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向善
一个父亲写给15岁儿子的书。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非常浅显易懂,没有复杂的说理过程。不像普通伦理学的书,会讲义务论啊,功利主义之类的。似乎跳过了那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理论辩论,直接导向了一个父亲希望自己儿子拥有的价值观。二是非常积极向上。几乎不讨论极端情况或道德悖论。稍微有些心灵鸡汤的味道。
得出的结论相当光明,主要有三点:审慎地思考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享受当下的快乐、以自己想要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
一、必须从“自由”出发,没有自由就没有道德
(一)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自由意志
1.我们无法自由选择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但可以用各种方式来自由回应这些事。
2.有追求一个目标的自由,不意味着就绝对可以达成。自由建立在可能性中的选择,不等于万能。
没有任何人——会真正相信他不自由,会真正相信他会像钟表一样机械或是像白蚁那样毫不反抗地运转。声称自己不自由,很多时候是为了减轻自己决策的负担,为了说明这“不是自己的错”。
(二)自由就是做决定
一定要对自己的决定心知肚明,至少考虑两次即将要做的事——
1.想想动机,“为什么我要做这件事”,是因为命令、习惯、任性吗?
2.进一步想,“为什么我要遵守这道命令,命令的内容合适吗”“为什么我要习惯干这种事,为什么不能改正”
二、叩响伦理学的大门上写着唯一一句“依愿行事”
做好人没有一个唯一的规则,人也不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的工具。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可以训导出好人并总是去做好事。
(一)依愿行事——必须排除一切命令、习惯、奖赏、惩罚等外部因素。从自己出发,从意志的内在判断出发。不要问别人你的生活应该怎么过——应该问你自己。人类首要的一项权利,就是不做旁人的复制品,而是要做多少有点奇特的怪人。
(二)依愿行事——不同于“做你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即任性。
好生活不是普适性的、大规模生产的,而是量身定做的。伦理学能传达的只有:自己去寻找、思索,自由自在,不存坏心,一切负责任。如果要作出选择,一定要选那些允许你之后有更多可能性的路,而不是带你走入死胡同的那一条。要选那些向你开放的路途:别的人、新的经验、各种各样的快乐,同时避免那些可能会将你关闭和埋葬的选项。
三、好生活离不开人群
1.好的人类生活是人群之间的生活。幸福和快乐,正是建立在事物允许你与人建立更有利的关系之上。
2.人类化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为了让其他人对待我如“人”,我也必须使他们成“人”。如果人在我眼中都是器物或野兽,我也不可能变成什么更好的东西。所以,“给自己一份好生活”,实质上跟“给别人一份好生活”并没有根本区别。
3. 站在他人的位置上 。①不要问谁有权来要求你的这份好客,只需要记住你自己就曾需要过、得到过——如果没有得到,至少也要记住你曾想要得到。用你希望被对待的方式,而不是实际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②站在别人的角度,是为了努力像他那样看问题,争取获得更大的客观性,而不是驱逐他、占据他的位置。居住在这个星球上的不是人而是人类,多样性是地球的游戏规则。汉娜·阿伦特《精神生活》
四、生活中的最高奖赏是快乐
“我们应当攥紧拳头、咬紧牙关来挽留生命中对快乐的利用,因为岁月会将它们从我们手中一一抢走”(蒙田)
1.后半句,岁月不停地打消我们享乐的可能,所以迟疑太久是不明智的。必须学会完全投入对现在的欣赏中,要去寻找今天所有的快乐,懂得享受已有的周围的事物。
2.前半句,利用快乐,但对快乐总是有某种控制,利用而不滥用。
快乐是一份包含享受和煎熬、生存与死亡的经验,它绝对是同时容纳享受和煎熬、生存与死亡的。
五、生与死
(一)如何看待死亡的确定性。
《圣经·创世纪》以扫vs雅各——对以扫而言,死亡的确定性,让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已经不值得眷恋,一切都无所谓,他决定把所有人事都看轻,决意让红豆汤(一个事物,而不是一个人)超过设定他之所以为他的各种社会关系。那么,他是真正完成了他想做的事,还是死亡将他催眠,麻痹了他的意愿?
伦理条件最重要和不可或缺的是,坚持不以一种随意的方式生活:确定并不是一切都无所谓,尽管我们迟早都会离开这个世界。关键在于注意力,随时准备好反思“我们所做的事”和努力贴近“我们想过的好生活”的含义,避免舒适而危险的简单化,争取理解生活的格外复杂性。
(二)活着是否值得?
这是一个应当对胚胎提出的问题,而不是对人。(塞缪尔·巴特勒)不管你选择什么标准来评判生活是否值得一过,你比较的必然是你已经身在其中的这一生,哪怕是你拒绝生活,你所借助的仍然是在这一生中学到的生活观、理念或幻想,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我们所有的知识和价值都来自生命。
六、伦理学教给政治学什么?
伦理学,重要的是好的意图。政治,必须拿行动的结果说话。但没有任何一个想要好好生活的人,可以避开政治。伦理学从是否适宜生活的视角,给政治的理想模式提供了参考:
1.所有的伦理框架都是从“自由”出发,没有它也就没有值得过的好生活,理想的政治制度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或最少限度地干预)人类自由的公共层面。尤其要杜绝那些号称“为了我们好”或“为了共同利益”的政治制度。
2.好生活的基本原则是将人视为人对待,把我们与他们的利益相对起来看并努力进行调和。这种美德叫做公正。健全的政治制度都会通过法律和机制来尽量加强社会成员之间的公正。一个人要求被同等对待的条件,无论其性别、肤色、想法、爱好上的差别,被称为“尊严”。
3.认真对待别人,不仅在于承认同伴的尊严,也要求设身处地体会他人的痛苦和不幸。理想的政治群体,应当尽可能地保障遭受苦难者。但这一力量只能用于协调匮乏和贫弱,不能将集体力量居于个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