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着迷的小说
知道《尘埃落定》是出国前,等到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将近10年过去了。
这十年是我文学阅读重点的大转移时期,从中国古典文学和现当代文学转移到外国文学,尤其是拉美文学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中国文学作品中,好看好读的非常罕见——记忆中只有一部《故乡天下黄花》。
一翻开《尘埃落定》,我就被彻底吸引住了,那里面有我从《檀香刑》等我无法继续的中国现当代小说中已然丧失的某种东西。三个小时之后,我读完了这本书最后一个字,也确信那种东西在这本不算厚的小说中疯狂涌动——生命力。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确切地说,是西藏和中原的接壤处的风情)带来的新鲜和异域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恶棍系列》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伟大的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
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我不想叙述有关傻子二少爷的任何故事情节或者场景,那些都可以从小说中读到——读书是很个人感觉的事情,我宁可说说更加个人的体验。
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使得……唔,我终于想到了一个贴切的词,“诗意”,是的,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在这点上,它和我所阅读的魔幻文学又相通了。
小说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封闭的,一种是开放的——如果这种粗浅的区分还行得通的话。
《尘埃落定》是一个开放式的小说,它没有自顾自沉迷着诉说自己的故事,将激情隐藏起来,给读者一堵灰色冰冷的墙壁,而是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我记得甚至有一个章节(大致是傻子第一次和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亲密的时候),完全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这还不仅仅是景物描写,而更多关乎人物的内心。
总体说来,小说前面比后面好看——也许是我对傻子超凡的洞察力逐渐习惯了?还是阿来把他写得太神了?但故事的隐喻也在小说的最后到达高峰——尽管傻子预见到了世界的变化,土司时代终将结束,但是他自己仍然不能实现一个平稳的过渡,仍然要目睹它的崩溃。而一开始,仇人的誓言和最后他安心死于仇人之手,给小说画了一个完满的圆形。这亮点,又让我觉得和魔幻小说相似:贯穿始终的隐喻,以及环形的小说结果。
当然当然,这是一本中国小说,无处不见中国小说特有的传奇性——这种传奇性似乎在武侠小说里面登峰造极。看傻子和酒馆主人,也是仇人两兄弟之一的交往,就总让我觉得是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场景,但它背后的深意和来自整个小说的厚度使得它有高得多的位置。
总而言之,这本来自上世纪末的小说,在我看来,是中国当代文学作品中必须要阅读的一本。十年来,能够超越它的中文作品,似乎还没有。
这十年是我文学阅读重点的大转移时期,从中国古典文学和现当代文学转移到外国文学,尤其是拉美文学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中国文学作品中,好看好读的非常罕见——记忆中只有一部《故乡天下黄花》。
一翻开《尘埃落定》,我就被彻底吸引住了,那里面有我从《檀香刑》等我无法继续的中国现当代小说中已然丧失的某种东西。三个小时之后,我读完了这本书最后一个字,也确信那种东西在这本不算厚的小说中疯狂涌动——生命力。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确切地说,是西藏和中原的接壤处的风情)带来的新鲜和异域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恶棍系列》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伟大的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
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我不想叙述有关傻子二少爷的任何故事情节或者场景,那些都可以从小说中读到——读书是很个人感觉的事情,我宁可说说更加个人的体验。
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使得……唔,我终于想到了一个贴切的词,“诗意”,是的,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在这点上,它和我所阅读的魔幻文学又相通了。
小说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封闭的,一种是开放的——如果这种粗浅的区分还行得通的话。
《尘埃落定》是一个开放式的小说,它没有自顾自沉迷着诉说自己的故事,将激情隐藏起来,给读者一堵灰色冰冷的墙壁,而是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我记得甚至有一个章节(大致是傻子第一次和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亲密的时候),完全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这还不仅仅是景物描写,而更多关乎人物的内心。
总体说来,小说前面比后面好看——也许是我对傻子超凡的洞察力逐渐习惯了?还是阿来把他写得太神了?但故事的隐喻也在小说的最后到达高峰——尽管傻子预见到了世界的变化,土司时代终将结束,但是他自己仍然不能实现一个平稳的过渡,仍然要目睹它的崩溃。而一开始,仇人的誓言和最后他安心死于仇人之手,给小说画了一个完满的圆形。这亮点,又让我觉得和魔幻小说相似:贯穿始终的隐喻,以及环形的小说结果。
当然当然,这是一本中国小说,无处不见中国小说特有的传奇性——这种传奇性似乎在武侠小说里面登峰造极。看傻子和酒馆主人,也是仇人两兄弟之一的交往,就总让我觉得是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场景,但它背后的深意和来自整个小说的厚度使得它有高得多的位置。
总而言之,这本来自上世纪末的小说,在我看来,是中国当代文学作品中必须要阅读的一本。十年来,能够超越它的中文作品,似乎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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