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实验袍的性别歧视 V.S. 猎杀女巫的厌女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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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野千鹤子的《厌女》(见我的另一篇书评 厌女 反对男性性),该书写的美国的厌女症,而前者写的是日本(东亚)的厌女症。同一个世界,不同的国度相同的女性困境。上野千鹤子主要从人(男人,女人)的心理层面去说明厌女症的产生缘由,而在《不只是厌女》本书中,作者试图阐述这是父权意识形态核心的表现产物。
作者强调,我们可能会透过一种事后的合理化来说服自己,不要太严格地看待仍在我们的文化中残留运作的父权力量,与此同时,父权力量则聚集在一起,在背后嘲笑我们,并因我们的缺席而日益茁壮。而这么最直接的风险便是:个人主体不会因为厌女行为而受到责怪或承担责任。就如同最近的杨笠一次又一次的广告被取消,某种程度上女性的声音被吞噬了,而父权体制就可以因此觉得,他们赢得了这场战争。
作者称上野千鹤子这种对厌女症的理解为「天真式理解」,认为厌女情结是个别厌女者所拥有的一种属性,他们倾向因为女性身为女性──也就是因为她们的性别──而普遍性地仇视女性。在作者看来,厌女情结的本质在于其社会功能,而非心理学上的状态。对于主体来说,厌女情结不一定需要任何来自内在的特定「感受」或现象学,它是父权意识形态核心且自然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一个相对边缘而且不含政治本质的现象。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现象。这类敌意丝毫不需要直接立基于个人主体的心理状态。制度或其他社会环境也可以针对女性持有不同程度的严峻、冷淡或敌意。
性别歧视和厌女情结的差别
1. 厌女情结是父权秩序的「执法部门」,其功能为监督并执行其中的治理规范和期待。性别歧视是父权秩序的「辩证部门」,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扮演着合理化与正当化父权社会关系的功能。
2. 性别歧视之所以得以运作,乃是藉由自然化性别之间的差异,把父权逻辑下的社会框架给正当化。它的意识形态包含了各种预设、信仰、理论、刻板印象,和广泛的文化叙事,透过某些方式来呈现出男女大不同,因此给予男性和女性差别待遇,性别歧视自我标榜科学理性。厌女情结在于以直接和或多或少带有强制意味的方式,来制定和生产符合父权逻辑的社会关系,厌女情结更加无所顾忌和不择手段。
压制与消音
亲密伴侣暴力形式有一种叫做“勒脖”的行为,美国许多州没有将勒脖定罪(而是将其纳为单纯的伤害罪,通常属于轻罪),但是研究者说勒脖带来的痛苦和水刑近似。考虑到被威胁,遭到勒脖的受害者通常不愿意作证指控虐待他们的加害者,她们的声音消失了。统计上来说,一旦双手被放到了脖子上,下一步就是谋杀,这些女性因此错过了生的机会。
作者多次提及川普及其政治团队成员的厌女行为(在本书写于其成为总统之前)。丽莎汉宁的前夫安德鲁帕兹德(是川普劳动部长人选之一),其曾向媒体爆料丈夫家暴但后因被威胁又改口,汉宁说,“她意识到父权力量是如何让她无法获得法律协助或她所期待的保护;她谈到,问题在于整个社会并不支持她,尤其当她的丈夫是一个富有且非常成功的律师。昭然若揭的是: 尤其当你对抗的是司法体系时……这是个非常父权的体系,这是些优秀的老男孩们。他们罩着彼此,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
有一定公众曝光度的女性尚且如此,更别说那些更多被消失的女性。某种意义上说,厌女情结也是一种弱势暴政。女权主义者安娜罗素提出“杀害女性”的概念,植根在性别权力结构中,对妇女和女童的谋杀,并指出杀害女性既有个体性,又有公共性。它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更多的是国家的无能。第一层的失败是,杀害女性发生前,国家没有及时行动阻止暴力的发生,杀害发生后,没有调查和惩罚性别暴力;第二层失败指的是,通过制度化公权力机关的厌女症,国家司法机关也参与到杀害女性的罪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