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类型或曰先锋的阅读尴尬
小说故事很简单,也很老套。一个有名的喜剧演员海克特,随着默片时代的逝去,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几十年后,又突然神秘出现在主人公的视野。在解谜的过程中,作者借海克特侄女阿尔玛之口,在小说里塞进了三角恋、谋杀、性交表演、抢劫银行、救美、巨款从天而降、世外桃源的艺术生活之类三流市井小说惯用的情节。推动情节发展的,是侦探小说式的悬念设置。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海克特死后,其妻芙芮达要焚烧十四部从未公映过的电影,和与海克特相关的所有资料。而整个小说,也是围绕这个矛盾展开:阿尔玛和齐默(小说中的“我”)要挽救神秘的杰作,而芙芮达坚定不移地要毁灭。在西方,干这种事的是卡夫卡,在东方,我们的黛玉小姐也干过。
《幻影书》最终完成了对这类举动的心理阐释,将虚无与幻灭的哲学推至极致。进而,作者显然对这种哲学的不断重复上演——“我”的境遇与海克特是那么地“巧合”,命运生生死死方生方死(以至于成了小说的“复线”),表示了极大的悲观与厌倦。在小说开始之前,他引用了夏多布里昂的话:人不止有一次生命。人会活很多次,周而复始,那便是人生之所以悲惨的原因。而在小说的结尾,“我”之所还活着的原因,只不过是抱着幻想——那些毁灭的电影可能还有拷贝。
悬念产生神秘感,虚无与幻灭的哲学使小说令人窒息。这挽救了并不以题材见长的《幻影书》。
而跳开作者蓄意制造的这些东西,如同揭开新娘的面纱,我发现新娘并不美丽,至少不惊艳——她化妆的痕迹实在太重。
译者孔亚雷先生在书后的《保罗·奥斯特笔记簿》里,盛赞保罗·奥斯特的小说“充满了各种不可思议的巧合与奇遇”,在我看来,这很可笑。翻开《故事会》之类的杂志,那些“不可思议的巧合与奇遇”比比皆是,不知孔亚雷先生也会“莫名的震颤、感动和温暖”不?
“我”的儿子叫“托德”,海克特的儿子昵称“泰德”,真是“巧合”,为了更加“巧合”,他们都死了,都是意外死亡。海克特在绝望地流浪到银行后,抢劫的就来了,别的人没有抓,就抓了富家千金作人质,这确实是“奇遇”了,这个奇遇是他人生的转折点——若不是那个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倒霉抢劫犯,就不会有成为亿万富豪的女婿,也就没有那十四部电影。大概落魄的文艺青年们可以仿效,每天跟着某千金屁股后面去银行,等待“奇遇”发生。而“我”的奇遇,则是妻子和两个儿子因为飞机失事,得了保险公司数不清的钱。飞机失事,无论如何都是“奇遇”了,“我”也因此患上“恐飞症”,需要一种叫“瑞莱克斯”的药物安抚;而“瑞莱克斯”成全了阿尔玛的自杀,这又是是顺其自然的“巧合”。
保罗·奥斯特的“匠心”,随处可见。实际上,《幻影书》从头到尾都充满了他对故事情节的“安排”的痕迹。保罗·奥斯特,我只能说,于《幻影书》这位新娘而言,真的不是很称职的化妆师。
也许,有人把《幻影书》归于侦探小说,以此原谅他技术的不敢恭维之处。而《幻影书》也确实可以说是“实验侦探小说”、“后现代侦探小说”。但这类叫法并不能掩盖这部小说行文的枝蔓之处。无节制地引用夏多布里昂的《墓中回忆录》;迫使读者像电影检察官一样一页一页地(中文版有12页左右)看一部四十一分钟的电影(即《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事实上它是保罗·奥斯特06年执导的一部电影);莫名其妙地大段地写他飞机上看的一本叫《西部野生植物》的书,罗列一大堆植物名称。等等。
读者确实需要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视觉艺术素养,并且耐着性子,才能看出点味道来。因为《幻影书》,尽管它得到了村上春树等名家的推荐,它仍是一本题材烂俗却又有点吸引人,以技巧取胜却又不太成功,隐含深刻哲理却又烦冗的小说。
(未允勿载)
2007-10-13 长沙马栏山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海克特死后,其妻芙芮达要焚烧十四部从未公映过的电影,和与海克特相关的所有资料。而整个小说,也是围绕这个矛盾展开:阿尔玛和齐默(小说中的“我”)要挽救神秘的杰作,而芙芮达坚定不移地要毁灭。在西方,干这种事的是卡夫卡,在东方,我们的黛玉小姐也干过。
《幻影书》最终完成了对这类举动的心理阐释,将虚无与幻灭的哲学推至极致。进而,作者显然对这种哲学的不断重复上演——“我”的境遇与海克特是那么地“巧合”,命运生生死死方生方死(以至于成了小说的“复线”),表示了极大的悲观与厌倦。在小说开始之前,他引用了夏多布里昂的话:人不止有一次生命。人会活很多次,周而复始,那便是人生之所以悲惨的原因。而在小说的结尾,“我”之所还活着的原因,只不过是抱着幻想——那些毁灭的电影可能还有拷贝。
悬念产生神秘感,虚无与幻灭的哲学使小说令人窒息。这挽救了并不以题材见长的《幻影书》。
而跳开作者蓄意制造的这些东西,如同揭开新娘的面纱,我发现新娘并不美丽,至少不惊艳——她化妆的痕迹实在太重。
译者孔亚雷先生在书后的《保罗·奥斯特笔记簿》里,盛赞保罗·奥斯特的小说“充满了各种不可思议的巧合与奇遇”,在我看来,这很可笑。翻开《故事会》之类的杂志,那些“不可思议的巧合与奇遇”比比皆是,不知孔亚雷先生也会“莫名的震颤、感动和温暖”不?
“我”的儿子叫“托德”,海克特的儿子昵称“泰德”,真是“巧合”,为了更加“巧合”,他们都死了,都是意外死亡。海克特在绝望地流浪到银行后,抢劫的就来了,别的人没有抓,就抓了富家千金作人质,这确实是“奇遇”了,这个奇遇是他人生的转折点——若不是那个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倒霉抢劫犯,就不会有成为亿万富豪的女婿,也就没有那十四部电影。大概落魄的文艺青年们可以仿效,每天跟着某千金屁股后面去银行,等待“奇遇”发生。而“我”的奇遇,则是妻子和两个儿子因为飞机失事,得了保险公司数不清的钱。飞机失事,无论如何都是“奇遇”了,“我”也因此患上“恐飞症”,需要一种叫“瑞莱克斯”的药物安抚;而“瑞莱克斯”成全了阿尔玛的自杀,这又是是顺其自然的“巧合”。
保罗·奥斯特的“匠心”,随处可见。实际上,《幻影书》从头到尾都充满了他对故事情节的“安排”的痕迹。保罗·奥斯特,我只能说,于《幻影书》这位新娘而言,真的不是很称职的化妆师。
也许,有人把《幻影书》归于侦探小说,以此原谅他技术的不敢恭维之处。而《幻影书》也确实可以说是“实验侦探小说”、“后现代侦探小说”。但这类叫法并不能掩盖这部小说行文的枝蔓之处。无节制地引用夏多布里昂的《墓中回忆录》;迫使读者像电影检察官一样一页一页地(中文版有12页左右)看一部四十一分钟的电影(即《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事实上它是保罗·奥斯特06年执导的一部电影);莫名其妙地大段地写他飞机上看的一本叫《西部野生植物》的书,罗列一大堆植物名称。等等。
读者确实需要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视觉艺术素养,并且耐着性子,才能看出点味道来。因为《幻影书》,尽管它得到了村上春树等名家的推荐,它仍是一本题材烂俗却又有点吸引人,以技巧取胜却又不太成功,隐含深刻哲理却又烦冗的小说。
(未允勿载)
2007-10-13 长沙马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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