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存在与荒缪》
在此稍微提一句看这本书的原因,我在2019年实习的时候,曾写过一个关于妓女的故事,当时仅仅只是因为周边居住的环境看到了一些关于妓女的情况,所以我对于那个故事其实并不满意,因此总想着更深地去写一写这个被大众所看不起的“职业”。 简单说一说我在这本书里看到的内容与我对此的感想。 作者在撰写本书时,将性产业区/红灯区分为三种类型:“后发外向型”,“路边伴生型”,以及“本地偶发型”。作者分别对这几种类型的红灯区进行了社区考察,并举例进行了详细说明。 这个分类其实就是根据当地红灯区产生的原因进行的。 这三种类型我就不去详细说之间的区别了,我比较关注的是这个里面的参与者,这也是作者花了大量笔墨着重写的内容。 一、场所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要开展卖淫活动,首先需要一个场所,就本书中提及到的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发廊,歌舞厅,旅馆,酒店。 发廊是我们最常见的一种,据说是从境外(日本)传进来的一种方式,往往会有真假发廊的说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理发店都会提供这类服务。作者也详细说明了区分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一看设备,二看服务类型(看是否会拉着你按摩),三看座椅多少,四看理发小姐妆容。 歌舞厅,这种我们常在电视剧里见到,比如以前以上海为背景的电视剧,里面的大佬们好像都喜欢去一些歌舞厅,KTV。 旅馆,这里指的是一些小的旅馆,一般会提供正常的住宿。 酒店,这里我把旅馆和酒店分开,是因为酒店里还包含着其它配套的服务,比如按摩,桑拿等等,这也意味着价格会更高,里面的小姐等级会更高。 这些场所的拥有者也分多种,但共同点都是,为了利益而开办这样的场所,并且,老板们往往都是有一定的背景或者经济实力(这里指的是大型的歌舞厅和酒店)。 二、管理者 抛开那些单干的小姐们,聚集在一起的小姐们往往会有一个管理者,叫妈咪或者鸡婆。 这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一点,为什么妓女会叫做鸡呢?这个我在网上也查过,一个说法是因为古时候妓女的管理者叫老鸨,鸨是鸟的一种;另一个说法是,红灯区的流行是从广东地区延伸的,广东人叫游荡在外面的小姐叫“野妓”,因为口音缘故,就变成了野鸡。 好,话说回来,除了妈咪,还有另一种人物叫鸡头,鸡头是男性,一般来说鸡头不是管理者,而是招募者,他一般会去乡村地区招募想出去做工的女性,然后把这些女性卖给老板。 这个角色我们也在影视剧中见过。 三、小姐 小姐是这些参与者中最重要的一员,毕竟没有小姐,这些活动都无法开展。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其实推翻了很多我原本的看法。 首先,小姐都是身世惨淡,不得不从事这个行业。 在阅读本书的案例时,小姐们踏入这行的原因千奇百怪,但是并不全是“不得已”,在这些案例中,有被鸡头骗来做工的,也有因为眼馋小姐收益高而主动加入的,还有因为情感受挫而从事的,甚至还有一部分,仅仅是因为想暂时找个活,等存够了钱,就不干了。 而且在作者与小姐们聊天的过程中,小姐们都知道,自己做的这个工作,是不体面的,但是她们还是没有马上离开,这或许也是因为,她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离开或许也无法得到比这更有价值的工作,还有一些是因为,温水煮青蛙式的,慢慢就没有想过要去离开了。“因为感觉也还挺好的。”这大概是大部分小姐们的想法。 其次,小姐们都是年轻肤白貌美,在此之前未有过性经历。 我倒并不是觉得一定得年轻,但是我的确有一个想法是,我一直认为小姐是从处女来的,从书中的案例才发现,虽然小姐们普遍年龄不大(基本都是二十出头,甚至更小),里面的小姐们基本都是有过性经历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生过孩子或者结过婚,还有一些仍然有丈夫孩子。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小姐们都是漂亮的,虽然这些肯定没有漂亮的接客多。 第三,小姐都是一些自甘堕落,破坏人家庭的坏女人 这个不是我的想法,但是式大多数人的看法,但是就本书描述而言,小姐们其实算不上“坏女人”,更何况,书中还有个案例是,有位小姐年轻时吸过毒,另一位小姐(比其年长,算管理者妈咪)就帮助她戒毒。 这样看的话,小姐们根本谈不上什么自甘堕落。 至于破坏人家庭,这个真的不是电视剧,虽然也有小姐被包作二奶,但那只是少数。 更何况,如果这个丈夫足够有定力,至于会认识小姐吗? 最后,小姐们是否可以获得性快感。 本书有一节内容,作者特意探讨了一下这个问题,我也是在阅读过多个案例后才意识到,对于小姐而言,性爱/性服务已经成为了她的工作,有谁会在工作上获得快感呢? 虽然可能身体是有反应的,但是这仅仅只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并不是让人觉得心理上的愉悦。 四、客人 什么人会去找小姐? 有些人会说只有有钱的人才会去找小姐,但是并不是这样,虽然找小姐需要一笔钱,但是这个价钱真的比我们想象的低。 这本书是1999年出版的,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20年,就我去年在实习地看到和了解到的情况而言,打炮仅仅只需要50元。 这实在是过于廉价了。 这也可以反面衬托出很多人说小姐赚钱多,如果选择费用高的“包夜”,也就只需要300-500元,这里面还有一部分是给老板的/妈咪的,这样下来,一个小姐即使再受欢迎,也不至于能赚多少钱。 因此,大部分人都是有经济能力叫小姐的,有一部分是没有家庭,仅仅为了抒发欲望,另一部分就是有家室,但是认为家花不如野花香的,还有一些是长期在外地的民工或者长期跑货运的司机等等。 这个里面还有一些,是干部,警察等等公职人员,这些不一定是进行了嫖娼,但是却进入了歌舞厅和歌舞厅的小姐们去跳舞。 关于这些不同的场所经营的模式和情况,从这本书里看到的也有多种。 第一种,发廊 发廊老板直接负担小姐的吃饭住宿,掌管着直接的经济权,可以在吃饭和住宿的钱上对小姐进行剥削,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 小姐在发廊里进行初步招客,谈妥了就进入内屋的房间进行服务。 第二种,歌舞厅/酒店 歌舞厅/酒店的老板是场所的拥有者,其下拥有一个甚至多个妈咪,在妈咪的手下会有多个小姐,类似于主管制度。这种更加职业化,不会存在太大的剥削,且这样的模式下,三者的关系会更加和谐。 第三种,旅馆 关于旅馆和小姐的关系,有两种,一个是旅馆老板自己招募小姐,小姐的接客费用会要交付一部分给老板,另一种,老板出租屋子给小姐居住,仅仅只收纳租金。 把整本书看完,我最大的感受是,无论小姐是如何进入这一行,她们都是可悲的,甚至那些说要赚够了钱就跳出去的,虽然不清楚她们最后到底有没有跳脱出去,我和作者的看法是一致的:很难。 很多小姐患有性病,但她们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得了性病,就已经死去了。 还有一些小姐在扫黄时被抓住了,但被家人/朋友/老板保释出去后,仍然会换个地方继续做这一行。 这么多年国家扫黄,但是却始终无法禁止。 为什么? 其实就是因为这个行业是有市场,有需求的。 有需求就意味着有人会去做。 过去做小姐的人,往往是年纪不算大,没什么文化的农村女性,因为想出去做工赚钱而主动或者被动地加入了这个行业。 而现在,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仍然有这样一条产业链,而现在,嫖娼已经演变成了更加信息化的东西,比如利用网络软件进行约炮。 在这些东西的背后,还是有大的势力在进行操纵。 我也有一个疑惑,性产业,究竟该不该禁止。 我们该禁止的究竟是性产业,还是那些违规进行的,涉及拐卖/吸毒的性产业? 这个话题过于深了,我要写的文暂时涉及不到这个,所以就等我再更了解一些再探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