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质正义的实现
“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陪审团制度是我们应对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尝试。我们能采取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到十二位并不完美的公民,让他们通过听审、观察、评议、思考,得出最适当的裁决,哪怕这个结果本身也不完美,但大体上能保证实质正义的实现。”
首先读者需要知道,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并不是小说,而是剧本,是于上世纪拍摄的“最伟大的法庭片”,虽然在当时叫好不叫座,但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却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模仿和翻拍,想要了解这本书的内容,最好的方法应该是同时运用银幕与书本,但在此之前,我想先简单聊一聊我的看法。
陪审团制度是西方世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以前对其了解不多,但有一点能明确,这个由十多名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能够影响整个审判结果,而陪审团制度的意义,恰如我在开头引用的这一段话。毫无疑问,陪审团制度的初衷是极好的,我甚至认为这是某种意义上的返璞归真,但是我同样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现在有些不合时宜,按照陪审团制度的本质,它更适合建立在全社会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的时候,符合这一点的是过去还有未来,绝不是现在,选出符合要求的公民已经并不容易了,他们还要无时无刻的受社会风气,传统观念以及个人好恶的影响,虽然在陪审团制度中,用少数的公民反射整个社会的声音也应该是目的之一,但我还是认为,目前的社会情况并不能支撑陪审员们做出所谓“实质正义”的实现,就像在书中,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自己的想法,最终引发了其他人的思想转变,我们也为之欢欣鼓舞,八号陪审员的立场是正义,但是,其他十多位陪审员呢?他们并不是没有立场,他们的立场是社会,显而易见的,八号陪审员不会次次出现在法庭,那么,正义是否也会缺席呢,当正义缺席时,陪审团做出的判决,究竟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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