,不过,幸好,我也不成熟。于是,两个都不成熟的小姑娘,一个书里,一个书外,成了排解孤独的伙伴——至少对书外的那个来讲,是这样。然而,到现在我都能清楚的记得《雨季不再来》里面的Echo是一个多么感性、苍弱、孤郁甚至有些神经质的孩子,她敏感,脆弱,她心中有他的安东尼。不过好在,“雨季总会过去”,也因为如此,我们的三毛从来都不是一个怨妇。
使我真正爱上了三毛的是那部《撒哈拉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爱上了三毛,爱上了沙漠。但是,就像三毛在序里所讲的,很多读者对于“《撒哈拉的故事》里的每一篇,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甚而每一句话,都好似背通过了似的熟悉。”我想这太正常不过了,因为那些小事、细节就是那么吸引人。《天梯》中的荒唐搞笑的驾照考题;《死果》里面恐怖致命的诅咒;还有三毛那种把陋室住成宫殿的本事……“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我真的不信这些东西会从感受过的人的大脑中溜走。
至于菏西,他和三毛“是荷叶上的两颗泪珠”……其他的,我已经无话可说。
然而我一直不明白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也是后来我要感谢三毛的那件事情。那就是,对于三毛来说,好像只要身边有书可读,那她的灵魂就不会寂寞,无论是在台湾,在撒哈拉,在南美,还是在菏西不在的时候……也就是因为带着这个疑问去读,慢慢体会她,感受她,渐渐地,终于,我也变成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读《鼠疫》,读《罗生门》,试着去感受法国的人性和俄罗斯的深刻。我真的感谢这种变化,因为,从此,那个曾经读《雨季不再来》的苍弱女孩也开始不知不觉地丰盈起来。后来的一天,我也终于发现,爱上书籍的灵魂不会孤独。
而现在的我,尽管已经不再去读三毛的作品,却好像《小王子》里面那只被驯养的狐狸——拥有了麦子的颜色。因为,三毛,这个万水千山走遍、数尽梦里花落的女人已经在心脏的某个地方住下了——她住的地方不是心室,不是心房,而是整个血管里,看不见、摸不到、却流满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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