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的那个边界在哪里才是最合适的
如何设计政策并推动社会朝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个初衷是好的。尽管这“自由主义的温和的专制主义”,最终还是落在令人警惕性蹙眉的“专制主义”上,但至少从政府耗费思量去设计和制定政策,杜绝懒政这一角度上看,是一个政府应该具备的职责和能力。之所以是能力,那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对比一下国内的某些政策制定,简单粗暴,尤其是在中心城市以外的三四级城镇乡村,政策制定上的惫懒和政策执行上的粗暴,完全暴露出政府部门糟糕的管理能力。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始终还是会对个人的自由选择是一种抵牾,只是说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问题上,个人自由选择和政府引导助推之间究竟谁该主要承担,或者说谁来成为选择主体,则可能需要具体地分析。
我同意经济学假定的每个人都是可以做出理性选择的“经济人”其实是严重不符合事实的,现实中的“社会人”所具有的理性仅仅只是存在于某些问题或者某些方面,而这些问题和方面仅仅只是每日、每年乃至一生所要处理和做出决策的若干事项中非常小的一撮,甚至有时候还不能称之为理性选择而得,倒可能是某种思维惯性或者偏执使然。社会人是从众的,随波逐流的,并且如有的观点说的一样,给予每个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力,最终并不能够带来社会整体福祉的最大化。
某些问题上,政府的助推是应有的,比如为了确保社会医疗保险不被那些丝毫不在乎自己健康的、因为过量吸烟导致相关疾病的人群所大量耗费,那么政府通过助推的方式引导人们去保持健康,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则是适宜的。
但在某些问题上,可能需要去想一想。如果说两个人结婚并生育小孩,从经济成本到社会成本的节约上看,从为社会发展增加劳动力来说,相对于单身、丁克人士,对这个社会总体发展,或者说政府更加有利,那么政府是否就要通过助推的方式去鼓励人们结婚、生育小孩乃至多生养小孩?这是否又是对选择单身不婚、不育人群的一种歧视或者压迫,对这群人自由权利的侵吞?
除了在是否应该助推这一点上进行选择之外,还进一步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说政府从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一定要采取助推,那么边界如何划定才能确保政府和个人的权利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具体的政策落脚点的哪里才不至于成为对少数人群的倾轧,成为新一重意义上的“专制”?
这本书并没有对每个问题给出答案,但是提出了思考,这是某种借鉴,也会促使我们去思考在相应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之下,政策的制定者所作出的决策是否尊重的个人自由,个人的权利是否得到的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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