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上“华夷之辨”“汉胡之战”的本质:重温格鲁塞《草原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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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源野(别鹤)\撰
2004-2005年看格鲁塞《草原帝国》,把游牧胡人在可汗主宰下野蛮血洗农耕文明,比喻为孤注一掷的无产阶级在暴力机器裹挟下,对有产社会的倾覆(当然可汗之外的人始终是没有合法恒产的无产阶级,这在游牧世界里是不会改变的),这个比喻十几年前让我豁然开朗。其实从汉胡两种组织结构,能看透很多问题的本质。
华夏,由于是农耕文明,并且一开始长期是自耕农文明,所以能够通过对土地的合理利用与土地上的合作,形成生产剩余,老百姓也就有比较稳定的私有财产,和独立的社区、产权、贸易和劳动力基础上的互助,无论后来演变出的皇权里的暴君还是外来的征服者,都很难打散这种丰沛的自组织社会,而贤明领袖与这种自组织结构结合往往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夹击中间的n代寡头联合体,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抗击外来入侵,因为土地和财产是每个家族家庭子孙的命脉。
在这个结构下,华夏的神学观念也是每一个地方的社稷多神,和天文历法的反映,能够给人战斗不朽的勇气,所以蒙元之前华夏朝代基本上是地名,并且三代伦理强调坐庄者不要灭别人的国祀。而胡人的游牧狩猎,与这些是完全反过来的。
相反,每条对应来看,游牧狩猎的夷狄结构是排斥自耕农文明的,以劫掠为生,所以部众必须变成战争机器,社会自组织必须打散,这才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生存,这就必须把自己的财产、人身乃至家庭子女(比如铁木真时期蒙古汗国任何女子都可由可汗“黄金家族”享用),全部交给可汗彻底支配,可汗就是神(长生天化身),比一神教里暗示神是自己马甲、自己只是神代理人还要更加直接,可汗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可汗通过十百千户层层控制部众,又通过对外征服杀戮(始于自己部落对其他部落的最小征服)把这套强加于每个被征服地的社会深层(如四等九儒十丐的划分),所以形成率兽食人以夷变夏的局面,普通人的社会和蚂蚁的秩序差不多,可汗做到了完全的为所欲为,这是华夏固有伦理与社会所根本无法想象的东西。
所有游牧对农耕的侵犯,包括突厥奥斯曼灭最后的罗马希腊,都是类似浩劫倒退。蒙古钦察汗国征服俄罗斯更是直接造成农奴制和后来古拉格社会的饮鸩止渴,因华夏式的结构在俄国从未出现过,西伯利亚的胡人结构传承(蒙古汗国明确学习匈奴突厥)和胡化过程一直没有扭转。
简言之,从民族主义视角来看,前者是一个有机生长的互助共同体,里面有分工,但无真正分化,任何外来暴力,或自外于、凌驾于共同体之上的小集体,都无法生存。而后者是典型的二元结构,一个悬浮于全社会的自成一体的小集体,靠武力和各种控制手段支配了整个共同体的财产人身家庭传承,并将整个共同体变成彼此孤独、无法互助、战战兢兢、任人宰割的一盘散沙。自耕农文明和游牧狩猎怪胎的区别就在这里,这条线几千年都在东西方各个地区拉锯。从这条线和前面两段分析,就能够看到“汉胡华夷”源流性的本质,组织模式截然不一样且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