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案与钟会政治谋变
作者:纪植元
曹魏末年,嵇康案备受争议。这一方面源自嵇康本人特殊的身份地位。他既是曹魏宗室的姻亲,又是魏末士人群体中的领袖,牵涉甚广,故其死亡背后所蕴含的政治运作向来为史家所乐道。另一方面,景元中期处于高贵乡公遇弑与伐蜀之役两段政治波峰间的低谷期,发生在此时的嵇康之死很容易让人联系到曹马对峙的立场问题,反而忽视了对司马氏内部矛盾的考察。笔者尝试梳理本案隐伏的线索——《世说新语》“赏誉第八”的两则史料,并对司马氏中枢集团的政治斗争展开讨论,揭示为魏晋嬗代所掩盖的钟会政治谋变。
一、伏脉:嵇康案下的争权
景元中期,嵇康因回护吕安而卷入吕氏案中,以不孝之罪被司马昭处决。钱穆《国史大纲》认为嵇康不愿为黑暗政权有所尽力,故遭戕害。而陈寅恪在《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则指出,嵇康娶曹魏宗室女,有反司马的立场,势必与司马家水火不容。学者循此将这桩政治谋杀的动机总结为钟会挟私报复与司马昭铲除异己两方面。然而,鉴于嵇康死后海内名士反映激烈,史书又称司马昭“悔之”,可见司马昭之前并没有料到杀嵇康后会造成如此后果。反过来看,司马昭在高贵乡公事件中的失误很可能使他对士人的舆论早有警觉。那么在处理嵇康案时,手法也会有所改良。待到杀完人后,司马昭发现又出现了海内沸腾的局面,这才会如此惊诧。众所周知,司马氏与西晋是十分崇尚“孝”的。司马昭用“孝”来杀人,便包含了占据道德高地,在礼法上压制士人反对者的意图。士大夫认为司马氏“不忠”,那就把嵇康交给“不孝”的大案去审判。
除此之外,或许还有其他的考虑。徐冲《东汉后期的“处士”与“故吏”再论 ——以〈隶释•繁阳令杨君碑〉所载“处士功曹”题名为线索 》一文曾指出,隐逸处士经由汉魏革命内化为魏晋南朝皇帝权力结构的正当组成。皇帝,或者代皇帝行皇帝事的权臣,愿意与高名隐逸合作,以此来扩大声望。嵇康死后,向秀出仕,而司马昭为此是有几分自满的。杀嵇康是为了震慑隐逸,迫处士出山。当然,钟会在这个过程中也泄了私愤。他求见嵇康而受辱,由此萌生杀心。可钟会久在名士中交游,又岂不知嵇康牵连甚广。非唯山涛、王戎等与其交好,嵇康若死,必又引起名士一阵大恐慌。钟会自身受辱的因素不能剔除,但亦需考虑到他是一头政治动物。在嵇康问题上能如此激进,极可能是遭遇了某种挑战。
考证钟会谮杀嵇康一案,山涛是一个突破口。山涛本是钟会的挚友,甚至在裴秀与钟会“居势争权”时常能做到“平心处中,各得其所,而俱无恨焉”。但在钟会之乱发生后,司马昭并没有因他与钟会的关系而产生猜忌。恰恰相反,司马昭表现出对山涛无比的信任。他用山涛镇守邺城,并给亲兵五百人,监视魏氏诸王公。若非山涛已和钟会划清界限,司马昭断不敢为此事。以往我们讨论山涛和钟会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破裂的,常常先考虑嵇康之死的影响。但杀嵇康是司马昭与钟会共谋,这点山涛心里自然明了。即便山涛是因此与钟会不协,司马昭也不至于就此把山涛派驻邺城重地。所以,两人的关系很可能在嵇康案爆发前已经破裂。非但如此,嵇康案中的被杀者甚至可能在一系列争权夺利的事件中扮演了政治牺牲品的角色。嵇康自身的问题不在本文的主要讨论范畴中,但由此入手或可一窥景元中后期的政治本貌。山涛从吏部郎迁为大将军从事中郎,逐渐受到司马昭信任,而钟会为人心胸狭隘,山涛的升迁很可能招来他的敌意。不过,这只是山涛、钟会的冲突背景,是否有更有力的证据足以导出两人的核心斗争。那么我想,《世说新语》中“赏誉第八”的两段史料或能为勾稽此事起到帮助:
钟士季目王安丰:阿戎了了解人意。谓裴公之谈,经日不竭。吏部郎阙,文帝问其人于钟会。会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于是用裴。
王濬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世说新语》记载,钟会曾举荐王戎、裴楷为吏部郎,最后司马昭用了裴楷。但具体时间却没有言明。而景元年间,山涛在离开吏部郎的位子时推荐了嵇康。但嵇康再次拒绝了他,甚至写成《与山巨源绝交书》以明心志。这两个故事都指向了当时一场潜藏的政治谋变,也即对吏部郎的争夺。吏部郎和吏部尚书还不一样,可由年轻的人才充任,但也掌握选官的实权。据《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可知,青龙二年后,曹魏吏部郎为二十五郎之一,每一郎缺,便以五位孝廉中善文案者选一人补之。又据《唐六典》可知,魏晋诸曹郎功高者亦可选为吏部郎,吏部郎品秩较其他曹郎为高。吏部郎如此之重要,那自然有抢夺的价值。然欲证明吏部郎之争的存在,一是判断造成这种政治斗争的客观环境是否存在,是否有满足这个历史时空的人选。二是动机是否存在,也就是问政治阴谋的实施是否有其必要性。为了让考证的思维更为完善,两者皆不可偏废。
二、发微:景元、咸熙吏部郎考
关于裴楷任吏部郎一事,目前大致存在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钟会举荐裴楷为掾,而非吏部郎,但不否认裴曾为吏部郎。此说初见于《世说》刘注,此后程炎震、余嘉锡在《世说新语笺疏》中为刘注补充说明:
程炎震云:“《文选》五十八褚渊碑注引臧荣绪《晋书》,与世说同。今《晋书》楷传则又转据臧书。孝标此驳,盖以楷辟掾有年,则为吏部郎时,无假锺会再荐,非谓楷不为吏部郎也。”嘉锡案:“孝标谓诸书并无此事。臧荣绪书虽有之,或因荣绪齐人,后出之书不足为据。然御览四百四十五引王隐《晋书》,亦与世说同,仅少‘于是用裴’四字,颇疑孝标失检。及细考之御览,此卷所引王书自“卫玠妻父”以下凡十条,并与今晋书一字不异。盖其闲必有一条,本引“晋书曰”,误作“又曰”,于是诸条并蒙上文为王隐《晋书》矣。证以此注,尤为明白。使其事果先见王书,孝标必不束书不观,妄发此言也。
我们看到,程氏认为刘注之反驳要点不在裴楷是否曾入吏部,而在其入吏部是否由钟会举荐。余氏则原以为《御览》所引王隐《晋书》可与《世说新语》互证钟会荐裴一事,但后来发觉所引十条与今《晋书》一字不异,故疑《御览》相关文字引自唐《晋书》。余氏预设了刘孝标按诸书时断无疏漏的前提,遂将原说作废。这种推导主观性略强,姑且悬置。
第二种说法出自蔡春华《魏晋尚书郎官群体论析》,该论将裴楷入吏部系于西晋之世,并指出裴楷担任吏部郎之前是定科郎,之后是中书郎。很明显,蔡氏的这种排列是取用了《晋书》卷三十五《裴楷传》的说法:
钟会荐之于文帝,辟相国掾,迁尚书郎。贾充改定律令,以楷为定科郎。事毕,诏楷于御前执读,平议当否。楷善宣吐,左右属目,听者忘倦。武帝为抚军,妙选僚采,以楷为参军事。吏部郎缺,文帝问其人于钟会。会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于是以楷为吏部郎。
又《晋书》卷三《武帝纪》:
及晋国建,立为世子,拜抚军大将军,开府、副贰相国。
我们参看蔡文与《武帝纪》,可知其将裴楷抚军参军之任置于定科郎前,这很可能是受到了《晋诸公赞》的影响。《世说新语》中“政事第三”之“贾充初定律令条”有《晋诸公赞》的相关文字:
《晋诸公赞》曰:“充字公闾,襄陵人。父逵,魏豫州刺史。充起家为尚书,迁廷尉,听讼称平。晋受禅,封鲁郡公。充有才识,明达治体,加善刑法,由此与散骑常侍裴楷共定科令,蠲除密网,以为晋律。薨,赠太宰。
上文“与散骑常侍裴楷共定科令”的说法似乎是认为裴楷此前已经是散骑常侍。由此,则定科郎、吏部郎、中书郎循此顺序依次后移,都是裴楷在西晋时的官。事实上,此说亦有商榷余地。首先,《宋书》卷三十九《百官上》独言“盖魏世之定科郎也”而不言“魏晋”,是知定科郎之名为曹魏独有。其次,《晋诸公赞》可能采用了裴楷的晋官指称其魏末事迹。复次,魏晋散骑常侍位望在诸曹郎之上,若是正常迁转,亦是由曹郎迁为散骑常侍。《晋后略》卷一:“武含字景纬,官历中庶子,迁散骑常侍。以母在日诲云‘汝修其意,仕当为尚书郎’,惧进叙有违前言,乃辞常侍,为吏部郎。”返检《晋书》之裴楷本传,可知其任中书郎在散骑常侍前。那么,裴楷为定科郎、吏部郎,就更不应该是在西晋了。
第三种说法出自徐高阮《山涛论》。徐氏认为钟会举荐王戎、裴楷而司马昭不用,反令山涛接任此官,山涛之后,接任者则为卢钦:
自正始十年(249)何晏以吏部尚书被诛后,魏朝仅余的十几年间主管吏郎者可能有和逌(魏志二三和治传)、崔赞(晋书四五崔洪传)、卢钦(晋书四四本传)三人。但前两人任职年份全不可考;卢钦则在咸熙中(264-5,据魏志二二卢毓传),应已是山涛离吏部后,洪饴孙三国职官志列钦在嘉平元年(即正始十年),误。参看钦本傅。至于山涛继何人为吏部郎,也不可考。魏志二八钟会传附王弼传注引何邵作弼传,弼未弱冠见吏部郎裴徽。弼死在正始十年,二十四岁,可见徽在正始期中任吏部郎,或者在职甚久。艺文类聚四八引王隐晋书载王戎“二十四为吏部郎”,依戎年岁计算,当是甘露二年(257)。但不确。世说新语识鉴篇载,“吏部郎阙,文帝问其人于钟会,会曰裴楷涛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于是用裴。”晋书三五裴秀传附楷传及文选五八王俭(仲宝)褚渊碑文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均同世说。但赏誉篇注说,“按诸书皆云钟会荐裴楷、王戎于晋文王,文王辟以为掾,不闻为吏部郎。”裴楷为王戎同辈,较戎尚少,据晋书本传死当惠帝元康(291-9)中,五十五岁(本传),在甘露二年不能长于二十一岁。刘孝标世说注谓不闻二人为吏部郎,可信。
上页注一〇举王隐晋书载王戎二十四岁为吏部郎,及世说识鉴篇等载吏部郎阙,钟会荐裴、王,遂用王,虽皆不确,但可使人推测戎二十四岁时,即甘露三年,吏部郎阙,会所荐人未得用,后即有用涛之拟议,本篇设想用涛之拟议不迟过甘露三年,正合。甘露三年或更早为补吏部郎大有筹虑,似可无疑。
按,《晋书》卷四十四《卢钦传》曰:“征拜散骑常侍、大司农,迁吏部尚书,进封大梁侯。”卢钦担任的官职是吏部尚书,卢钦之前的吏部尚书是和逌。吏部尚书是吏部郎的上司,和吏部郎是两个不同的职位,可见徐说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而《三国志》裴注言山涛景元二到四年任吏部郎,这个说法才是正确的。
唐修《晋书》中王、裴都是做过相国掾和吏部郎的。相国掾的说法实系由“掾”误传而来。司马昭未为相国时俱辟二人为掾一事本自《晋诸公赞》所载,但司马昭为相国与其子司马炎受封抚军大将军几乎同时,当时裴楷是司马炎的抚军参军,根本不可能再做相国掾。余嘉锡所言不差,傅畅是西晋人,《晋诸公赞》也应当是较准确的。因此,王、裴二人确是在钟会举荐下始被司马昭辟为掾属,这点当无疑问。王戎年资较大,故先裴楷迁为吏部郎。《世说》两段史料都述及钟会以王、裴可为选部官,不太可能是凭空捏造。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文本流变所带来的差异也会扭曲部分故事的真实性。例如王戎在晋太康年间当过吏部尚书,所以有后二十年二子为吏部尚书云云。但事实是曹魏时期,他们只做过吏部郎。换一个角度,我们从史源入手。王隐《晋书》载王戎二十四为吏部郎之史料辑自唐《艺文类聚》,钟会荐裴、用裴的说法亦可见于《艺文类聚》所引《世说》,又有《文选》褚渊碑佐证,也有较强的可信度。聂溦萌在《晋唐间的晋史编纂——由唐修<晋书>的回溯》指出,唐修《晋书》的底本是臧荣绪《晋书》,而臧书又以王隐、何法盛为本。余嘉锡称《御览》抄了唐《晋书》,那便也承接了臧书、王书。况且《艺文类聚》编纂时间接近唐《晋书》,都载明王、裴为吏部郎之事。
笔者以为,王戎生年已不可考,但徐高阮的推测范围是可取的。假设甘露三年,王戎是吏部郎,这与本传中后来当上散骑常侍、河东太守的记载其实是没有冲突的。既无冲突,也就更不该轻易否定。定甘露二年裴楷为二十岁,至景元四年便是二十八岁。而能由钟会辨其谈吐之后下结论,则王、裴所谓总角之年至少也有八九岁了。据《世说》原文,钟会预言二十年后二子当为吏部尚书(当为吏部郎),如此裴楷为吏部郎正好是二十八岁。即便包含了后人穿凿附会的成分,想必也更为贴切。景元四年吏部郎缺则是因山涛迁出,嵇康不就。司马昭问钟会,会再荐裴、王,而王戎做过了吏部郎,故用裴。
最后,我们重新整理这条线索,排除那些足以干扰景元四年吏部郎推举的人选。首先,我们看景元四年已是西中郎将、都督关中诸军事的李胤。他当吏部郎必然远在这之前,故无关此事。除了李胤,刘寔也当过吏部郎。刘寔少贫苦,不能预孝廉、秀才之列,又自计吏起家,足知其非家世显贵之辈。后来,他从河南尹丞升入朝中做吏部郎。臧荣绪《晋书》曰:“寔为吏部郎,坐选稽迟,免官。”景元五年,司马昭升相国,则刘寔由吏部郎迁参相国军事不早于此年,也不晚于咸熙元年。刘寔被免去吏部郎后,必是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被起复为参军,且这段时间不会太长。那就应将刘寔任吏部郎断于山涛之前。当我们把山涛三年的吏部郎经历暂且视为一般“任期”时,据此大致可以制定一张如左图的小表格。从中可以看出,这里面两次不正常的交接发生在刘寔和裴楷时,前者是因为刘寔犯事,后者则是出于修订律法的需要。
三、解围:西征与谋夺吏部
结合上文,我们看到,景元四年的吏部郎人选当真起了冲突,但也未可武断地将之延伸到斗争的层面上。山涛推举嵇康,并非是第一次。他认为嵇康贤能,可用为选部官,故久有此意。而钟会此时不厌其烦地推出王、裴,又是何意。欲深入了解,首先要厘清钟会在景元年间所面临的一个政治困境。我们知道,伐蜀战前与战中,有不少人提醒司马昭警惕钟会,其中就有钟会的外甥荀勖。《晋书》卷三九《荀勖传》:
及钟会谋反,审问未至,而外人先告之。帝待会素厚,未之信也。勖曰:“会虽受恩,然其性未可许以见得思义,不可不速为之备。”帝即出镇长安,主簿郭奕、参军王深以勖是会从甥,少长舅氏,劝帝斥出之。帝不纳,而使勖陪乘,待之如初。先是,勖启“伐蜀,宜以卫瓘为监军”。及蜀中乱,赖瓘以济。会平,还洛,与裴秀、羊祜共管机密。
又《世说新语》中“巧艺第二十一”:
钟会是荀济北从舅,二人情好不协。荀有宝剑,可直百万,常在母钟夫人许。会善书,学荀手迹,作书与母取剑,仍窃去不还。荀勖知是钟而无由得也,思所以报之。后钟兄弟以千万起一宅,始成,甚精丽,未得移住。荀极善画,乃潜往画钟门堂,作太傅形象,衣冠状貌如平生。二钟入门,便大感恸,宅遂空废。
姑且不论这个故事究竟有多少构建的成分,从中辄可见魏晋时人对钟会和荀勖“情好不协”的印象。当然,钟会被孤立的证据绝不仅限于此。若熟悉仇鹿鸣先生《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一书,想必对此不会陌生。书中《伐蜀之役与司马氏集团内部的矛盾》一章胪列了辛宪英、钟毓等人的故事,条分缕析,廓清了伐蜀前钟会居功自傲的姿态,兹不赘言。钟会的骄横既是人所共知的,其自身也就很可能在政治上陷入了相对的孤立。但或许正因其骄横无状,党附者凋零而为司马昭所容。更进一步,我们可以看到,蜀地乱起,司马昭除了对钟会的部分家人进行株连,并没有搜戮他的“同党”。即使素昵钟会的王戎、裴楷也未受冲击。这与以前司马家在清洗政治敌人时显露出的狠辣手腕颇有不同。伐蜀之前,邵悌曾向司马昭提起钟会“单身无重任”。我们一般将“单身”所针对的层面释为妻子,从这里看来,释为政治上同进退的死党亦别有风味。
其时,钟会虽在外司,但时政损益,无不综典。这种强势,与其结党的弱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时,山涛、荀勖、裴秀、贾充都站在他的对立面。既已受到孤立,就有做出回应的必要。因此他插手吏部,目的是要疏通出一条人才走廊,为自己在政治上迂回包抄上述对手提供可靠的援兵。然因旋踵而身死蜀中,未能完善布局,事发后朝中也当真没有多少他的“同党”。因此,山涛举荐嵇康,即便出于公心,在他眼中也不能等闲视之。
司马昭在景元四年决计伐蜀立威,摆脱弑君的恶劣影响。方案提出后,并没有多少支持者,其中原因自然与伐蜀的时势有关。最反对这件事的是邓艾。邓艾长年坐镇雍、凉,熟谙西北军务,又曾大破姜维。如果我们只看军事,那他的建议无疑是最宝贵的。最支持司马昭的是钟会。作为司马昭的心腹,钟会预谋此战,本不足为奇。然而结局却是此前毫无统军经验的钟会一夜间提兵十数万,跳出洛阳。回想他在洛阳朝中之种种,可知此举意在效司马懿故智,扩大自己的军中威望。如果蜀汉没有灭亡,钟会很可能行都督雍、凉之事,完成从谋士到方伯的身份转换。对内,他也自是不会轻易放弃。以裴楷之流疏通选部,假以时日,或可在朝中重塑根基。但裴楷是否真能倾心于钟会,那便是另一个问题了。
值得注意的是,景元时期钟会的谋变范围始终没有溢出司马氏控制下的权力圈。这种谋变不应该过度解读为谋反。伐蜀之役并不是曹魏必然的胜利。史家既要看到邓艾走阴平道是一场军事冒险,又需见及钟会顿兵剑阁的艰苦。所以,言司马昭与钟会知晓伐蜀必胜是不妥当的,言钟会策划取蜀欲行割据更是无稽之谈。总括之,西征与谋夺吏部,都只是钟会解围的面相之一,其解围方式或有其他,但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从政变到军争,激进的政治行动一直受到人们的瞩目。学界关注钟会在伐蜀之战的过程,关注曹马之争都有很重要的原因。但从历史中长时段、中短时段的考察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历史事件之间的波谷往往饲育着藏伏在权力关系之下的隐动与暗涡。这种不易被察觉的矛盾与颉颃,很可能是驱动下一个斗争波峰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