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饿着肚子呢,我们找个馆子吃饭去吧!”——一个革命者的婚姻生育史
革命者的婚姻总是为后来者增添许多谈资。这些年在很多党史课上,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婚恋往事往往以一种很诡异的叙述方式出现,那种戏谑感让人听了非常不舒服。到曾志这里,也是如此。提起来就是她结过很多次婚,大家不会细究当时她的情感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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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的第一个丈夫叫夏明震,当时她只有16岁。两个人干革命,因为有一天外面戒严,两人在一个房间里待了一晚上。至此骑虎难下,毫无思想准备的曾志结婚了。
曾志讲他们结婚的生活,看上去很分裂。一边是两人做地下工作,时刻冒着生命危险。一方面也是柴米油盐,而且是个16岁的少妇。他们两个都不会做饭,白天不会生火,晚上不会用湿煤封火,有时一边火燃着,一边却熄了。做的饭也是一边稀饭一边生米,经常吃不上或吃不好饭是。摆弄了半个月,才学会生火做饭。曾志还讲怎么打水洗衣服:井很深,长长的桶绳使劲摇晃就是打不到水。还有洗衣服,搓衣服手经常被抓破,血都滴到衣服上了。这种情况下,哭鼻子自然是难免的。
和电视剧里无所不能的地下党员不同,落到生活实处时,曾志他们也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在她的讲述里,生活费每天三个铜板,每餐一个菜,不是萝卜就是白菜。中秋节为了掩人耳目还得搞点东西吃,不然和他们伪装的身份不符,容易被拆穿。她讲有一次买了鸭子,拿回家杀,一刀没出血,再来一刀才见血,以为它死了,没想到呱呱叫着满地跑。只好把鸭子头砍下,褪毛时怎么也搞不干净,只好连毛带皮给扒了。
书中有夏明震死去的描述。焦土政策导致农民反对 ,夏明震被反水农民杀死。曾志回忆:尸体摆在河边,脸青紫,眼睛闭着,两只手紧握,衣服被撕开,胸前被刺了三四刀,肩上、肚子上、脚上都有伤,大概被砍了十刀,两腿伸直,一只脚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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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震死后,在上井冈山前,曾志与蔡协民,她的老领导结合。她自己的表述是,革命者随时都会牺牲,自然也不会讲三从四德,夫妻关系也不重要。形势恶劣,自己不想因为寡妇身份陷入是非,也不想谈恋爱。所以接受了蔡协民的求爱,成了夫妻。
曾志17岁生自己第一个孩子。在井冈山。11月7日,痛了三天才生下孩子。生完孩子,负责接生的人当年在广东学过几天护士,但对接生也是一窍不通。所以那人按着曾志肚子使劲揉,结果肚子里的血水像流水一样哗哗地流出来,昏死了过去。
多亏当地一位农家少妇毛大嫂,是宜章县苏维埃主席。在井冈山上时,为后方留守做饭。“一个人要做一百来人的饭,十分辛苦。她每天要到离驻地一两里远的地方挑水,半人多高的水桶,一百来斤,一天要挑好几趟。她有时还要自己去拾柴,捡一些芦草、松树枝回来。有时潮湿的柴火真难烧,浓烟滚滚就是不窜火苗,她的两只眼睛被熏得通红,不断地流泪,不住的咳嗽。”而这个少妇也是六个月的孕妇。
后来这位毛大嫂找来中医,用勺子撬开嘴,用缠着头发的筷子伸到嗓子里搅,用头发刺激喉咙,苏醒。医生再用姜汤和乌鸡白凤丸一点点喂。由于下身流血不止,再用上述老办法恢复过来。反反复复折腾几次。后来乳腺炎、产褥热这些病,曾志一个也没绕开。17岁的革命者,哪能停下脚步带孩子。后来孩子送给当地人,长大成人。产后40天,曾志就到后方总医院担任总支部书记了。她也再没见过毛大嫂,毛大嫂不久后就牺牲了。
1931年11月,曾志生第二个孩子,在福州。
比起山里行军打仗,在福州生活要很多。生第二个孩子,曾志比较了福州与湖南坐月子习俗的不同。在福州,“煎鸡蛋,榛油炸老姜,又放了一斤多糯米酒和红糖,熬了两大碗,逼我喝下一大碗。喝下醉的厉害,但舒服很多。”她还说:福州习俗,坐月子不能吃母鸡要吃公鸡。但在湖南公鸡热性大,不能吃姜。而福州每顿都用很多姜、红糖、榛油、红酒,主食是鸡、鸡蛋和线面。这么吃下来,曾志很快肚子就不胀,子宫收缩的很好。一周后就能下床干活,买菜做饭洗尿布。
对这个孩子,曾志很有感情。生孩子前与母亲写信,了解了之前孩子送人的情况。这次她寄回来40块现大洋,让她把孩子带回湖南老家,由她来抚养。当时党的活动经费很紧张,40大洋一半给了组织,一半留下。边工作边带孩子,可是这个孩子还是在曾志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组织送给了厦门一个名医,并预收了100块大洋,且用得差不多。曾志想请假把孩子送回湖南老家自然不可能。后来孩子没多久,染上恶疾死亡。
1933年初,曾志生第三个孩子在厦门。当时与陶铸在一起,孩子是蔡协民的。当年发生了前文讲述的那个故事。蔡协民在上海遭逢巨变,辗转回到福州。按照组织的要求,曾志不能告诉中央对他的处分。在一个破旧肮脏的小旅馆里,曾志见到了已经几乎变成衰弱小老头的蔡协民。蔡协民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自己被中央抛弃,流落上海街头时碰到了一个当年的同学,给了十块大洋,才有机会买船票回福州。在这种情境下,蔡协民仍然掏出了一块布料,买了船票,“剩下点钱给你买了身衣料,拿去做件旗袍吧。”
曾志泪如雨下。如此落魄悲哀,却仍然不忘夫妻之情。曾志告诉了他实情,并鼓励他哪里出了问题就回到那里去,重新做运动。后来蔡协民牺牲在漳州监狱。
回到1933年初,曾志生第三个孩子。当时她手里只有几毛钱,陶铸把唯一值钱的毛毡当了三块大洋,花两块大洋请了一个接生婆。可是接下来的描述会让人觉得这个接生婆并不专业,反而十分暴力、血腥。
“接生婆到家后,二话没说,拿把剪刀在我的裤裆处,咔嚓咔嚓剪出一个大窟窿,接着用桌子上的花露水擦了擦手就算消毒了。然后她很粗鲁地把手伸进我的子宫里去抠,探一探婴儿是否头朝下,结果把我的子宫口都抠破了,痛的我汗如雨下。孩子总算生下来,但子宫却感染。”
曾志写如果请助产士至少要七块大洋。请不起,只能这样受罪。还好陶铸对她十分照顾,只是孩子生下来13天也同样送人。
3、
女性视角让曾志的自传里充满了生活的细节。比如讲在井冈山吃穿的问题。
初夏四月,井冈山到处是竹子,自然有竹笋。怎么个吃法呢,把竹笋剁成一块块的,放在一口大锅里煮,也没有盐放。有的竹笋根本咬不动,嚼得多进得少,吞下去的只是一些水和渣子,肚子还是饿。
在她的描述里,秋天的井冈山潮湿而寒冷。因此穿的、盖的比吃的更困难。
“晚上我和几个女病号挤在一间房子里。泥土地很潮,我们就用杉树皮铺在地上当床板。盖的很少,我当时还有一条夹被,算是很不错了。有些同志连夹被都没有,就用禾草遮身。”
为了御寒,大家白天轮流到山上打柴,晚上就在屋子中间烧一堆火,围着睡觉。穿的更是五花八门,前方打了土豪,就给后方留守处送来一些穿的,有男人穿的长袍马褂,有女人穿的衣袖很宽很大还镶着花边的旧式女衫,什么颜色都有。为了御寒,也顾不得那些,有什么穿什么。“有时为了劳动起来方便些,就用根草绳子在腰上一扎,还挺精神的呢。”
还有在闽东。当时山区农民主食是番薯丝,一年到头就吃这个,生活较好的加一点大米,贫苦人家连番薯丝都吃不饱。“我在闽东很少吃到大米,也没吃过白面。番薯丝饭吃多了就涨腹、烧胃、吐酸水。农民没油煮菜不要紧,如果没有咸鱼配饭,就全身发软,腿脚无力,走路没劲。所谓咸鱼,就是用盐水浸泡的手指大小的烂咸鱼,又咸又臭,一毛钱买上六七斤,可以吃大半个月。”
讲福建的一个小岛上不同人的生活。
“岛上是一个鱼类集散转运地。岛上有一条用大石板铺成的长街,近两里长,店外则排满了赌博摊子,一摊挨着一摊。渔民、小贩和挑夫卖了鱼或挣钱了就立即被人拉到这里赌博。沿街至少有五六十张这样的赌桌,各式各样的赌具都有,每张桌前都人头攒动,看来生意十分兴隆。
“我们绕过赌博摊走进一家客店,但屋里的场景却吓得我差点倒退出来:只见一个大房间里六七张木板床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抽鸦片的人,满屋乌烟瘴气,个个不堪入目。
“这里的确什么样的人都有:娼妓、嫖客、卖唱的、算命的、酗酒的、骗钱的、舞刀弄枪的、捏腰捶背的、扒手、强盗、土匪……渔民、小贩辛辛苦苦挣来的一点钱都浑浑噩噩地在这里骗光榨尽。这一个个摊子一家家铺子就是一只只张牙舞爪、食人膏血、吐布瘟疫的毒蜘蛛呀。
“交通员把我带到客栈附近的一个渔民家住宿。男人都去打鱼了,屋里只有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和他们年轻瘦弱的母亲。一家人衣衫单薄而且褴褛,虽然春寒料峭,却都没有鞋穿,光着脚板跑进跑出,双脚冻得紫红紫红。
“这家人的房子和别的渔民一样,只有低矮的一小间,东倒西歪着,用破船烂板搭起来,到处是窟窿,海风一吹呜呜叫。屋里除了锅灶和一张破床外,别无长物,真正家徒四壁。夜里连盏油灯也没有+他们点不起。从渔户区到街市只一步之遥,一边黑暗而凄清,一边却是亮如白昼的醉生梦死,一个小岛上俨然有两个世界。
在上海,曾志在成志小学做一年级国语教员。每月薪金15块银元。还介绍给校长两个六七岁孩子每天补课1小时,每月另给6块银元。1块银元解决3人的房租吃饭。房租水电8元,桌椅板凳租金1元,伙食9元。样样都要俭省,住处只能选亭子间、灶壁间,出门只能走路,每天走二三十里是常事,衣服被褥一件也不敢添置。上海夏天很热,没钱买草席,正好邻居往晒台上扔了一张破草席,曾志便把它捡回来洗了洗就用上了,还觉得挺舒服。
小学教员只当了一个学期,新学期没有收到续聘书。又在惠平中学找到个图书管理员工作,月薪少些,但没有断炊。只能顿顿就着咸菜喝稀粥。
喝稀粥出现了很多次,在六十年代到广东翁源县插队,在邱屋生产队。在那段儿描述里,有很多生活的细节。比如说当地人煮饭炒菜煮猪食烧的都是木柴,有时把碗口粗的木头也砍下来。广东地区阴雨天多,木柴湿,烧起来满屋冒烟,目不见人,呛得眼泪、鼻涕直流。如果用樟木烧火,香气四溢,非常好闻。
邱屋共21户约110人,60亩薄田,人均不足6分地。全队三头瘦牛,不久累死一头。粮食产量两季稻每亩最多500来斤,每月人均口粮29斤,一年差两三个月的口粮。油用油菜籽炸,好的时候,每家每年可以分到八九斤菜籽油,每户的菜籽油平时都舍不得吃,留着过年炸油果子。每年每户都把一年喂养的猪鸡鸭以及生产的糯米集中在过年那几天食用、走亲戚。
其实这种情况在尹学芸的小说《我的叔叔李海》里也有体现,天津周边的村庄,感觉应该是七十年代,仍然存在打秋风。回到翁源,那里的全村人三餐都吃稀粥。曾志的房东,加上她共有六口人,每顿量约七两米的一竹筒米煮一大锅稀饭,看不见米粒,不像稀饭。还要舀一勺喂狗,舀几勺汤拌粗粮喂鸡鸭,有时还要舀一点拌猪食,剩下的就只是不多的饭渣子了。每年缺粮三个月,到了四五六月青黄不接时,没有吃的人越来越瘦,大部分人饿得皮包骨头,胃部会陷下一个洞,似乎可以放下小酒杯。
饿得实在发昏,农民就会去捞连队在溪水里洗菜扔掉的烂菜叶、老蒜皮、菜根,一旦发现连队在半夜偷偷埋掉的死猪死马,哪怕已经腐烂也要挖出来,分给大家吃掉。也会吃黄鼠狼咬死在稻田里长满了蛆的鸡。
穷困的背后是有很多荒唐的事。农民不准搞副业,甚至军管战士把犁田、播种、收割的时间都规定死死的。曾志还讲述了邱屋女性的愁苦,强劳动、生育等等,但是报酬却比男人低。从早到晚赤脚,走亲戚上集市才穿鞋,从不穿袜子。生孩子也没有假期,孩子一落地,自己就去冰冷的山沟水里洗血裤,两三天后就下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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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细节进入自传因为讲述者是女性。曾志最后一个孩子是在延安生的,父亲是陶铸。前面曾志讲了很多与陶铸恩爱的细节。但是在延安,他差点产后大出血几乎丧命。当时医生打了两支止血针,又折腾了一天一夜才止住血。事后她才知道当时失血至少2000毫升,血已经透过油布、棉垫、草褥子一直流到地上。如果没有那两支止血针,曾志可能死于难产。
即使如此,陶铸仍然只来看我了她一次,不到一小时就走了。孩子出生16天后,曾志住院回家,也基本自己照顾自己。厕所离窑洞一里远,也在山上,坡陡路窄,不小心就会滚下山去。厕所里又很不安全,粪坑丈把深,上面只有两块木板,一脚踩空,后果不堪设想。山上没水,也要山下挑。只有一个公务员帮忙,一个人要挑好几个干部家的水,曾志不忍心再请他帮做其他。所以月子里,煮、洗、打饭都是他一个人。
那基本也是曾志第一次自己完整照顾孩子,一天睡不了几个小时。即便如此,陶铸都不会帮忙,即使星期天也宁肯在李富春陈云那里玩,半夜才回来。曾志为此与陶铸吵架,最终宽慰自己。
看到这个细节时,与同时在看那不勒斯四部曲的朋友分享。其实我觉得曾志的描述更加残酷,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女性都遭遇了唯有女性才更能理解的困境,但是现实终究比小说更让人心惊。
离开延安时,曾志得了阑尾炎,因为是亚急性,不用当晚做手术。那次曾志决定不如趁此机会做绝育手术。她给陶铸打电话,陶铸也无任何意见。这样,陶铸一次做了两个手术。手术后她伤口一直没有完全愈合,很痛苦。直到后来去东北,在齐齐哈尔,曾志的伤口问题才真正坚决。吴之理为她重新做了手术。伤口一切开,脓血像喷泉一样喷出,足有一尺高,一大杯的量。这个脓包陪着曾志骑马打仗,转战六七省,足有一年半。
也是在那里,曾志还提到了一位俄籍女医生。“林彪、高岗也都是请这位老资格的女医生看病的。林彪是东北局书记,高岗是副书记。有一次高岗请蔡大姐吃饭,也顺带请我去了。那是我第一次吃熊掌,吃火锅熊掌,白灰灰的,活像人的大脚板,既不好看也不好吃,此后我再也没有吃过。大概就在那时,高岗的警卫员睡在床上被人杀了,一直没有破案,至今也未听到这个案子的下落。”
这是曾志自传的另外一个风格。里面有很多看着很冷酷、暴力的句子,但是她写出来却是那么云淡风轻。即便如此,你仍然能看到血雨腥风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当然还有,大面积穷困环境中,人们怎么生存。忆苦思甜,绝非让人重新回去过一种痛苦生活。就像我们常常讨论的原生家庭,这个国家里绝大多数人摆脱贫困并没有多久,自由吃上肉食也没有多久。了解这些并不是将其变成一种包袱,而是知道来时路,才能更沉稳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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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放上书中最喜欢的一段儿对话,是在武汉,曾志与陶铸相遇时:
“上午看到你的信,喜出望外,恨不得马上过江来,可是下午有会,我真有点坐不住,直到6点才赶到码头,又遇大风,轮渡不肯开,我急得要命。后来轮渡终于冒险开了,谢天谢地,差点过不来了。”
“我还饿着肚子呢,我们找个馆子吃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