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圣经(对于热评的反驳)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第一个热评举出了多个不足,然而基本都是牵强附会,或是不仔细阅读造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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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嘱五分钟不在
书中明确表明作案时间为伍德拉夫查看遗嘱到启程前往墓地之间的五分钟。在这之后管家威克斯一直守在保险箱处。因此在这五分钟之内谁都可以做案拿遗嘱,难道还有必要对过程再着笔墨?该段情节作为一个引子及起因,本就不需多言。
2.水壶分析
对于壶中只少了一杯水,凶手用一杯水倒了三次的问题,书中已说明是凶手故意“漏破绽”,引导Ellery作出“书房只有两人”的结论。同时也说明了Ellery这种逻辑的合理性,即“可能是乔治卡基斯没有注意到水壶中本身满的,疏忽了杯数问题”。这个合理性显然不够服众,这难道不就是引导你怀疑这个解答的合理性吗?
3.领带与红鲱鱼
这本身就不是最终诡计,作为这个年代的书,在第一层解答玩一下红鲱鱼诡计有何不可?同时Ellery本身的解答在此时也充分展现了逻辑的魅力。
4.子弹问题
书中已说明,死者射中后另一侧太阳穴靠在桌面上,凶手没有理由考虑射穿脑袋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再次检查子弹所在。同时人眼也无法捕捉弹道。再加上对面墙壁挂毯自带消音,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我们知道过一会就有人发现了尸体),凶手没想到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岂不是理所应当?这都能批评为小说的不足,实在是太过刻意。
5.打字机名称
为什么提出打字机名称就让人怀疑秘书?难道这不只是借女秘书之口提出一个线索?不然要怎样告诉你诺克斯家里的打字机品牌?
此外第一封威胁信是在女秘书进入诺克斯家工作之后发出。按照逻辑,女秘书要是写第一封威胁信,何不直接用诺克斯家的特殊版打字机来栽赃?(书中也有类似解释)因此不存在“忽悠第一封信件的来源”一说。“第一封信件来源不是诺克斯家,第二封来自诺克斯家”,这才是核心的解谜点。同时书中对于女秘书不是凶手的解析已经十分到位,猜测女秘书是凶手,不正是自己不如作者的体现吗?
6 动机及夫人没看到凶手
在社会派中要求作案手法新奇,纯逻辑本格中要求动机感天动地?论逻辑推理,奎因就是第一,却硬要说不是其特长的地方。推理小说都有他某一个特别震撼的点,奎因是逻辑,不是动机,仅此而已。
夫人只看到斯隆进出墓地。只能说凶手在斯隆之后过一段时间出来。= =
7 富豪
emmm为什么承认自己是第三人,不就是准备耍赖吗。富豪为了画可以撒谎,但是他并没有坏到杀人犯的地步。因此在他自己最开始可以保证利益的情况下(通过法庭不承认自己有真迹),来协助办案。
8 画太容易被搜到
这是设计让凶手搜到的。Ellery在第二封威胁信处就猜到了凶手。因此设计让凶手来拿。容易拿到也就不成问题了。
小说自然总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刻意挑刺无中生有,来显示自己的优越就大可不必。
其他的话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觉得推理小说好像只是为了看个凶手的名字。
该书每一段解答的逻辑分析都十分精彩。第一次煞有其事的解答,第二次(自杀)显然另有玄机的解答,加上第三次无论位置(靠近结尾)还是方式(逮捕)以及逻辑都仿佛很真实,这样的布局让第四次解答带来很大的震撼感。同时每一阶段都有或多或少指认最终凶手的线索。何来冗长之说?
只能说奎因的逻辑流只适合认真看书思考的读者,只会读快餐小说的,也就只能读出个“晕”“绕了一大圈”“故弄玄虚”,却对精彩的逻辑分析和小说布局视而不见。作为国名的巅峰,称得上圣经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