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丁鼎:试论《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
摘要:《仪礼》十七篇与周公和孔子均有一定的关系。说《仪礼》与周公有关,并不是像古文学派那样认为周公是《仪礼》的作者,而是认为《仪礼》中的部分篇章反映了宗周的典章制度、风俗人情,也就是说《仪礼》所载的内容肯定有一部分属于周公当年“制礼作乐”所制定和实施的遗制。说《仪礼》与孔子有关,也并非如今文学派那样认为《仪礼》十七篇完全是由孔子圣心独断而创作出来的,而是认为《仪礼》当主要是由孔子根据宗周时代流传下来的一些礼仪规制加以编订整理而纂辑成书。当然,这并不是说现存的《仪礼》十七篇都是孔子整理后的原书,因为现存的《仪礼》十七篇除了孔子整理过的内容外,可能还包括七十子后学所编订和增补的内容。
关键词:《仪礼》周公;孔子;礼学;今文学派;古文学派;疑古学派
《仪礼》十七篇是儒家六经之一,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文化元典之一。可是,由于时代久远,书缺有间,因而对于《仪礼》十七篇的作者与撰作时代这一问题,自古迄今一直存在着争议,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今不揣浅陋,试对《仪礼》十七篇的作者与撰作时代问题进行考察并略陈管见,以就正于海内同道。
(一) 今、古文学派的争议和对立
从西汉开始,我国经学史上就发生了今、古文两大学派之间的纷争。今文学派传授的儒家经典是用西汉时期通行的隶书书写的,他们宣称他们传授的经典是孔子所制作;而古文学派传授的儒家经典则是以先秦古文字书写的,他们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为先师,认为六经皆古代史籍,且多为周公创制,尤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孔子是六经的传授者,而不是制作者。他们双方为了争夺学术上的正统地位而互相展开了激烈的攻击与斗争。经学史上的这场今、古文之争一直断断续续地延续到清末。今、古文学派对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这个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的争议和对立。
1)古文学派普遍认为《仪礼》为周公所作
虽然汉代古文经学家关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的具体观点已不可确考,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有关文献记述而间接推知其大概。班固《汉书·艺文志》曰:“《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而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及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颜师古注曰:“礼经三百,......盖《仪礼》是也。”准此可知,《艺文志》认为《仪礼》一书是宗周时代的产物,至孔子时已散佚不完整了。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本于刘歆的《七略》,而刘歆是汉代最著名的古文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班固也是在经学观点上倾向于古文学派的学者。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上引《艺文志》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汉代的古文学派看来,《仪礼》一书成书于“周之衰”之前(当在宗周时代),而并非孔子所编作。
此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后世几位学宗郑玄的古文经学家的观点,来推知汉代古文学派关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的具体观点。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后世学者大多“认定郑玄之学为今古文经学的融合。然而,考察郑玄的学术立场,仍旧应承认他是立足于古文经学。他对今文经学的态度,不过如今文经学大师何休所说:`康成入吾室,操吾戈,以伐我乎!'意谓郑玄对今文经书与经说的作法,乃是古文经学的吸收、利用,而不是持中间立场的折衷者对今文经学的融合。......他的三《礼》之学......是以古文《礼》学为主而兼采今文礼说。”[1]唐代奉太宗之命负责编纂《五经正义》的孔颖达在《礼记正义·序》中说:
武王没后,成王幼弱,周公代之摄政,六年,致太平,述文武之德,而制礼也。......《礼记·明堂位》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于天下。但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可知孔颖达是根据《礼记·明堂位》有关周公“制礼作乐”的记载,而推论《仪礼》乃是周公“制礼作乐”的产物,亦即认为《仪礼》当是周公所编作。
唐代另一位著名的学宗郑玄的经学家贾公彦在其《仪礼注疏》序言中也力主《仪礼》为“周公摄政六年所制”,他说:
《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始终,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
其《仪礼·士冠礼第一》疏又云:
《周礼》言周不言《仪》,《仪礼》言《仪》不言周,既同是周公摄政六年所制,题号不同者:《周礼》取别夏、殷,故言周;《仪礼》不言周者,欲见兼有异代之法。
清代礼学家胡培翚与曹元弼都是著名的古文学派经学家,他们都明确肯定《仪礼》“非周公莫能作”。胡培翚撰《仪礼正义》卷一曰:
《三礼》以《仪礼》最古,亦唯《仪礼》最醇矣。《仪礼》有经、有记、有传,记、传乃孔门七十子之徒之所为,而经非周公莫能作。[2]

曹元弼《礼经学》卷五《解纷》云:
《仪礼》有经有记有传。经制自周公,传之孔子;记与传则出于孔门七十子之徒之所为。自汉以后说经者若陆德明之《经典释文》,孔颖达、贾公彦之疏《礼》,皆以为周公作;韩昌黎读《仪礼》亦云:文王、周公之法制在是;朱子尤尊信其书,作《通解》。而近儒顾氏栋高著《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疑《仪礼》为汉儒缀辑,非周公书。及考其说之所据,则曰:孔孟所未尝道,《诗》、《书》、三《传》所未经见。呜呼!何其不察之甚欤!
以上所引班、孔、贾、胡、曹五氏之说基本上代表了古文学派关于《仪礼》作者与撰作时代的观点。
2)今文学派则普遍将《仪礼》一书的编著权归于孔子
一般说来,今文学派认为《仪礼》十七篇为孔子所编著,但细说起来,又可分为两种不同的意见:其一,以邵懿辰、皮锡瑞为代表,认为《仪礼》十七篇是孔子从周公所制之遗礼中纂辑、编定而成;其二,以廖平、康有为为代表,认为《仪礼》十七篇为孔子所制作,与周公无关。
如清代今文经学家邵懿辰以为《仪礼》为孔子从周公当年所制的三百之多的“经礼”中所选定的,他说:
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仪礼》所谓经礼也。周公所制,本有三百之多,至孔子时,即礼文废阙,必不止此十七篇,亦必不止如《汉志》所云五十六篇而已也。而孔子所为定礼者,独取此十七篇以为教,配六艺而垂万世,则正以冠婚丧祭;射乡朝聘八者为天下之达礼也。[3]
孔子赞《易》,修《春秋》,删《诗》、《书》,夫人而知之也。独定《礼》、《乐》则茫然不得其确据。......礼本非一时一世而成,积久服习渐次修整而后臻于大备。旁皇周浃而曲得其次序。大体固周公为之也。其愈久而增多,则非尽周公为之也。......孔子周流列国,就老聃、苌宏识大识小之徒而访求焉者,但得其大者而已。势不能传而致之,尽以教及门之士。与其失之繁多而终归于废坠,不如择其简要而可垂诸永久也。此《礼经》在孔子时不止十七篇,亦不止五十六篇,而定为十七篇,举要推类而尽其余者,非至当不易之理欤?[4]
皮锡瑞基本上赞同邵氏之说,他说:
《周礼》、《仪礼》,说者以为并出周公。案以《周礼》为周公作固非,以《仪礼》为周公作亦未是也。《礼》十七篇,盖孔子所定。《檀弓》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据此,则《士丧》出于孔子,其余篇亦出于孔子可知。汉以十七篇立学,尊为经,以其为孔子所定也。......邵氏此说犁然有当于人心。以十七篇为孔子所定,足正后世疑《仪礼》为阙略不全之误。以《仪礼》为经礼,足正后世以《周礼》为经礼,《仪礼》为曲礼之误。[5]
皮氏又在其《经学历史·经学开辟时代》中阐述此说云:
《仪礼》十七篇,虽周公之遗,然当时或不止此数而孔子删定,或并不及此数而孔子补增,皆未可知。观“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则十七篇亦自孔子始定。犹之删《诗》为三百篇,删《书》为百篇,皆经孔子手定而后列于经也。[6]
皮氏虽认为《仪礼》为孔子所手定,但他似乎还承认《仪礼》是孔子在“周公之遗”的基础上经过“删定”与“补增”而成。而清末著名今文经学家廖平则明确断定《仪礼》与其他五经均为孔子所作,与周公无涉。他认为:
古文家渊源,皆出许郑以后之伪撰。所有古文家师说,则全出刘歆以后据《周礼》、《左氏》之推衍。又考西汉以前,言经学者皆宗孔子,并无周公。六艺皆为新经,并非旧史。[7]
六经,孔子一人之书,学校,素王特立之政,所谓道冠百王,师表万世也。刘歆以前,皆主此说,故《移书》以六经皆出于孔子。后来欲攻博士,故牵涉周公以敌孔子,遂以《礼》、《乐》归之周公,《诗》、《书》归之帝王,《春秋》因于史文,《易传》仅注前圣。以一人之作,分隶帝王、周公。如此,是六艺不过如选文、选诗。或并删正之说,亦欲驳之,则孔子碌碌无所建树矣。[8]
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卷十《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考》在廖平之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阐说:
汉以来皆祀孔子为先圣也,唐贞观乃以周公为先圣,而黜孔子为先师。孔子以圣被黜,可谓极背谬矣。然如旧说,《诗》、《书》、《礼》、《乐》、《易》皆周公作,孔子仅在删赞之列,孔子之仅为先师而不为先圣,比于伏生、申公,岂不宜哉?然以《诗》、《书》、《礼》、《乐》、《易》为先王周公旧典,《春秋》为赴告策书,乃刘歆创伪古文后之说也。歆欲夺孔子之圣而改其圣法,故以周公易孔子也,汉以前无是说也。......孔子所作谓之经,弟子所作谓之传,又谓之记,弟子后学展转所口传谓之说,凡汉前传经者无异论。故惟《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艺为孔子所手作,故得谓之经。[9]
现代今文经学家段熙仲先生也力主《仪礼》为孔子所作,非周公旧典。他说:
窃以为即《礼经》言之,其成书决不及西周之盛,而为东周衰世所传,圣人发愤于诸侯上僭天子,大夫专命,公族式微而有作也。何以言之?厥有四证。其一:......属词既同乎《春秋》,则成书亦当相去不远矣。其二:《小戴记》于《士丧礼》之书有明文也。《杂记》下记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其三:孟荀墨子生于战国,其书中已征引及之,则知《礼经》之成书,不晚于春秋之末也。......其四:《史记》《汉书》俱以《礼经》出于孔子也。......据此四证,知《礼经》为孔子垂教而书,非姬公之遗文明矣。[10]
段氏之说集中而全面地表述了今文学派将《仪礼》一书的著作权归于孔子的观点及其理据。
(二)疑古学派的观点
关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这个悬而难决的问题,除了由今、古文两大学派提出的相互对立的上述两种观点之外,还有由疑古派提出的另一种在近现代学术界影响极大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仪礼》一书成书于战国之末,不仅与周公无关,而且也非孔子所编作。
唐人刘知几所撰《史通》有《疑古》、《惑经》二篇,对《尚书》、《春秋》二经提出一些疑问。是为后世疑古、疑经之滥觞。稍后有啖助、赵匡等人又对《春秋》三传提出怀疑。宋人疑古、疑经之风大盛。如欧阳修撰《易童子问》,以为《易经》之《系辞》、《文言》以下皆非孔子所作[11]。苏轼也疑《周礼》“非圣人之制也,战国所增之文也”[12]。朱熹则对古文《尚书》与孔《传》提出质疑,他说:“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尚书》孔安国传,此恐是魏晋间人所作。”“孔壁所出《尚书》,如《禹谟》、《五子之歌》、《胤征》、《泰誓》、《武成》、《囧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牙》等篇皆平易,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记不得?此不可晓。”(《朱子语类》卷七十八)郑樵虽认为:“《仪礼》一书,当成王太平之日,周公损益三代之制,作为冠婚丧祭之仪、朝聘射乡之礼,行于朝廷乡党之间,名曰《仪礼》。”但却怀疑今之《仪礼》一书,“盖晚出无疑”,似为汉儒所作。[13]宋儒这种疑古、疑经的风气对后世学界影响极大。
清代的疑古辨伪之风与现代“疑古派”的盛极一时,均是承唐宋疑古、疑经之风的余绪发展而来。以喜好标新立异著称的清代经学家毛奇龄对《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更明确提出了一反传统的新说,认为《仪礼》为战国末儒者所作。他说:
《礼记》杂篇,皆战国后儒所作;而《仪礼》、《周礼》则又在衰周之季,《吕览》之前。(《经问》卷二)
《礼记》旧谓孔子诏七十子共撰所闻以为记。虽其间杂以他儒,如荀况、公孙尼子诸篇,合以成书,然大抵不出春秋战国之间。若《仪礼》,则显然战国人所为,观其托孺悲以作《士丧礼》,托子夏以为《丧服传》,明明援七十子之徒,借作倚附。然且七十子之徒尚有《大学》、《中庸》确然为孔门后学所记,而《仪礼》倚附,别无考据。则《仪礼》逊《礼记》远矣。(《经问》卷三)
以疑古辨伪著称的清代经学家姚际恒认为《仪礼》并非成于周公,也不可能成于孔子,而是“春秋以后儒者所作”。他认为:
昔者元圣制作,布在方策,传于天府。非若后代章程法令昭示乎民,又非若儒生发凡起例,勒成一书,思以垂诸来世。是以礼独无传。其后典籍仅存,降至战国,已复尽去。则此书者,孟子不举其义,汉世稍出其传,推之春秋侯国,往往而合,其为周末儒者所撰,夫复奚疑?[14]
清代另一位以疑经著称的学者崔述也认为《仪礼》成书于战国之末,《仪礼》非周公之制,亦未必为孔子之书。他说:
古礼经十七篇(今谓《仪礼》),世皆以为周公所作。余按:此书周详细密,读之犹以见三代之遗,......然遂以为周初之礼,周公所作,则非也。周公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孔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然则圣人所贵在诚意,不在备物。周初之制,犹存忠质之遗,不尚繁缛之节,明矣。今《礼经》所记者,其文繁,其物奢,与周公、孔子之意判然相背而驰,盖即后进之礼乐者,非周公之制也。......然则此书之作当在春秋以后明甚。......《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是《士丧礼》昉于孔子也。以一反三,则他篇亦必非周公之笔。......然今《士丧礼》篇亦未必即孔子之所书。司马氏之《史记》,褚先生补之,后汉人续之矣。刘向《列女传》,后汉人续之矣。许慎之《说文》,徐铉更定之矣。况于秦火以前,安能必其为当日之原本?犹不敢必为孔子之书,况欲笃信其为周公之书乎?[15]

清代学者顾栋高甚至认为:
非特《周礼》为汉儒傅会,即《仪礼》亦未敢信为周公之本文也。......而孔子一生所称引无及今《周官》一字者。孟子言班爵禄之制与《周官》互异。《家语》言孺悲曾学《士丧礼》于孔子,而其详不可得闻。夫书为孔、孟所未尝道,《诗》、《书》、三《传》所未经见,而忽然出于汉武帝之世,其为汉之儒者掇拾缀辑无疑。[16]

按顾氏说“即《仪礼》亦未敢信为周公之本文也”,甚是;但是他认为“其为汉之儒者掇拾缀辑无疑”,则缺乏可靠的理据。现代疑古派则更是坚决否定了周公、孔子与六经的制作或编定关系。如曾以“疑古玄同”自号的现代疑古派主将之一钱玄同先生即在承袭前述毛、姚等人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
其书(指《仪礼》)盖晚周为荀子之学者所作。《仪礼》为晚周之书,毛奇龄、顾栋高、袁枚、崔述、牟庭皆有此说。近见姚际恒之《仪礼通论》,亦谓《仪礼》为春秋后人所作。......看姚氏所论,可知《仪礼》的确作于晚周;五经之中,当以《仪礼》为最晚出之书。不信康氏(有为)之说者,多从旧书,以为周公所作。实则康氏以为作于孔子尚嫌太早;若作于周公之旧说,则离事实更远,真是无徵之臆谈矣。[17]
洪业先生则基本上继承了钱玄同的观点,他认为:
荀子所述之礼仪,亦颇与今之《仪礼》有歧异。则高堂生之传本,编纂于荀子之后也。[18]
由于现当代掀起过一浪高过一浪的批孔浪潮,致使千百年来被奉为“万世师表”的孔夫子名声扫地,再加上从1917年蔡元培先生长北京大学时起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止的“近三十余年,疑古学派几乎笼罩了全中国的历史界,......当时在各大学的势力几乎全为疑古派所把持”[19],因而疑古学派几乎将孔夫子搞成了“空夫子”。许多疑古派学者认为:孔子无删述或制作“六经”之事,“六经”的最后完成当在战国之末,甚至认为其中有不少是汉人刘歆等伪造、改窜的内容”[20]。这种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行其道。他们完全否定孔子编定整理过《仪礼》的主张,也成为在现代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如现代学者曹聚仁虽然是古文经学大师章太炎的弟子,但他对《仪礼》作者与撰作时代的认识上基本上接受了疑古派的观点。他说:“《仪礼》是战国时代人胡乱钞成的杂书;清代毛奇龄、顾栋高、袁枚、崔述等人,已经证明的了。《周礼》是西汉末年刘歆伪造的;两戴记中十之八九是汉代儒士所作的。”[21]
实际上,曹氏所持“《周礼》是西汉末年刘歆伪造的”的说法,早已被钱穆先生《刘向歆父子年谱》所驳正,毋庸赘述。而他所承袭的疑古学派关于《仪礼》作者与撰作时代的观点,也并非定谳,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三)《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诸说平议
古文学派认为《仪礼》十七篇是周公所作,与今文学派将《仪礼》十七篇看作孔子的著作,固然都是一偏之见,可能都与历史实际有一定的距离,但像疑古学派那样把《仪礼》完全说成是战国末的作品,与周公、孔子毫无关系,则有悖史实,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考诸史实,揆诸情理,笔者认为今文学派与古文学派对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这一问题,虽然各执一偏之见,难以成立,但其说均含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不宜全盘否定。而疑古学派的观点最不可取,尽管他们对今文学派与古文学派的批评不能说全无道理。兹根据有关文献材料,对三家之说评析论述如下:
1)《仪礼》与周公“制礼作乐”的关系
古文学派认为《仪礼》十七篇是周公所作,是周公“制礼作乐”的产物,其说在古代经学史上影响最大。然而,由于其说在文献学上的根据很不充分,因而后世越来越受到今文学派与疑古学派的攻击,进入近现代以后,其影响越来越小。当代学术界已很少有人坚持《仪礼》为周公所作。由于书阙有间,现已很难论定《仪礼》一书与周公的确切关系。不过,笔者认为虽然不能说《仪礼》十七篇是周公的著作,但也不能说它与周公毫无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仪礼》十七篇的某些内容可能就是周公“制礼作乐”时所规定的一些礼仪,尽管周公“制礼作乐”时还不太可能将这些礼仪规制著于竹帛,也就是说“制礼作乐”可能与“著于竹帛”不是同步的,其间可能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兹试言其详如下:
首先,周公“制礼作乐”应是不容否认的史实。如当代著名学者顾颉刚、金景芳等先生虽然学术观点有异,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肯定周公曾从事过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的“制礼”活动。金景芳先生认为:
周公制礼没有?制的是什么礼?自来有很多不同意见。我的看法,周公不但制过礼,而且这是周公为了进一步巩固周朝政权而采取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周公时代,成为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发生重大影响的历史现象。[22]
众所周知,顾颉刚先生是著名的疑古派学者,但他也毫不含糊地认为周公“制礼”之事不虚:
“周公制礼”这件事是应该肯定的,因为在开国的时候哪能不定出许多的制度和仪节来,周公是那时的行政首长,就是政府部门的共同工作也得归功于他。即使他采用了殷礼,也必经过一番选择,不会无条件地接受。所以孔子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既然有损有益,就必定有创造的成分在内,所以未尝不可以说是周公所制。[23]

顾说甚是。虽然礼乐不可能完全出于周公的制作,但谓周公对于传统的礼乐有过加工、改造,应是没有疑问的。在周王朝建国之初,作为当时政府首脑的周公组织臣僚对前世的礼仪风俗进行加工改造和利用,制定出适应当时社会需要的礼仪制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些礼仪制度有可能一度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实行过,其部分内容也有可能流传到后世,并被损益、规范后而编入《仪礼》这部礼学著作中。当然,《仪礼》十七篇所载的内容肯定只能有小部分属周公遗制,而大部分当是后世损益改造的礼仪制度。尽管后世所传《仪礼》一书不可能是周公所制作,但其中保存一部分周公“制礼作乐”时所规定的一些礼仪内容,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正如当代著名学者杨向奎先生所说:
中国古代所谓《礼》或《礼经》指今《仪礼》言,而《周礼》为《周官》,《礼记》只是《礼经》的传;但谓《仪礼》为周公作,我们已经说过不可能。书虽不出于周公,其中的礼仪制度在西周以至春秋曾经实行过。实行过的礼仪和原始的风俗习惯不同,是经过周初统治者加工改造,以适应社会需要,因此以现存《仪礼》作为周公`制礼作乐'的部分内容是说得通的。[24]
笔者认为这样理解《仪礼》与周公“制礼作乐”的关系应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另外,据当代礼学大家沈文倬先生研究,《仪礼》一书“至春秋以后开始撰作”,而《仪礼》十七篇中所记载的礼仪制度早在《仪礼》成书之前即已存在和实行了,也就是说,“礼典的实践先于文字记录而存在,自殷至西周各种礼典”即早已“次第实行”[25]。虽然,沈先生将《仪礼》开始撰作的时间定在春秋以后,即从孔子的弟子才开始撰作,这一估计似乎将《仪礼》开始撰作的时间定得稍晚了一些(详见后文),但他认为《仪礼》所记载的许多礼典的实践于《仪礼》成书之前很早就已存在的观点是很有见地的。在《仪礼》成书以前就早已存在和实行的礼典是从哪里来的呢?估计其中会有一些是直接从前世礼俗继承而来,也自然会有相当多的礼典就是周公“制礼作乐”时期所加工改造和制定的。由此看来,《仪礼》完全有可能保存了周公“制礼作乐”的部分内容,如果这一估计能够成立,那么就不能说周公与《仪礼》毫无关系。当然,我们说《仪礼》与周公有关,并不是像古文学派那样认为周公是《仪礼》的作者,而是认为《仪礼》中的部分篇章反映了宗周的典章制度、风俗人情,而其中一些具体礼仪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当主要是周初以周公为首的统治者所为。因为在宗周时代,“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礼记·中庸》)。而周公曾摄周政,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所以宗周时代许多礼仪制度的制定与推行应主要归功于他。
2)《仪礼》与孔子的关系
虽然前述关于《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的三说各有其难以自圆之处,但相对说来,今文学派把《仪礼》十七篇的编著权归于孔子的名下,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尽管《仪礼》十七篇未必完全是孔子一人所作,其中可能有不少七十子后学所增补的内容,将其完全说成是孔子的个人著作可能与历史实际不符,但孔子对《仪礼》一书的整理编订之功,恐怕难以抹煞。
金景芳先生说:“司马迁说孔子`修起礼乐',我认为这个说法是对的。孔子对《礼》、《乐》二经,其功只在修起。因为当时礼坏乐崩,孔子不起而修之,则亦将归于沦亡。《乐》已不传,今可不讲。那么孔子所修起的《礼》,今日号称《礼经》的,是指哪一部书呢?学者一般都认为是今《仪礼》。我看是对的。因为今传世的`三礼',《周礼》后出,与孔子无涉。《礼记》则是汉人辑录七十子后学遗说。都不能称为六经之一的《礼经》。”[26]我们说《仪礼》为孔子所编修,并非出于想当然的推论,而是有一定的文献学根据的。首先,《礼记·杂记》载:“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由此可见孺悲曾从孔子学士丧礼,而且从此以后才有了著于竹帛的《士丧礼》,《士丧礼》之传自孔子至为明显。孔子既然传授了《士丧礼》,那么,把《仪礼》中的《既夕礼》(言葬礼)、《士虞礼》(葬后诸礼)与《丧服》(丧服仪制)等三篇记述丧葬之礼的经文也看作是由孔子整理并传授下来,就并非臆测而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至于此外十三篇与孔子关系如何?难以具体论定。但把它们大部分看作与《士丧礼》一样由孔子整理传授下来,当无多大问题,尽管其中也许有些篇章可能是由孔门弟子后学增补编订而成。

其次,去古未远的良史司马迁与班固均认为孔子曾对《仪礼》进行过编修和加工。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载: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故《书传》、《礼记》自孔氏。[27]
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曰:夫周室衰而《关雎》作,幽厉微而礼乐坏,诸侯恣行,政由强国。故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班固《汉书·儒林传》云:
(孔子)叙《书》则断《尧典》,称《乐》则法《韶》舞,论《诗》则首《周南》,缀周之《礼》,因鲁《春秋》举十二公行事绳之以文武之道,成一王法,至获麟而止,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
按:一般认为司马迁的经学观点接近于今文学派,而班固的经学观点倾向于古文学派。可是在对于孔子与《仪礼》的关系这一问题上,他们的观点非常接近,差别不是很大。他们均认为孔子与《仪礼》一书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司马迁认为孔子是通过“追迹三代之礼”而“修起《礼》、《乐》”;而班固则认为孔子是“缀周之《礼》”。所谓“修起”与“缀”均有编修、整理之义。如果说它们之间还有差异的话,那么,所谓“修起《礼》、《乐》”,当是指整理并举,而有更强调作的意味;而“缀周之《礼》”,则似乎是强调在周代已有礼仪基础上的编订和整理。通过这一细微差异似乎可以觉察到经今、古学的观点分歧在班、马二人的著述中所留下的痕迹。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所谓“六艺”,据《史记·儒林列传》,即是指《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种儒家经典;而据《周礼·地官·大司徒》,则是指“礼、乐、射、御、书、数”等六种教学科目。而现代学者吕思勉先生则认为《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大学之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小学及乡校之六艺。[28]无论如何,孔子曾以“礼”或“《礼》”作为教学内容则是不争之事实。他教授弟子,肯定要有教本。而孔子之时,“礼坏乐崩”,礼之典籍也散失严重,因而他在大力倡言礼教的同时,又积极搜集先世遗存的礼典,并参以己意,整理、编订成礼书,用以传授弟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孔子经常说自己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古代书籍的撰作分“作”与“述”两种方式。所谓作,即是作者有思想,有新义的著作:所谓述,则是作者编辑古人的材料而成书。孔子称自己“述而不作”既是恭慊,又有好古之意。实际上,孔子整理《礼经》时,也每每注入许多他自己的微言大义,其性质当然不只是述,而也包含着“作”的内容。因而我们认为《史记》说孔子“修起《礼》、《乐》”可能比《汉书》说孔子“缀周之《礼》”更近于史实。
梁启超虽是近代今文经学大师康有为的弟子,但他并不墨守师说,不再像康有为那样将“六经”完全看作是孔子的创制。在对于孔子与《仪礼》的关系问题上,梁氏认为:
《仪礼》相传为周公作,亦后人臆推。大抵应为西周末、春秋初之作。[29]《仪礼》的一部分许是西周已有。因为礼是由社会习惯积成的,不是平空由圣人想出来。西周习惯的礼,写成文字,成为固定的仪节,许是比较的很晚。今十七篇许是出于孔子之手。相传孔子删《诗》、《书》,定《礼》、《乐》。我不信孔子曾删《诗》、《书》,而倒有点相信孔子曾定《礼》、《乐》。......大概周代尚文,礼节是很繁缛的。孔子向来认礼为自己教人的要课,那么,把礼节厘定一番,使其适宜,也并不稀奇。所以我说《仪礼》许是孔子编的。......固然《仪礼》全部非都由孔子创造。如《乡饮酒礼》、《乡射礼》,依《论语》、《礼记》所记,孔子时已有。不过编定成文,也许全部出自孔子。因《士丧礼》决是孔子手定,其余也可推定是孔子审定过的。[30]
虽然梁氏“不信孔子曾删《诗》、《书》”的观点还值得商榷,但他把《仪礼》十七篇看作由孔子“编定”、“厘定”或“审定”成书,而且承认《仪礼》的内容并非全都由孔子创造,其“一部分许是西周已有”。平心而论,他的这一观点还是应该肯定的。这一观点摆脱了其师说的局限,具有历史发展的眼光,庶几近于历史实际。
现代经学家周予同先生曾发表《“六经”与孔子的关系问题》一文,在批评今文家把“六经”完全看作孔子个人著作的观点与一些疑古派学者完全否定孔子编订过“六经”的观点的同时,比较全面而客观地阐述了孔子整理“六经”的问题。他认为:现存的“五经”,“决非撰于一人,也决非成于一时,作于一地”。在孔子以前,一定有许多古代文献典籍遗存下来,其中的一部分就残存于“经书”之中。那时“先王之陈迹”的历史文献,数量应比现存的“经书”要多,而且可能已经出现经过删削的不同传本。“孔子为了设教的需要,对各种故国文献,加以搜集和整理,以充当教本。这些教本传下来便成为儒家学派的`经典'。”[31]应该说周氏对于孔子与“五经”的关系的认识比较客观、通达。

事实上,《仪礼》一书中所记载的礼仪规制不可能是孔子凭空编造的,而可能是他采辑周鲁各国即将失传的礼仪而加以整理记录的。正如宋儒朱熹所说:“《仪礼》不是古人预作一书如此,初间只以义起,渐渐相袭,行得好,只管巧,至于情文极细密,极周到处,圣人见此意思好,故录以成书。”[32]朱子这话是相当精辟圆通的。它以发展的眼光说明《仪礼》一书所记载的礼仪规制,早在成书以前就有了,经过长期行用,逐步完善而定型,后来才被“圣人”编录成书。
当然,我们虽然承认孔子整理、编修过《仪礼》,但并不是说现存的《仪礼》十七篇都是孔子整理后的原书。因为现存的《仪礼》十七篇除了孔子整理过的内容外,可能还包括七十子后学所编订和增补的内容。
3)疑古学派关于《仪礼》成书年代诸说评析
毋庸置疑,疑古学派所倡导的疑古、疑经思潮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等方面,确实发挥过一定的现实积极意义。但是他们信奉“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33]的信条,往往矫枉过正,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形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他们断定《周礼》与《左传》是刘歆所伪造;《易传》成书于战国之后,与孔子无关等错误观点,曾长期风行学术界,形成了对我国古史认识的混乱局面。后虽经许多严肃学者的辨正,但其不良影响迄今仍未完全消除。因而当代著名学者李学勤先生曾撰文批评疑古派“对古书搞了很多`冤假错案'”,并号召人们“走出疑古时代”[34]。
一些疑古派学者认为《仪礼》一书成书于战国之末,甚至有人认为是汉儒所缀辑。实际上,他们的结论缺乏令人信服的理据。如果说他们认为《仪礼》十七篇非周公所作的观点还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他们完全否定孔子有编订《仪礼》十七篇之功,认为《仪礼》十七篇成书于战国之末(或汉代)的结论则与历史实际存在较大的距离。
现代著名经学家黄侃曾批评毛奇龄以为《仪礼》晚出的观点说:“清人毛奇龄竟谓《周礼》、《仪礼》皆是战国人书。其《昏礼辨正》、《丧礼吾说篇》、《祭礼通俗谱》,诋斥《仪礼》,而自作礼文。故阎若璩诮其私造典礼。此亦妄人而已。”[35]杨向奎先生早年曾一度追随顾颉刚参与“古史辨”派的疑古活动,后来却经常撰文反对疑古派疑古过甚的弊病。他曾通过以《仪礼》与其它先秦文献互证的方法证明《仪礼》十七篇所载仪典内容确曾流行于西周春秋间,“非后人所得伪造”,并对疑古学派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说:“清人之怀疑《仪礼》者如姚际恒,以为《仪礼》是后人述春秋时事,而抄《左传》来编造的。把整理和记录正在实行的典礼说成有意捏造,那么他们为什么不把朝礼、飨礼也编造出来?可见这些都是不作实事求是的偏颇之见。......我们则认为,这些疑古的专家是一种虚无主义者,古籍多伪,古史多虚,那么中国不存在古代文明?他们实在是`数典忘祖'。”[36]杨先生之言虽是针对姚际恒怀疑《仪礼》的观点而发,但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疑古派关于《仪礼》成书年代诸说的总体批评。
已故著名训诂学家洪诚先生曾根据《周礼》与《仪礼》等古文献中的语言运用情况,论证这些书非战国后之作。他说:“从语法上看,文献中,凡春秋以前之文,十数与零数之间,皆用`有'字连之,战国中期之文即不用。《尚书》、《春秋经》、《论语》、《仪礼》经文、《易·系辞传》皆必用。《穆天子传》以用为常。《王制》、《庄子》不定。......《孟子》除论述与《尚书》有关之事而外亦不用。《周礼》之经记全部用,此种语法与《尚书》、《春秋经》同,故非战国时人之作。”[37]通过洪先生的研究,可知《仪礼》经文当属“春秋以前之文”,而不可能像一些疑古派学者说的那样是战国以后之作。沈文倬先生曾以先秦古籍证《仪礼》,他根据《仪礼》各篇多有为《墨子》、《孟子》、《荀子》、《礼记》和《大戴礼记》等书引用者的事实,证明它不可能是战国后人所能伪造,从而说明顾栋高、钱玄同、洪业等疑古派学者认为《仪礼》成书于荀子之后的观点难以成立。[38]刘雨先生则通过对大量周代金文材料的考释,“发现它真实地反映了春秋时代以来古礼的基本面貌”,“但它毕竟不是西周古礼的实录,又有许多与西周金文不合,如果我们能把它们看作是记录春秋以来古礼的文献,是我们理解西周古礼的阶梯,把它摆到恰当的位置上,那就真正找到了它的价值所在。”[39]刘先生的结论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对疑古派认为《仪礼》成书于战国之后的否定。

上述黄、杨、洪、刘诸先生的意见都是深有见地、很值得重视的。然则孔子当时从这些自西周以来即已在社会上通行的礼仪制度中选择一定的内容,加以整理、改造和规范用以教授弟子,并著于竹帛作为教本,当是无可怀疑之事。当然,我们这样说,并非认为今本《仪礼》就是孔子当时教授弟子的教本原样,而是认为《仪礼》一书的编订肇始于“孔子以《诗》、《书》、《礼》、《乐》教”,而最终完成于其七十子后学的增益修订。《史记》、《汉书》关于孔子编修《礼》、《乐》,并用以教授弟子的记载不会是子虚乌有之事。
当然,疑古派否认周公、孔子与《仪礼》的关系、将《仪礼》的撰作时代拉到晚周荀子之后的观点虽然难以成立,但不能因此而认为疑古派的观点一无是处。如前述清儒崔述对古文学派所持《仪礼》为周公所作说的批评就很有道理。《尚书·洛诰》载周公之语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崔述认为这段周公之语体现了周初“不尚繁缛之节”的风尚,而与《仪礼》十七篇所记“其文繁,其物奢”的仪制内容相违背,从而推论传世《仪礼》十七篇不可能是“周公之书”。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此外,疑古学派对今文学派把《仪礼》十七篇完全看作孔子圣心独断创作出来的观点的批评也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今文学派关于《仪礼》著作权的观点确实存在着夸大了孔子“创作权”问题,因为:一方面,孔子对于《仪礼》所拥有的主要是“编纂权”,而非“创作权”。另一方面,《仪礼》十七篇的“编纂权”实际上也不一定全归孔子所有。如《礼记·杂记下》载:“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书”者为谁?似乎是孺悲,然则孺悲似乎也应拥有《士丧礼》篇的部分编纂权。由此似可推论《仪礼》其余十六篇也许还包含着孔门弟子及七十子后学的编作、增益之功。
综上所述,可知《仪礼》当主要是由孔子根据宗周时代流传下来的一些礼仪规制加以编订整理而纂辑成书,也就是《仪礼》十七篇的编纂权主要应归属孔子。注意这里说的是“编纂权”,而不是“著作权”。它可能是孔子依据前世流传下来的古礼选编整理而成的、用以教授弟子的教本,而前世所流传下来的古礼中自当包括周公制礼作乐的部分内容。其后,七十子后学也有可能续加整理与增益,以致最后形成今本十七篇的样子。
注释
[1]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160~162页。
[2]胡培翚:《仪礼正义》卷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5页。
[3]邵懿辰:《礼经通论·论礼十七篇当从大戴之次,本无阙佚》,南菁书院《皇清经解续编》卷一二七七。
[4]邵懿辰:《礼经通论·论孔子定礼乐》,南菁书院《皇清经解续编》卷一二七七。
[5]皮锡瑞:《经学通论·三礼》,中华书局1954年10月版,第15页。案,此文中自“《周礼》、《仪礼》,说者以为并出周公。”至“以其为孔子所定也”本为皮氏之语,张心澂《伪书通考·礼类·十七篇》(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1月影印)误以为邵懿辰《礼经通论》之语。
[6]皮锡瑞:《经学历史·经学开辟时代》,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版,19~20页。
[7]廖平:《四益馆经学四变记·二变记》,《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86年8月版,第227页。
[8]廖平:《知圣篇》,《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卷》,第140页。
[9] 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中华书局1958年9月版,第243~244页。
[10] 段熙仲:《礼经十论》,《文史》第一辑。
[11]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七八《易童子问》卷三,《四部丛刊》本。
[12]苏轼:《东坡续集》卷九《策·天子六军之制》,《四部备要》本。
[13]郑樵:《六经奥论》卷五《仪礼辩》,《四库全书》本。
[14]姚际恒:《仪礼通论》卷首《自序》,《续四库全书》本(据北京图书馆分馆藏抄本影印)
[15]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五《礼经作于春秋以降》,《崔东璧遗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6月版。
[16]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47《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中华书局1993年6月版。
[17]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重印〈新学伪经考〉序》,附于方国瑜标点本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古籍出版社1956年3月版,第406页。
[18]洪业:《仪礼引得·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版。
[19]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一章,文物出版社1985年10月版,第23~27页。
[20]参见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重印〈新学伪经考〉序》
[21]曹聚仁:《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三联书店1986年6月版,第40页。
[22]金景芳:《古史论集》,齐鲁书社1981版,第102~103页。
[23]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文史》第6辑。
[24]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293页。
[25]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上),《文史》第十五辑。
[26]金景芳:《孔子与六经》,《金景芳古史论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118~119页。
[27]按:这里所谓的《礼记》,并非大、小戴所编订之《礼记》,而是指今传世之《仪礼》,可能是由于其中既有经,又有记,故有此名。详见本章前文所述。
[28]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6月版,第66页。
[29]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江苏广陵古籍刊印社1990年11月影印本,第260页。
[30]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卷二第四章《三礼·仪礼》,《饮冰室合集·专集》一0四。
[31]周予同:《“六经”与孔子的关系问题》,《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1月版
[32]朱熹:《朱子七经语类》卷二十一《礼》二《仪礼》,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5月影印《四库全书》本。按,文中“极周到处”,中华书局1986年3月版《朱子语类》卷八十五,讹为“极周经处”。
[33]胡适1921年1月28日致顾颉刚的信,《古史辨》第一册第23页,《民国丛书》第四编,上海书店据朴社1935年版影印。
[34]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中国文化》1992年11月第7期。
[35]黄侃:《礼学略说》,《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黄侃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380页。
[36]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291~320页。
[37]洪诚:《读〈周礼正义〉》,《孙诒让研究》,杭州大学1963年印行。
[38]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上、下),《文史》第十五、十六辑。
[39]刘雨:《西周金文中的“周礼”》,《燕京学报》第3期,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