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但丁和《巴思妇人》
乔叟是英语文学史上首开传统、奠基泽后的大诗人,影响了马洛、莎士比亚以降的一代又一代文学大师,其地位自不必多言。
乔叟和但丁作为中世纪文学史上最有名望的两位诗人,前者的名声地位(文学史重要性)往往不如后者,因为但丁和他的《神曲》敲响了整个中世纪的丧钟,为西方社会送去了人文主义的曙光,福泽绵长,而乔叟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仅限于英国。
但站在当今的历史节点上回顾,我们并不否认但丁的突出贡献,也要重新审思和估量乔叟及他的《坎特伯雷故事》的价值。窃以为《坎特伯雷故事》在史学重要性上逊色于《神曲》,但其文学价值却更胜一筹,《神曲》无以堪比。《西方正典》中哈罗德布鲁姆试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不朽的朝圣者但丁和坎特伯雷的朝圣者乔叟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尤其是乔叟的反讽显然是故意而为的。《声誉之宫》受到《神曲》的启发,但又是对后者的善意讽刺;《坎特伯雷故事集》在某一层面对但丁而言是一种怀疑式的批评,特别是针对作者与自己图景的关系。乔叟和但丁的差距在于气质,他们是两位性格不相容的诗人。”
如果说但丁是一位崇高、矜傲的先知式道德家,那么乔叟就是世俗的、喜剧性的讽刺家,他“表现出一种与世无争和不计功利的态度”,从这种意义上说,乔叟甚至带有犬儒的气质。布鲁姆戏谑地说:“如果但丁遇上巴思妇人和赎罪券商以及一群坎特伯雷朝圣者,他(如果想费这个事的话)会毫不犹豫地让他们在地狱里各就其位。”诚如斯言。但丁式的道德审判在当今以价值多元和去逻格斯为特征的后现代,已是明日黄花,但乔叟那包容而反讽的书写和态度,却历久弥新。
与《坎特伯雷故事》有渊源关系的大抵还要算上薄伽丘的《十日谈》,两者的叙事方式和风格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乔叟显然比薄伽丘更具有讽刺才能和创造精力,《坎特伯雷故事》因此是对《十日谈》更加高明的戏拟和改写。
西方批评家提到《坎特伯雷故事》中存在着一种暧昧性,“其暧昧性的核心就在于其流动性,总是喜剧性地跳到另一角度去观察事物,因而始终不让我们有可能进行道德判断,因为在幻觉之中隐含着幻觉。”我认为正是这种暧昧性构成了其结构上和内在的双重活力。
《巴思妇人》绝对是其中最杰出的篇章。在“猎巫运动”轰轰烈烈、宗教禁欲伦理定于一尊的中世纪,巴思妇人以其旗帜鲜明的女性主义色彩,成为最先锋也最大胆的实验。而乔叟对于女性心理的描摹,可称前无古人。西方学者高度评价道:“自古以来还没有一位作家对女性心理显示了如此深刻的见解,或是如此满怀同情地描写她们”。
乔叟借巴思妇人之口,开宗明义地指出宗教伦理的悖理处所在:至上的《圣经》要女人多多繁衍后代,但却同时要求她们守节专一。此前乃至此后的文学中,美貌与守节是女子最高的德行,值得歌颂与爱戴,而放荡纵欲的女人被视为败德与不洁,将于地狱中受狂飙卷席之苦。
巴思妇人则彻底突破并颠覆了古希腊以来对于女性形象刻画的成规典律,她放纵欲望,寻欢作乐,情欲旺盛,精力充沛。在引子中,巴思妇人颇为自得地谈起自己尽情耽溺肉欲享乐,怎样驯服自己失势的丈夫,为自己的婚姻未雨绸缪,找好下家(她大概是最早养备胎的女人)。男人企图对妻子实施诱惑与规训而惨遭失败,进行妇德教谕的箴言和教条失去威信和效力,巴思妇人永远棋高一着,如鱼得水。
乔叟从女人的视角勘看婚姻和两性关系,公开提出了男女平等的问题,嘲谑无能迟钝的丈夫,也讽刺那些残暴迂俗、沉陷于“男尊女卑”的旧俗和幻想里的男人。书中,巴思妇人侃侃而谈自己的第五位丈夫,在牛津大学读书的饱学之士,却孜孜不忘于在古书典籍中寻找女人的淫行和罪孽,想要以此对妻子实行规训和教化。
乔叟借此指出传统伦理道德认为女子生性淫邪、要求女子守节的逻辑无法自洽,不具备正当性,因为“读书人高谈阔论中用的典故”完全出自男子之手,男性掌握了书写女性、教化女性的绝对话语权,“若是女人的记述,那么她们所记下的男人罪孽,亚当的子孙将永远无法洗涤。”
男人对女人的约束、诋毁,概出于男性本身的无能,出于他们自欺、自慰、自尊的心理。男权社会中,女性一直处于失声、压抑、服从的地位,她们的功过是非全由男性一手操刀,盖棺定论。自古以来对于女性“恪守妇道、坚持贞洁”的道德说教,则完全是男性的独断专权,是男性为了巩固自身地位和权力的幌子,是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和不作为的遮羞布。
乔叟由是将批判的笔触延伸至男女权力和话语的不平等问题,这恐怕是后世性别批评、女性批评的先声和先河了。
可以看到,中世纪的乔叟已经不遗余力、嬉笑怒骂地批判了“害得整个人类堕落的,是女人”的荒唐论调,而200年后、作为文艺复兴旗手的莎士比亚年还在重复“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这样的迂腐成见。而21世纪的当今,认为女人从一而终是德行,失去贞洁是最大罪过的思想仍然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