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官人法》读书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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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分合:国家之统一与分裂,仅为表象,其后乃社会向心力与离心力之相互作用。前者强则合,后者大则分。 贵族豪族:贵族、豪族,都拥有众多族人及依附人口。但贵族与中央政权关系紧密,世袭垄断官位倾向强,以此形成门阀,往往弹压新兴政治势力。豪族与中央皇权的关系较疏远,往往仅在地方政权中崭露头角,但进入中央政权时常常受阻,可视为下层贵族。中央贵族多拥护汉帝国的中央王朝,但其与中央皇权关系微妙,可能受到中央王朝的猜忌与打压,因此也可能成为中央帝国的离心力。地方豪族依赖于汉帝国的统一政治,正是中央王朝的和平统治培育了豪族。然而,豪族的政治野心不满足于地方政权,其势力一旦壮大,扩张欲望便无止境。对下兼并土地、人民,对上渴望进入中央政权、成为贵族,两个政治追求相辅相成。上述愿望均能被朝廷基本接纳时,他们便拥护中央皇权;若其政治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便成为分裂帝国的离心力量。 三国分裂:曹操的崛起离不开地方豪族的支持(沛国夏侯氏、颖川荀氏、颖川陈氏等,李典、许褚亦有数千门客、壮丁)。孙氏依靠江东豪族(陆朱顾张)建立东吴政权,皇室与江东大族关系密切;蜀汉为汉皇室流寓政权,但建立亦离不开蜀地豪族支持(除益州豪族外,诸葛氏亦为山东琅琊望族),蜀地豪族为巩固其贵族地位,不愿进行对外战争。 汉魏革命:曹魏新贵族与东汉旧贵族之矛盾催生九品官人法。(补充:东汉末年,邺城魏国政府与许都东汉政府分立,另有洛阳旧都,曹魏建立存在一个“进驻”过程。)东汉后期官员录用混乱,为审查官员任用资格、排除反魏势力、团结原汉室朝廷中的曹魏支持者,创立九品官人法。乡品九品与官品九品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相互对应性,乡品九品的存在以官品九品的存在为前提。起家之官比乡品低四个等级,即由起家官起步、升迁四等后,官品与乡品等级将保持一致。但实际实施时,或在上下一品范围内浮动。九品官人法设立之初,意在公平,亦合乎自古“乡举里选”之理想(依据当地舆论、乡评任用贤才),它作为一般法律发布,魏国现任官僚恐亦不可避免审查。魏朝建立后,九品官人法逐渐贵族化(一度为曹爽势力垄断:何晏、丁谧等典选举;司马懿提议设立州中正,则意在争夺人事权,通过派遣亲信出任州中正培植自身势力、联络地方豪族)。实际上,九品官人法本身也留存着汉代的任子制度,且主要着眼于二千石以上官制品级的细化(将二千石以上官员细分为五品),其制度实行的开始便隐藏着贵族化因素。 魏晋易代:曹魏皇室力量根基不深,司马氏团结贵族官僚、铲除曹魏皇室势力(如曹爽),以五等爵制度团结魏朝贵族。与汉魏嬗代的“进驻占领”不同,魏晋革命以“各安爵土”的方式完成。晋文(仍为魏朝)西吞蜀,晋武东灭吴。 西晋内乱:晋朝的贵族色彩浓厚,清谈之风盛行,并与九品官人法结合。武帝中期,山涛执掌人事,铨选人才相对公平。惠帝时期,王戎、王衍典选举,九品官人法的贵族运作方式确立,乡品由门阀决定,重视家世等级区分,是为“门第”,门第高下称为“流品”。惠帝昏庸,贵族势力内部发生内讧,外戚贾氏、杨氏争权,杨骏见杀。贾后专权,宗室介入,赵王司马伦等引发八王之乱。实权渐落入下层军人及参与内乱的异族之手。匈奴刘聪攻陷洛阳,西晋灭亡,五胡时代开启。 东晋中兴:晋室南渡。皇室与北方贵族南渡,南渡贵族与江南土著贵族矛盾重重。但出于对北方异族的畏惧与排斥,江南土著贵族仍然拥护东晋的统治。王、谢家族兴起,南方贵族社会日趋稳定。其时,九品官人制度号称兼顾“人地”/“才地”(即兼顾才德与门第),但实际录用时,中正只需知其家世便可。(贵族谱牒由中央吏部保管,吏部更能准确了解各家族经历。)在东晋与北方异族政权的战争(如淝水之战)中,北府军团崛起,一直为贵族排斥的寒族军阀力量崭露头角。桓氏(桓温、桓玄父子)专权,废帝自立,此时之平乱者(起义兵、诛桓玄、破孙恩),即为北府军阀刘裕。 晋宋嬗代:南渡贵族为巩固自身统治、打压寒族,支持军阀势力,希望借助皇权稳固统治,直接推动晋宋易代。刘裕实行“土断政策”(取消校北方侨民的白籍特权,使其获得现居地本籍、承担郡县义务)。王谢二族支持刘裕。军阀帝王与贵族完成政治合体,皇室与门阀贵族联姻。 宋齐更替:琅琊王俭支持新兴军阀萧道成,谢氏(谢朏[音fei上声]拒绝交出国玺)因拒绝合作而迅速衰败。 宋齐两代,皇权与贵族相互斗争,皇帝积极任用寒族亲信,贵族巩固九品官人法,与庶族就任的官职分离。贵族独占清官和庶族就任勋位两种制度并存。(门第范围确定,选举官吏只需中央吏部承担,地方中正形同虚设 ,沦为州郡属官,仅对地方官僚任命有发言权。) 梁武新制:南齐帝位不稳,皇帝猜忌心中,诛杀宗室,反动摇帝位。宗室萧衍在社会拥戴下称帝。改革九品官制,原六品留在流内,分为九品十八班(“门地二品”之士族为之);原七品以下部分被归入“流外”七班(“位不登二品”之“寒微士人”为之),又置三品勋位、三品蕴位;武官则归入其他体系:流内十品二十四班,流外八班十四号。为寒族创立学馆,考试授官,为贵族子弟另设国子学。考试制度成为新风。梁武帝文化上兼容并包,军事外交上优柔寡断,埋下晚年侯景之乱祸根。 陈朝兴衰:南梁内乱,陈霸先崛起,建立陈朝。然陈朝国力弱小,北方受北齐之压迫而失去江北,蜀地又为北周夺取,荆州则后梁(萧梁余党)之属地。借助任子(根据父亲官职来确定二子起家官品)制度建立以天子为中心的新贵族制度。隋朝统一北方后,陈朝即为下一个吞并目标。 五胡之乱:少数民族政权扎根华北,需要得到汉族贵族(贵族重视联姻,家族势力范围可辐射全国)支持,便给予汉族地方自治权力,由是形成中央—地方的胡汉双轨制度。 南北并立:鲜卑拓跋氏统一华北、建立北魏。为巩固统治,北魏太武帝需妥善处理鲜卑、汉族关系。重用名门汉人清河崔浩,推行汉化政策。崔浩不仅将汉人制度纳入北魏朝廷体系,也似有意模仿江南的贵族制度。 孝文改革:为调和鲜卑、汉族矛盾,巩固政权、恢复经济,民族融合势在必行。由于汉文化的优势地位,鲜卑汉化顺理成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鲜卑放弃了民族尊严,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与南朝军阀主动贵族化实质相通。孝文帝统治中期的太和前令主要继承魏晋官制,亦似受到南朝影响(孝文帝初年,刘宋宗室刘昶、琅琊王肃逃亡至北魏,受到礼遇)。太和十九年颁布新官制,史册记载不详。太和二十二年再次改革官制,为九品三十三阶,与萧梁新官制大致相同,而先于后者十年推行。二者似乎均受到南齐流品思想的影响。 北魏隐患:崔浩(曾任冀州中正、司徒)时代以前,北魏选举制度接近魏晋,中正对中央地方人事拥有较大发言权。崔浩被诛后,孝文帝时代开启,选举大权移入尚书之手,吏部掌握人事大权,中正职权日渐缩小孝文帝改革带来两个新倾向:一则依据门第确立起家(中正参与门第评定);二则奖励秀才、孝廉制度(州郡长官负责推荐,中正亦有参与)。(在孝文帝驾崩未几,南朝齐梁革命,齐王室萧宝夤等北遁至魏,备受宠遇。然因此前孝文帝已吸收南朝制度,萧宝夤似未对北魏制度产生显著影响。)然而,孝文帝改革促使鲜卑上层社会过度贵族化,引发下层军人阶级不满。孝文帝之后的宣武帝、孝明帝时代,各州中正贵族化,以家世衡人用人,招致武人不满,引发骚动。孝明帝正光元年,朝廷一度废止诸郡中正,使吏部权限扩大,几乎完全掌握人事权。孝明帝晚期,北方六镇叛乱,华北、中原再陷混乱。 东西分裂:北魏上层鲜卑贵族汉化,多数下层镇守鲜卑边境,无暇汉化,故保留其民族原始特性。迁都洛阳后,北方鲜卑与汉化鲜卑及汉人形成新对立局面。北部六镇兵变,汉化鲜卑贵族无力平叛,北魏朝廷被军阀尔朱荣操控。尔朱荣遇刺,邺城高欢与长安宇文泰各拥傀儡天子、东西二分北魏,是为东魏、西魏。分裂原因:北方下层鲜卑武人与洛阳上层鲜卑汉化贵族矛盾激化;五胡时代以来,华北形成了邺城(前燕都城,与中国东北部开放有关,汉族为主,山东文化占据优势地位)、长安(前秦、后秦国都,与西域贸易有关,五胡杂居,汉族文化衰退)东西两个政治中心。 高氏北齐:东魏时期,侯景叛乱,降梁后复叛,梁朝大乱,贵族北逃,影响东魏/北齐(不久高氏篡位)制度。北齐高氏,号称渤海高氏,实为鲜卑。北齐重用汉族官僚(如弘农杨愔等),大力推行汉化,重视文治,扩充国子学,建立文林馆(模仿南梁士林馆)。官制基本承袭北魏,中央尚书、地方州郡掌握人事大权,中正仅为选举顾问,专司贵族谱牒。贵族势力庞大,皇帝势必扩充君权,故又有不问门第、任人唯才的倾向,具体表现为考试制度(似受到梁朝学馆考试制度刺激)。 宇文北周:重用汉人苏绰(三国魏侍中苏则九世孙),推行古制。大改九品官制:流外九命十八阶,流外九秩九阶,阶有高低,流无清浊(贵贱),是为官僚式区分(依能力擢升),而非贵族式等级(以门第承袭)。然人之授官起家不同,或据任子之制,重武勋沿袭。北齐趋时,北周复古,似背道而驰,实殊途同归——俱受汉化,皆以己为正,而欲与南朝争锋,志在一统。 隋代一统:北周并北齐,杨坚代周自立,又陷江陵,破建康,先后灭西梁、南陈。隋文践阼,废北周六官制度,恢复北魏九品三十阶旧制。勋官(类似南梁将军号,本为实职,武人因功晋升,隋代称为“散实官”,后因军功泛滥,价值逐渐贬值)产生。地方废郡,以州辖县,州之僚属乃用州都督军府幕僚之名。军府属官向由朝廷任命,而州府可辟幕僚,中央以军府官名任州府新吏,意在收回地方人事权(原州官以闲职优待,称之“乡官”)。中央人事权则归吏部,中正制就此彻底终结。隋文帝大力打击贵族门阀政治,此外,强化君主专制:卢恺等妄议门阀、甄别士庶,谪为庶人。然而,杨坚并未否定门阀政治,其即为当世门阀(十二大将军之一)起家,李氏亦是(八柱国之一)。是为新旧门阀之争(新门阀以当世功勋论之,旧门阀上溯汉魏)。 科举肇始:北周宣帝下诏各州郡举荐人才(州举秀才,郡举孝廉;上州、郡一年一举,下州郡三年一举)。入隋后,文帝改革:废郡,以州辖县;将州县地方人事权收回中央。孝廉名目不复存在,州郡僚属由中央吏部指派,中央必须依靠考试制度广泛选拔人才,由此催生选官制度改革。(“进士”名称可能在文帝开皇年间便已存在。隋唐,“进士”考察文学,“明经”考察经学。科举产生之初,似旨在补充低级官吏。)此外,南北统一,江南土地纳入统治范围,势必需要大量下级官吏。(常规贡举与临时群制之区别,亦在隋朝方形成。) 隋朝覆亡:山东、江南贵族与关中贵族之矛盾,奴婢制度,是隋朝覆亡的两大重要原因。 大唐崛起:唐朝初年的主要政治势力有三:关中贵族(以李渊父子、张孙无忌为代表)、山东贵族(以北齐宗室高士廉为代表)与江南贵族(以南梁宗室萧瑀、南陈宗室陈叔达为代表)。其时,以清河崔氏、范阳卢氏为代表的山东贵族最受推崇,高士廉编纂《氏族志》时曾推清河崔氏为天下第一名族,仅将陇西李氏列为第四,以致激怒太宗李世民。太宗乃令重编《氏族志》,崔氏遂被压制至第三位,是为《贞观氏族志》。其时,贵族制度已然衰败、趋向瓦解,官僚制度方兴未艾;由于文学流行于贵族社会,进士(侧重考察诗赋)地位亦逐步提升。汉朝是贵族制的孕育期,唐代则是贵族制的没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