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无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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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路易斯《痛苦的奥秘》的评注与个人理解。
未经反思的苦难仅仅是苦难。
这一切有关于人类存在的意义与图景。
本文讨论的“上帝”并非有某种具体的形象,或者广义的所指,而意味着一个更加高远的存有。
一、悖论的诠解
如果上帝是善良的,他一定希望让他所创造的人类快乐无忧;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一定能够完成他的愿望。然而人类并不快乐。因此,上帝要么缺乏善良,要么缺乏能力,要么两者都缺乏。
本书的开篇即引入了这个悖论。从而探讨上帝的全能与善良:他既有能力造物,必有能力修正所造之物的“错误”或使其免于苦难,但他并未如此,因为“爱远比仁慈严厉而丰富”。
在一世中抹除痛苦,快乐无忧是容易的,但在这种时间的度量下,与浮游而朝生暮死的孑孓并无差别。人类在苦短的一世中能够经历喜乐哀忧,当时间走到了尽头时,回首一生,那些细碎的记忆,连续性感知走马灯般浮现在眼前,他必有所启悟。
我认为,人类最根本的痛苦来自于以下三点,而正是以下三点永恒的痛苦之源,才让属灵的人得以为人,这便是人类所面临的悖论:第一,人意识到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与时空环境的无限性;第二,个体的自我与他者(包括社会)之间的意志冲突(或为资源的有限性与分配的不公平性);第三,个体生命在冥冥中感受到的命运的定义性与自我的能动性之间的冲突。
或许人类还充斥着大大小小自然灾害或者生理病痛的折磨,但正是这三条根本性的痛苦,让人区别于动物的痛苦。正是因为有这些痛苦的反思,人类创造了艺术,用哲思去诠解它们,用政治去调和。当这三点的痛苦打破了某一个个体的内在平衡,他便也会祸患上心灵的痛苦。现代性的忧郁症,便是当宗教的指引被几乎抹杀殆尽后,内在的意义丧失,连享乐都无味。
倘若全能的上帝消除了这些悖论,那么人将不再是三维宇宙意义上的人,它或退化为动物性的存在,或引向了人类进化的高维可能:神们自己。
这将引申出神(上帝)或有三种定义:一,宇宙的永恒规律,无上的“道”;二,人类的思维活动,理智与属灵的自我存在;三,比人类更高文明的种族。这三种定义并不相互矛盾排斥,甚至能在其中寻觅到归一的可能。
这便是悖论的诠解,在《反抗死亡》中厄内斯特·贝克尔写道:人既是生理性的肉体,又是符号性的自我。这包含了上帝创造人的的一体两面:脆弱的肉身和动物性的本能——人属灵的思维和自我意识。
上帝何故不免除人类的痛苦?
上帝的爱是燃烧的火,是创造诸天的爱,他像珍爱自己作品的艺术家一般执着;又想宠爱自己的狗儿的主人一般专断;他像深爱孩子的父亲一般深谋远虑,德高望重;又像坠入爱河的男子一般容易嫉妒,不能宽容。
上帝的爱是严厉而智慧的,要让人类从动物性的本能中超越自身,完成人类群体性的成长或进化,他必要不免除人类的受难。
二、自我之意志
何为自我之意志?
人的自我相对于环境,这包含着无限的时空环境与人短短一生中所接触的特定社会环境;人的自我通过选择而体现,人必要在已知和已有中进行选择;人的自我意志相对于动物性的本能,人必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与超越动物性的更高的可能的存在。
当人类面对不可测的自然时,生出了恐惧。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因恐惧而生出了敬畏,人类意识到了某种更高远的存在,并且他在恐惧的通感中与他人由同情生出了怜悯与仁慈——道德便逐渐产生了。当道德在人间普遍存有时,人类便萌生了神明律法,来约束限制自身动物性。在这之后,耶稣基督道成肉身,蒙受苦难,为世间降下了爱,人类得以认识到“爱”这种超越性的存在,人类才能彼此相爱。
圣子耶稣的爱是由一个悲剧性的事件得以启示,他为全人类受难,却并未被定义为“英雄”,因为“英雄”不足以形容他的爱,这种崇高之爱是洒向水面的种子,由死亡和苦难生出花来,惠泽世间。他的拯救并非一时,他所带来的的启迪与爱将绵延在人类的存有与延续之中,让人们得以观照上帝的爱。
上帝的爱与自我意志,好比芥川龙之介的《蜘蛛丝》:
在极乐世界莲池附近散步的释迦牟尼看到了生前杀人放火的强盗键陀多在地狱的血池中挣扎,回想到键陀多曾经放生过一只蜘蛛,释迦牟尼便给键陀多一次机会,于是将一根蛛丝投入地狱。正在苦苦挣扎的键陀多看到从天而降的蛛丝喜出望外,用尽浑身力气沿蜘蛛丝向上攀爬,希望能够逃离地狱甚至登入极乐世界。但在中途休息时发现其他罪人也源源不断地尾随其后,吃惊、愤怒的键陀多吼道:“喂,你们这些罪人,这蛛丝是我的,谁让你们爬上来的?下去,快下去!”话音刚落,蛛丝便啪的一声断开,键陀多又重新掉入地狱的血池中。
神的爱是悬垂在人间的蜘蛛丝,是无数个自我选择的机会,悔悟者或非全然堕落的人想要攀附上他,却因为自我动物的本能性和对于爱的质疑,人们只能看到物理层面的蜘蛛丝。怕蜘蛛丝断掉,便想要把同行的人踹下去,在这种利己的恶念产生时,人类又因恐惧自我的消亡而选择了动物性。
如果说这种本能只是人的“潜意识”,仿佛情有可原,现代心理学的发展说明人类大多数时间是由潜意识转化为意识进行行为的。在人类的爬虫脑中仍然保留着动物性的存在,但是人类发展出其他更高级的脑区,便有更深刻的意义存在。
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痛苦的本源之一,人类尚未完全堕落到动物性之中,然而在这种摇摆之间,还有一种痛苦存在。
这便是将人类膨胀的“自我”与滥用的自我意志交还给上帝,这便是“向己死”——自我意志能作出至痛的选择,获得的也便是至福。
三、痛苦之意义
未经反思的苦难只是苦难。人类从苦难中获得救赎,并非只因为经受了它,而因为在经受它时,除了卑微的恐惧害怕自我的消亡从而带来的求生欲望以外,必要有一种自我意志的延伸:它要突破原有的自我,从苦难中寻找出某些新的意义来。
这些意义并非引领人们通往一个在人类贫瘠的想象内可以描绘的天堂或救赎,天堂并非享乐的圣殿。天堂是空无的,因为人类藉由痛苦而反思的经验或延伸的意志与启悟,将人类引领向上帝本身。
此处并非意旨上帝是空无的,而是并不具有可以描绘的三维的“实像”,却是另一种更高远的“实相”。
地狱是罪恶的终结而非故事的延续,天堂则是将自己的空无献给永恒之实相,成为神们自己。正如路易斯所写道:即使天堂有痛苦,那些真正理解其意义的人反而会期盼经受痛苦。
或许人间即天堂,或许人间即地域。自我救赎是天堂,自我弃绝是地域。
人的多样性是痛苦的根源之一,也是上帝造人的图景之一。
这种多样性的生理、多样性的属灵、多样性的时空环境与社会环境,使人拥有了不同的经历,这些经验使人成为独特的个体,倘若受到了神爱的蒙召,便生出了多样性的启悟与救赎。
在某种层面上,倘若人最终的天堂是理解了上帝创造人的图景,理解并且空无了自我,与上帝合一,那么这种合一的道路,便是上帝或神在经验自身。仿佛印度教的“无上我”的概念,世间的人是“无上我”意志的延伸,人死人生,在临终之前的启悟将为“无上我”的自我观照。
差异造就联合,痛苦造就审视。
痛苦的意义在于从痛苦中反思,或者在忍受苦难的过程中就已经萌生或发现了新的意义。
结语:
人类的进化并不在于科技的进步或经济的发展,从历史的起点远眺,科技的勃发目的是为人类带来幸福或免除痛苦,而事实正好相反,因为科技的滥用,人类不仅仅给自身带来了肉身的痛苦也带来了心灵上的折磨和迷失,造成了更多内在而不可视的痛苦甚至麻木。
这一切并非科技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从人类整体上的心智或灵魂,少有或从没有进化过,从而造就了这样的科技,或将科技如此使用。甚至因为基因的遗传和社会的规训培育加深了人类秉性中的堕落。
索多玛尚有一个义人,在人类完全堕落之前,人类的历史不会终结,历史的终结只来自于人类自身的全然堕落、麻木或无可挽回的绝望,来自于生活的尽头感。
直到人类全体的超脱或全体的堕落完全达成之前,痛苦将持续存在。痛苦来自于三种人类存在之悖论,痛苦来自于“向己死”的过程。
然而这一切并非单纯的蒙受痛苦与苦难,它拥有更深远的意义:
即神与人的“观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