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教材当如张千帆
“爱惜自己名声的学者写的东西都比较可靠。这可以成为大家选择图书的标准。”
每一个在中国念过大学的人,都应该不会对中国学者编撰的那些不堪卒读的大学教材感到陌生。我曾在一本由本校教授主编的生物化学教材里读出满目诘屈聱牙的翻译腔,也直言不讳地批评过一本由学界泰斗编写的心理统计教材“麻木不仁”。我目睹过这些学者在讲台上的谈笑风生,也见识过他们在业余写作中的文采飞扬,可是不知怎地,当他们开始动笔撰写一本教科书时,就把自己端起来了,就不再会说人话了,他们大概是想借用戏剧上的“间离效果”来制造文本的权威感,或者营造教材的客观性。可是,教材作为人类已有知识的载体,离“绝对真理”尚远,它就是用来被推翻而且应该鼓励学生质疑的,不需要假装权威;与此同时,一本教材既然是人而不是机器写出来的,有剪裁取舍谋篇布局,带着人文关怀情感体温,它就不可能保持所谓的客观性。当你的写作奔着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甚至是悖论的目标而去,远离了它的目标读者时,成品注定会很糟糕。
坦白讲,我也读到过中国学者写的好教材,但真的不多,若是放在国际视野下跟比如美国学者写的同类教材中最优秀者做个比较,那就真的还不够好。读好的美国教材,捧着的仿佛不是一本书,而是作者面对面直接在跟你说话,你读到的是一本有血有肉的教材,会咯咯大笑,会拍案叫绝,会陷入深思,会心花怒放。在这样一种生动亲切的阅读体验中,你学到了知识。而我们的教材似乎在刻意与读者保持一种距离,作者仿佛要抑制住自己的人性才能把冰冷的知识给传递出来似的,你若不正襟危坐皱着眉头摁着指头咀嚼简直没法读懂。难得有一回,在北大版《高等数学》里读到一句“微商者,微分之商也!”,我心里大叫,这才是真性情啊!这种洒脱和活泼正是好教材该有的自信呀!可我们教材里的感叹号比大熊猫还金贵。
于是在积累了如此多的经验教训之后,如果不是因为某些机缘巧合,张千帆教授编写的这本《宪法学导论》就算已经摆在我面前摊开了,我也定是没有欲望翻阅哪怕一页的,因为它大概率又是一本让人读完之后,不是怀疑人生就是彻底失去对该学科兴趣的烂教材。万万没想到的是,我遇到了小概率事件,甚至可以说是极小概率事件,我手不释卷地花了几天时间把这本厚达700页的教材给读完了,读到一半时我就确定无疑地说,这是我读过最好的一本由中国学者编写的教材。没有之一!任何学科!于是我特地撰文来赞美它。以下我会具体地结合这本教材中的内容,但重点想谈的还是教材写作这个议题。
当我读到第一章讲学科方法论涉及“哲学上的怀疑主义”这一部分时(包括一篇“探讨”与一篇“评注”),从字里行间我就断定,作者是一位对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与认识论都有着通透理解的人,而且他很有可能具有自然科学背景。一搜果不其然,张老师先是从物理学学士一路读到生物物理学博士,之后受到那个特定时代的感召,又弃理从文研习法律并取得政府学博士,整整二十年的象牙塔勤学,横跨了文理四个学科。这种毅力和坚持是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做到的。而我为什么能断定作者的背景?别看那不过是写在一本导论教材里的两篇并无深度的论说文,把同样的议题抛给全中国各学科的名教授去打擂台,能写到这个水平的恐怕屈指可数。至少以我有限的阅读经验,大把的中国学者,无论文科理科,连“科学是什么”这样的基本议题都拎不清,写一段囫囵吞枣还缺乏逻辑的分析能把读者给噎死。所谓深入浅出,一段看上去“好像也没什么呀”的文字,却足以体现作者四两拨千斤的功夫。这才是真正的文理兼修。我们的文化总爱把学数学的写个诗、学化学的画个画儿说成是文理兼修,那种不过是在本专业之外有一项文艺爱好罢了,有啥了不起的呢?
我无意怀疑,更不具备能力怀疑各学科的名教授在其专业领域的造诣,而这里要说的是,仅仅具有专业造诣未必能写出一本好教材,特别是作为写给大学生的导论教材,它需要作者具有更广阔的知识背景,了解自己所在学科与其他学科乃至广义上的知识在横向和纵向上的联系,从而有效地把自己所在学科适当地置于这个大背景之下,不是单就学科来论学科,而是在大背景之下论学科。好比说,一道心里想着恋人做出来的菜,与一道仅仅根据食材做出来的菜,观感和味道上都会有不同。有这样的知识储备写出来的教材,是丰满的而非干瘪的,是游刃有余的而非捉襟见肘的,是真知灼见的而非一知半解的。大概并非巧合的是,我读到中国学者所写社科著作中行文最有逻辑和气魄的两位,竟然都是先理后文的双料博士(另一位是赵鼎新)。当然,我绝不是说非得拿俩博士学位才能做到这一点,它本该是博雅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如果说我们的上一辈乃至上上辈学者,囿于时代原因无缘博雅教育,文理分科体系导致了跛足,那么时代不同了,总该是一代新人胜旧人的吧,我为此也保持过乐观,如今却愈发感到迷惑。还是结合这本书来举例。关于“言论自由”,具体地说,比如微博管理员删掉了某用户批评微博的言论,或者你在跟谁争论某议题时一言不合把对方拉黑,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我无数次地听到这样的声音:“言论自由是用来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新浪不是公权力,我也不是公权力,所以这么做没有侵害到言论自由。”对此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解释,说言论自由限制政府,这只是源自美国宪法的一种观点,观点必然不是真理,事实上,其他国家的宪法对私人之间的言论自由的限制就有涉及。退一万步说,就算美国宪法的表述是真理,它也无法适用于身在中国的微博和你。反倒是从字面上讲,我国宪法是可以保护个体不被微博删帖和被他人拉黑的(第35条并未明文规定言论自由不能受到“谁”的侵犯)。
此处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有些国人对于跟自己八杆子打不着的美国宪法耳熟能详甚至奉为圭臬,却对本应该跟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本国宪法茫然无知呢?以至于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时,意识不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就罢了,怎么还引用别国法律来为这种潜在的侵害拍手叫好呢?须知,说出前述谬论的人,并非无知之人,相反通常是有着良好教养的人(否则也不会知道哪门子的美国宪法了),甚至不乏大学里的青年教师,如果这样一拨人,对于位居个人权利之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的认识都如此不堪,他们又如何去教书育人著书立说,或者充当公共讨论中的意见领袖呢?所以,还是多读书吧。本书在第一章里就讲述了宪法的“无所不在”,并通过一个言论自由的案例探讨了宪法的“间接适用”——第三者效应;第七章和第八章更是运用大量篇幅对言论自由的历史源流、思想脉络、法理、国情差异等作了充分论述。本人,作为一个什么都略懂一点的半瓶子水,也是在阅读本书中进一步深化了自己对于言论自由的认识。言论自由不只是一句抽象的法条,更是在人类思想演进中和无数案件的判例中逐渐塑型的一个具体的概念。
不要误解我,我不是在否定美国宪法的功绩,我是指出作为一个有追求的人,应该对“中心主义”保持警惕,不论这个中心是中国、美国、欧洲还是自己。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开放的心去吸纳更多的知识和不同的观点,而不是觉得自己所知道的就是整个世界,自己所认同的就是宇宙真理。这样的一种包容和谦卑,同样反映在了这本书里,作者从不以真理自居,反而是不断强调,观点没有对错之分,“任何人都不可能宣称他认识了不含有任何谬误的绝对真理”。这也是我要为这本教材击节叹赏之处!很少看到有学者同时具备这样坦荡的胸怀和通透的认识。很多学者嘴上说自己不是真理以示谦虚,脑子里却早就称王称霸了。归根结底,这样的人囿于自己的学识,压根意识不到自己在认识论上的谬误。
作者在美国留学十余载,浸淫于美国高校的学术氛围,这本教材自然而然地吸纳了美国教材的种种优点。除了我一开始提到的“真性情、说人话”,还有它对知识点的追根溯源极其清晰,比如第二章对中国自晚清以来制宪历程的详细梳理,还有各种源自中西方哲学史和思想史的脉络介绍,读来给人一目了然浑身清爽之感。特别强调这一点,正是因为我们很多教材做不到,在介绍那些源自西方的学科时,常常只是把人家最终做好的成品拿来宣讲,对于探索出成品的整个过程则一笔带过,恰恰是探索过程中的那些曲折与争鸣、失败与意外构成了学科的动人生命,也只有了解了这些,才真的认识和理解了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在老树上开新枝。而我们把这些宝贵的信息当成花边一样扔掉了,扔掉花边之后的教材还剩什么呢?干巴巴的教条。(更别说,我们的教材在介绍源自本国的学科历程时,同样也是语焉不详。)
余下还要赞美的,是在美国教材里最寻常同时又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本教材把批判性思维贯穿始终。几乎每讲完一段或者分享了一个案例之后,作者就会提出“思考”。那些问题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思考题,至少如我这样自诩批判性思维还不错的半瓶子水,读到有些问题时感觉直接被打懵。除去我作为门外汉缺乏更多专业法学知识,从根本上还是因为有些问题实在老辣。读者如果跟着作者的思路认真阅读了前文,那么在此处停留片刻,好好想想,就会揣摩出那些问题的深义,如果有条件的话,不妨试着把自己的答案写下来。因为种种原因,在很多议题上作者只能做到引而不发,那么,这一道道逻辑缜密的发问就成了本书的点睛之笔,留待读者去自行揭示书中的微言大义。有些时候,一个振聋发聩的好问题,足以让人从浑沌中惊醒。
最后,想借用在林来梵老师《宪法学讲义》里读到的一句话:“爱惜自己名声的学者写的东西都比较可靠。这可以成为大家选择图书的标准。”今天读到这句话时,我首先想到了张千帆老师和这本书,然后很快又想到了最近读过一位数学教授写的稀烂科普书,那些编写出很多读者都读不下去的书或教材的学者,其本人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热爱着自己所从事的与写作主题相关的研究工作?他对自己的写作水平和专业学识是否存在恰当的认知?一个对读者不负责任的作者是值得信任的吗?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则是通过一本好的教材,会让我对它的作者生出无限敬意,张老师就是这样的人。
落脚到书——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让我们一起学习它、爱护它、遵守它、改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