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堂黎人出道二十五周年纪念企划>评论“二阶堂兰子系列的四分之一世纪”——饭城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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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一些翻的不太对的地方,欢迎指出,就随便看看吧。
会泄底老二其他作品,建议读过老二其他作品再来读本文。
在本书《巨大幽灵猛犸事件》中,二阶堂兰子系列迎来了25周年纪念日。 到目前为止出版的作品如下。
《地狱魔术师》(1992)/《吸血之家》(1992)/《圣奥斯拉修道院的惨剧》(1993)/《恶灵之馆》(1994)/《百合迷宫》(短编1995)/《恐怖人狼城》(全四卷1996-1998)/《玫瑰迷宫》(短编1997)/《恶魔迷宫》(2001)/《魔术王事件》(2007)/《霸王之死》(2012)/《兰花迷宫》(短编2014)/“吸血之家”(短编版)(《亡灵馆的杀人》2015收录)
那么,看到本文题目的读者,会猜测到是什么内容呢? 恐怕很多人都期待着“回顾至今为止的作品,介绍不可能的、充满兴趣的事件,追寻二阶堂兰子的成长和变化的随笔”,但我坚持这本书并不适合这样轻描淡写的评论。
然而,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二阶堂兰子系列。 因为我认为,在今年(二零一七年)迎来三十周年的《新本格推理》中,这个系列占据着独特且重要的地位。 兰子系列是一个不断挑战“某种类型的正宗推理所孕育的两大问题”的系列,而二阶堂黎人其他系列作却是没有不断挑战这两大问题。
下面,我想从这个角度回顾一下系列。
WHAT密室分类
我在右边的句子中写到“某种类型的真正推理”,“某种类型”是指广义上的密室--所谓的不可能犯罪--的,甚至属于其中一部分的类型。
从“呈现密室状态”的角度来看,这种广义上的密室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A>突出密室状况的东西--这是作品中的人物和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犯罪的类型。
<B>没有突出密室状况的东西--这是作品中的人物和读者都不认为是不可能犯罪,但在解决篇中却发现只有犯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主导者。 例如,“犯人是犯罪的目击者”,“犯人是一只胳膊,但受害者被勒死了”等等。
对于老二粉丝来说,兰子系列都属于<A>型。
其次,从“密室情况的原因”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密室状况是犯人的意图--这是犯人出于某种目的制造出密室状况的类型。
<2>密室状况不是犯人的意图--这是犯人本不打算制造密室状况,却变成了密室的类型。 例如,受害者没有当场死亡,而是采取了犯人计划中没有的行动,或者试图假装是从外部入侵,但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降雪。
这对于粉丝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兰子系列的<1>类型占压倒性多数(严格地说,只有犯人设定特殊的有最初期的长篇才是<2>类型,其他的都是<1>类型成为主流)。
再深入到诡计,新本格作品中常见的“只有在特殊设定和舞台上成立的密室诡计”、“与叙述诡计相结合的密室诡计”、“利用脑科学的认识问题的密室诡计”,都是兰子系列中看不到的。 据我所知,犯人不使用这种把戏,故意呈现密室状况的<A-1>类型的,似乎现在只有贵志佑介的防盗侦探开锁匠榎本系列和柄刀一的一部分作品会呈现<A-1>类型的诡计。
可是,这个类型,作为真正的推理,孕育着两个大的问题。 而且,兰子系列一直以来都没有回避这个问题,而是针锋相对。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一挑战。
HOW--密室的制作方法
<A―1>型,即“犯人有意地提示密室状况”型的本格推理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读者容易看穿密室把戏”这一点。
对于不把密室状况放在前面的<B>类型,读者在问题篇中并没有意识到密室状况,所以根本就不想去想什么把戏。但是,如果是以密室状况为主的<A>类型的情况,那么推理迷们就会血雨腥风,自力更生。
而且,如果想靠自己的力量解开密室把戏的话,犯人根据计划制作的密室--<1>型--,和犯人和被害者偶发的事故交织在一起产生的密室--<2>型--,哪个更容易解开,这是不言而喻的吧。
另外,如果读者是推理小说迷的话,<A―1>类型就更容易解开了。这是因为爱好者们可以通过过去读书经历去构建“诡计数据库”来洞悉诡计。“如果门下面湿了,就用冰做的把戏”,“如果门旁边有针扎的痕迹,就用线做的把戏”,根据线索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调查过去的类似把戏(详细内容请参照拙著《艾勒里奎因论》)。
而且,在该<诡计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中,<A-1>类型占绝大多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占据数据大部分的战前作品中,以“名侦探揭露头脑性犯人所耍的把戏”为内容的作品居多。也许,很多自己也是推理小说迷的新本格作家,不描写“A-1”型密室的理由,也就在于此吧。相反,如果是使用特殊设定、叙述和脑科学的把戏,由于数据存量目前还很少,所以相对而言比较难被识破。
但是,二阶堂黎人则不同。在兰子系列中,他敢于挑战读者容易猜到的“A-1”类型,试图描绘读者猜不到的密室作品。而且,由于这个挑战不断取得成果,系列积累的二十五年,对于本格推理来说,成为了具有独特价值的存在。
那么,作者是如何描绘出“读者难以猜中的密室诡计”的呢?那就是“对现有诡计进行扭转”和“组合现有的把戏”。虽然这两种手法都不是什么新奇的手法,但作者的布局和诡计组合方式却十分巧妙。有些诡计已经可以看作是原创了。
比如,看看《吸血之家》。这部作品中的无足迹诡计其实在一部著名的海外短篇中有先例(但在第七章的脚印诡计分类中被忽略了)。然而,作者通过独创的变形,使读这篇海外短篇的人也不会看穿其中的诡计。
或者,看看《恐怖人狼城》。这部作品只关注《人狼城》中的诡计,里面的密室诡计都可以说是非常精彩。即使我脑海里也有一个相当丰富的诡计数据库,但我还是没能看穿大多数的诡计。当然,套用已有的诡计,还是可以部分看穿。“例如罪犯伪装成受害者”,“这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在长篇作品的经常使用的诡计”等等。但是,变形的样子很巧妙。尤其是在密室内撕下受害者脖子的把戏更是令人佩服。这就像切赫斯顿的短篇小说用的诡计,在笠井洁笔下,就将短篇使用的诡计放到长篇里使用, 如果能改变到像笠井洁这种程度的话,就必须被称为“独创的诡计”了吧。
--如果到此结束的话,作为“二十五周年纪念随笔”是很贴切的,但由于本文是一篇评论,所以也要指出它的负面影响。
如果把已有的诡计扭转或组合起来,难免会很复杂,一个犯人人手不够,需要帮凶。在一部作品中,六人中的五人合谋,以证明密室的情况。或许,那些不欣赏兰子系列密室诡计的人,并不喜欢这个“动用好几个帮凶实施复杂诡计”的地方。
──这样,批判不能结束的地方兰子系列的出色的地方。在该系列中,“利用多名共犯,实施复杂的把戏”是其优点所在。它的长处是“兰子迷人的推理”。
在解决篇中,兰子一点一点地解开密室诡计的推理,具有其他作家的密室作品所无法体会的趣味性。而且,为什么能够一点一点地解开谜团呢,是因为密室的诡计“复杂”。比如,像小森健太朗的《挪威城的密室》这样的神仙诡计,但只要把点子直接说出来,推理就会在那一瞬间结束,不可能一点一点地解开。
另外,在这个“一点一点地解开”中,共犯也被锁定。 兰子利用密室状况的不可能性,推进“这个人必须是共犯”的推理也非常鲜明。 这也可以说是兰子系列其他作品所没有的魅力。
WHY--密室的原因
犯人有意提示密室状况的<A-1>类型的真正推理所存在的问题之二是“很难找出犯人制作密室的必然性” 换句话说,“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工夫建造密室?” 的问题,作者很难给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B>类型的情况下,犯人会制造“只有自己不可能犯罪的状况”,这是一种不在场证明工作,有很大的好处。 另外,在<2>类型的情况下,犯人原本就不想制造密室状况,所以没有必要考虑必然性。
但是,在<A-1>类型的情况下,能够冷静判断利弊的犯人,会有意地抽出时间制造密室,并将其出示给警察。 如果不准备一个相当强烈的理由,读者很难接受。 --然而,要想出“能让读者信服的强有力的理由”,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把现场变成密室最有道理的理由是“伪装成自杀”,但如果该计划成功并被视为自杀,就不会出现不可能的情况。 因为某种意外,想要伪装成自杀是失败的,所以才变成了不可能的状况,这样的话,就不是“1”型而是“2”型了。
这个困难,从和二阶堂黎人一样擅长<A-1>型密室的高木彬光就能明白了。 例如,当他以《刺青杀人事件》首次亮相时,他在文中就借角色之口就阐述过密室的形成没有必然性,于是他在改版中加入了“心理密室”的辩解,这是众所周知的。
那么,在兰子系列中,让密室具有怎样的必然性呢?
读了之后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神秘的导入”。其理由是为了制造超自然现象而制造密室状态。关于这一点,作者在“论述盘点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全部作品”(《名侦探的肖像》收录)中,写到了都筑道夫的《黄色房间是如何装修的?》作为对上述理由的批判,指出了以下观点:
的确,也许没有读者会相信“诅咒会导致人死亡”,但在以诡计的效用为前提的情况下,如果有作家的本事,就有可能让人产生“诅咒”会导致人死亡的错觉。
这个指摘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不过,那个说到底,是作者和读者的关系的事。这不能直接适用于作品中犯人和警察的关系。不言而喻,那些假装是诅咒而企图杀人的犯人是不相信诅咒的。也就是说,犯人认为“虽然我不相信诅咒,但如果把它当作诅咒来杀的话,警察肯定会相信诅咒的。”制造密室诡计的头脑性犯人,会想到这样的事情吗?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考虑一下把罪责推给受害者侄子之类的诡计,不是更有益吗?
那么,在兰子系列中,“密室的必然性”被忽视了吗?当然,考虑得很周全。兰子系列中“密室的必然性”是由二阶堂兰子担保的。
在《圣奥斯拉修道院的惨剧》中,好好美警长说:“除非这种不可能的情况得到解决,否则任何人都不能给戴上手铐。”也就是说,警部认为“要逮捕犯人,查明不可能的情况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不这么想的警察相关人士会更多。作为职业警察,应该把逮捕犯人放在第一位,“先逮捕,然后让他说出密室诡计就行了”、“密室状况是证人的误解”这样想的人占多数。只有少数人认为,“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是罪犯,但在密室把戏解开之前,我们不会逮捕他。”
然而,兰子系列中出现的警察,却全是这种少数人。不,事情恰恰相反。只有少数警察才会委托兰子负责案件。当然,有时委托的是涉案人员,而不是警察,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兰子的期望也只能是揭开密室。罪犯也属于少数人,他们认为“如果密室把戏不被揭穿,他们就不会被逮捕”。换句话说,被兰子带入的只是认为“揭开密室把戏很重要”的犯人、涉案人员和警察之间发生的事件。
推理迷中似乎有很多讨厌兰子的人。但是,如果兰子是个“好孩子”,她肯定会被要求调查外遇和寻找失踪人口。她的性格和态度构成了“除了复杂离奇的密室犯罪以外,不要委托我”的防御墙。
我不知道在系列开始的时候,作者是否考虑到了这个程度才设定了兰子的角色。但是,从结果来看,由于引入了只处理限定事件的侦探角色,密室的必然性问题得以解决,这是不争的事实。
WHO--密室的创建者
但是,兰子保证密室的必然性的手段在《恐怖人狼城》中失败了。在这部作品中,虽然发生了好几起密室杀人事件,但由于某种原因,现场无法让警察看到,不,也无法让世人看到。而且,目击密室杀人的有关人员,由于某种原因,也不能作证。
然而,该犯人却用某种手段诱使兰子展开密室杀人的调查,并这样说明了原因。他说:“好不容易策划了一部有趣的舞台剧,却没有一个观众,岂不是很无聊吗?”
对犯人来说,牵扯兰子,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连进行几次精心策划的密室杀人的好处都不存在。也就是说,犯人进行了毫无必然性的连续密室杀人。
关于理由,兰子在指出犯人是“超人”之后,这样解释。“他和我们不一样。夸张地说,也可以用另一种人类、高级人类来表示吧。尽管形貌与我们相似,但其精神结构和生命基础却有显著不同。(略)因为他们不仅仅是人类。对于杀害比自己低等的人,丝毫不感到责备。我们就算杀了蟑螂也毫不在乎--”也就是说,我们并不像一般人那样一一考虑利弊,而是想要进行密室杀人才这么做的。
范达因的《 主教殺人事件 》中的犯人,毫无理由地进行了比作鹅妈妈的连环杀人。关于其理由,作中侦探解释道:“犯人深信自己是‘超人’,出于优越感,将人类比作童谣的歌词而杀人。”当然,故事恰恰相反,作者想要描绘比拟杀人,却塑造出了一个想要做比拟杀人的犯人形象。
二阶堂黎人也是如此。作者没有想出在《人狼城》中展开的复杂离奇连环密室杀人的理由,而是为了愉乐而制造出了一个复杂离奇连环密室杀人的犯人(这里也许有读者会吐槽“《超人》是像推理迷一样喜欢密室杀人吗?”,但这又恰恰相反,正因为是喜欢密室杀人的超人,所以才会考虑把兰子牵扯进来,才会出现在系列中)。
作者对这个“为了快乐而进行复杂离奇的连续密室杀人的犯人”感到了反应,于是决定让他作为系列犯人登场。这就是魔王迷宫。他是《人狼城》中犯人的同类,这一点不仅从他的出身,从他在《魔术王事件》中的“君(兰子)这个人,是为了对世间正确地解说、或者,批评我所犯下的世纪之大犯罪而存在的”这句话中也可以看出端倪。
关于兰子与迷宫之战,很多时候都是在“<怪人对名侦探>的复活”的语境下展开的,作者也是这么说的。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从密室的必然性中解放出来”这一层面也不容忽视。读了《恶魔迷宫》和《魔术王事件》,不就会浮现出从必然性的锁链中解脱出来,“为了密室的密室”而欣喜地建造的犯人,不,作者的身姿吗?
WHERE--密室的世界
但是作者,在下一部作品中,又挑战了别的尝试。在这场《双面兽事件》中,竟然,人外怪物横冲直撞。作者自己说:“(江户川乱步的)《人豹》那样的名侦探与魔物战斗的故事”,评论家也引用海野十三《苍蝇男》那样的科幻推理故事来讲述--不过,仅凭这一点,就忽略了这部作品真正推理的一面。
这个作品的主要之谜,围绕着双面兽的存在和其特殊能力。这些谜团,如果是海野十三的SF谜团的话,可以解释为“全部都是(现在不存在的)超科学造成的”。另外,乱步的少年侦探团系列则解释为“一切都是(现在也可能的)把戏”。
那么,这部作品是哪一部呢?其实,都有,都不是。因为超科学解释的谜和诡计解释的谜混在一起。因此,我们必须考虑超科学和诡计两种可能性,进行阅读。这种“不知道故事会走向何方”的不安定感,正是《双面兽事件》的魅力所在。嗯,这也是,作者计算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
其次是《霸王之死》,堪称此前兰子系列的集大成之作。从作品中提出的谜团及其类型来看,
①密室杀人--这和以往一样,是既存把戏(卡尔的长篇)的巧妙变奏曲。
②双面兽的杀人--和前作一样,真的是双面兽所为,还是诡计,读者到解决篇都悬而未决。
③村庄的秘密--这与《圣奥斯拉》中的“修道院的秘密”和《恐怖人狼城》中的“哈默林吹笛人传说中的秘密”是同一类型。
④外星人的侵略--这是实践了岛田庄司的“奇想理论”的类型。也就是说,“在作品的前一阶段呈现出美丽‘诗性的’,还是‘幻想性的谜’,到了后一阶段,通过‘精致的逻辑推理’来解体”的类型。
是的。这四部作品都包含在一部作品中,而且各自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可以称之为杰作。如果硬要找缺点,也许可以指出四种不同类型的谜团似乎没有产生协同效应。
WHEN--密室里的现在
还有本书《巨大幽灵猛犸事件》。 先说我的结论,就是“超过前作的杰作”。 下面,让我来解释一下原因。 另外,虽然没有泄底解答,但是会出现提示性的句子,如果可以的话请先读正文。
主要的谜团和《霸王之死》一样有四种类型,“巨大猛犸之谜”和“在<死亡之谷乌里尤尤·切尔凯切>进行的研究之谜”在解决篇前被揭开。 因此,兰子推理出了“贝加尔湖的幽灵猛犸之谜”、“拉津家的密室杀人之谜”和“红馆的密室杀人之谜”这三个问题。
首先,幽灵猛犸之谜是实践了“奇想理论”的类型,给我们带来了鲜明的解决方案。 但是,如果是岛田庄司和小岛正树的粉丝的话,可能会说在设想之内(我个人对“奇想理论”的实践作品所伴随的“需要特殊的科学知识”这一缺点--通过在问题篇中好好地出示数据--清除这一点进行了评价)。
然而,对于两起密室杀人之谜,即使是相当狂热的人,也应该会感到惊讶和钦佩(我就是这样)。 这是因为这是以前在兰子系列中从未见过的类型的诡计。
一个是作者擅长的既有诡计的应用,因为是诺克斯批判的00诡计和兰子系列中首次亮相的××诡计的组合,完全出人意料。
然而,另一个密室诡计,更让人震惊。 恐怕这是前所未见的大诡计。 如果硬要牵强附会来比较的话,麻耶雄嵩作品的作品里并不是没有类似的东西。 但是,在那里是不切实际的,作为“抛弃的伪解答”来使用的。相反,更应该赞扬二阶堂黎人把它变成真解答吧。
二阶堂黎人在延续了四分之一世纪的系列的最新作品中创造了新的杰作。 然而,这并非偶然。 《人狼城》之前对密室推理的挑战,以及《人狼城》之后围绕犯人和世界的各种实验--正是因为以上这些才诞生的杰作。
最后画蛇添足一点。 在本文中,二阶堂兰子系列仅从真正的神秘的角度进行了研究,特别是作为一个密室。 不过,这个系列从故事情节这方面来看也很出色。 恐怕有不少读者被这个“故事的趣味性”所吸引。 因此,面向这样的读者,我想补充一句。
本书单从故事情节来看,确实很有趣。 带着任务前往死亡之谷的一队。 一个又一个的伙伴被盯上他们的“追踪者”杀害了。 加入其中的神秘男子。 阻挡他们去路的暴雪,敌军,还有巨大的猛犸。 还有密室杀人。
不仅是期待读到优秀本格推理的爱好者,就连期待故事有趣的普通读者,我都想把这本《巨大幽灵猛犸事件》推荐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