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兔子走完他透明的一生

初识约翰·厄普代克,是在读他的短篇小说集时,被一句“爱记忆中的人很容易,难的是当他们出现在你身边,你面前时,你仍然爱他们”打动。
时隔多年后,终于抽出时间把他的“兔子四部曲”读完。
主要是四本书摞起来有二十多公分厚,太长了,挺絮叨的。
2.
“兔子”是厄普代克笔下男主人公哈利的绰号,从“兔子四部曲”的第一部《兔子跑吧》开始,厄普代克很规律地每隔十年就会完成一部关于兔子的故事。
《兔子跑吧》、《兔子归来》、《兔子富了》、《兔子歇了》内容不说了,反正随便一搜哪都能搜到,从书名上也不难看出其内容。
无非也就是,某人的一生呗。
“兔子四部曲”里的生活,从1959年一直贯穿到了1989年,世界冷战格局、越战、Make love not war、肯尼迪遇刺、精神空虚、种族对抗、经济危机、油荒,甚至在最后一本《兔子歇了》中,还隐晦地提到了八十年代末在北京发生的那个事儿——“一些不听话的学生”。这样内容宏大的作品摆在这,就马上会让人多少明白了其在美国文学界重要地位的缘由。

兔子四部曲读起来绝不轻松,但于我而言则有不同感受,因为我要读的并不是美国历史。
其实每个人读书都有其不同关注的点,让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爱记忆中的人很容易”那句话背后的种种,我把最主要的阅读体验,放在了兔子和身边的人们发生的那些情感内核上。
3.
兔子的情感生活是这样的——他反感在孕中继续酗酒的妻子,跑到了一个妓女露丝的家里与其同居;在自己刚出生的女儿因妻子的失误,被溺死在浴缸中后,他第二次逃离;他和妻子的朋友一夜情,和朋友的妻子多夜情;包括兔子在内的三对夫妇在出游时交换伴侣共赴云雨;他和自己的儿媳发生关系。
兔子不喜欢自己的儿子,厌恶和母亲住在一起,对包括自己家和妻子家之内的整个家庭都没有任何责任感。
看看,看看!资本主义国家多么的腐朽,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生活多么的糜烂。
不过,约翰·厄普代克为什么要用这样的一个人作为他一生中最重要著作的主人公呢?美国评论界,为什么要把这样的一部作品,连续两次授予普利策奖?他们是疯了吗。
本来我想举一些像“妻子酗酒才导致兔子出逃”“三对交换伴侣不是兔子提出来的”“儿媳是因为儿子吸毒又玻璃才绝望地向兔子寻求宽慰”这样的实例来替兔子洗白。
但我在读完这四部曲后回顾他的整个一生的时候,有一个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并不觉得兔子做出的那些荒唐事需要洗白,因为那些事本身就是“白”的,甚至白得很浅淡,近乎透明。
《礼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不接受后面用礼来约束的反驳);孟子也说,“食色,性也”(本性也)。
其实兔子哈利展现的,无非就是生活中最普通,最自由,最本真,没有被包裹在道德、舆论、教育、普世价值观这些外衣下,最透明的情感。
原来我们都有自己需要负重前行的事物,或轻或重罢了。生活按照未曾想过的轨迹一路行过,很多事都始料未及。就算曾想过,也不知道就会在哪天突然降临。而当它降临时,那些曾想过的种种,就会变成让自己略感荒诞、或茫然的存在。
我们前行的轨迹经常会这样难以预料,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内心深处将要面对的另一个自己是什么样的,直到我们遇到了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一杯酒,一个下雨天,那些深深埋藏在意识深处许久的种子才会突然萌芽,长成了苍天大树。我们不会因为拥有了婚姻,就会自动丧失再去喜欢或爱别人的能力,相反,我们经历越多的爱,我们越会懂得爱,知道当爱降临的时候,怎么去处理这样的情感。

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陷入同众多异性频繁交往的狂乱中,一边保持着对费尔米娜的纯真爱情,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后收获初恋;
就像真实的面对自己的情欲,不受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甚至“邪恶”“轻浮”“背德”的卡门;
就像《尤利西斯》里瑙西卡那章,主人公布鲁姆对海滩少女做的事;
就像《穿裘皮大衣的维纳斯》里塞弗林的M属性
就像《失乐园》里的久木和凛子。
就像永远的尹雪艳。
不过,这和作者的写作技巧也有关系,就像我在读《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时候,看到主人公发生同样的事,就觉得主人公,嗯……不太地道。当然了,不能抛弃作者所处的时代谈作品,罗曼罗兰所处的那个时代,就是要用诗一样的语言和叙事方法来进行写作,所以也就忽略了很多对生活本身复杂性自然的描述,同样的还有《追忆似水年华》。
4.
兔子开跑的源头,就是打篮球回家晚了与妻子的争执,最后,兔子的死亡,也是因一场篮球赛导致;
兔子跑后来到的妓女露丝家的那段时光,是他一生中最迷恋的时光,最后,在弥留之际,他最后想说的,也是他一直认为是自己亲骨肉的,露丝剩下的那个女孩。
这样跨越了一生的呼应,真是让人不胜唏嘘。
命运带着你向前飞驰,它总是不打招呼就猛地拐弯,当你以为它是驾驭不住险些出轨时,它却告诉你——这本就是我要带你走的轨迹。
5.
我喜欢这种感觉——心跳了一下,润湿回忆;在拐弯处看到的背影,类似爱情。
两个月的时间里,陪兔子走完了他的一生,我在听到了他最后想和家人说出而未说出的话之后,和他做了简单的告别。像是告别了一个老朋友。
我有些,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