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感想,短评写不下,记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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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刚开始的时候这本书火了,然后被迅速下架。作者索性把电子版公布到了网上。其实这就是一本社会组织学的书,很学术。在我看来没啥敏感内容。虽然没有想象中惊喜,但确实很值得(尤其公务员)一读。
作者引入了大量理论框架,有点杀鸡用牛刀,但对身在这个时代都能感受到的很多社会现象提出了相对合理的解释。第一篇运用韦伯的理论,认为中国属于卡里斯马型政治和法理型政治的合体,因此始终存在中央的“象征性强大”和地方的”有效性治理”之间的矛盾。其实和孔飞力在《叫魂》中讲的东西类似。卡里斯马的象征性政治控制着庞大的官僚系统,有时与它合谋,有时又通过运动的方式打破官僚体系的惰性和对自身的反制。第二篇引入了行政发包和博弈论等框架探讨上下级之间的监管,共谋,谈判,拼凑应对等行为模式。第三篇通过某乡镇的修路、选举案例探讨国家与民众的关系。
其实这个书的基本框架可以用更简单的话去解释。就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具有一种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分工。中央垄断价值理性制定政策,下面只管执行。所以西方谈政治思想会有卢梭约翰穆尔哈耶克罗尔斯之类,中国当代的“政治思想”都不是从思想家那里来的,而是从国家领袖来的。但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本身有内在矛盾。中央的政策可能更多具有象征意义,不一定符合各地具体情况,但下面也得执行。所以下面会想各种办法来应付。中央也心知肚明所以产生了双方合谋的现象。但合谋到一定程度,中央又觉得该管管了,就会利用价值理性的优势发起运动,把行政任务上升到政治高度,强迫下面接受和服从。这实际上也是传统政治外儒内法的延续。所谓卡里斯马型政治类似于古代的德治,德治的一个好处是避免皇帝自己破坏法律时的尴尬处境,因为皇帝高于法,不能用法去管他,所以就只能改用道德规劝的方式,犯了错没关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改过就行了。这也和书中法理政治与卡里斯马型政治的冲突类似。垄断价值理性,其实也和传统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理念一脉相承。
以上的矛盾也体现在传统政治中“逆取”和“顺守”的矛盾中。古代的政治通常有两种彼此矛盾但同时存在的合法性,那就是逆取与顺守,也就是“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和“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民本思想。在和平时期,逆取的暴力合法性并没有消失,而是始终存在着,并不时以运动的方式出现。并且演变成“稳定压倒一切”以及“发展才是硬道理”二者的矛盾与轮替。在和平时期,逆取的暴力丛林法则看似被取消,但皇帝却可以随时通过将某对象定性为政治竞争者(谋反者)来取消这种限制。
不过对比前一阵读过的《美国官僚体制》来看,在行政管理中卡里斯马型治理是不能完全被取消的。因为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不一样,有些任务是没法量化、监督和评估的。詹姆斯·Q. 威尔逊按照机构的行为过程和结果是否可评估,将机构分为四类,其中行为的过程和结果都无法衡量的机构称为解决型。在解决型机构中,因为没办法评估其行为的价值,领导者必须自行创造一种行政价值。所以在任何制度下,官僚机构都难以避免官样文章和形式主义。
比较有趣的是本书中关于上下级机构之间的监督、考核与博弈。作者以环保局为考察对象,发现省局对市局的考核标准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很宽松,有时又特别严格。而且上级单位的考核结果和夏季单位实际完成的事情,往往没有什么关系,考核的结果排名,通常也不能反应实际情况。例如市环保局考核达标率最低的县局,通常不是实际上做得最差的那个县。这是因为排名最后会引起省局的关注,然后成为巡查的重点对象,所以市一级会把不那么差的县局放到最后。上下级之间对于考核检查这件事情,经常有一种共谋意识。上级会对下级的数据材料作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级常利用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来进行博弈,并通过陪同上级检查,引导检查往自己有利的方向走。上级有时会想要摆脱下级的陪同,不打招呼,不听报告,不接受招待,直接检查现场,以便了解真实的情况,但实际上却很难做到。因为上级的所有动态都在下级的密切关注之中。其中有个例子最有意思,就是有一次上级单位在检查某乡镇计生工作发现了问题,下级单位马上派人把相关人员拉离现象,直接消灭证据,让上级人员根本来不及反应。
个人觉得书中最有意思的是后面的“大数”理论,也就是因为中国缺少国家以外的集体组织,没有第三方的集体机构代表各种复杂的利益诉求或者价值理念,所以群众在组织观念上成分单一,一旦出现重大矛盾或事件,缺少各种第三方集体的“价值分流”,就容易出现所有人跟风一拥而上的情况。
本书关于选村干部的内容,也改变了我以前“村干部选举是走形式”的刻板印象。根据作者选取的田野案例来看,村选最开始确实是走过场,但因各方势力的参与逐渐变得复杂,上级机构越来越不愿意对选举进行干预,而更多选择的是维持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不满或者抗争的出现。上级机构也会提名一些自己中意的人选,但不会为了让这个人赢得选举而破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