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英国的家庭、性与婚姻》笔记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在赖惠敏的《妇愚无知?》论文里面看到了与这本书的引用与对话,当时在清史论文里面读到英国内容感觉非常奇怪。读完以后其实觉得明清和这本书非常适合作比较,像现在研究明清史儿童史、性别史的一些概念,如熊秉真老师提到过的“儿童开始受到关注”,高彦颐提出的“伴侣式婚姻”都在这里可以找到。后来王汎森《天才为何成群地来》里面也有一篇文献综述提到了这一本,讲叙述史学的复兴提到了劳伦斯·斯通。其实看得出在台湾这个作者的影响要大很多。
第一章
从疏远、服从的父权制到“情感个人主义”是近代最大的心态变化。
现代家庭的四个关键特征:家庭核心成员情感联系加强,邻居和亲属重要性趋淡;个人自主意识增强,个人拥有追求幸福的自由权利意识增强;性欢乐与罪愆的联系减弱;对身体隐私权的需求增强。1750年以前新家庭类型在英国中、上层确立,之后一个世纪经历新返旧,19世纪末开始向贵族和庶民全面传播。
近代初期的英国社会由不同的阶级与社会团体组成,贵族阶层、士绅阶层、商人/专业人员、工匠、雇佣劳动者、赤贫阶层。不同群体有各自的传播网络、价值体系和行为模式,代与代之间也存在极大差异。随着书写与印刷成为传播观念的主要工具,不同团体受此影响的差距增大。“阶层化传播”(stratified diffusion of new idea and practices)是关键。、家庭模式并非取代而是并存。
婚姻变革与宗教改革。
1753新婚姻法。教堂婚礼才有效,需要在教区记录簿注记,21岁以下结婚要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英国国教1604年离婚后禁止再婚,除非婚姻无效:与第三者先有婚约;夫妻有血亲关系;丈夫三年内性无能。配偶下落不明七年可以再婚。-婚姻是一种不能分离、只有死亡将之瓦解。
底层遗弃、重婚、鬻妻(仿卖牛,用缰绳套在脖子上于牛市场拍卖,在妻子同意下事先安排好买者和价钱)解决婚姻。
第二章人口统计数据
1. 婚姻
宗教改革前地主阶级家庭计划三个目标:香火延续-婴孩死亡率高,多生孩子;祖传财产维持-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其他孩子无财产继承资格;借婚姻取得更多财产或政治联盟-联姻,女儿提供嫁妆,幼子(其他儿子)提供年金。一般长子继承制更重要,因此女儿去修道院,其他儿子自谋生计。-独身率高。
16世纪中女修道院终止,把女儿嫁出去成为地主阶级责任,未婚率降低到5%。之后逐渐上升1675-1799年间将近25%,幼子1600年后独身率在20%-26%之间。(p26图表有问题)1695人口普查三十岁以上9%女性处女,意味着每一代有10%女性不生育。
上层地主女儿16世纪末平均婚龄20,17世纪末22-23。长子初婚中位数从16世纪末的22岁到17世纪末的24-26,18世纪末到27-29。与教育时间长和赴欧旅行完成教育的大旅行有关。结婚的幼子在三十出头结婚,靠职业积累资本。
庶民普遍晚婚,十七十八世纪男性28,女性27。十六世纪为避免早婚贫困,24岁以上才成为自治市自由民,乡下21岁。西北欧习俗婚后成立自己家庭而非与父母同住的主干家庭,要求婚前存够钱。
晚婚的社会问题包括高频的团体侵略,也促进西方民族国家扩张和资本主义发展。女性晚婚事人口增长缓慢。
近代初期婚姻因为一方早死,持续中位数一般在17-20年。18世纪后成人死亡率下降,婚姻长度1750中位数达到30年,迫使西方采纳离婚,之后离婚率逐渐升高。由于死亡率高,17世纪再婚率25%,18世纪15%。
成人死亡率高,孤儿大量存在,贵族中1/3孤儿,1650年超过半数的新娘和接近一半的新郎已经丧父。60以上只有5%人口。孀妇和鳏夫一般会在长子家居住。
2. 出生
生育间隔24-30个月。生产死亡率4%-10%。
哺乳18个月,对营养不良女性造成18个月停经,营养好的8个月,成为避孕手段一部分。18世纪以前上层女性亲自哺乳少,造成生育率高。
3. 死亡
一到五岁死亡率约18%,15岁以前死亡率30%左右,贵族子女死亡率18世纪后快速降低。父母子女感情淡薄,给新生儿取名刚去世的婴儿的名字;给两个孩子取相同名字,反正只能活一个。1730-1770男助产士出现,转位手术和钳子发展,降低婴儿死亡率。都市牛奶供应和易洗棉布传播也有影响。种痘在精英阶层普及。
贵族子女预期寿命在1725年以前不到40,之后上升。21岁以上乡下大地主阶级预期寿命除17世纪末都超过60。1665以前腺鼠疫,18世纪天花,以及其他不能明确诊断的疟疾、痢疾等。卫生情况糟糕。
第二部分 开放的世系家庭 第三章 家庭特征
16世纪婚姻主要特征婚姻对亲属、领主和邻居的开放性/多孔性(porosity),与封闭核心家庭不同。(家族式婚姻)
与现代西方不同点:1.为利益的结婚(marriage for interest)与为情感而结婚(marriage for affect)并不存在对立,利益高于情感,爱和欲被指责为婚姻非理性的基础,尽管罗密欧与朱丽叶悲剧传播,爱情得到认识,但是破坏家族规范带来毁灭。2.并不认为无情感的性是不道德的。3.并不认可个人独立性和快乐,没有“个人独立性事实上有利于团体的福祉”概念。
大地主家长被认为是家族产业的暂时保管人,家族产业是世系群的永恒财产,被束缚在限嗣继承(entails)里。限嗣继承是长子继承制的保护,女儿与幼子不能从限嗣继承的地产中获得任何。
嫁奁制度:长子继承制下新娘无地产,需要带入现金作为妆奁。16、17世纪这笔钱直接给公公,成为公公嫁女的嫁妆。作为回报,媳妇获得一笔养老金,寡妇所得财产(jointure),丈夫死后可终身继承的财产。(这可以回答为什么印象里英国寡妇都很有钱,这笔钱不能说来自嫁妆,而来自夫家,但是与嫁妆实际密切相关。)
影响:1.同阶层通婚。2.家长权力大,控制女儿、幼子、长子的婚姻。3.富有孀妇成为竞争对象。4.女儿成为家庭经济负担。
16世纪初地主阶级三个效忠的价值:世系群与亲属关系、好主属关系、荣誉。
好主属关系(good lordship):领主对隶属的庇护,隶属对领主的忠诚。家仆、租地人等形成同族关系。封闭、个人化、地方化世界,未受普遍主义(universalistic)影响。韦伯说的世袭官僚的社会,分配按照偏袒,权力掌握在年长男性手中,每个家庭都要赢得掌权人的认可或建立互惠关系。(感觉这是一种现代隐喻。)
士绅以下的小地主以长子继承制为主,但可能也有给幼子分地造成最终破产,幼子结婚率低。贫民子女7-14岁外出佣工或当学徒,住在主人家,不牵涉财产因此婚姻基本由自己选择。亲属叔伯对介绍工作十分有用。有产农民和工匠因为分出财产给子女婚姻因此控制性强。乡村邻居影响强。政府清册登记的不动产(copyhold tenure)保证寡妇土地所有权但妨碍再婚。邻居的监视17世纪随着清教主义增强。
情感关系上整体冷漠、暴力。决斗16世纪末传入英国,1640以后成为社会问题。(朋友们的复数在18世纪前一般表示顾问、合伙人与赞助者们,亲属、邻居、同党派人士等,到19世纪初也很少是适合爱的人。)
家庭方面浪漫爱在上层贵族离家的环境中普遍存在。士绅阶层因为对婚姻的期待低。相处少、休闲活动分开因此低情感婚姻的满意度并不低。(这在对中国媒妁婚的论述中也很常见。)新生婴儿被送到远离家的奶妈处过第一年,死亡率高但可以减少婴儿死亡的悲痛;地主及士绅阶层之后将孩子交给保姆与家庭教师,不少7-13岁去寄宿学校;下层人士10-17岁外出佣工或学徒。
家庭关系具有可交换性(inerchangeability)及服从外在行为规范的特征。家庭团体是共有的经济地位、政治利益、规范、威权和扈从价值(values of authority and deference)结合。
第三部分 有限的父权核心家庭 第四章 亲属关系、扈从关系与共同体的衰微
1500-1700上层家庭变化:亲属扈从关系减弱,夫妻情感联系增强。背景:国家权力与新教兴起,获得了原本亲属扈从的社经功能,并使得亲属扈从服从于爱国与君主,亲属扈从关系作为地主社会的组织衰微,新教使得基督教道德进入广大家庭,婚姻神圣化。家庭内部父权增强。
1560-1640世系社会转向公民社会,民族国家的体制化扩张。
清教神圣婚姻:婚姻优于单身且夫妻感情很重要。亲属关系影响衰退。
宗教改革使得社会心理支持被摧毁,大量节日庆典、神圣仪式变成迷信被压制。民族国家和家长成为受益者。家庭成为教区教会许多责任的继承者,家长继承神职人员的许多权力和权威。
乡村社群衰微。受基督教影响,公共道德加强对家庭生活干预。邻居向领班神父和教会法庭投诉通奸,治安官有权闯入怀疑私通的房间直到1660。
1600全国性的地方福利济贫组织成立,亲属从救济老弱病残的责任中解脱,儿童社会化转移到学校。
亲属的退出造成被家暴的妻子难以向亲属寻求帮助、婚姻纠纷少了调停人,夫妻亲子关系更容易激烈冲突。为核心家庭与个人择偶婚姻预备。
第五章 父权体制增强
随着扈从亲属关系的衰微,教会与国家提供了上层阶级父权的支持,同时兴起对子女的兴趣以及对原罪的强调确保孩子服从。(没有孝的概念,但是西方对父母的服从与父权制同样存在。)
“侍君如父” 1609詹姆士一世:君主好比家中的父亲:盖君主是真正的国家之父,人民的政治父亲。(在国内似乎只有父母官的概念,天子则更加遥远,等到国父孙中山的说法已经是近代转型才传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并不那么紧密类比,忠孝并非完全同构。)
17世纪,好主属关系即对亲属扈从的统治形式的父权,让位给以丈夫和父亲对核心家庭女性小孩的威权统治,并且得到加强。(好主属关系背后似乎是欧洲封建制,应该叫采邑制还是什么?)
新教改革强调妻子对丈夫的服从。约翰·弥尔顿。妻子失去宗教仪式与庆典的控制权,也不能依赖神职人员反对丈夫的权威和暴力。
财产继承1530年后开始打破限嗣继承,直到1660左右强化家长处置地产的能力,加强了子女的服从。
近代初期的父母子女。无大小便训练、前四个月裹在襁褓里(增加睡眠时间、减少啼哭)。17世纪孩童早期训练与驯鹰驯狗类似,这一时期动物与孩子都开始受到关爱珍惜。16、17世纪学校体罚普遍,尤其教育开始普及,精英子弟也送到公立学校与其他阶层相处,体罚适用于各年龄、阶层、贫富。鞭笞和戒尺是主要形式。16世纪牛津剑桥对18岁以下学生自由使用体罚(1450-1660年间),权力由校长扩张到导师。鞭笞作为传播古典学的主要方法——“鞭笞是将拉丁文法输入大群笨拙脑袋最容易且最不麻烦的方式”。(会拉丁文的人都太厉害了。四书五经和先生戒尺基本也都是这一教学逻辑吧,不排斥循循善诱,但是死记硬背用体罚来加强。)家庭教导同样用鞭笞管教子女,压制子女,有些子女感激,有许多子女怨恨,外出佣工的学徒受殴打。极端孝敬父母,明天早上跪地请安,对长者使用敬语。17世纪社会化孩子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是让他们害怕死亡及罚入地狱的可能。
宗教改革对道德新生的关注造成压制儿童罪性的关注,从文艺复兴时期的强调天真变成16世纪末17世纪初的儿童易于堕落(不服从)的恐惧。1510、1520年兴起对教育学的兴趣,道德神学家认为儿童的正确训练与教育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唯一希望,人文主义崩溃。清教徒编写大量童书和育儿手册,希望年轻人改宗。
职业与婚姻控制。17世纪教育已经支配职业选择。婚姻被认为由父母决定更幸福,子女与父母有一致的利益目标代际冲突少。父母的操控权在越上层贵族越强,乡下大地主的父权需要努力维持。17世纪随着神圣婚姻的强调,夫妻感情被认为有必要,儿子具有一定的否决权。较低阶层自耕农婚姻相对自由,但媒妁婚依然存在,赤贫阶层自己自由择偶但是主要考虑经济而非情感。
夫妻16世纪上半叶夫权上升,后半叶出现抵消力量。丈夫取得对妻子个人财产的绝对操控权。女王统治。理想的妻子恭顺,列入《婚姻布道》,对丈夫的称呼应该是先生,而非爱称或平等。伊丽莎白时代女性在家中的权利则有对某些工作的独占,收回或给予性恩惠,对小孩的操纵以及责骂能力。工匠与小农阶层妻子在家庭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18、19世纪织布业发展,家庭手工作坊与雇佣劳动,下层妇女管理家庭经济,负责家庭支出。(这部分讨论了中下层妇女地位,涉及问题主要是家庭内的权利与妇女能动性,劳动参与度与家庭经济的负责使得女性有一定地位。)作者反驳了恩格斯认为远离劳动是资本主义发展后妇女地位下降的原因,劳动妇女并不意味与丈夫更加平等。16世纪末妇女的独立性指标犯罪方面显示女性很少犯偷窃、商业欺诈和暴力,但常协助男人。在领导粮食暴动和维护持异议者有一定独立性。16、17世纪妇女权利地位明显下降。原因是亲属关系衰退,女性修道院的关闭,国家法律要求妇女对家长的顺从。神圣婚姻要求妻子对丈夫的顺从、爱护、珍惜,并且得到妻子的内化,丈夫对妻子的权威增强。
女性教育在文艺复兴末期1520-1560年代曾经受到人文主义的积极宣传,上层贵族妇女一些女爵与侯爵之女,包括伊丽莎白女王受古典文学教育,包括拉丁文、希腊文、法文、意大利文。1561年The Courtier出版带来新女性形象,除了擅长文字外还应擅长音乐、绘画、舞蹈、刺绣等,将女性定位为家庭主妇与神圣婚姻的支持者,而非女学者。17世纪两性对学识的兴致逐渐消退,准女学者为人嘲笑。降低了的教育理想获得了两性的认同。(这一女教的叙事框架好像在明清也挺常见的,主要研究女性教育与男子教育的差异,《女四书》等而非各种四书五经和诗词,在古典领域增大男女教育的区别,另外还有读书年龄与时间、读书目标等差距。)
威权的深层原因作者认为是16、17世纪宗教改革打破旧秩序,带来的不确定感与焦虑化作对异议者的残酷对待。
第二部分 封闭的核心家庭(算本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第六章 情感个人主义的成长
16、17世纪中上层的家庭威权逐渐被17、18世纪子女较大自由和夫妻平等合伙关系取代,亲属社群进一步撤退,夫妻与亲子间发展出温暖的情感关系,儿童开始被认为不同于成人。中层富商与大地主阶层出现对性欲的开放与接纳。
个人主义:对个人人格日益加深的内省与关注,对个人自主性的要求以及对个人隐私、自我表达和在社会限度内自由行使意志的权利加以尊重,即承认胁迫、操纵和要求服从以达社会、政治目的在道德上是不对的。
个人的内省源自清教精神,强烈的罪恶感和赎罪的执迷,自我规训带来自我关注,以及隐私。而宽容精神则源自世俗肉欲和快乐主义。16、17世纪二者争夺统治阶级的青睐,最后清教主义失败,带来的遗产是尊重他人的自主性、神圣婚姻。
17世纪对自我的关注和个人独特性的承认在全欧发展,背后是加尔文教赎罪的焦虑。自我的关注——肖像画、情书、自我袒露的日记、传记发展。18世纪中叶浪漫主义小说兴起,书价降低,有学问的妇女增多销售增加,需求增加,巡回图书馆发明流布满足了这部分需求。自主性需求的增加——反对过分要求信仰服从,1628年“均衡宪法”个人财产免受国家侵犯,1689年《宽容法案》。(这一部分有点像思想史去寻找一种思潮的证据与原因。)
17世纪末18世纪追求现世欢乐渐增。人类主宰环境的信心增加。
存有大链(great chain of being):所有男、女、小孩相互连结、相互依赖,不仅顺从、依赖他人意志,也顺从依赖宇宙意志。随着牛顿力学的确立而对宇宙秩序产生怀疑,科学使人征服自然的希望。影响:动物养殖、婚姻与遗传学、天花疫苗。
经济个人主义成长,个人追求幸福置于中心地位,反对暴力(反对虐待动物和谋杀,监狱与精神病院改革),启蒙运动、浪漫主义运动。
在家庭内部的个人主义发展。1689年出版的洛克《政府论》婚姻是一种契约,并没有给丈夫统治妻子的权利,父母权力与国王无关。(将婚姻视为契约实际跟契约论、个人主义都有关联,是一种近现代看法。)对专制权力反对促进对父权专制的反对。追求个人欢乐使得婚姻成为情感与性欢乐的来源,动摇了婚姻的父权操纵。
17世纪中叶“严格继承”法律规定地主再次成为财产的暂时保管人,婚前协议规定了小孩的年金与嫁奁,地主不能让渡和剥夺子女的继承权。17世纪末妻子的财产权利开始得到保护,司法判决使得妻子有更多的财产归自己控制,零用金在婚约中规定,婚前财产订立也使寡妇更好保有财产。
家庭祈祷16世纪与父权制一同发展,18世纪随着平等主义、个人主义和和乐家庭发展而衰微,19世纪随维多利亚时代父权家庭再行,20世纪因平等主义、自由开放家庭类型再兴而再次衰微。
隐私的发展,与礼仪(civility)相关,走廊的设置,用餐避免唾液接触,学徒与雇佣者离开主人家。
世界观的三次变化:16世纪以前人置于“存有大链”,人是可替代的,生活的目的是集体延续而非个人幸福,个人服从集体;16、17世纪每个人认为自己独一无二并强加给他人,借助严格的父权来稳固;18世纪认为所有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追求快乐,同时尊重他人追求快乐的权利,利己主义也可以是公共利益。
第七章婚姻安排
主婚权四种:1.选择权由父母等长辈决定,不考虑新郎或新娘个人意见;2.1660开始,选择权由长辈,但子女有否决权(主要是新郎),双方有见面机会可否决父母决定(情感是重要的也是在不讨厌的人当中可培养的);3.1660-1800年间开始孩子自己决定婚姻,但是必须门当户对,父母有否决权(随个人主义兴起);4.子女自己做决定,只把决定告诉父母。
四种结婚动机:1.家族的社经政治巩固;2.个人情感、伴侣关系及友谊,经过长期相处后基于了解决定长相厮守;3.性吸引,仅限于贵族或王室离家的年轻人或婚前性行为的低层人士,一般意味放弃责任、名誉;4.浪漫爱情,拒绝考虑金钱。
第八章 友爱婚姻
伴侣式婚姻逐渐推翻妻子顺从丈夫的观念,情感在婚后自然发展的观念受质疑,婚姻决定权由父母转移到子女。
17世纪高额嫁妆意味着妻子地位提升。妻子特有财产被法律逐渐规定,但仅限于有婚前财产协定的上层女性,而非平民。平民中妻子的财产权依旧属于丈夫,无法负担高额合法分居费用,1839年以前没有小孩的认领权。杀妻吊死,杀夫活埋。妻子正式分居的提出开始增多,并且可以得到赡养金。
隐私的重要性增加可以在蜜月的新定义中看到,由原来婚后充满善意与激情的一个月,变成了新婚夫妻一起旅游,在无人干预的地方相互探索。
早期女性主义运动。1640年代内战期间激进教派的女性获得辩论、投票等权利。1649年都市工匠阶层的妇女要求政治解放,拒绝丈夫代表,要求平等权,失败告终。1688年激进女权,一世纪后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国家政治与性政治的激进主义。(参看《阁楼上的疯女人》。作者的女性主义视角真的太缺了,妇女地位的新主张没有展开。)
女性教育1675年有中产女性领导,获得一些男性支持,希望女性受教育以当好伴侣。17世纪男女的古典教育都衰退,女子寄宿学校训练社交礼仪使女性吸引丈夫、派遣婚后时间。18世纪理想女性的共识逐渐建立,受到知识训练、见闻广博,愿意将生命奉献给丈夫孩子。女性教育的实用知识开始得到认可,并挑战男女智力不平等的看法,增加家中的话语权。这一时期中上层男女的闲暇时间都上升,尤其女性家务减少,产生空虚。1780精英女性沙龙出现意味着女性走向公共空间与知识女性形象,意味着两性的精神融和。
友爱婚姻与未婚者比例增加伴随,部分因为婚龄提高,部分由于从未结婚者比例增加。晚婚、单身汉增加带来单身汉暴力发展和军事侵略。18世纪未婚男性和女性都达到20%。老小姐的社会歧视出现,非职业教育训练和工作机会缺乏,难以凭自己立足。
母亲哺育孩子观念开始流行,但是与妻子的性责任产生冲突,直到医学修改认为哺乳期性关系伤害乳汁的看法,以保证妻子的性职责。
18世纪女性情感受挫,男性厌女症出现。老者地位下降,垂直家庭联系被破坏。
第九章 亲子关系
1660-1800年新的育儿理论、方式和亲子情感关系发展,1800年左右中产阶级和乡下地主阶级开始流行慈爱的、以孩子为重的、宠爱的方式。
四种对待新生儿的态度:1.传统基督教观点:孩子有原罪,要压制孩子的气势使之完全服从父母,以约束恶性,有助于适应阶级生活;2.环境论、白板说;3.生物决定论,希望塑造孩子的性格;4.乌托邦观点,性善论,卢梭在18世纪重新受到重视。1693年洛克《有关教育的思想》温和慈爱育儿伴随服从观念失势兴起,父母权威与娇宠之间的平衡。
婴儿得到重视:死于幼时的孩子画像出现,贵族夭折孩童除名现象减少,新生儿不再娶与死去兄长或姐姐相同的名字。社会转向孩童取向,童书的销量、教育玩具、家庭肖像画亲密举动、服从的姿势跪和脱帽消失、亲子之间称谓变化。
避孕在上层的开始。1675-1775贵族生育率明显降低,代际替换率在1725降低到0.8,再世纪末回升到1.4。18世纪性从神学框架中解放,快乐原则与生殖分开。丈夫开始分担妻子生育的痛苦焦虑,想要避孕。避孕主要在养育子女花费超过子女劳动力所获得利益的阶级即贵族和都市精英中发展。孩童取向的社会发展,1750年后儿童死亡率稳定下降。保险套17世纪末发明,18世纪初在伦敦普及,主要用于婚外性关系和防止性病,避孕药发明,但都并不普遍,传统的跳上跳下、洗热水澡堕胎仍然是主流。
17世纪末开始襁褓开始遭到反对,18世纪中后期完全退出,领先欧陆,俄罗斯直到20世纪。背后是意识形态的变化,母亲无法拥抱、爱抚孩子,被视为侵害自由,留存世纪受到文化的影响。17世纪末亲自哺乳开始被宣传,到18世纪下半叶基本停止雇佣奶妈。18世纪贵族家庭教育开始兴起,以隔绝低阶层孩子,家庭教育开始温和化,鞭打开始退出,学业过失不再被鞭打,道德过失的鞭打削减,较大的孩子不应被体罚。但是娇宠化造成孩子大喊大叫等问题。1660年代后大学的鞭打开始消失,18世纪学校校长打人减少、退出。严母形象与期待培养天才儿童。
底层避孕能力缺乏,受经济影响亲子关系并未改善。非婚生子迅速增加,杀婴增加,大量遗弃。
第五部分性、第六部分结论与19世纪后发展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