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晚清川滇
故事或许可以从《天津条约》说起。1858年,清朝与英国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凡传基督教者,清政府应一体保护;英国人可前往内地游历、通商。由此,莫理循以英国公民的身份得到一张护照,被准予在湖北、四川、贵州和云南四省通行。
翻开清末民初的中国历史,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这个名字你一定不会错过,这位曾经担任英国《泰晤士报》驻远东特约通讯记者、中华民国政府顾问的苏格兰裔澳大利亚人,他的身影频繁出现在那个动荡年代里的各种中外交往的大事件中。莫理循长达17年的通讯记者生涯,便起于眼前这部游记《1894,中国纪行》(An Australian in China)。
1894年2月,不会说中文的莫理循一副长袍梳辫的华人装扮,孤身从上海出发,乘船溯长江而上,到达重庆,然后步行穿过西南川滇、克钦山脉抵达缅甸仰光,一路沿途记事,在游记的开篇,他这样写道:“几年前,这被视为畏途,接下来要讲述的是,如今实施这样一趟旅行是何等轻松愉快。”等读完全书再回过头来看这句话,你或许对”轻松愉快“会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1894年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份呢,此时鸦片战争已经过去半个世纪,抽大烟这一原本独属于精英阶层的消闲嗜好在中国大地上已经逐渐演变为普罗大众根深蒂固的日常消费。大清国沉疴遍地、民不聊生。同年7月,就在莫理循旅行结束后不久,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中国惨败。此时的西南内陆,四川富庶,长江沿岸的船工纤夫各怀绝技,驿路客栈别有风情,底层百姓虽不阔绰,但不乏一派生龙活虎的热闹气息。入境云南后,与山清水秀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举目荒凉的世态,币制混乱,官员腐败,人们病态恹恹,种植罂粟成为他们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但凡能利用之地都被开垦“,但即便如此也未给饱受饥荒、瘟疫和战乱折磨的人们带去一丝松容。他们可怜,但又因愚昧而可恨,他们弃杀女婴,在灾年卖女,僧人利用民众的无知收索贿赂,皈依基督者名称皈依却行偷盗之实。
将这幅景象展现在世人面前,莫理循用的是极为简省的白描语言。路遇盗贼被悬首城门,他“一板一眼”地记录说:“他们的头颅挂在城门附近的塔楼上,在木笼子里晃荡。路上往来的行人都可以看见这些头。”行经饥荒地区,“一路没见乞丐,所有乞丐都饿死了”,“但是那些还活着的人,以胜过哀求百倍的沉默,为施舍而流泪”。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渲染。但对于荒唐之事,比如身为“洋鬼子“而每到一处都要经历的被人群围观乃至当面嗤笑,比如途中遇到管事伙计收受回扣,莫理循丝毫没有为了彰显身为“教化之人”的高尚而回避或掩饰自己的情绪和偏向,要么直呼可憎,要么大加挖苦嘲弄。挪揄讽刺,嬉笑调侃,一气呵成,丝毫不留情面。
读者看到这里,或要怒骂他的冷眼和不敬。但是,正是在这些极具个人风格的主观表达中,我们反而可以轻易触摸到赖以支撑这种风格的真实感。仔细想来,当作者巨细靡遗地列出一升大米、一个鸡蛋的价格,甚至一碗茶在广州、四川和云南三地的价格(分别是100文、2文、4文),在介绍完作为商品的一个5岁女孩在荒年和丰年的不同定价机制之后,当他再次调侃起沿途贩夫走卒、纤夫苦力的”生存智慧“时,这位作者的疏离和冷眼,未尝不是在激起读者“叛逆之心的同情”。
实际上,一切在他看来是荒谬的东西,全在他的嬉笑谈谐之列,包括传教士的虚伪,以及西洋世界自诩文明的优越感,试看一例:他在山间隘口碰上一条小河时,是这么说的,“在英国,这样的小河上会架着一座桥,但是在中国,可怜的野蛮人能有什么办法穿过这样的溪流呢?也是靠一座桥。”英国人特有的冷调幽默,是这部游记的最大特点。
你在书中见到的既是一个熟悉的中国,也是一个陌生的中国,或许也如莫理循所言,是一个”矛盾的“中国。矛盾的根源,可以借用作者的这句话来总结,“迂腐之见和要言妙道都是几千年培育起来的”,这是一片负载深重的土地。而对于这段历史,已经习惯宏大叙事语境的我们,不妨借着这位局外人的视角,捕捉关于那个逝去年代的鲜活的细碎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