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男孩——科特.柯本

1993年11月18号的纽约MTV演播厅里,舞台点上了黑色的蜡烛,摆着占星百合,吊着水晶枝形吊灯。制片人之前问柯本:“是要打扮成葬礼的样子吗?”柯本说:“是的,就是要打扮成葬礼的样子。”
涅槃乐队在这场演唱会中演唱了十四首歌,其中五首都跟死亡划上了关系。特别是最后的安可曲《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歌词讲述了一个寻找出轨妻子的男人,在阳光永远无法照到的松林间身首异处的故事。科特.柯本对这首歌的诠释一开始冷静克制、浅唱低吟,直到最后情绪最高点爆发出了最原始的嚎叫,似乎绕梁三日,余音不断一般,完成了这首歌的最动人心魄的决定版。
这是一场放置于摇滚史上都可以永垂青史的演唱会,也是科特.柯本个人音乐生涯当中的一个最高点。

盛极而衰,就柯本当时的健康状况来说,几乎所有人都对他的未来不是很乐观。只是没有想到,才刚刚到达最高点的音乐天才科特.柯本,他的失败会来的那么迅猛而且惨烈——五个月后,柯本在华盛顿的住所,用猎枪轰掉了自己脑袋,时年27岁。
在绝命书中,柯本写下了摇滚巨星尼尔.杨的名句:“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而75岁高龄的尼尔.杨本人却弹唱至今。
把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一团火,在它势头最盛的时候熄灭,只留下一缕供人垂叹的青烟。
在很早的时候,柯本同自己的朋友聊天时,他的朋友会想到自己三十岁之后的烦恼,但是柯本从来就没有,因为他总是会说自己根本活不到三十岁,在那之前,他一定会选择自杀。谁都能够轻易看出柯本内心痛苦的折磨,他走起路就像是一个自杀的实体,而且总是在谈论着自杀。
在他短短的二十几年里,痛苦一直掐住了他的咽喉,只有偶尔几次,才能从中缓口气。作为一个艺术家,在生活当中察觉痛苦的敏锐触感是必不可少的,就像约翰.列侬因为家庭关系的缺失,成年后唱《Mother》如此撕心裂肺一样。
对于柯本来说,察觉生活本身的痛感非常容易,他能创作也能诠释会多让人感同身受的痛苦,只不过这种痛苦紧紧包围着他。仿佛把这些情绪诉诸于作品并不能够稀释这种痛感,反而让这种痛感把自己反噬得体无完肤。

就像是童年时代,父母的离异,导致他根本不能够像其他孩子那样去享受一个完整家庭的幸福。除此之外,因为自己内心的敏感,使得自己像一个皮球一样被父亲和母亲之间踢来踢去,很多时候,他都在阿伯丁的纸盒子里或者汽车后座过夜。年幼的他,在自己房间的墙上写下了“我恨爸爸,我恨妈妈”的字样。
也正因为如此,柯本比很多人都清楚,其实那些家庭生活条件优渥并且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心中的朋克,同自己心目中的朋克是不一样的。那些人眼中的朋克是自由的,是一往无前并且不走回头路的。但是柯本知道,一切都来之不易,朋克也不过是标签而已,遵循朋克的规矩,其实要比它所反抗的循规蹈矩有更多的框架。
是为了自由而反抗,还是为了反抗而反抗,这一切的界限,已然模糊不清。
也正因为如此,许多西雅图的Grunge乐队会觉得柯本不够朋克,不够粗粝,有些风格太过于流行。柯本一面说自己根本不在乎那些媒体,不在乎所谓的流量,但是他的内心其实一直以来都会担心自己的音乐赚不到钱。没有人会比他更加矛盾,一方面他渴望更多的知名度,一方面他又对自己的名声避之唯恐不及。
是勇敢做自己还是顺应这个世界的法则呢?在很多时候,柯本的身上都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站在人生岔路口的那种手足无措。
比如在NBC节目当中的演唱会上,柯本和克里斯特在一曲终了时,他们抱着对方舌吻起来(虽然NBC后来删除了这一段)。在几乎所有的场合里,柯本他一直以来都是以一个为同性恋性取向撑腰的姿态出现的。这源于他内心骨子里的反抗精神,在他的故乡阿伯丁,那里有很多所谓的“红脖子的人和乡巴佬”,他们裹挟着偏见,希望能够把所有的同性恋给吊死。柯本一直希望以这样的姿态向那种人表明自己的态度,摧毁他们的自信心。
可是当他知道自己的妹妹金是同性恋时,他还是会劝自己的妹妹“不要完全放弃男性”。这是属于柯本的一种困惑和挣扎,也是属于应然世界与实然世界深不可测的鸿沟。柯本用自己的影响力和音乐,想要使得这个世界能够朝着美好的方向倾斜一些,可是他也知道,这一切只是螳臂当车,他要对抗的世界浩瀚到看不到边际。

一如约翰.列侬的死亡一样,对于很多摇滚乐手来说,死亡给他们的人生划上一道休止符,同时也使得他们成为后人心中定格的浪漫符号。但我不愿柯本是一个符号,他是一个人,拥有痛苦欢乐而且有血有肉曾经活过的人。
如果他被定格成为一个符号,活成了一个光辉伟岸的影子,那么属于柯本的那些私人情愫究竟该如何成立呢?天才的终点不是超越凡人,而是成为芸芸众生的一个典型。他拥有自己永远也克服不了的弱点:童年的阴影、胃病、毒瘾以及对媒体的恐惧。
柯本爱惜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又无法自拔于毒瘾之中。他在英国开演唱会的时候,看着一群瘾君子少年拿着他的巨幅照片欢呼时,难过地哭出来。因为他不希望自己在孩子们面前是这样的一个形象,可是面对着自己的堕落他又感到手足无措。这是我在读柯本传记时最感慨的一点,天才不会走到人们的对立面,他只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一种更为普遍而且能够共鸣的无奈。
在多次进入戒毒所无果之后,柯本尝试了很多次自杀的选择。在最后一次,当他坐在逃往华盛顿住宅的飞机上时,邻座就是枪炮玫瑰乐队的贝斯手达夫.麦卡甘。涅槃乐队和枪炮玫瑰乐队嫌隙已久,但是在那一次,柯本同麦卡甘聊起了他们共同的朋友,麦卡甘分享自己在戒毒所的经历,以此鼓励柯本尽快走出来。
同曾经的老对手化干戈为玉帛,一切看起来都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可这不过是时间的回光返照,那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就此跳入时间的缝隙里,再也没有回头。
在那以后,朋克教母帕蒂.史密斯在为柯本创作的about a boy中唱到:just a little boy,who would never grow.柯本永远只会是一个27岁的男孩,再也长不大了。
等到有一天,作为他的歌迷,凭借着自己走过的人生轨迹,终于能与他并肩时,你还会佩服他的勇气吗?等到有一天,终于将他甩在身后时,你会唏嘘他的看不开吗?可是无论如何,我们都曾为他可惜,为他感动不是吗?他的音乐比他更长寿,因此我们依旧能够穿越时光的缝隙,捕捉他的剪影,找寻我们最开始听摇滚乐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