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品•品读】李业业:有多少书可以重来?
很少人可以像博尔赫斯,用《圣经》的口吻宣称“必读的书,我已饱读”;也很少人可以像博尔赫斯,在46年后再版第一本诗集,并说明当年的“那位青年本质上已经就是今天或认可或修改这些东西的先生”。旧作重版,对治学之人而言,始终是一场自我角力。它需要勇气和实力,前者是在巍然的金字塔尖,俯视旧日之粗疏贫瘠而不卑不亢;后者考察的则是文字与市场的默契程度,力有不逮者自是更多。于是,旧作与著者的关系就情同失却了温度的情侣,相互指责对方的叛变,却难以忘怀彼时的心血。
刘小枫早在1996就已经把自己归入了“这一代人”。集体历史感觉的建构填补了被抽空的理想主义,成为抒情和悼念的土壤。他清算青春的枕边书,思考革命与爱欲的纠缠以及奥斯威辛之后诗歌的存亡。在刘小枫细腻到失血的笔调中,这一代人的怕和爱正如《金蔷薇》的结尾一般,昭示着“太阳永世不没”的悲怆。
在知识分子逡巡于人文精神的迷思而倍感焦虑的年代,刘小枫也试图从“我在的呢喃”中发掘出永恒的元素,可惜所有的伤痕已然一一展示,孱弱的学术散文毕竟不能够“把实践与话语从时间的流动之中撕扯出来”,充其量只算得上叼陪末座。设若沿着这一向度继续发展,我们可能就看不到今天的刘小枫。对于今天的刘小枫而言,悬壶济世的资本在于突破了现代性的理论框架,找到了“绝对真实的终极价值”,并成为“汉语基督教神学”事业的伟大旗手。“雪泥红爪”和“自我的棱镜”这两辑所收的文章便大致勾勒出了他的学术脉络。而增订版所加入的新文,更多的也是通过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探讨生命真实,或者通过里尔克寻找个体生命现代信仰的可能性等“人文神学”意义上的文章。
刘小枫将莫尔特曼的启示神学(启示神学的问题产生于自身的时代处境,而不是从过去的神学思想体系和结论中产生)移植到中国的语境之中,并在着力分野“教会神学”和“人文科学性质神学”的前提下,否定神学本质上的中西之分,否定神学境遇化的正当性,将基督信仰在当代中国的边缘化归因于无神论信仰的历史和现实境况。单纯从逻辑层面上看,刘小枫“济世效用的痴想”在基督的恩教中,无疑得到了彻底实现。当伯约的天平称量过每一位中国人的痛苦和眼泪,中国从伦理到现实的一系列危机似乎在现代之外找到了解决方案。但是,单纯从儒家的“易之生生”、道家的“方生方成”与基督教的“道成肉生”中提取出一个“成”字,而割裂了各种思想生成的历史语境,必然无法揭橥异质文化相互阐释的真相。
普洛丁之所以能够从gods中论证出God的存在,并最终汇流柏拉图思想和希伯来一神论信仰,在于统一的语言使流畅的沟通成为可能。语言学家邦文尼德斯从动词形态考察东西方思维差异,认为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结构使其得以产生“存在”(etre)的范畴,而依靠词汇组合构成意义的中文,必然重视相对论的突出作用。因而,前者强调“永恒不变”的上帝,而后者注重变动不居,自然呈现的“现世”。因而,用超验来划定儒家的宗教性已经不是持中之举,遑论其与基督信仰的合流或者相互改造?尽管刘小枫注意到了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的互文关系,明确声言当下的汉语思维从来都没有就西方神权政治秩序的崩溃和精神统一体的分裂进行深究,因而无法甄别西方思想种种裂变的最终动因。这种对于差异的强调的确是致力于中西会通的学者应该注意到的,然而,刘将西方问题预设为理解中国的前提,并类比之宋明以降,新儒学对佛教的反拨——以心性之学对抗死侯之念,认为汉语学人只有在充分致力于西方思想的古代本源和现代裂变的基础上,才能把中国的思想文化问题带进来,难免失之偏颇。
同样是取道西方以切入中国诸种问题,冯象在《木腿正义》里谈的无论法律、文学还是宗教,始终持意甚平,而知见颇丰,相反相适而成的态度让人想起陈寅恪先生所说的“道家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加之语多讥诮喜人,八卦旁逸斜出,读之不能释卷。连增订本都能在三个月内加印两次,想见冯先生拥趸之多。
《木腿正义》最醒人耳目的首先就是书名了,这也是正文首篇的题目。尽管文中加注副标“读一个十六世纪冒名顶替案”,外行如我,也实在不明所以。细读之,才知道先生行文高妙。故事来源于十六世纪的公案小说《假马丹行传》,木腿是主人公马丹的借代名,而冯先生的“正义”指涉的是法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这对矛盾。杂糅的学术背景和齐全的知识装备,使得冯先生有能力在学科的互见中,洞见各自优劣并寻找现实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法律与伦理的冲突往往在追求尖锐矛盾的文学文本中出现,此为文学中的法律;另一方面,如果按照文学文本的解读策略阐释法律文本,则法律解释的两个前提——文本含义和立法意图的可确定性,必然不复存在。因此,重要的不是解决二者的感性/理性对立,而是借用文学的种种理论工具,发现法律背后的权力关系和话语操控问题。
“‘法律与文学’,因而也是关于资本主义法治本身何以可能,又怎样终结的纠问。”在代序的结语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一位学者对于法治现代化和中国化的深刻反思。可以说,冯象先生在本书上编中着意探讨的“法律与文学”关系,均没有离开“木腿正义”这个故事原型,通过中国本土案例,展示法律的普适主义倾向以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与民间法的关系。
冯先生素来不爱做“孤文”,恰又发现近年发表的散件多可与《木腿正义》中的“法律与文学”两个题旨相契,于是有了增补的想法。新书收文自1987年迄今,整二十年,在冯先生看来,“大略可以算作揖分读书心得和思想轨迹的记录”。在《不上书架的书》(见《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中,冯象先生曾举出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四本书,即《史记》、《共产党宣言》、《神曲》和《圣经》。第一本多少了融合了身世境况之感喟,而余下三本的初衷竟然皆出于外语学习和翻译的需要,不能不说,冯先生的确是热爱翻译之人。在云南下乡时,他自学英语和法语,每月将作业寄至杭州,烦请姨夫王承绪(曾留学英国八年,精通数门外语)批改;后来开始研读《圣经》,并对古典语言(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授业李赋宁先生,专治中古文学。在《“蜜与蜡”的回忆》中,冯先生白描了当时读古英语的情境,治学之谨严,态度之端肃,足以让今日做翻译的匠人们汗颜。文中另有一处颇为精彩,即写去图书馆查阅特尔图良,圣杰罗姆等教父的拉丁语原著,看到发黄的借书卡上只有一个遒劲的签名——钱钟书。尽管冯先生在此点到即止,了无骄矜,而两辈学人的“美与智”端的教人肃然起敬。
装备精良如斯,谈到翻译《圣经》,冯象先生仍难免叹一句“智慧始于畏惧”。从2002年开始,仅有《创世纪》单本问世,足见活计之精细。之所以重译,并非出于宗教需要,而是将《圣经》作为西方文明的源头经典来看待。一方面,旧译颇多谬误,有损《圣经》原旨和作为文化读本的形象,另外一方面,《圣经》作为资本主义世界核心理念、法律原则和文化价值的渊薮,已经内化为资本主义赖以维持其全球统治的必要条件,因而只有重建或者厘清西学学统,才有可能为当下中国找到正确的评价体系。
刘小枫和冯象同样给中国读者讲亚瑟王的故事,只不过前者的亚瑟王是空降到中国的,他只看到传教士明恩浦笔下的中国脸谱却无力承接他的悲悯,而后者的亚瑟是从卡米洛城一步一步走近中国的,他深切地知道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不能抗拒的东西,正包围着这个古老的国度。
刘小枫著:《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增订版,华夏出版社,2007年1月,29元。
冯象著:《木腿正义》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26元。
刘小枫早在1996就已经把自己归入了“这一代人”。集体历史感觉的建构填补了被抽空的理想主义,成为抒情和悼念的土壤。他清算青春的枕边书,思考革命与爱欲的纠缠以及奥斯威辛之后诗歌的存亡。在刘小枫细腻到失血的笔调中,这一代人的怕和爱正如《金蔷薇》的结尾一般,昭示着“太阳永世不没”的悲怆。
在知识分子逡巡于人文精神的迷思而倍感焦虑的年代,刘小枫也试图从“我在的呢喃”中发掘出永恒的元素,可惜所有的伤痕已然一一展示,孱弱的学术散文毕竟不能够“把实践与话语从时间的流动之中撕扯出来”,充其量只算得上叼陪末座。设若沿着这一向度继续发展,我们可能就看不到今天的刘小枫。对于今天的刘小枫而言,悬壶济世的资本在于突破了现代性的理论框架,找到了“绝对真实的终极价值”,并成为“汉语基督教神学”事业的伟大旗手。“雪泥红爪”和“自我的棱镜”这两辑所收的文章便大致勾勒出了他的学术脉络。而增订版所加入的新文,更多的也是通过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探讨生命真实,或者通过里尔克寻找个体生命现代信仰的可能性等“人文神学”意义上的文章。
刘小枫将莫尔特曼的启示神学(启示神学的问题产生于自身的时代处境,而不是从过去的神学思想体系和结论中产生)移植到中国的语境之中,并在着力分野“教会神学”和“人文科学性质神学”的前提下,否定神学本质上的中西之分,否定神学境遇化的正当性,将基督信仰在当代中国的边缘化归因于无神论信仰的历史和现实境况。单纯从逻辑层面上看,刘小枫“济世效用的痴想”在基督的恩教中,无疑得到了彻底实现。当伯约的天平称量过每一位中国人的痛苦和眼泪,中国从伦理到现实的一系列危机似乎在现代之外找到了解决方案。但是,单纯从儒家的“易之生生”、道家的“方生方成”与基督教的“道成肉生”中提取出一个“成”字,而割裂了各种思想生成的历史语境,必然无法揭橥异质文化相互阐释的真相。
普洛丁之所以能够从gods中论证出God的存在,并最终汇流柏拉图思想和希伯来一神论信仰,在于统一的语言使流畅的沟通成为可能。语言学家邦文尼德斯从动词形态考察东西方思维差异,认为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结构使其得以产生“存在”(etre)的范畴,而依靠词汇组合构成意义的中文,必然重视相对论的突出作用。因而,前者强调“永恒不变”的上帝,而后者注重变动不居,自然呈现的“现世”。因而,用超验来划定儒家的宗教性已经不是持中之举,遑论其与基督信仰的合流或者相互改造?尽管刘小枫注意到了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的互文关系,明确声言当下的汉语思维从来都没有就西方神权政治秩序的崩溃和精神统一体的分裂进行深究,因而无法甄别西方思想种种裂变的最终动因。这种对于差异的强调的确是致力于中西会通的学者应该注意到的,然而,刘将西方问题预设为理解中国的前提,并类比之宋明以降,新儒学对佛教的反拨——以心性之学对抗死侯之念,认为汉语学人只有在充分致力于西方思想的古代本源和现代裂变的基础上,才能把中国的思想文化问题带进来,难免失之偏颇。
同样是取道西方以切入中国诸种问题,冯象在《木腿正义》里谈的无论法律、文学还是宗教,始终持意甚平,而知见颇丰,相反相适而成的态度让人想起陈寅恪先生所说的“道家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加之语多讥诮喜人,八卦旁逸斜出,读之不能释卷。连增订本都能在三个月内加印两次,想见冯先生拥趸之多。
《木腿正义》最醒人耳目的首先就是书名了,这也是正文首篇的题目。尽管文中加注副标“读一个十六世纪冒名顶替案”,外行如我,也实在不明所以。细读之,才知道先生行文高妙。故事来源于十六世纪的公案小说《假马丹行传》,木腿是主人公马丹的借代名,而冯先生的“正义”指涉的是法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这对矛盾。杂糅的学术背景和齐全的知识装备,使得冯先生有能力在学科的互见中,洞见各自优劣并寻找现实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法律与伦理的冲突往往在追求尖锐矛盾的文学文本中出现,此为文学中的法律;另一方面,如果按照文学文本的解读策略阐释法律文本,则法律解释的两个前提——文本含义和立法意图的可确定性,必然不复存在。因此,重要的不是解决二者的感性/理性对立,而是借用文学的种种理论工具,发现法律背后的权力关系和话语操控问题。
“‘法律与文学’,因而也是关于资本主义法治本身何以可能,又怎样终结的纠问。”在代序的结语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一位学者对于法治现代化和中国化的深刻反思。可以说,冯象先生在本书上编中着意探讨的“法律与文学”关系,均没有离开“木腿正义”这个故事原型,通过中国本土案例,展示法律的普适主义倾向以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与民间法的关系。
冯先生素来不爱做“孤文”,恰又发现近年发表的散件多可与《木腿正义》中的“法律与文学”两个题旨相契,于是有了增补的想法。新书收文自1987年迄今,整二十年,在冯先生看来,“大略可以算作揖分读书心得和思想轨迹的记录”。在《不上书架的书》(见《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中,冯象先生曾举出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四本书,即《史记》、《共产党宣言》、《神曲》和《圣经》。第一本多少了融合了身世境况之感喟,而余下三本的初衷竟然皆出于外语学习和翻译的需要,不能不说,冯先生的确是热爱翻译之人。在云南下乡时,他自学英语和法语,每月将作业寄至杭州,烦请姨夫王承绪(曾留学英国八年,精通数门外语)批改;后来开始研读《圣经》,并对古典语言(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授业李赋宁先生,专治中古文学。在《“蜜与蜡”的回忆》中,冯先生白描了当时读古英语的情境,治学之谨严,态度之端肃,足以让今日做翻译的匠人们汗颜。文中另有一处颇为精彩,即写去图书馆查阅特尔图良,圣杰罗姆等教父的拉丁语原著,看到发黄的借书卡上只有一个遒劲的签名——钱钟书。尽管冯先生在此点到即止,了无骄矜,而两辈学人的“美与智”端的教人肃然起敬。
装备精良如斯,谈到翻译《圣经》,冯象先生仍难免叹一句“智慧始于畏惧”。从2002年开始,仅有《创世纪》单本问世,足见活计之精细。之所以重译,并非出于宗教需要,而是将《圣经》作为西方文明的源头经典来看待。一方面,旧译颇多谬误,有损《圣经》原旨和作为文化读本的形象,另外一方面,《圣经》作为资本主义世界核心理念、法律原则和文化价值的渊薮,已经内化为资本主义赖以维持其全球统治的必要条件,因而只有重建或者厘清西学学统,才有可能为当下中国找到正确的评价体系。
刘小枫和冯象同样给中国读者讲亚瑟王的故事,只不过前者的亚瑟王是空降到中国的,他只看到传教士明恩浦笔下的中国脸谱却无力承接他的悲悯,而后者的亚瑟是从卡米洛城一步一步走近中国的,他深切地知道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不能抗拒的东西,正包围着这个古老的国度。
刘小枫著:《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增订版,华夏出版社,2007年1月,29元。
冯象著:《木腿正义》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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