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主义的激进性、历史困境及其法国方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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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法国人在1789年创造了平等,那么他们随后更多地建立的是近代民主的病理学与问题的一览表,而不是解决方法的一览表。这正是法兰西民主提出的一种奇特的普遍主义:它体现的远非是一种模式,而更多地是政治现代性焦虑的汇编。”(第379页)
《公民的加冕礼:法国普选史》一书研究的话题非常简单,即自法国大革命时期所提出的超前的公民概念在法国普选制的具体落实过程中遭遇到的困难与发展。本书充分运用了制度史、认识论的历史(主要为各年代知识分子辩论材料)与文化史的三重视角来勾勒这个进程的曲折发展。通过对这段历史的白描,我们能够理解一系列有趣的现象:多数与理性的矛盾为什么首先在许多法国政治作家中得到探讨?国民自卫军与市政选举为法国普选制的激进发展提供了怎样的支撑作用?作为现代普遍主义策源地之一的法国何以在1944年解放前夕才实现了妇女普选权?以及,法国民主传统与教育之间深厚的结盟关系从何而来……对于这本保罗万象的法国政治史著作,本读书报告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而我们的梳理依照 “法国革命的激进思想及其实践中的余波”这条线索出发,简述一下法国普选制的概念及其实践中的反腐与不平衡发展。
一、 法国革命及其思想困境
罗桑瓦龙的写作非常强调民主的一种“法国性”,即法兰西的政治革命与英美政治改革思路的巨大差异。英美的民主自始至终没有背离“有产者原则”与“功利主义理念”。这意味着这两国普选制的发展本质上只是在降低有产者的门槛,从而逐渐扩大到全体成年选民。而关于工人选举的问题,J. S. Mill就曾经说过,工人阶级存在他们特殊的利益,因此应当承认其选举权,使政府能够更全面地代表社会的普遍利益。
法国的进程与此有巨大的差异。如果说英美始终高举有产者的旗帜,那么法国民主大一开始就是从高贵独立的社会个体出发。英美民主一定要以社会最大公约数论证民主的必要性,但法国所想像的从来是能使社会成为整体的民主。法国是看不起英美充满功利主义与算计的小市民精神的。这种血脉有其历史原因:英国民主制主要是由作为有产者的中间阶层与王权博弈而逐渐形成的政治共识,它是作为有权势的各方瓜分社会利益的有效机制,而关于英国民主的思想显然是更晚兴起的历史解释。
但法国的中间阶层基本全部在卡佩王朝时期被削弱或消灭,如托克维尔所言,旧制度早已准备好了主权者与公民之间直接联系的政治状态。作为社会的统一人格之代表的主权者,最早便兴起于绝对主义的法国。因而,当法国人探讨替代作为君主制之对立的民主制时,它并不非首先是一种制度安排,而是建构了一种新的主权来源——人民主权。因此,民主的“法国性”,其一大特点是强调社会的整全性。民主在此是表现社会整全性所必要的政治原则。就像公意与众意的绝对区分,法兰西人绝对不允许从对特殊利益的相互妥协间得到所谓的普遍利益。
另外,除了社会的原则之外,法国人是在社会团体与等级早已分崩离析的状态下来构思一种现代的政治原则,因而其民主的基石是“共同体内的个人”。这种个人的特点是自主与非依附性,他能积极地参与公共生活并承担公民责任。基于这个原则,法国革命后被排斥在普选制之外的,主要是被认为拘束于家庭之内的妇女、依附于主人的家仆以及精神病患者。低收入的无产者在经历了早期的排斥后,随着加入国民自卫军或积极参与抗击反法同盟的战争,他们亦成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政治权力。
但是,以上的叙事是雅各宾式的叙述模式,作者认为关于法国革命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已经充分预见到了这种普遍主义实现的困境。因此,他通过对以孔多塞为首的革命思想家入手,分析了“多数与理性的张力”问题。在孔多塞笔下,政治制度的论述甩掉了沉重的价值包袱,两级选举制度以及其相适配的复杂的计票方法成为了一种可取的普选制模式。然而,这套制度安排是以牺牲多数为代价来保全执政所必需的审慎的理性,却破坏了法国革命所要求的的激进公民身份。雅各宾党人批评这种妥协是在社会内部重新制造等级,对此一致表达反对。无论是孟德斯鸠构想的分权原则,或是孔多塞追求的分级选举制度,它们都没能在法国顺利落地过。在这个意义上,拿破仑夺权前的法国革命仍然是一种激进的政治试验。这种过热状态所暴露出的若干问题,只有在日后的“反动”中得到逐渐的平衡与修复。
二、 第三共和国前的普选制及其社会机制的发展
从拿破仑上台到奥尔良王朝崩溃的这段时间内,法国普选制处于全面地倒退状态。国家恢复了以财产为标准的两级选举原则,并逐渐将选举人资格限制在30万人的规模,形成了一批“新贵族势力”。此时除了激进的共和派以外,思想界兴起了一些温和自由派与空论派的学说来为法国革命的倒退进行政治辩护。温和自由派坚持所谓能力合格的公民学说,既要求将普选制与政治联系起来,不能以财产等外在于公民的原则作为区分标准,又要求设立相关的能力检测制度以筛选合格的选民。而与之相对的是以基佐为代表的空论派学说,他们同意保留现代民主制,却认为现代民主制不应该与政治权力紧密结合,它应当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并有效实现各方福祉的一种手段。空论派在奥尔良王朝时期占据了上风,很长时间内压制了自由派与共和派的活动。
然而,尽管要求普选制的力量暂时退出了行政权力的中心,但它却在城市中得到了新的发展,以布朗基主义与蒲鲁东主义为首的无产阶级势力开始兴起。他们在新兴工人阶级内部建立了大量的结社并发起了多轮次的罢工运动。在具体纲领上,无产阶级的温和派主要以获取普选权并提升社会福利为要求,而蒲鲁东等激进派则试图彻底地取消统治权力,实现社会共同体的自治。过往研究者往往将这些势力看作1848年革命的先声,但作者认为有两个重要的制度因素在此起到了重要作用:在1830年代开始,法国各省逐渐恢复了市政选举制度,甚至部分地区率先吸纳了部分女性参与选举。另外,拉法耶特等人呼吁恢复国民自卫军内部的选举制,逐年建设后实现了少校以下级别指挥岗位的选举工作。这些星星点点的基层政治创新都为1848年革命积累了火种。
1848年革命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它在法国历史上史无前例地设立了覆盖所有21岁以上男性的普选制(尽管仍然不包括妇女)。作者充分肯定马克思对1848年革命后的判断与讽刺:法国人以为他们在大革命后第一次可以真正地实现社会团结,所有人仿佛如渡过一场游行狂欢一般参与到选举制的工作中,各地甚至举办起了所谓敌对派别的和好大会……法国普选制的乌托邦精神在1848年展现的淋漓尽致。作者认为,这种乌托邦寄希望于一种广泛的实际的民主,它能够消除形式民主为社会带来的分裂,又能在扩大普选范围后消除受排斥者对社会的敌意——用选票换步枪——这就是法国人的浪漫精神。然而波拿巴的上台给了几乎所有知识分子一个响亮的耳光。作者没有对第二帝国时期本身予以太多分析,但日后第三共和国的许多政治反思以及制度设计,却处处可见其对波拿巴主义的深刻分析。
三、 第三共和国到法国的解放——共和制的稳固与僵化
直到第三共和国成立后,共和制与法国真正地相互交融,其标志是甘比大领导的议会多数派将“共和制”的条款写入宪法中,明确其作为法国宪法的根本存在。同时,甘比大明确断定,第三共和国的政治正当性来源就出自其普选制的基础。这是第一次,作为制度的普选制在法国被明确与立国的价值相联系。对于普选制的这种看法并不主要是思想的断定,而是共和派对1871年巴黎公社运动的深刻反思——他们认为只有用普选制给无产阶级提供一个合适的冲突区域,同时保证他们的公共参与,才能守护共和国的果实而不使其落入对抗与分裂。所以,这种思想本质上是法国社会团结精神的延续。
同时,第二帝国的波拿巴复辟对许多共和派以及温和自由派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他们复兴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一个话题——如何通过公民教育锻造共和国需要的新人?作为第三共和国教育运动核心人物的让·马塞第三共和国也非常强调民主的教育机制,他在1848年革命时就意识到,新生共和国的个体远远没有准备好接受民主制度,因而民主制可能在法国带来灾难。他的意见代表的第三共和国时期大量教育行动派的共识。议会在1882年通过了相关的公民免费义务教育的相关法案,标志着这一运动的成功。正是通过这些讲坛上的教师,新生代的法国青年人逐渐接受了共和制。
然而,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在第三共和国时期,同时也是资本主义上升期的法国共和派已经日渐失去了他在19世纪前半叶所承担的革命功能。甘比大声称,共和派是议会中的保守主义者——他们一面支持梯也尔对巴黎公社的镇压,另一面企图建立温和改良的机制来缓和国内冲突,并培养一批以共和制为原则的爱国者来守护“革命”的果实。与法国大革命时那批试图直接使全体国民中的多数能在公共领域中参与政治活动并实现全体利益的前辈不同,他们已经蜕化为了一个相对自主的国家的支持者——以国家为中介,他们才关怀到具体的人民。当然,他们塑造了一个较为稳定且冲突可控的政治环境。作者发现法国的妇女参政运动在第三共和国时期始终保持在较为低迷,而法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大都认可以选举的形式完成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必可见,共和派对民主制的建设成果是有一定成效的。
四、 结论:未完成的解放
作者最后指出,法国大革命所开启的普遍主义在今天仍未完全展开——尽管我们看到普选制在法国基本已经成为了现实,但是这种普选制依旧是有边界的:第一,它排斥部分罪犯;第二,它在政治权力上排斥外国人;第三,与此同时,对外国人民事权利与市政选举参与权的承认已经先于普选制发展了起来。所以,尽管一国内部的普选制的发展基本完成,但是作为更核心问题的普遍主义的民主在今天仍然是值得争论的话题。我们看到,现代国家中政治解放的问题被悬置了,但它作为再分配得以实现的最高的共同体却得到了承认——外国人之为外国人,虽然能够享有一定民事权利,却不得享用共同体内部再分配的果实。作者认为,这种民事权利与政治权利之间的不对称,以及共同体边界面临的冲突,将在未来进一步刺激普遍主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