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叔试读】少年的民谣深沉,故乡的足音跫跫
作家王朔在《动物凶猛》中写道: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穷凋敝毫无诗意的穷乡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
故乡这个词装载量难以计量,却令人魂牵梦萦。萧红的“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的呼兰小镇,苏童不断飞越“枫杨树乡村”,那个开满“翻滚的红波浪”的罂粟花的地方,还有莫言的山东高密,贾平凹的商州等,作家们在文学作品中不断回顾自己的“故乡”,用文字祭奠那个记忆深处再也回不去的地方。作家王尧的《民谣》也将小说发生地安置在自己的故乡。作者在后记中写道:
故乡是我写作中的一粒种子,也是这粒种子最初的土壤,因为有他乡才有故乡。
《民谣》这部小说文体大胆,主体部分是主人公十四岁的“我”1972年在故乡的码头上等待外公,从而推开故乡的街道小巷的门扉,倒出村与庄的回忆,到1974年十六岁去镇上上高中,故事停留在去世老先生留下来的那张出自《孟子》的纸条。除此之外,小说后还附有杂篇与外篇,主人公的各类书信等还有主人公的初中语文老师的未完成小说稿。作者用了17种文体重塑“我”与故乡,与历史的关系,将故乡的故事与宏大的历史变迁相关联,用一个懵懂的少年形象,在清澈的眼眸中走进那段不为人知的时间空间,回忆与想象的交织对立,衍生出无数动人又些许隐晦的故事。
少年的回眸
很多作家都喜欢让少年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来一次精神上的还乡,那个躲在祖父的园子里看花花草草蜻蜓蝴蝶的“我”,牵着雪白山羊在高粱地里放声高歌的“豆官”,还有吃着罗汉豆想着社戏的“迅哥儿”,作者塑造的“王大头”也承担起“永恒的少年”这样的重任,他出场时,“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眺望单纯自由的河水,他眼中的世界存在两个空间。1972年的记忆,对于这个少年也是如同“被大水浸泡过的麦粒,发芽发霉”。万物好奇,故事版本不同,不管是爬树的勇子,李先生,还是自己的外公等家人外人所描述的内容都被少年吸收。不管观念是否打架,故事是否真实,这一切都似乎与他无关,他只是被动的旁观者与参与者,随波逐流。
他参加队史编写组,他为被抓审查的外公而担忧。他奇怪揭发外公的胡怀忠还能若无其事来送自己家的西头老太。他对于地主胡鹤义的好坏没有具体的感受。他“只是一个观察者”,莫庄的前世今生,独膀子的故事、王二队长的牺牲、村庄里的烂猫屎,包括自己家族在小镇上的发展脉络,个人境遇,都用大头的眼睛和耳朵记录下来。尤其是外公与父亲那一代人与现在的年轻人勇子相比,喝着相同的河水,而两代人的气息却完全不一样。勇子是少年的偶像,这个偶像因为自由恋爱,失去了大队干部的位置,他的眼睛湿润,两人又站在码头上,大码头与两个少年青年都是默默无语。两个人都成长了,勇子被自己当初的梦想打败,从树上落下来,而“我”似乎看透了一切想离开这个让人倒悬的地方。
少年的恐惧
余华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塑造了一个出门快乐如马驹的少年,出行路上遭遇到了暴行。而《民谣》所选取的是那段压抑忧伤时代背景,这样的创伤痕迹恐怕一生难以磨灭。“我”对于现实是迷惘的,他在看供销社墙上张贴的布告感觉到兴奋与紧张。慌张是因为很多人的名字是熟悉的,甚至是自己的亲人。教音乐课的张老师直接被抓走,自己的外公被叫去公社谈话这期间,他发觉自己内心的恐惧一直都在。“我第一次意识到恐惧是什么,母亲和大姨小姨外婆那种无助的恐惧,让我一下子斩断了欢乐热闹的童年。”
少年恐惧很多,比如害怕失去外公,比如祖屋里停放的灵柩。而其中对外公的担忧是“我”孩提时代最大的一个黑洞,大人们谈起往事云淡风轻,而孩子则是将往事向前回溯,神经衰弱的病症并不是表面的症状,活泼的人变沉默,那是因为他见到的非正常死亡太多了。
小说中有对暴力、仇恨、冷漠与死亡等现象,及其背后人性的脆弱复杂并没有进行深刻拷问,点到即止,轻轻放下的态度又充满了作家对这段历史的自我反省与巨大的情感倾注。
作家用文字构建精神家园,十四岁少年的视角,是一种天然的客观,不煽情也不冷漠。笔下的莫庄,任由河水东流,散文化的白描,细腻而丰沛,荒凉而悲戚。有相同经历的人会被带入那段不愿回头的冷酷夹杂着温情的岁月,或许陈年旧事早已在记忆中斑驳,而田埂里飞翔的鸟儿,乡间依旧流传的民谣,这种土生土长,又延续着文化传统的余韵,《民谣》给了文学一个当代的精神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