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不关风与月
这本书,看名字像市面上泛滥多年的励志文本,论装帧简直低调得有点不欲示人,拿起来随手翻一翻,满眼看去又像是民国的传奇,而其实呢与它真正的内容相比,我以上的这些猜测实在羞愧得无地自容。它不是传奇,更不是说教,它是最朴素的一段记忆,是一个最善虚构的小说家第一次舍弃自己的天份所在,提笔整理的一段家族史。他的父亲卧床不起,他的儿子即将出世,生命血脉的延续忽然如此触手可及,像从天而降的一则寓言。他就在这个时候,决定写这个故事,这个不花哨,不夸张,诚恳直接得令人动容,而他的笔却依旧稳稳当当不动不摇的故事。
在我们所受的教育里,家族是缺失的一块。我们只知有国而不知有家,甚至在大多数的文学作品里,家与国是对立的。常常是满怀抱负的年轻人不堪忍受家族羁绊愤而出走,从此再无音讯。而他曾身处其中的那个大家庭,似乎只有阴暗冷漠,是每一个初生太阳般的纯洁青年必欲摆脱而后快的。在中国的近现代文学里,家族就意味着压迫。无论家族是不是一个曾经合理而必然消亡的存在,历史和现实都已经抹煞了大多数国人对于家族的概念。至少如今我们的心里,只有小家而无大家,除了极小的自我,便是极大的社会与国家。家族的意义被各种松散的团体所取代,但血缘的联系却是再也不能复制的了。
张大春讲的是自己家族的故事,济南朝阳街懋德堂张家的故事。这个故事不像巴金的《家》当中的高府,不像老舍《四世同堂》里面的祁家,甚至也不是林语堂的《京华烟云》里面的姚家和曾家。他的曾祖父、曾祖母,他的父亲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们,这些人都是无可替代的。他们的不可替代不仅在于他们无一不是有名有姓有始有终,在于他的身上直接流着他们的血液,更在于他没有为大陆文学中司空见惯的分门别类对号入座提供任何的可能。只有在这本书里,张大春不是在创作,而是在寻找。这种寻找与“真相”一类的语汇无关,也只是一种类似“想知道并了解”这样的愿望。这种愿望越是卑微和渺小,呈现出来的坚硬与气魄就越是惊人。你眼睁睁看着他平平淡淡地叙述和调侃,从从容容地讲完一段又一段,常常一条线扯出去老远就搁下了,转好大一个圈再接上,好像也感染了那种力量,但偏是有力使不上。他的起手式,也不过就是些“一九三一年七月,我父亲九岁零八个月”和“我曾祖父张润泉在世的那个时代”诸如此类的句子,可也就是这样平平无奇的句子,如刀削斧凿一般的粗砺。他的语气绝不严厉,文字简白如闲话,然而整本书竟像是一块山石稳稳当当地镇在那里,有不容置疑的威严之相和力量感。
最重要的是,这块山石不是孤峰不是死物,它是活的,会呼吸的,它身下是松软的土壤。它是记忆,又不仅仅是记忆。年幼的父亲异想天开地跳进小清河里以为可以从此远离祖父的不喜,大大爷投身戏班的一段情由,取了二嫂的私房钱行遍江南的五大爷……他们各自的脾气秉性就像是山石底下流出的一线活水,自顾自地流淌,自顾自地经过。谁也不是脸谱,谁也不代表什么。事实上,张大春也绝不会让他们带上某种色彩。常常在叙述的中途,他会跳出来评价自己的这些长辈们,有时是温和的调侃,有时是简短的说明,不变的是敬意和尊重。在这些家族成员的身上,能够真正看到济南西关朝阳街张家的烙印。他们的出走再离奇再乖僻,始终没有断过那一点灵根。
就像书中反复提到的曾祖母的家规:“饺子,猪肉馅儿的要和韭菜,牛肉馅儿的要和白菜,羊肉馅儿的要和胡萝卜。”如此家规,看似平常甚至令人发噱,但不知为何,我却总是觉得这才是这个家族的精魂,或者至少,是一点灵根。多少代的年轻人们尽可跳脱玲珑、叛逆不羁、任意挥洒,而这条有那么点不上台面的家规,它永远不会变,只要它不变,他们的家族就在,他们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失。也许这也是张大春的文字力量的来源。从高祖、曾祖直到他的父亲还有他,都曾是那个家族当中的一员。即使朱雀桥边尽是杂花野草,乌衣巷口只有斜阳馀光,那些世代累积的温情和认同,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散尽的。它们只需最寻常的表达,就能让人生出满腔满怀的依恋。让传奇成为传奇,让真实回到真实。这就是曾经在我们的大地上存在过的,一个最寻常的家族。
在我们所受的教育里,家族是缺失的一块。我们只知有国而不知有家,甚至在大多数的文学作品里,家与国是对立的。常常是满怀抱负的年轻人不堪忍受家族羁绊愤而出走,从此再无音讯。而他曾身处其中的那个大家庭,似乎只有阴暗冷漠,是每一个初生太阳般的纯洁青年必欲摆脱而后快的。在中国的近现代文学里,家族就意味着压迫。无论家族是不是一个曾经合理而必然消亡的存在,历史和现实都已经抹煞了大多数国人对于家族的概念。至少如今我们的心里,只有小家而无大家,除了极小的自我,便是极大的社会与国家。家族的意义被各种松散的团体所取代,但血缘的联系却是再也不能复制的了。
张大春讲的是自己家族的故事,济南朝阳街懋德堂张家的故事。这个故事不像巴金的《家》当中的高府,不像老舍《四世同堂》里面的祁家,甚至也不是林语堂的《京华烟云》里面的姚家和曾家。他的曾祖父、曾祖母,他的父亲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们,这些人都是无可替代的。他们的不可替代不仅在于他们无一不是有名有姓有始有终,在于他的身上直接流着他们的血液,更在于他没有为大陆文学中司空见惯的分门别类对号入座提供任何的可能。只有在这本书里,张大春不是在创作,而是在寻找。这种寻找与“真相”一类的语汇无关,也只是一种类似“想知道并了解”这样的愿望。这种愿望越是卑微和渺小,呈现出来的坚硬与气魄就越是惊人。你眼睁睁看着他平平淡淡地叙述和调侃,从从容容地讲完一段又一段,常常一条线扯出去老远就搁下了,转好大一个圈再接上,好像也感染了那种力量,但偏是有力使不上。他的起手式,也不过就是些“一九三一年七月,我父亲九岁零八个月”和“我曾祖父张润泉在世的那个时代”诸如此类的句子,可也就是这样平平无奇的句子,如刀削斧凿一般的粗砺。他的语气绝不严厉,文字简白如闲话,然而整本书竟像是一块山石稳稳当当地镇在那里,有不容置疑的威严之相和力量感。
最重要的是,这块山石不是孤峰不是死物,它是活的,会呼吸的,它身下是松软的土壤。它是记忆,又不仅仅是记忆。年幼的父亲异想天开地跳进小清河里以为可以从此远离祖父的不喜,大大爷投身戏班的一段情由,取了二嫂的私房钱行遍江南的五大爷……他们各自的脾气秉性就像是山石底下流出的一线活水,自顾自地流淌,自顾自地经过。谁也不是脸谱,谁也不代表什么。事实上,张大春也绝不会让他们带上某种色彩。常常在叙述的中途,他会跳出来评价自己的这些长辈们,有时是温和的调侃,有时是简短的说明,不变的是敬意和尊重。在这些家族成员的身上,能够真正看到济南西关朝阳街张家的烙印。他们的出走再离奇再乖僻,始终没有断过那一点灵根。
就像书中反复提到的曾祖母的家规:“饺子,猪肉馅儿的要和韭菜,牛肉馅儿的要和白菜,羊肉馅儿的要和胡萝卜。”如此家规,看似平常甚至令人发噱,但不知为何,我却总是觉得这才是这个家族的精魂,或者至少,是一点灵根。多少代的年轻人们尽可跳脱玲珑、叛逆不羁、任意挥洒,而这条有那么点不上台面的家规,它永远不会变,只要它不变,他们的家族就在,他们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失。也许这也是张大春的文字力量的来源。从高祖、曾祖直到他的父亲还有他,都曾是那个家族当中的一员。即使朱雀桥边尽是杂花野草,乌衣巷口只有斜阳馀光,那些世代累积的温情和认同,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散尽的。它们只需最寻常的表达,就能让人生出满腔满怀的依恋。让传奇成为传奇,让真实回到真实。这就是曾经在我们的大地上存在过的,一个最寻常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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