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毒品与快乐陷阱

人是一种生物机器,可见的证据之一是某些物质——或者被看作食物、药,或者毒品——被摄入之后会直接改变人的精神状态。原生智能常觉得肉体之内的精神是一个独立的东西,或者是一个人形小人,homunculus,就像丹尼特所说的“笛卡尔剧场”里的那个小人,但是也由此引发一个无限循环的困境,就是说这个小人的脑袋里显然还有一个小人,如此反复以至无穷——你或许知道,历史上人们曾经以为,男性的精液里的精子就是一个个小人,在女性的子宫里逐渐膨大,原生智能就是这样,栩栩如生而破绽百出;又或者是一种神秘的元素,一丝看不见的气,一缕飞走的光,或一个人形影子,就像《大话西游》里至尊宝与罗家英师徒拒绝被黑山老妖吸走的阳气。一些受现代科学熏陶的人尝试在人的肉体上或者说神经细胞上寻找意识的来源,或者如彭罗斯那样猜想来自微观上的量子力学机制,或如麦克金在《神秘的火焰》中猜想来自某种极点前宇宙的属性,或如Eccles那样重新诉诸上帝造出来的灵魂通过量子效应作用于神经突触——这是把现代科学嫁接在了原生智能上,类似于用在战场上把枪当棍子使来相互敲对方脑袋。
我常引用多伊奇与丹尼特的说法,把生命称之为一种算法的对应物。算法或许可以理解为一种“方案”,按照某种方式在空间上组合或在时间上操作,能够达成某种特定的目标。比如说一辆车,所有的零件随便堆在一起,或者把轮子装在车顶上,或者任何其他不按照特定的方式组装的做法,都不能让它上路跑起来。生命算法是一种用于实现生存繁衍的解决方案,就像AlphaGo是一种赢棋的方案一样;就像AlphaGo是一种赢棋的方案但是它自身并不知道自己是为了赢棋一样,即使是人类也不知道并且并不以生存繁衍作为自己终极的生存目标,否则在哲学史上人们也不用争论人生的意义,或者感到存在的迷茫与空虚,或像在上帝被证伪之后失去信仰的现代主义者那样感到被从天堂放逐而焦虑而憔悴,或像雅斯贝尔斯在《生存哲学》中那样渴望与存在的“本源”融为一体来获得心灵的安宁——你或许记得,无论是奥古斯丁对上帝的依恋或帕斯卡对上帝的投诚,还是悉达多对此世的放弃和对涅槃的向往,还是Epicurus与斯多葛派的心灵SPA,与存在主义者让等同于体验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要求并无不同,都是为了达到一种精神状态,或是罗马时期被柏林称作躲进内心城堡的哲学家退而求其次所寻求的宁静,或是更为乐观的时代的人们所希望达到的极乐。
生命个体自身并不需要“知道”自身对应的算法达到的目标;实际上,“知道”对个体来说是一种能力,对算法来说是一个功能。实现生存与繁衍并不需要“知道”自己的目标是生存与繁衍,也就是说不需要这种能力或功能。这一点我们在其他生物身上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到。丹尼特称之为the Need-to-Know principle;由于存在进化的压力,自然总是采用最多快好省的方式来实现目标,所以狮子不用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捕猎羚羊,为什么要生育后代,它们只是被内置了这样的冲动,然后按照这些冲动行事。简单的机制组合起来,能够表现出复杂的行为,并能实现某种目标,如我常说,这就是诺齐克所说的the invisible-hand explanation。室内的电灯如此,人工智能AlphaGo也是如此;植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差异仅仅是,复杂的生命体对应着复杂的生命算法,这些算法引入了一个Marian Stamp Dawkins所说的主观qualia体验机制,积极的与消极的感受驱动了能移动的生命体的行为,使得它们不断努力消除消极感受、获得积极感受。
这也是人类生命的基本驱力。由此而来的一个推论是,进化而来的生命算法,为每一个能够促进生存繁衍的行为或目标设置了快感作为诱惑与奖励,反之则是不适感作为警示与惩罚。不难想象,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热衷于能够带来快感的行为活动,而对让人不适的环境与行为唯恐避之不及。M. Nussbaum在《善的脆弱性》中已经指出,不说普罗大众,即使是在哲学上,最常被看作人生目标的也是幸福。我们也就不奇怪在边沁那里读到他把痛苦与快乐作为支配人的主人,在弗洛伊德那里读到人格最底层的力量遵循的是“快乐原则”。你或许会想到,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也会看到或遭遇这样的情形:有时候人们会做一些让自己感觉不好的事。是不是就证伪了前面这个结论呢?先排除一种出错的情况不谈;即在某些个体身上,或者是由于基因或者是由于环境的原因,导致个体的智能“出错”,个体的行为不再遵循任何逻辑。正常情况下,人们做一些感觉不好的事,比如辛苦地学习,往往存在一种复杂计算,比如承受学习的不适,或者是为了避免被父母责骂的不适,或者是为了获得考出好成绩被赞扬的快感或是出于履行职责的满足感或完成学习的成就感等,并非是表面上的寻求不适。
休谟所说理性是激情的奴隶,应该是用于指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行为的最终动力来自感受。道理你都懂,但是为什么你依然不按照道理去做?因为你的感受,就像奥维德笔下的人物,让你的双脚走向了与道理背道而驰的另一条路。正如叔本华在《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对康德的批评的那样,纯粹的理性没有任何让人行动的力量,这一观点被许多人重复提及;同样,在伦理学中你也会看到一个常见争议,即如果一个人对别人的帮助或奉献实际上是出于一种自私的动机,比如施舍乞丐是对自己的“德行”感到满意和开心,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还是真正的道德善行?这里也涉及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所谈及的动机和结果问题,他说,一个商人童叟无欺,从结果上看是善行(有待商榷),但是如果动机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声誉,这就不能被看作真正的善行。然后他提出一种真正的善:你最好从感情上十分厌恶,但是从理性上认为这样做是善的,然后你听从了理性的指导。在这类理性人身上——当然不是经济学曾经说的“理性人”,当然原本也不是理性人,是Homo economicus,经济人,是误译,能称之为“理性人”的极少——似乎“趋快乐避不适是基本动力”的说法就失效了。但是并没有。
达玛西奥在《笛卡尔的错误》中说,我们所谓的用来与感受或激情对抗的“意志力”,其力量实际上也是来自情感;就像是说,不想做作业的力量,被怕父母责怪、成绩不佳被人嘲笑或成绩好被人羡慕或表扬或者是职责感或成就感对应的感受的力量打败了。如前面所说,这里实际上设计一种复杂的计算,所以在越是智力简单的生命体上,这种计算越少,比如在猫狗身上会看到它们很难抑制自己的本能冲动,但是如托马塞洛在《人类思维的自然史》所说,实验显示,在一些灵长类动物身上也可以观察到延迟满足的行为,它们宁愿为了更大的奖励而放弃眼前的好处。但是,你或许知道经常被提及的temporal discounting现象,时间也是计算因素之一,并非只是好处大小的简单比较,所以必须注意,计算是复杂的;而且影响因素也是复杂的,你或许听说过斯坦福大学的“棉花糖实验”,这就是一个对复杂因素考虑不够而导致结论有问题的例子,最新的研究已经对这个实验的简单结论给出了诸多否定与纠正。
既然人是生化机器,我们就能够通过一些物理手段直接影响这台机器的状态,尤其是我们所关注的精神状态。在鲍迈斯特的《意志力》中,你会发现他提及“吃出意志力”——我有时候写文章,就像我读过但是很苦恼想不起来是哪本书开头作者自述所说,他写书的中间总是起身去翻冰箱,我也常出现同样的症状;原因应该是写有些东西大脑处于一种紧绷而全力运转的状态,很辛苦,于是自动就想逃离这种辛苦,但是如鲍迈斯特所说,补充点能量,尤其是吃甜的东西,能够增强你的意志力。吃点什么,之后就可以坐下来再继续绞脑汁。大脑就是这样工作的,它需要燃料或动力作为驱动来进行某项活动或完成某项工作,这个燃料或动力就是最终能够得到的奖励,无论是消极体验的消除,还是快感的获得。进化通过这种机制,推动我们去获得能够帮助个体实现生存与繁衍的自然与社会资源,无论是物质财富,还是地位、名声、权力、赞美、尊重、战争或比赛的胜利等,这些都是我们渴望的对象,都能给我们带来莫大的快乐。
虽然说进化的“目标”或自然选择的标准是成功完成生存与繁衍,但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可不知道这些,如前所说,通常来讲,它们只是追逐快感,或者说寻求幸福。如戴维·考特莱特在《上瘾五百年》中所说,在这种追逐的过程中,对于智力发达的人类来说,她们找到了一种获得快感的捷径,就是直接摄入一些能够直接改变她们精神状态的东西,最常见的是烟叶、酒精、咖啡,还有大麻、槟郎、可可叶、鸦片,以及一些毒蘑菇、仙人掌、癞蛤蟆分泌的毒汁等。所有这些东西,里面的某些化学物质都能够对大脑直接产生作用,触发大脑内本来自然选择所塑造的用于在人做出有利进化的行为之后进行奖励的“欣快中枢”,不劳而获直接获得这种快感。本来,植物进化出这些化学物质,是为了自保,去消灭老是吃它的那些动物,但是有些动物却爱上了这种吃了之后会让它们东倒西歪、头脑发昏的感觉。Andrew Weil以为这是因为人与动物都有一种转变意识的需求,其实就是为了获得快感,所有这些物质都会触发大脑内的快感系统,无论是咖啡因影响去甲肾上腺神经元来增加多巴胺的分泌,尼古丁通过作用乙酰胆碱受体来诱发儿茶酚胺,还是酒精引发的贝塔内啡肽与脑啡肽水平的变化。背后都是对快感的追逐,或者说是快感在背后驱动着人的行为。
我经常提及一个实验,是把一个电机插在小白鼠的欣快中枢神经区域,然后给它一个开关,结果它加班加点不吃不喝按动开关,在寻求快感中过劳而死。正如我们日常所见,在人类身上也有这种现象,许多人沉迷在通过这些便利手段获得快感的行为中无法自拔,而如Harvey Wiley的定义,通过直接刺激神经而没有其他意义与价值的行为,难以控制自己而不断重复这种行为,即是成瘾。我们之所以谴责这种行为,不仅是因为这种行为在道德上缺少积极的价值,只是享受而缺少上进、奋斗的美德,而且还会损害使用者本身,甚至给周围人和社会带来麻烦。不是说人类会像小老鼠那样过劳死,吸毒并不像一些反对者所夸大与耸人听闻所宣传的吸毒会让人形销骨立、容貌变形可怕,而是或者会导致严重的疾病,比如传统的抽烟会增加得肺癌的概率,或者会损害大脑,比如喝酒可能会导致海马缩小,吗啡或海洛因可能都会损害大脑的正常功能,而且吸毒常常会导致个人无法正常生活与工作,从而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损害与痛苦。
咖啡、烟、酒、毒品都是为了获得快感,也就不分阶级地位贫富贵贱老少男女忠奸,社会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都有上瘾之人。今人用,古人也用;现代文明用,部落社会也用。在人类学家的著作里,你会读到许多部落文化里都有精神类物品的使用,烟草正是1492年哥伦布从美洲印第安人那里带到欧洲的。埃马努埃尔·阿纳蒂在《艺术的起源》中说,原始绘画中很少描绘植物,而很少出现的那几种植物实际上就是她们的“毒”品,用来致幻或获得快感。妓女用,政客也用,如俾斯麦;文人用,如柯勒律治和庞德、伏尔泰,艺术与体育明星也用,美国的摇滚乐与性解放时代许多歌手都是瘾君子,甚至靠致幻剂或毒品来创作;穷人用,纨绔二代也用,你或许记得南京玉米粉事件。值得注意的是,正如考特莱特所说,生活在底层或生活状况不如意的人,如处于社会边缘的无业游民或移民,快乐来得少而痛苦比较多,反而也比较容易通过喝酒、抽烟甚至吸重性毒品如冰毒或海洛因来逃避现实,消除现实带来的痛苦,享受毒品带来的一时的快感。富兰克林在伦敦看到青年印刷工痛饮啤酒,而恩格斯在曼彻斯特街头也目击喝得酩酊大醉的无产阶级;Simon Pauli在1665年就感叹说,一些愚蠢的人无节制地抽烟,“而他的妻子儿女也许正在家里挨饿”。由于上瘾之后难以戒除,一些人在缺少购买瘾品的钱之后又会铤而走险,女性出卖自己的身体,男性或者压榨自己的父母或者盗窃与抢劫而去犯罪。
不是所有的上瘾之人都去犯罪,就像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上瘾。或许与先天基因相关,有的人第一次使用瘾品就十分喜欢,有的人第一次则会感到不适。考特莱特说,后者这种反应可能是人对毒性的一种进化来的排斥反应。不过,有的人很有毅力又勤奋,一试再试,终于上瘾。这也与人格特质相关,有的人比较很有上进心,或者说成就动机比较强,或者做人有大抱负,这类人行为上会避开吸毒,而意志上也可能比较坚定而有力。此外,个体所在的环境也有一定的作用,如果周围的人都行事正派,并且持有一种对应美德的价值观,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人就不容易吸毒且上瘾。和其他任何快乐一样,对许多人来说,阻碍她们获得快乐的第一因素,不在于她们自己,而在于为了获得这种快乐所要付出的代价。为什么很多人在黄、毒、赌的诱惑之前止步不前?就像他们在奢侈的享受面前停下脚步一样,正如许多人所承认,是囊中羞涩让他们保持了“正直”。所以考特莱特说,一种瘾品的普及程度,往往与这种瘾品的价格相关。当初,烟草、茶叶与咖啡只有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等到价格下降,才成了全民消费品。
或许可以说,人类历史最初是武力驱动的,到了现代世界则逐渐转变为资本驱动。物质丰富的情况下,人们不需要为权力卖命来苟且偷生,权力占有者靠强力来统治的合法性遭到审查,旧时代的皇帝与贵族失势,大众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于是就有了勒庞与莫斯科维奇所感慨的“群氓时代”;但是更多的眼光敏锐之人,如阿克顿与柏林以及其他许多人,称赞了这种新的民主意义上自由的到来。市场取代了武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市场带有自愿的色彩,所以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以为这种市场经济会促进自由。此言不虚,但是这种自由依然太磕碜,因为市场上的自愿不是真正的自愿,比如说一个无产者,可能被迫去资本家那里打工,尽管她是“自愿的”,毕竟她并无别的选择。在资本驱动的世界里,使人上瘾的东西就成了资本追逐的最好的对象,本来资本主义所以存在的基础就是“需求”,没有需求也要制造需求;就如资本家以及其附庸——无数的商品开发、推销专家——所发现的,使人上瘾的东西拥有最好的用户粘度。所以当初可口可乐在二战中不惜代价要把可乐推给美国大兵,果然美国军队把可口可乐带到了全世界。雷诺公司当年之所以在内部报告中认为主要目标应该定位在扩展14至24岁的年轻人,也是意识到只需要不断吸引新人或说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行了,那些已经吸上的老人,即使去劝也都难以停止抽烟的。
人性本身是逐利的,尽管有时也会口称道德,但并不真的以道德为原则或目标,甚至人类自身也并不懂道德具体是什么。伦理学中的功利主义、美德主义,甚至康德的义务论,理论上都有很大的缺陷。对这些理论的修正,我已经在别处给出。所以我们会看到资本家及其帮手对成瘾品的热情的推销,尽管或许有些人自己也知道其中还是有问题的,就像罗斯福总统的外祖父狄兰诺第二对往中国卖鸦片发了大财时虽然辩解说自己在做生意的方式上没什么不合理,但是知道自己买卖的东西却不那么光彩。在历史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当科学或医学界不断揭示成瘾品如烟草的危害时,唯利是图的烟草业的资本家们只是极力掩饰真相、欺骗大众。而各种成瘾物品或毒品不被禁止,往往也是因为当权者意识到,他们能够从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如论是通过直接控制行业贸易还是从中抽取高额税收。即使现在,一些毒品之所以被禁止,或许也是因为或者是大众与当权者担忧这些毒品会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民族的衰弱或国家的灭亡,或者是因为吸毒者被与犯罪或其他反社会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些都是利益上的计算,很少有人真正关心具体的个体的幸福。人类就是这样的。
看起来,似乎人类的智力已经发达到能够给自己的大脑的快乐中枢插上一个电极的程度,就像人类学会绕过自然的设计,直接用化学物质或其他手段来刺激自己的大脑来获得快感。好在人类也意识到其中的危险之处,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如此。比如说,对于一些硬毒品,比如海洛因,由于其成瘾强度与对大脑的损害程度,被各国的法律所禁止。或许,当一种毒品的效力达到某种强度之后,作为一个生化机器,大脑系统就不再能够抗拒这种毒品,这种导致意志丧失的毒品必然需要被禁止。相比之下,包括一些毒蘑菇在内的致幻剂,以及咖啡、烟、酒,或许还有大麻在内的精神刺激物品,对人体或大脑造成的损害或许相对它们带来的快感来说还可以承受,尽管像烟草的烟雾会给个体自身以及周围吸二手烟的人带来一些风险,如提高得肺癌的概率,但是这可以通过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以及通过直接摄入尼古丁来作为替代手段,以及酒后人们可能会给她人造成麻烦,比如酒后驾车给她人带来风险,这也可通过禁止酒后驾车来防止,然后对这些精神刺激品的娱乐性使用可以开放给个人。当然,道德上或价值上最值得嘉许的人生,并不是这种纯粹通过刺激个人大脑神经系统来获得快感或幸福,正如我前面所说,这最多是一种中性的行为;有意义与价值的事是通过对美的欣赏,对真的追求,以及对她人的主观体验与自由意志获取的帮助中所获得的快乐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