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意志论:儒家与现代法律价值是悖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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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张载
黑格尔在他《历史哲学》中指出中国人没有像样的宗教,从而缺少应有的信仰体验。其实,黑格尔揭示了一个儒家文化回避一个最重要问题,也是希腊人所问的问题——“我是什么”。孔子学说,在黑格尔看来,不过是道德说教,并没建立一个严密的体系。与希腊哲学从开端就很带有系统意识,且讨论个体的“自由意志”对比下来,中国人的个体意识确实不强。
对人类来说,思想过于深入之后就必然需要一个思想依托,缺失就会产生绝望。忠诚信奉儒家思想的屈原,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因绝望而自杀的清醒的政治家,他自愿充当历史王道中的英雄角色,相信通过君子人格的意志自足可以维系社会治理国家,可是这样具有儒家信念的屈原遭到了“遗弃”,他一直以来所信仰的原则遭到了怀疑,他写出了《天问》,而这首诗和自然科学或是宗教追寻都没有关系,是他在思无所依的情况下自己产生的对自己信念的怀疑,通过自杀寻找最终答案。
“天问”没有回答,或者说屈原自己也不想要回答。屈原看到了现世的恶,他相信政治的根本目的是抑制恶,这是他得以生存的基础,信念、理想、希望是精神生命的根基,诗人没有坚强到可以失去这些活下去,他到最后也不能放弃自己个体人格的道德感和历史王道的使命感。屈原是真诚的,他人格中的伟大之处——以一己之心为万民之心,以个体生命承担整个社会和历史的命运。
从起源上,儒家思想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谓的“仁”和“礼”都涉及王道政治。儒家虽本质功利,却从来没有提出为了王道政治可以不择手段,这是由儒家的唯意志从本源上说也是唯善决定的,中国人的“性善论”使得中国的一切传统才得以成立,无为却可以有为,只要顺着人民的本性就是善的,儒家王道政治的“治民”而非“为民”——全部秘密就在于懂得如何安民。
儒家确实蕴含着朴素的民主观念,比如“民为邦”、“民为贵”,“以德配天”揭示的选贤与能。但这些都不能克服儒家先天的致命缺陷。由于这一特点,原儒倡导君子注重习传规范以及先王典籍方面的知识,致力于个体的道德修养,把先王之道内化为君子的人格内涵,然后使道德的完美理想在国家的历史形态中得到体现。屈原的自杀说明儒家信念所支撑的道德自足并没有强大到可以独自对抗恶,道德和苦难不能互相解释。
儒家道德学说习惯于把理智和性情完全尖锐地对立起来,太喜欢赞美纯真灵魂之善,却没看到善的完美程度只有在达到机智的最大限度时才有可能实现。面对历史王道中的恶与骗局,既然以自己的修身不再能抗恶,那就远离恶,生活在一个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无政治社会的世外桃源里。述史咏志、吊古怀旧、官场酬往、交游赠答,或情案思慕、耕读之乐,相逢契阔、闺情欢娱、天伦之情和山水田园,本质都是弥补君子意志的政治创伤。这种超脱的人格理想对于中国文人来说不是至关重要,而是至关性命。
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唯意志论,认为通过自己意志的发展可以无所不能,而不需要有额外的“神”作为精神寄托,事实上,中国的“天”从来就不具有宗教意味,“天道”基本上是等同于“人道”的。若说儒教也算一种“宗教”,也是宣传“依赖”,依赖“天”和各种自然现象,而儒法两种思想之争的解决,经过秦汉后最终在新的帝国以儒表法里的政治体制进行运作而解决的。于是,法家成为了一种纯粹的治国技艺,丧失了它的“精神”,也丧失了它的法统和道统。在对秩序的理解中,我们传统的儒家道德哲学偏爱稳定,这意味着为了稳定,必然要抑制或扼杀政治自由,文人治国赋予了这个群体浪漫的精神自由,但在社会秩序实践与建设上,她们必然显得无能和自负。从此,中国人膜拜的“天”是现世的金钱与权势。
法律,来自西方,不仅仅是一种文字表述,不是一种技艺,而是一种理念,一种“人道”,这个“人道”内涵的平等,限制权力等价值明显与儒家鼓励个人“权势欲”并可以超越法律之上非常敌对的。当国门被欧美打开,为了适应欧美文明,并融入这个文明体系,我们中国不得不开始了上百年变法,也就是把西方的理性与律法开始移置到中国。这一变法运动,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和形式,延续至今却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