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人与生命的意义
只是在来到这个世界上很久之后,我才开始考虑人生意义的问题。刚来时我并未思索过这个问题。或许和你一样,只是哭。这样说似乎不太严谨,毕竟你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场。我出生时我是在场的,不过,尽管如此,我也不能确定地说我自己哭了。对当时的情况我并无记忆。你或许会安慰我说,没有人会对她出生后最初日子里的经历有记忆;用来理解世界和存储记忆的神经回路还没有成形。生下来睁开眼的第一刻,人本该却并未思索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总是在后来的某个时候,我们才有能力思考这些问题;所以居伊罗朗在莫迪阿诺的《暗店街》中失掉了记忆之后即使大费周章也要追寻自己的过去。
不是所有人都会想到这个问题,有许多人或许终其一生,从爬出摇篮到躺入坟墓都不曾对自己活着的目的与意义有过片刻的思虑。存在不需要知道自身为何存在。不仅是说,宇宙、星辰和风和沙无需沉思自身的存在而自然地存在,而是说生命也是一样。不仅是说花儿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自己为何要却依然会盛开,草原上的斑马与羚羊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自己为何日复一日地觅食与逃生,也不仅是说几十万年前的直立人与几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不需要知道也无法弄明白自己存在的目的与意义,而是说即使是今天生活在现代都市网络社会里的智人多数也并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存在先于理解。
或许只有像我们这样的人才一定执著地追问这个问题。并非是如我常引用王小波的话所说,由于这个问题像一个谜语,而任何难解的谜语都会让我们放心不下,迷失在里面。而是说,在我看来,知道了人生的目的与意义,就可以回答被B. Williams称之为苏格拉底问题的how one should live的问题,才知道自己的一生应该如何去活,去追求什么,去爱谁。这实际上就是在追求理解先于存在。理解了存在之后,就可以为自己的存在做出选择,不是按照自然的原生方式方式去活着,而是选择价值,选择“本质”(essence);这样,虽然本来存在先于理解,先于本质,但是我们却可以而且也应该把它变更为理解先于存在,“本质”先于存在。
我们现在知道,生命的存在与其他物质存在并无本质(nature)上的差别,都是自然过程的现象或产物。只不过,相比简单的存在,生命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现象或一种复杂结构的涌现罢了。按照通常的说法,生命不过是基因打造的生存机器,或者说,生命是一套用于生存繁衍的解决方案,这套方案就编码在基因里,因此生命是一种算法的实现。这就是生命不需要理解自身存在的原因,它们只需要按照自然选择塑造的指令集自动运作即可。人类也不例外。
宇宙之所以存在秩序,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存在规则。全部的存在都按照不同层级上的自然规则运行。或许在我们眼里宇宙有些时候飘忽不定,就像微观世界里的粒子,有些时候显得混沌,就像宏观上的气象,大概只是我们智力有限,并且喜爱简单与确定性。人类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其诞生、存活与死亡也一样遵守自然规则。由于这种规则的存在,如休谟所说,我们可以预测别人的行为。哲学史上一些先人以为这种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不能拥有自由意志,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就像要进行一场球赛,就必须设定规则,否则就不存在比赛,人的行为也必然遵守一定的规则,无论这规则是什么,但不能没有规则;就像我们可以选择让甲队射乙队的球门但是乙队不能射甲队的球门这样的规则,也可以选择带有公平竞赛精神的规则,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人生的规则,这才是意志的自由所在。
问题在于,不同于其他存在,人类肉身上进化出一个自我的幽灵。只有人类,能够清楚意识到自身的存在,所以有些人以是否有意识作为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只有人类,能够反思自身的存在,所以有些人以理性作为人与动物的关键区别。你或许会意识到,这个能够反思自身的意识自我,实际上是大脑中的一个难以捉摸的东西,从而造成了古人所误以为一个寄居在肉体中的灵魂。这个笛卡尔称之为“思考着的东西”,才是真正的“我”,其他的都不是。肉体不是,比如说,只要思考着的那个东西没有变,梅超风有没有腿都是梅超风。我们现在知道,这个“我”可以类比软件,只不过不是安装在硬件上,而是由生化wetware生成,是复杂生化组织上涌现出来的一种功能。
不过,这个意识到自身的“我”,只是整个智能或精神的一部分。达马西奥曾转述威廉·詹姆斯的话说,这个“我”非常subtle,我们甚至常常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你或许知道,它的在场或离场甚至还可能很具戏剧性,王小波曾写道:
“好多年前,我在京郊插队时,常常在秋天走路回家,路长得走不完。我心里紧绷绷,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也不知走完了路以后干什么。路边全是高高的杨树,风过处无数落叶就如一场黄金雨从天顶飘落。风声呼啸,时紧时松。风把道沟里的落叶吹出来,像金色的潮水涌过路面。我一个人走着,前后不见一个人。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开始松动。走着走着,觉得要头朝下坠入蓝天,两边纷纷的落叶好像天国金色的大门。我心里一荡,一些诗句涌上心头。就在这一瞬间,我解脱了一切苦恼,回到存在本身。”
路长的走不完,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走完了路以后干什么,这个时候内心的迷茫和感伤就是自我在场的结果。等到看到黄金的雨,听着风声,看到金色的潮水,内心一荡,挣脱了一切苦恼,回到存在本身,就是自我离场的状态。你或许读过马斯洛,知道此处所说的,实际上是一种“高峰体验”。高峰体验的特点即使超越自身,“摆脱了生存的焦虑与急迫”,进入广阔的时空,“笼罩着永恒的氛围”。
作为其中的一部分,这个“我”内嵌于海德格尔所定义的“场”,或者用容易懂的话说就是詹姆斯的“一个人的头脑和身体,他的妻子儿女,他的财产和地位”之类。达马西奥特别指出,这个定义政治不正确,可见詹姆斯虽然聪明,但是并不足够的聪明,以至于无法看到自己被文化赋予的偏见,无法在道德上洞见真理。这也不是说,我们比詹姆斯聪明,只不过今天的文化已经在提醒我们不要歧视而已。并非是说,我们无法逃脱文化与基因的束缚。如果你回看历史,会发现在各个时代都有智者认为女性应该得到与男性同样的权利,甚至认为应该给予女性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以更大的尊重与关心,在各个时代在喧嚣的文化中都有异样的声音在表示反对。如果一个人所思所想所做所为,只是自私的基因或偏狭的环境所赋予她的那些看法或规则,这样一个人只能是Sam Harris所说的完全的外在因素所操纵的傀儡,进化打造的自动机。
正如我常援引D. Dennett, J. Mill, M. Gazzaniga, Sam Harris, W. Hamilton等众多人的看法,由于这个“我”意识到自身,就具有了自主性,但是它却发现自己不仅寄居在一具并非自己选择的肉身躯壳之中,甚至还漂浮在茫茫的无意识的黑暗海洋之上。正如D. Kahneman等人的大脑双进程理论所说,虽然这个自我能够通过理性进行思考,但是大脑中的其余部分都是自动运行的系统。当然,如Mercier和Sperber所说,甚至理性自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动的。不管怎样,由于自我有了这种自主性,于是与其余部分被自然设计为为进化的“目标”服务的工具性产生了分歧。人类历史上为之困扰的灵魂与肉体的分裂、激情或欲望与理性的冲突,无不是由此而生。
并非所有人都会体会到这种分裂。当“我”只是单纯执行进化赋予它的辅助个体生存的任务,个体并不会感到分裂;与之相反的另一种情况是,肉体完全臣服于精神,“我”获得了对全部精神的驯服。前者可以在芸芸众生身上看到,不过或许在某些瞬间,在一些人身上也“我”也会凸显出来而对自己的存在有片刻的喜欢、厌恶或者是疑虑;虽然说后者几乎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在那些被看成是灵魂获得了对肉体完全控制的人身上,比如苏格拉底与斯宾诺莎,依然也会在某些时候有看到美好的胴体而升起的欲望火焰或者为朋友而去飞蛾扑火的冲动,但是这或许也足够了。
基因只是编码了生存繁衍的方案,先天的智能并不关注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才有可能。我有时候会引用Jakob von Uexkull的局部世界论来说明这个问题。每个智能,至少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生命智能还是机器智能,都只是表征世界的一部分。你在做什么我不知道,宇宙深处某个遥远星球上发生了什么你也不知道,我们的头脑里都只有关于这个世界的部分信息,甚至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假如说,向日葵能够感受到光线或热,因而能够跟着太阳转动花盘,对它来说,世界只是光线或热;当我站在它旁边看它,它对我浑然不知——它内心的世界里没有我/changed my day of youth to sullied night。
这就造成了人与人的不同。最大的不同不是对世界表征的广度,我们无需知道每一个星球上的小王子在抑郁的时候到底看了多少次日落;最重要的是深度,是只能看到一顶帽子,还是能看到吞掉大象的蛇;是只能看到房子价格几何,还是能看见窗上的天竺葵与屋顶的鸽子。这就需要超出先天基因提供的知识与能力,发展出更深邃的思想。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中说,那些自我实现者,“每个人都是哲学家”,不是简单地跟随自己的感觉,按照基因的设定被边沁所说的自然安排的两个主人“快乐”与“痛苦”的驱驭行动,而对世界与自身有更多的理解,并且根据这种理解来调整与决定自己的行为。
现在我们知道,人是一种自然现象。自然现象只是自然定律下的自然过程,或许都可以被描述在数字与符号组成的公式里。我不能确定是否数字与符号自身存在某种缺陷,以至于无法完成这个任务。哥德尔或海森堡的研究都不能作为反例,必须考虑到宇宙或许并不等于一个方程,而一个多方程的复杂系统或更多的系统组成的更复杂系统或许也能涌现出更高级的特征来应对测不准或不完备。自然现象本身只是显现了物理法则,而并没有意义与价值。一些人把这些物理法则的朝向看作是价值,就像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内在的、进化设定的“趋向”看作是价值的根基,这是一种典型的所谓的自然主义谬误,我已经反复分析过。你或许会想到,马斯洛必然马上就会遭遇无法解决的困难,他不得不承认,人身上有些倾向是朝向完善自身,然而“其他趋势,退化、恐惧、自我萎缩的趋势也不是不存在”。就像认为人性善的人会发现人也是坏事做尽,认为人性恶的人发现善事也不少,同一个问题而已。
自然自身没有任何目标,所以进化实际上也没有目标,只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能够成功生存繁衍的个体,在不断生存与繁衍,而失败的个体则终止了生存与繁衍。一个个体,一个种群,是否能够成功生存繁衍,就像一条河流是否能够流入海洋,一颗种子是否能够长成小树一样,只是宇宙的历史走了不同的路,没有价值与意义上的区别,因为并无价值与意义。只是在出现智能之后,对于智能来说,才出现了目标。能够识别或设定目标并努力加以实现,正是智能的本质;智能是算法的实现,而算法则被定义为通过一系列步骤达到某个目的。你或许会发现,原来知识都是连贯的,或者说是同一个对象伪装出了不同的样子。王小波在《万寿寺》结尾写道: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会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
他还说,“所谓真实,就是这样无可奈何的庸俗”。这是针对我们自身的体验而言,如他引用罗素的话所说,丰富多样才是幸福的本源。如果用在人身上,就是一个人的局部世界越大,也就越有趣。人就像一本书,有的书内容就很贫瘠而无聊,有的就丰富而有趣。
自然规则与算法贯通,算法与和智能融会贯通,智能与生命融会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世界就变得简单起来,真理就露出它的本来面目。宇宙本身并不需要真理,因为它就是真本身。只有生命才需要真理,不是为了生存与繁衍,而是为了寻求价值与意义。不寻求价值与意义,活着就是自动机,就是一种自然现象。你或许会想,为何要在无意义与有价值之间选择后者?我在《价值与自由》中已经谈及,因为主观视角的出现;一些智能带来了主观上的体验,而主观上的感受,尤其是痛苦,不再是中性的,不像明暗、干湿与硬软,而是一种带有意义与价值的属性。与之对应,消极的价值就是有感受性的个体进入这种状态。
你或许会注意到,自动机也有自己的目的,有了目的就有了价值判断。但是进化并没有目的,所以我们可以在生命身上看到,生命并没有生存与繁衍的“目的”。一头狗熊饿了,要吃我,它的目的不是生存与繁衍,而是要饱腹,解决饥饿的不适;我赶紧系鞋带(为的是比你跑得快),也不是想着要生存与繁衍,只是害怕。作为一种解决方案,智能只是提供了无数的小目标,对应了痛苦与快乐两种基本的作为驱动的主观感受。这些小目标,比如今年赚一个亿,明年找个对象,串联起来,刚好对应了生存与繁衍的目标。这就是进化的出色之处,所以人们称之为“看不见的手”,并且说进化要比你想象得要更聪明。意思是说你是个笨蛋,你甚至都不知道进化有多聪明。
按照进化的设定,会动的生命都会趋向快乐,避开痛苦;而按照我所说,价值来自于个体减少消极感受,增加积极感受,二者似乎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其中隐藏的区别是,进化的设定是让个体主要关心自己的痛苦与快乐,所以人们称进化或基因是自私的。当然,进化的核心不是个体的生存,还有繁衍,有些时候关心别人的痛苦与快乐有助于繁衍,比如到了繁殖的季节,你甚至会以自己的痛苦换取自己喜欢的对象的快乐。而我所说的却不是这样,我说的价值,是减少每一个个体的痛苦,增加她的快乐。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到边沁等人的功利主义的错误,我已经在《价值与自由》中解释过。
马斯洛认为人的最佳状态是自我实现,他根据对一些他认为的自我实现者的观察总结说,普通人是受匮乏性动机的驱使,但是这些人的行为往往是出于成长性需求,她们更少关注自身,更少与她人进行利益竞争,带着米德所谓的“天真之眼”看事实,不迎合她人的意见与社会的规定,同时也对她人充满尊重与关心,尽量给别人提供便利与帮助,做人坦率、真诚,更关注过程而不是结果,追求抽象的永恒价值而不是俗世的利益算计等,以及这些人更民主与宽容,不会歧视甚至注意不到别人的种族、性别或肤色,路见不平也“比一般人更会出手相助”,把自己看作全体生命的一员而不是某个地区或群体的一员等等。你或许会发现,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进化设定的生存与繁衍智能的一种超越,对应我所说的两个伦理价值原则,寻求的是存在的体验,包括自己与她人的体验在内,寻求的是人类智能所能发现的最纯粹的价值,比如美、善与真。或许可以说,人人都可以如此,人人都可以达到自我实现,只要按照我所说的升级自己的原生进化智能为新的道德智能,从自动机变成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本来没有价值与意义,但是自己可以赋予自身的存在以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