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说与实务的距离
法官没有参考学术学说的原因除了作者所说的判决不公开(其实目前已解决)之外,还有的原因在于法官或没有意愿、或没有能力、或自认没有需求、或有意回避对说理进行公开,在只有结论不需要理由的情况下,参考学术成果或学说等于是作茧自缚。相应的,由于法官对采纳学说的意愿不强,律师自然没有动力深入阐述争议问题,不写代理词、行不成代理意见、论述不清甚至病句连篇也就成了常态。然后,由于最需要投入、最花脑力的工作不会做、不想做、不用做、做不好,律师之间自然可以低价竞争,反正程序都是走过场。再然后,因为律师不认真阐述法律问题,无法通过庭审攻防转换提示法官关注重点争议,于是法官觉得律师无用。理解与适用之所以成为不少法官律师为数不多的案头书仅仅是因为那是操作手册,至于可能有的法释义学作用则没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更不用说阅读参考其他教材专著。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