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写道:味太浓重者,只宜独用,不可搭配鳗鱼、鳖、鲥鱼、牛羊等。
从译文来看,“味太浓重者”和“鳗鱼、鳖、鲥鱼、牛羊”不是同一类食物,如果跟它们搭配,就会影响它们的味道。英语原文是这么说的吗?
英语原文里有such as,说明“鳗鱼、鳖、鲥鱼、牛羊”属于“味太浓重者”,和“味太浓重者”是同一类食物。译者没注意到?或者译者没读懂《随园食单》的原文?
味太浓重者,只宜独用,不可搭配。如李赞皇、张江陵一流,须专用之,方尽其才。食物中,鳗也,鳖也,蟹也,鲥鱼也,牛羊也,皆宜独食,不可加搭配。何也?此数物者味甚厚,力量甚大,而流弊亦甚多,用五味调和,全力治之,方能取其长而去其弊。何暇舍其本题,别生枝节哉?金陵人好以海参配甲鱼,鱼翅配蟹粉,我见辄攒眉。觉甲鱼、蟹粉之味,海参、鱼翅分之而不足;海参、鱼翅之弊,甲鱼、蟹粉染之而有馀。
从袁枚的行文来看,“鳗鱼、鳖、鲥鱼、牛羊”仍然属于“味太浓重者”。
今天又没进度
南充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