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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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这本书读来,让我愿称废名一声先生,扣去的这一份并不是因为他的缘故,而是因为白话新诗初创时并不优秀的创作实绩。虽也不能称之为“无米炊”,但也总像小孩子剥的莲蓬,端不上台面,可废名确是通过他的努力竭力做成了一台宴席了。
废名的很多看法都极有洞见,他细致地厘清了新诗与旧诗的关系——二者并不是反面,初期出离旧诗是为了确立新诗,新诗与旧诗是可以并存的,新诗也可以表达旧诗的诗情。最重要的,他认为,确立起新诗的,区别与旧诗的是“新诗内容是诗的,文字的散文的”并且他还提出,这不仅是欧化的功劳,也是中国诗文学自身的发展趋势(他以林庚和朱英诞为例)
另外,他也严厉地批评了“读诗会”和新格律派对于建立新诗格律的努力,他认为这完全将初创的新诗带到一条歪路上去。他认为“新诗的诗的形式并没有”或者说新诗的唯一格式就是分行。这一观点在他重读卞之琳之后得到了完善,因为在卞之琳之前废名称并没有读到“规律体的好诗”,于是他改称“新诗也可以有格式,不过这不是根本的事情”。废名始终更注重诗的内质,随后谈冯至十四行诗的一章措辞在全书极为严厉,算是其对于内容形式之辩的集中论述。
而他关于诗的“写与做”的论述,则接近于席勒“天真的与感伤的”的观点。郭沫若的诗就是写出来的,是天真的,他不会“做”,废名直言不讳的说“他的诗本来是乱写,乱写才是他的诗”郭立足于当时的诗坛,靠得大概也是这一份不加内敛的胡乱。所以他写诗完全是在撞运气,“所接触的如果与诗感最相合适,那便是天成”这一点完全是令人生恶的。废名认为,诗是“写与做”的有机结合,一些诗单凭“写”或者单凭“做”也是能确立的,但倘若只凭借一种方法做不完全的话,就必须善于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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