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乔治
不知道翻译因素占了多大比例。这本书读来如欣赏一部不温不火的英国文艺片。如果拍成电影,海报可以是相背的两个带礼帽的绅士的侧影,乔治可以让基努里维斯演,亚瑟就让皮尔斯布鲁南演(玩断背吧…)。十九世纪末的英国,一个是福尔摩斯的作者,带有苏格兰人与爱尔兰人的血统,他善长运动,热爱旅行和冒险,风趣开朗;一个是印度人的后代,他在英国接受教育长大,孤独,勤奋,内向,通过努力成为了一名小有名气的律师。两人的生活本是平行。一桩案件将两人联系在一起。构思出无数离奇案件的亚瑟,在现实中,真正面对一个案件时,将如何表现。故事情节并不曲折,作者也不试图用夸张离奇的语言构造悬念。全书用一种英国人特有的克制冷静的语气把情节平稳的推进,偶尔崩发些妙语。学院派的写作,由于素材出自回忆录旧时的报纸,人物的心理活动相当有限,对环境气氛的描写具备一种历史现场的质感,但缺少诗意或者美感,这么一直硬硬的说事,难免乏味。好在作者节奏控制得当,亚瑟与乔治交错讲述,两人的成长经历无形中对照,别有趣味。文中涉及的宗教,民族,法律之类的主题,不想讨论。记得德雷尔斯案件的结果是,总统在军方压力和公众舆论之间,用特赦解决。书中的案件,结局类似,挺有意思。这本书最大的看点是历史人物的心理活动,用意识流的写法表现,这需要的知识量很大。名句:“我不相信你是无辜的,我知道你是无辜的。”真实柯南道尔本人比福尔摩斯更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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