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须得多走几遍
这本书是我特意留在初五初六读的,本想着春节用它收尾,然后投入工作,却赶上疫情,正好多了几天回味的时间。
现在可以谈笑风生,但是阅读时并不轻松。我先正视自己的问题:对于爱尔兰的文化传统不熟悉,所以当作者提到恶灵迈克菲里梅和其它人物的时候,我只能看一脑袋问号的看看注释。这就好比提到愚公,我们的背景知识是自带他的故事的,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代表着什么样精神,靠一个名字就可以迅速传达。而这本书里,不能相通的常识,让这些人在我的面前只是一个个的名字,进一步导致了作者许多影射,借用的深意,我没有理会到,还是有点遗憾的。
第二就是小说的风格。以为这是一本当代通俗小说,尤其是作者还有《第三个警察》这种名字看上去很迷惑人的作品(我在脑子里把它和悬疑小说划了等号,轻视了敌人)。直到读的时候,仔细看了腰封:“后现代主义文学的滥觞作品”.......行啊,后现代主义我也不怕,这类也是读过一点儿的,不过这本小说中的元小说风格,比以前读过的《法国中尉的女人》还要突出。我就迷迷糊糊的和作者在现实,回忆,作品,作品中的作品里走了下去,叙述视角随时变换,人物对话没有引号标注,就算是在同一时空里,A说话的同时还经常被B打断,B说着一半C还会接过去再插一段……按照我的习惯,小说一般拿到床上读,不会像读社科书那样在书桌前,边读边记录要点。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前三分之一,我的脑子里一直装着目录树一样的东西,边读边整理结构。后来觉得太烧脑,拿出便利贴,按照不同层次,用不同颜色做好标记。读一本书,把自己整的比盗梦空间还复杂。
再说故事与文笔。许多后现代主义文学,都注重在形式上玩花样,使自己的故事性大打折扣。这本书的故事和文笔,都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时不时的我就会感叹于作者的奇思妙想,比如他认为肉身处在一般现在时,而灵魂兼具过去,现在和将来时的。把英语时态讲的这么哲学,真是个小机灵鬼。除了这种直接发表的议论性文字以外,里面穿插的无数个故事也很精彩,社会热点百姓生活,抛开结构,单独拿出来一个故事的时候,就当《365天每晚一个好故事》去看,也很吸引人。
所以这本书是值得你多读几遍的。流行音乐好懂,但听过几次就没了兴趣;言情小说好读,但读过一次就没了意思。古典音乐很难,复杂的变化层次,才值得反复研习。这本书也是这样,一次就能走通的迷宫,不是好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