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厌女情结的一个社会结构性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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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沉默成了冷冰冰,她的中立表达是愠怒,她的不注视是怠慢,她的被动是侵犯。”
一、人们该如何认识和理解厌女现象/情结,或厌女情结的改良定义:
通常上,厌女情结被人们天真、简单地理解为诸多个别主体(大多数是男性,也包括女性)蔑视、敌视、仇视女性的病态/非理性心理或人格问题,例如上野千鹤子所说的男人的“女性蔑视”以及女人的“自我厌恶”。在此之下,厌女情结就是厌女者所表现的样貌,而厌女者们则为符合某种特定心理状态(恐惧症或深层厌恶)的主体,进而人们要判定某人为真正的厌女者就要需要对其提供一种深层或根本的心理学解释。但由于理解他心在本质上的不可能性与模糊性,凯特·曼恩认为这种天真式理解使厌女情结成为一个太过偏向心理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概念,或许一些个人主体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而怀有对女性的敌意,但这类敌意的根源及共同之处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出自于更广泛的社会制度(这个体制监督、惩罚、支配并谴责那些被父权视为敌人或对父权造成威胁的女性)里的行动、习惯和政策,因而厌女情结看似是一种个人化的行为选择,却更适合被理解为一种政治现象,对其提供一种社会兼结构上的解释,而非单纯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解释在某些方面太过狭隘,致使厌女现象成为一个相对边缘且不含政治本质的现象,且无法帮助到它的受害者、攻击目标、以及其他被指控厌女但其实无辜的人。于是,凯特·曼恩对厌女情结的概念进行改良定义,指出厌女情结是父权意识形态核心且自然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主要是整体社会体制或环境中的一个属性...这个体制监督、惩罚、支配并谴责那些被父权视为敌人或对父权造成威胁的女性。”(书66页)换言之,厌女情结是一个在男权社会秩序下运作的体系,它的目的和社会功能就是监督与执行女性的臣属角色以给予男性注意力与关爱,并维持男性的支配地位,于是那些被认定为未能符合父权标准的女性在其中比较可能遭遇敌意,主要包括“进入了之于男性而言具有权力和威信位置的女性,以及那些避开或选择逃脱以男性为依归的服务角色的女性”(书87页),而非所有的女性都有此种待遇,例如上述所说的自我厌恶的女性,这些女性不仅不会被厌女者们敌视,反而会被其赞扬和鼓励,毕竟惩罚与奖励、定罪与赦免的体系经常一同全面性地运作:当女性遵从性别化规范和期待、强制他人展现良好表现,并借由投入某些父权体制内常见的美德形式;或者当男性藐视了阳刚气概规范,对其进行惩罚和监督。总之概括说,厌女情结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在区分出好女人与坏女人的基础之上对后者进行惩罚以及对女性行为的监督。


二、厌女情结的运作逻辑,或对女性的付出/取用模型式理解:
凯特·曼恩指出厌女情结是一个在男权社会秩序下运作的体系,它的整体功能是监督并执行其中的治理规范和期待,因而与其他和[压迫/弱势]与[支配/劣势]相关的体系、迥然不同的物质资源、各种带有鼓励或限制意图的社会结构、制度、官僚机制互相交织而成。但具体来说,它是透过一般性的社会规范执行机制、道德主义,其他人格层面上的负面概化、有阶序的社会行动,以及类似的过程进行运作,而这一切都建筑在人们对男女自然差别(如才能、兴趣、癖性和爱好)的刻板印象与根深蒂固的偏见基础之上,正如性别歧视那样,它的“意识形态通常包含了各种预设、信仰、理论、刻板印象,和广泛的文化叙事,透过某些方式来呈现出男女大不同,而如果这些不同为真、被传诵为真,或是至少可能为真,便会使得理性大众更倾向于支持、参与这个父权逻辑下的社会框架。性别歧视的意识形态也包括了替父权社会框架涂脂抹粉,将其描述成比真实面貌更值得向往且较不令人忧虑、失望或沮丧的存在”,(书123页)不同的是,性别歧视本身是学究式的理论,带有自满的意味,而厌女情结涉及了焦虑、恐惧、维持父权秩序的渴望,以及致力于在它受到破坏时进行重建,二者的关系紧密相连。


由于男性与女性的自然差别,社会对其进行了一种差别性规范,并发展出一种针对女性的“女性有所亏欠,或应该有所付出”的规范观点,即“女性会被认定亏欠了某些男性典型的阴性属性好处,或至少亏欠了社会,而一名男性会被认定有权利主张从某些女性身上获得它们。”(书170页)凯特·曼恩用付出/取用模型来具体解释这种现象,指出女性和男性特权分别扮演着付出者与取用者的角色,而女性所能付出的阴性属性的好处和服务有:爱意、倾慕、纵容、单纯的尊重、爱、接纳、照顾、平安、安全感和庇护;仁慈、同情、道德注意力、在意、关心与安抚等,且这些情绪和职责经常受到道德鼓励的捍卫:若被乐意且愉快地执行时,就有爱与感激作为激励;若没有实践这些职责,则会收回这些社会赞许;而男性所能取用的阳性属性好处与特权包括:权力、声望、公众认可、身分、名誉、荣耀、颜面、尊敬、金钱和其他形式的财富、位阶、向上流动,以及因为拥有身分高尚的女性的忠诚、爱和奉献等等而获得的地位,另外加之一些自由摆脱羞耻感、不必遭受公开羞辱的可能等东西。凯特·曼恩认为父权制就主要存在于这个付出和取用道德兼社会好处与服务的不平等性别化经济之中,在此之下,女性有义务给予某个人(通常上是一个在社会位阶上与她相当或高于她的男性)阴性属性的服务(事实上这些可能都是男性赋予女性的错误、伪造或虚假的义务),但却被限制或禁止拥有或从身处支配地位之男性身上拿走阳性好处并将此视为严重的不道德或耻辱,至少在他想要,或是渴望获得或保存它们的情况下是如此,而厌女情结就是透过这种道德劳动的性别化经济而稳固地运作。


三、厌女情结的具体表现,或人们对此的通常反应:
凯特·曼恩在书中总结到,厌女情结包含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从口头攻击这种微小伤害再到肢体攻击的谋杀等极度不同的伤害,具体包括责怪、怨怼、罪疚、惩罚、背叛、报复、不信任、位阶竞争、以及其他形式的羞辱、恶心和驱逐等行为,而在各种领域内的监督和执行手段,包括了性、母职、迄今为男性所有的空间、位置,以及传统上属于老男孩们的俱乐部,作者通过三个由厌女情结所引发出的问题来具体说明这个现象:
1. 当男性无礼地夺取了理论上女性应该要给予他的东西时,例如男性在婚姻内外对女性的性情或强暴,人们却倾向于原谅、遗忘并赦免这类由支配性男性所犯下的罪行,并且将我们的同情心扩展到他们身上,而非那些受害的女性。而这种现象通过“证词不正义”的方式得到了合理性的表达,即“当身处臣属位置的群体成员针对特定事务提出主张,或针对特定人物提出指控时,他们经常会被认定为比较不可信,因此他们身为臣属群体成员一事会被当成理由,使他们不被给予知者”,(书252页)例如女性的能力和信任度经常在不够合理的基础上被小看、被认定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或不被信任、被认定她的主张较不诚恳、不诚实,乃至黑人男性因地位低于白人女性也经常遭到不正义的对待,而正是这种信用赤字或过剩经常支撑了支配群体成员目前的社会位置,并保护他们不至于从现行的社会阶序上跌落,即被指控、抨击、定罪、纠正或贬低。至于同理他心则是指在强暴行为中所表现出的一种偶尔会针对男性性暴力行为人所表现出的过度同情,而造成这种否定心理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强暴犯的极端负面看法,认为一个光鲜亮丽、荣誉诸多的男性不可能也不屑于做出这种负面行为;另一方面则可以归咎于人们对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羞辱和创伤的关怀不足,当人们将自身的忠诚给予强暴犯而转而责怪受害者时便改变了故事的叙事,这不仅将受害者从故事中彻底消抹,还增添了对其深刻的道德侮辱,如恶意猜疑受害者想从中寻求个人的复仇和道德惩罚等,而这便引出第二个问题。

2.当女性要求取用理论上她应该要给予他的东西时,人们则倾向于怀疑她不诚实并装腔作势,就算这种指控丝毫没有证据可言。而这体现了受害者文化的意识形态问题,凯特·曼恩指出人们对受害者的概念主要取决于某种特定的道德叙事,在此之中,一个主体被另一个主体以一种羞辱性或贬抑性的方式错误对待,从而产生一方是受害者(通常为女性),一方是霸凌者或压迫者,进而霸凌者是人们该怨怼、愤慨、不赞同、惩罚的人;而受害者是可怜、无助、被动、无辜以及人们理应同情的人,同时她也是注意力的焦点、是主角、是英雄以及被用来为有道德价值的目标服务。所以理论上,责怪受害者的行为是被认定为有道德问题的,但事实上,受害者关于强调个人自身受害经验的发声通常因其将个人放置于故事的中心而遭到他人的怀疑,被认为是一种取得第三方注意力、同情心和干预的花招,或是“被视为装腔作势和自以为重要,并且与此同时,是病态或脆弱的。人们觉得这个人凭借着想像力去专注与沉溺于她自己的故事里,而不是迅速地向前进;但是为了要前进,她不可能真的像(如上述所说)那般地凄苦、破碎。这样一来,就强化了伪善、虚伪、算计和自我中心的猜忌与指控”,(书299页)正如人们在面对各种性侵事件时对受害者女性的各种污名化理解与评论一样,仿佛女性都在扮演受害者。换言之,处于臣属地位的受害者若希望争取到正义和认可,会面对很多结构性障碍:(1)一开始不被相信,并被怀疑在骗人或疯了、歇斯底里等;(2)因所发生的事情而受到责怪,如穿着暴露等;(3)犯罪未能被妥善调查,如警员未认真对待家庭暴力案件等;(4)犯罪的证据因警方系统性的忽视或掩护而遭到摧毁;(5)女性的指控被轻视或不屑一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6)犯罪被认为是随机且无法解释的,而不是被认同为广泛的厌女暴力形式中的一部分,或是藉由在其因果论述中置入可能是个人的或怪异的因素,如心理疾病,使得指控完全被撤销;(7)面对反向的指控,如自私、好斗、虚伪、操纵人心等;(8)被轻视,如看成太过敏感、幼稚、无法用成熟大人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问题;(9)被受指控者的粉丝和辩护者骚扰、威胁,以及可能被伤害。但即使这样,凯特·曼恩依旧支持强调一个人的受害经验,因为这有时候是为了促进团结,有时候视为了让个人成为叙事的中心以主动地重新塑造叙事,进而和占有优势并被默认的版本相互竞争。

3.当女性要求取用理论上男性所能取用的东西时,人们倾向于将之描述为贪婪、腐败、资格不符以及脱序的,从而使其落败给厌女者。这个问题最好的例证就是当女性在一个由男性所支配的角色上参与竞争,且其适任性不受质疑时,她们却普遍不被喜欢,且遭受社会惩罚和拒绝。心理学家指出这是因为人们经常不自觉地被鼓励去维持性别阶序,并藉由对争取晋升到高地位、阳性属性的位置,或用其他方式威胁要这么做的女性们施以社会惩罚,正如特朗普团队对希拉里的污蔑、民众对希拉里的恶心反应及其落败给前者的事实,凯特·曼恩认为厌女情结是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个问题更生活化、普遍化的现象便是男、女性在找工作以及竞选领导时所面临的困境和不公平的待遇。

不仅如此,凯特·曼恩在此书中还谈及了伊斯拉维斯塔杀人案、有毒男子气概的家庭消灭者、有关母职的堕胎争议以及对人道主义的厘清等问题,这些都值得人们引申思考。但根本上,个人认为关于厌女情结的认识还是归根于人们对自身特权的认识与约束,正如作者所说,“即使并非全部,大多数的我们皆有某种形式上不正义、不配得到的特权,进而容易犯下这类错误:特权会让个人对自己的所有地盘产生一种知识上和道德上的错误认知”(书15页),换言之,在任何权力阶序里的卓越位置并不是其与生俱来的道德权利,人们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常自省和再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