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故鼎新——民国前期的法律与政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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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忘记这本书谁给我推荐的了,我有点想要求推荐的同志退我买书的钱。这本书真的不好看,倒不是写的不好,而是由于思考方式过度不同,看得我极为痛苦,又迫于强迫症必须看完,简直跟自己天天灌中药是一个感觉,非常悲剧。
这本书跟我看到标题时想的不太一样,这本书其实是作者的一部论文集,以民国政治史为线索,串起的10来篇关于民国法律和政治演变的论文集,涉及了民国前期的法制构建和政体演变的各个方面。作者开篇就旗帜鲜明的点触,他的学术追求,就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矫正现在民国史研究中的很多不良倾向,比如重文化轻政治;只看“碎片”,不顾“整体”;缺乏穿起史料和历史发展的线索。作者提出以政治史的视角评论和书写民国历史,将是最好的切入点,能够较为系统完备的体现民国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过程,这本论文集就是作者这一学术追求的体现。
在评价这本书之前,说点题外话。之前看银河英雄传说的时候年纪还比较小,在读初中。银河英雄传说的男主之一杨威利是个想当普通历史学者而不得的极为“成功”的军人。他的悲剧性之一也体现在追求和现实的极大差距。虽然杨威利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之一,但我一直认为他很难成为一个理想的历史学家,倒不是说他智商、努力或者认知水平不够,而是他的价值观先行和矛盾之处过于明显,以至于掩盖了他的研究可能性。虽然价值观强烈的文字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不管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但价值观强烈的文字在历史分析中会变成终极筛选器——只有抱有相近价值观,或者自己没有什么价值观的人能够接受这样的文字,取决于个人认为历史研究的追求方向是什么,对杨威利能否成为好的历史学者会有很不同的看法。当然,好歹杨威利的价值观我比较喜欢,矛盾的地方也是恰恰我比较喜欢的地方,所以我估计会激情追文,同时不太认同他的学术成就。
为啥扯上面这堆题外话呢。因为这本书就是,价值观我实在很难同意,导致对论文中对史料的分析和解读完全无法认同,捏着鼻子勉强读完之后,只剩下一堆吐槽没有什么收获感。作者写政治史,却对政治的目的和评判标准设定极为简单粗暴,评价体系看似客观,实则非常书斋化和不切实际,对政治这种实践极强,结果导向的东西来说,我根本无法理解这个评价体系是怎么自圆其说的。比如,作者疾呼对民国的研究过少,需要修正,民国的各种变动,特别是法律和政治的变动是根本性的,影响极大“我之所以在呼吁加强民国政治史研究时特别强调民初及北洋政治史研究,是因为在民国三十八年的历史中,头十五年是各种制度的发轫期,种下了很多政治“后果”的“前因”。但作者根本就没有说清楚这些前因到底结出了什么后果。相反,看完之后我只有一个感觉,这些前因恰恰因为不接地气,没有基础,缺乏法理,无法实现,基本都枯死了,对民国研究的稀少正是这些前因死在沙滩上的最好注解。
再比如,作者花了一篇论文的篇幅讨论《比较宪法学视域中的民初根本法》,总体是对几份民初政体设计的纲领性法律的比较研究。包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等三份文件的对比研究。另外还有一份论文花了同样长的篇幅讨论《北洋政府撤废“治外法权”的努力》。这两份论文如出一辙的毛病,倒确确实实显示出都是一个作者写的。
先说比较宪法研究:可以看到,作者很强烈的受到了宪法根本大法,不可更改,是为百年制度立法的思想影响,所以在比较三份宪法性文件的时候,是以百年立法的标准,非常超然的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比较和评析。但写政治史,以给论文打分的心态去写本身就是个很搞笑的事情。宪法的作用是什么?不是凭空不切实际的设计一个精巧的法律工具,而是在强力保证下,统合社会各方矛盾,对当前社会运行基本秩序的固定和对未来运行方向的判断。如果对宪法的历史研究进入了对照满分答卷说这里答错5分,那里漏掉一个知识点,所以这份答卷只有59分这种研究方式,那我真的不知道比较宪法比较的是个什么?当然我理解作者不敢或者不愿意把研究目光投向更远之处,超越民国的指出这三份看似很重要的文件作为前因到底结出了个啥后果,但不客气的说一句,按照这种研究方式,这三份文件充其量也就是结出了个抄袭的不错的后果。对宪法性文件的批判立足在于“过多考虑当下政局”我真是完全无法同意。恰恰相反,这三份文件的最大问题就是太少关注当下政局以至于立了个寂寞。无法被使用和与社会进行磨合的宪法性文件,连作为书斋里智力挑战的消遣研究对象都没有资格,更不要提作为所谓影响后世的重要文件被用来相互比较研究了。这篇论文我唯一没有问号的地方,就是指出了民初制宪史就是战争史,是因为宪法代表了利益分配,利益分配不均,所以制宪无法定纷止争。但我无法理解,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之后,居然整篇文章还是在纠结这三份文件谁的立法技术好一点,谁选择了一个更为均衡的政体?利益不配平,哪怕直接抄袭满分“作文”,也只是一纸空谈,立法技术能上天,它还是没法实施。所以我真的不太懂这个比较宪法研究到底想表达个啥?
再说北洋政府的所谓废除治外法权(也就是教科书上一般说的外国单方在华领事裁判权,即外国人在中国土地上依然适用外国法,但对等不适用)的“努力”。作者通篇讲述了一个问题,北洋政府其实主客观上都有推动废除治外法权的动力,因此它是认认真真的在推动法权会议举行,在有限历史条件下,尽可能的争取更多的限制治外法权在中国的实施,因此过往研究和民间舆论其实对北洋政府的努力和用心都有忽视,需要进行纠正。我对此有个深切的疑问,政府、政权、政策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们不讨论是不是为人民服务吧,但就是任何一个政府、政权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觉得至少不应该是它有没有尽力和用心吧。我们评价一个人经常说论迹不论心,对人的客观行为的判断比主观意图的判断更为有意义和公平,怎么到了给政府政权打分的时候直接就拐到看努力去了?一个政府召开的会议,目的是废除治外法权,目的没达到,民众不满意,最后的成果落在为今后废除治外法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个成果怎么看怎么奇怪。如果说客观原因束缚是导致目的没达到的最终原因,那民众有足够的理由批判,因为政府就是为了达成政策目的而存在的,政府搞不定,所以北洋政府被换掉了,要求民众体会政府的用心良苦和客观受限是对民众和舆论不切实际的要求,干不了就被换掉,这是历史最直观的规律。所以这篇论文想写个啥我其实也没太体会出来。
我不再举例了,不然这本书每篇论文我都可以吐槽一遍。但我就想说,想写政治史非常厉害,这也是很有意思的切入点,但既想写民国政治史穿起民国显得系统性,又出于不知道啥原因把民国单切出来,不与前后发生交集,就显得极为奇怪和精分。这样让人既体会不到民国对后世的影响(事实上我看完之后更加觉得毫无影响),也体会不到民国政治史的全面贯穿作用。作者有提到“中国的现代化属外生、后发类型,过去我们熟悉的那一整套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往往很难适用。例如在民国的制度建构上,就殊难体现本土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尽管如此,新制度一旦引进建构,却能够对经济、文化、宗教、社会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但事实上,这一段话的“例如”部分我一点没看太出来,因为作者完全没写,而我的实际感受是,这种引进的构建性新制度,过去、现在、未来也再被不断的挑战和打断,这种短时间的冲击和反作用,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落地成为延续性的“后果”,这种移植的短时强加的制度,需要较为漫长的外力推行和内在消化、反复,实现最终本土化的过程,这种过程我们直到今天都还在见证,但对于民国这种没多久就gg的时代,“强力”推行的制度有多少还在产生后果我实在是有很大的疑问。再加上作者对政治实践的理解又真的很奇怪,我完全没法同意作者的绝大部分观点和结论。所以,除了史料部分有点新知识(比如知道了民初法律工作者的薪金水平)之外,这本耗费了我一个来月的书,实在是比鸡肋还糟糕。
希望看在我写了这么多吐槽的份上,下一次挑书的手气能好一点,新的一年至少开局来本好看点的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