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 趣味 性——真实地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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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全集:我的精神家园》(摘录)
自序(1)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
在萧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谢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话都编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权争胜负,无人有权论是非。这话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实际上,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
罗素先生曾说,从一个假的前提出发,什么都能够推论出来,照我看这就是小说的实质。不管怎么说,小说里可以虚构。这就是说,在一本小说里,不管你看到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不应该诧异,更不该指责作者违背了真实的原则,因为小说就是假的呀。《生活和小说》
古时候有位书生,自称是苏东坡的崇拜者。有人问他:你是喜欢苏东坡的诗词呢,还是喜欢他的书法?书生答道:都不是的,我喜欢吃东坡肉……东坡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的确很好吃。但只为东坡肉来崇拜苏东坡,这实在是个太小的理由。
罗素大师曾言:不要以为有了实证方法,思辨就不重要了。实际上,要提出有意义的假设,必须下一番思辨功夫。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
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近来买了本新出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我小时候很爱看,现在这本是新译的——众所周知,新译的书总是没有老版本好。不过新版本也不是全无长处,篇首多了一篇吐温瞎编的兵工署长通告,而老版本把它删了。通告里说:如有人胆敢在本书里寻找什么结构、道德寓意等等,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枪毙。马克·吐温胆子不小,要是现在国内哪位作家胆敢仿此通告一番:如有人敢在我的书里寻找文化源流或可供解构的东西,一律把他逮捕、流放、枪毙,我看他会第一个被枪毙。现在各种哲学,甚至是文化人类学的观点,都浩浩荡荡杀入了文学的领域。
作家纳博科夫曾说,一流的读者不是天生的,他是培养出来的。
莫泊桑曾说,提笔为文,就想到了读者。有些读者说:请让我笑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哭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感动吧……在中国,有些读者会说,请让我们受教育吧。
设我要搞部科幻片,没有科学知识,我可以到大学里听课。没有想象力,我可以喝上二两,然后面壁枯坐。俗话说得好,牛粪落在田里,大太阳晒了三天,也会发酵、冒泡的。我每天喝二两,坐三个小时,年复一年,我就不信什么都想不出来——最好的科幻本子不也是人想出来的吗?搞到后来,我有了很好的本子,又有投资商肯出钱,至于演员嘛,让他们到大学和科研单位里体验生活,也是很容易办到的——搞到这一步,问题就来了:假设我要搞的是《侏罗纪公园》那样的电影,我怎么跟上面说呢?我这部片子,现实意义在哪里?积极意义又在哪里?为什么我要搞这么一部古怪的电影?最主要的问题是:我这部电影是怎样配合当前形势的?这些问题我一个都答不上来,可答不上来又不行。
经典作品是好的,但看的次数不可太多。看的次数多了不能欣赏到艺术——就如《红楼梦》说饮茶:一杯为品,二杯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驴了。
中国人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环境中的历史。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
自序(1)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
在萧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谢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话都编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权争胜负,无人有权论是非。这话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实际上,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
罗素先生曾说,从一个假的前提出发,什么都能够推论出来,照我看这就是小说的实质。不管怎么说,小说里可以虚构。这就是说,在一本小说里,不管你看到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不应该诧异,更不该指责作者违背了真实的原则,因为小说就是假的呀。《生活和小说》
古时候有位书生,自称是苏东坡的崇拜者。有人问他:你是喜欢苏东坡的诗词呢,还是喜欢他的书法?书生答道:都不是的,我喜欢吃东坡肉……东坡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的确很好吃。但只为东坡肉来崇拜苏东坡,这实在是个太小的理由。
罗素大师曾言:不要以为有了实证方法,思辨就不重要了。实际上,要提出有意义的假设,必须下一番思辨功夫。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
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近来买了本新出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我小时候很爱看,现在这本是新译的——众所周知,新译的书总是没有老版本好。不过新版本也不是全无长处,篇首多了一篇吐温瞎编的兵工署长通告,而老版本把它删了。通告里说:如有人胆敢在本书里寻找什么结构、道德寓意等等,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枪毙。马克·吐温胆子不小,要是现在国内哪位作家胆敢仿此通告一番:如有人敢在我的书里寻找文化源流或可供解构的东西,一律把他逮捕、流放、枪毙,我看他会第一个被枪毙。现在各种哲学,甚至是文化人类学的观点,都浩浩荡荡杀入了文学的领域。
作家纳博科夫曾说,一流的读者不是天生的,他是培养出来的。
莫泊桑曾说,提笔为文,就想到了读者。有些读者说:请让我笑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哭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感动吧……在中国,有些读者会说,请让我们受教育吧。
设我要搞部科幻片,没有科学知识,我可以到大学里听课。没有想象力,我可以喝上二两,然后面壁枯坐。俗话说得好,牛粪落在田里,大太阳晒了三天,也会发酵、冒泡的。我每天喝二两,坐三个小时,年复一年,我就不信什么都想不出来——最好的科幻本子不也是人想出来的吗?搞到后来,我有了很好的本子,又有投资商肯出钱,至于演员嘛,让他们到大学和科研单位里体验生活,也是很容易办到的——搞到这一步,问题就来了:假设我要搞的是《侏罗纪公园》那样的电影,我怎么跟上面说呢?我这部片子,现实意义在哪里?积极意义又在哪里?为什么我要搞这么一部古怪的电影?最主要的问题是:我这部电影是怎样配合当前形势的?这些问题我一个都答不上来,可答不上来又不行。
经典作品是好的,但看的次数不可太多。看的次数多了不能欣赏到艺术——就如《红楼梦》说饮茶:一杯为品,二杯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驴了。
中国人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环境中的历史。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