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走》:我们来得很晚,但依旧很荣幸
又翻到2017年,在纪大伟课上的报告。
前面報告的同學都能輕車熟路地找梗玩梗,在小說虛構的空間裡,跟作者玩默契的遊戲,而到我這裡就不大行得通了,既然文學作品不是一個編謎語和解謎語的遊戲,而閱讀的快感也不全來源於你看破作者的把戲的那一瞬間,所以我乾脆拋棄了這條路,不理會作者的暗示,自己在文本裡走走看。
对于《向前走》,我选取的是文中的一段话,“我”再次见到小鸡后,借《力挽狂澜》感叹:“八零年代最棒了,那时候的音乐也是,却被柯特·寇本这娘炮毁了一切。九零年代烂透了。我们来得太晚,无法理解八零年代,对九零年代懵懵懂懂,2000年后据说是音乐产业不断下探的深远。我们在坏毁颓圮的废墟中缅怀这偶然闪现的灵光。”文中的人物“我”和小鸡的青春期应该是在九十年代,林强的《向前走》就是发表在1990年,而地下乐团应该也是1990年代的事情。
“我们来得太晚”,我理解这句话有两个层次,一是在大学时代,小鸡玩音乐,感受到的前辈和同侪的影响,产生的複雜情感,小说一开头有“我”和小鸡在谈周杰伦,周杰伦代表着“时代精神”,他们不屑一顾,也认为五月天不能代表玩乐团的,而小鸡喜欢的是地下乐团和另类歌曲。我感觉这种心情很有意思,一些很受欢迎的东西就像一张笼罩着社会的巨大的网,你必须撕破它才能跑出来,小雞一開始就陷入這種困局之中,他對於他的綽號的反叛。其實我自己感覺小雞不能算作一個比較徹底的反叛者,只能算作是一個跟隨偶像在荷爾蒙分泌旺盛時期略為有些反叛的青年,喜歡小眾、另類的東西,以衝撞大眾流行的網絡。不然為什麼在他感情深處,還是芭樂歌最能代表他。
其實我比較關心的是,我感覺芭樂歌跟另類音樂關係有點複雜,而且小雞的青春里同時有這兩種,讓我覺得小雞也有點複雜,充滿矛盾。希望同學或者老師對此有清晰一點的見解。
“我们来得太晚”其实是一种对过去的东西很眷念很推崇的感觉,过去是“黄金时代”,虽然我们来得很晚,但作为最末一批参与者,我们依旧是很荣幸的。我挺喜欢有一段,他提到梁静茹和百货店,他说:“经过布满抽取式面纸、特价洗面乳、洗衣精、花花绿绿的抹布的店门,冷气亮亮的跟着梁静茹某首歌曲吹出来,每一首都温软抚平原本躁动扩张的毛细孔,罕见江安了,眼神可以跟着曼秀雷敦、Men’s Uno、露得清、妮维雅之类的logo印在慢慢地个人清洁商品架上……”我就不念下去了,大家应该有印象,我觉得很有趣,作者很耐心,不厌其烦地列举一个个商品,這種寫法在《文藝春秋》中也很常見,單是只講拿著紙質書閱讀的第一感受,那些密集的標點符號和短語,你們是不是說片語?其實就很有氣勢,給人一種很豐饒的感覺。而且他选择的是百货商场的平价商品,很世俗很日常的,而不是跑到台北101一个个列举长长落地玻璃后的季节新品。在这样的并举的背后,彷彿是呈現了菜餚豐富的菜單,我看到的是台湾经济腾飞后充足的物资,保证日常生活的有效运转,还有什么?还有台湾“世界工厂”的影子。在这段之后,就写到小鸡被甩,两人一起去KTV唱歌,作者又不厌其烦地列举歌手的名字,我想这两大段名字在相隔不远处互相凝视,恰像是描述台湾九十年代,经济腾飞与流行乐繁荣的互文。台湾会不会用“互文”这个词?就是说有独立的两者相互解释的意思。
作者还提到了live house和独立乐队,live house主要提到了“地下社会”,有一段,在写梁静茹和百货店之后,写了“我”在地下社会的体验与感受,之后,大家都知道,这篇小说分为大学时代和很多年后再见到小鸡的时候两部分,在后一部分,作者提到“地下社会”结束运营,“我”在脸书上看哀悼文,那是一种很强的认同感,“我”对这个时代来得很晚,但“我”自觉出席了这一个轰轰烈烈时代的葬礼,因为“我”荣幸地做了这个时代的见证者,所以“我”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类似于长辈对晚辈的视角,对于眼下发生的状况,內心是酸楚落寞,但又有自己的理解和期待的,就好像他在把張雨生寫的文章拍給小雞之後感慨說:“一切需要時間累積,讓原本空白的土壤可以透過一具具軀體、血肉堆肥,才能夠提供充足的養分給下一個長成的人。當我們終於能擁有好幾個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的老樂團之時,我們就能有足夠厚實的土壤可以培植出下一個存活超過二、三十年的圖。”但我找資料的時候,沒有去了解眼下台灣樂壇的情況,反正我們那邊是五月天、蘇打綠、陳綺貞和張懸。
黃崇凱喜歡用間接引語,這是他整本書一以貫之的寫作習慣,之前也有人提到過。我粗粗地數了一下《向前走》裡只有四處直接引語,前三次分別是關於小雞綽號的談論,談周杰倫和五月天對他們所談的時代精神不屑一顧,還有就是楊德昌,這三處都是無關小雞與“我”的個人生命體驗的談論,而到了小雞失戀,在ktv裡唱芭樂歌,絮絮叨叨地亂扯時,或者是老友再度相見,小雞解釋自己買保險的經歷時,反而把大段的對白畫作了間接引語,間接引語把對話變成了囈語式的獨白,黃崇凱本來就無意於寫當時發生的歷史,而偏愛以懷舊的態度寫自己對於歷史的感覺,所以間接引語抱有的對真實的疏離感和一絲絲荒誕感,甚至是冷漠感,這種冷漠就好像是很苦的茶葉多泡幾次之後,把苦味沖淡,但還保有回甘。還有一次直接引語是文中的“我”給小雞傳張雨生的文章照片,小雞回了一句“我已經沒有夢了。”我覺得這句大可不必點破,點破反而讓我為這種直白的情感暴露感到難堪和俗氣。
但其實我最開始關注《向前走》是被他寫愛情也寫臺灣音樂史的寫法打動,青春可以作为时代叙述的背景,时代叙事却也可以作为青春小说的背景,我想读小说不一定要那么认真,一定把它视为对某一个议题的探讨,而把小说文本视为社会史的材料。我喜欢《向前走》是因为,如果要跟一个时代的落幕相映照的话,青春的爱情是最好不过的隐喻了,最後青春的愛情蕩然無存,小雞也走出時代,順帶說一句,我覺得黛西和小雞的婚外情簡直時他們青春愛情的墳墓,但也可以說是成年愛情的一種表現形式,anyway,不管他。但最美好的东西比拟的话,其实本身就是对那个时代的强烈认同。反正怀旧这种情绪呀,就是后视时的镀金。
不过就我自己的阅读感受来看,作者写爱情没有写时代写得好。小如就是一个被作者牺牲掉的角色,被塑造成一个呆板无趣的保险推销员角色,除了充当小鸡“从良”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以外,并没有被发掘出什么生动的个性特征,人物单薄空洞。就是关于“小鸡”从良的描写,也是非常符合读者想象的,我的意思是说,后半段没有溢出读者的想象范围无论是在情节的发展、细节的刻画还是在感情的流动上,都有些疲乏了。 但是前半段的最后,写小鸡呕吐像好几只活跳跳的兔子,而“我”像袜子摊在沙发上,以及小鸡智障一样跟舍友打招呼,都很生动迷人。后面的小鸡兴致勃勃地策划谱曲,也有点一个爱情上的loser试图自我拯救但又力不从心的复杂况味。
在谈一个小的感受,我感觉到作者对空间的营造和把握是很强的。最大的感受就是那间灯光昏暗的KTV房间,伴随着酒精与芭乐歌,爱情与失恋,以及后半部的小鸡从良,都发生在这里,个体经验的悲欢,KTV做了个见证者,其实也很符合台湾社会的吧?我猜的,感觉到了流行音乐与日常生活的交媾。我不知道现在台湾人还去不去KTV,有的时候坐在车上路过,感觉那些招牌都褪色了,旧旧的,像坟前的招魂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