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与民主的困境
1830年,年仅26岁的托克维尔,接受法国国王的委派,前往美国考察那里的监狱制度。托克维尔的美国之行从1831年5月开始,一共持续了9个月,在此期间,他走遍美国多地,实际考察并阅读资料,而«论美国的民主»正是他的考察结果。对于自己的见闻,托克维尔有着谨慎而充满希望的怀疑态度:“我坦诚,我在美国看到的东西超过了美国自身;我所探讨的,除了民主本身的形象,还有它的意向、特性、偏见和激情。我想弄清楚民主的究竟,好叫我们至少知道,在它身上,我们应该希望什么,又应该害怕什么。”
初到美国的托克维尔,最为印象深刻的就是美国平等的社会状态,他认为,条件的平等先于民主政府,条件的平等是一件源发性事实,所有的个别事物都好像是由它产生的。美国是由欧洲移民在一张白纸上建立起来的国家,而移民的清教精神、平等的社会地位、均等的教育和财务水平等力量,决定了美国社会平等起源的基础。美国民主的一个特征,就是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制度的重视,民主的摇篮在于乡镇,而公民对于日常政治生活的参与,即锻炼了民众,又维护了民主的制度;美国民主的另一个特征,在于其公民结社,“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余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决于这门学问的进展。”通过联合和参与共同事业,人们才能培养对自由的热爱。此外,联邦制度、对于宗教的热忱、对于物质的合理追求、对于“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宣扬等,都是托克维尔所赞扬的美国民主的积极和先进因素。
然而,对于看似十分美好的美国民主,托克维尔仍敏锐的发现了危险的倾向。一方面的危险是“多数人的暴政”,民主的危险在于它代表共同体内部一个较大阶层对于少数人出于自身利益而施行的统治。公共舆论造就了多数,立法机构代表且盲从于多数,行政机构由多数任命,警察是武装起来的多数,陪审团是拥有判决权的多数,无论少数人遭受了什么样的不公正和不合理,他们都会上诉无门,只能忍气吞声的加以服从。另一方面的危险就是“民主的专制”,由于民主国家的平等观念,个人是没有力量的,遇到困难时也无法依靠他人,很容易将公共事务交于集体利益唯一可见的常设代表去管理,这个代表就是国家,发展的终极结果就会出现国家集权。而这种国家集权,使臣民保持在政治不成熟的状态,是一种家长式的全天候监护权力,如同“美丽新世界”一样,民众的一切生老病死,思维成长等等均在国家的控制之下。对于民主的困境,托克维尔也并没有给出完美的解答,这一切还需要后人进行不断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