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情感与美狄亚
欧里庇得斯在《美狄亚》中写科尔喀斯国王的女儿美狄亚爱上了希腊人伊阿宋,为了帮他而不惜背叛自己的家人与祖国,作为条件伊阿宋带美狄亚回希腊成亲。然而小日子过得不顺利,于是伊阿宋离弃了美狄亚与两个儿子,准备另娶柯林斯国王的女儿为妻。我不确定当年的人们会如何看待伊阿宋这种“渣男”行为,毕竟当年即使在希腊的雅典流行的也是女性作为“第二性”而男性掌握着话语权与意识形态的男性文化,男人移情别恋或另娶她人都被社会(其实主要是其他男性)所许可。当然,即使在当时,也可以说明眼人一早就会意识到二人的关系可能会出问题,毕竟是美狄亚爱上了伊阿宋,伊阿宋只是作为美狄亚帮助自己的“回报”而娶美狄亚为妻——或许伊阿宋并不爱美狄亚,缺少了爱的“魔力”,很难说伊阿宋不会哪天被别的某个女人迷住,又或者遇到更好的“生意”而离开美狄亚。
女性不忠的可能性要低于男人,这是男女两性在生殖问题上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所导致。你或许知道,暂且忽略男女同性恋者,一些人提醒说每一个出轨的男性都对应一个女性,他们因此认为不能说男人更为不忠。这个说法并没有说明的是,出轨的男性更多在一段严肃的关系之中,比如婚姻,但是作为这些男性出轨的对象的女性多数却并未在同样的严肃关系之中。由此而言,男女两性在不忠的问题上并不相同。或许由此可推,在建立严肃关系的男同性恋者中,对应女性角色的一方出轨的可能性更低,而在女同性恋者中,对应男性角色的一方出轨的可能性更高。这实际上是因为,如《亲密关系》与《道德动物》等书中所说,女性在生育问题上投资较大,因而会更加专一,男性的择偶策略不同,更喜欢多伴侣,尤其是短期关系,这就是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重纱背后的原理。如果是男人迷上了女人,一些自然机制会抑制男性的花心,比如Helen Fisher提及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有了“西施”对庸脂俗粉的异性兴趣自然大减。没中爱情之毒,伊阿宋心里合计的只是自己能得到的好处就不让人奇怪。
我不太了解伊阿宋,但是从他的行为上看似乎他人品不行,没有做人的担当。既然答应了别人,就该履行承诺。更何况,如果他不爱美狄亚,一开始就不该答应以娶她为妻来换取她的帮助,爱情与婚姻都不应该用来做交易,而且我始终认为,任何严肃的关系,无论是否结婚,都应该以爱为基础。当然,爱的持续性常常是个问题,所以戈特曼在《幸福的婚姻》中给感情破裂的夫妻支了一些招,但,或许更准确地说,这仅仅相当于减少不幸福度而不是增加幸福度。之所以人们会尝试修复婚姻,背后的原因还是因为,两性的结合的原初动机是用于共同完成繁殖工程项目,男女双方无论在时间、精力还是财富上都做了相当大的投资,尤其是女方,因此才有“修复”或“挽回”的尝试,相当于一种减少损失的办法。人们总是自以为有自由意志,但是行为为何总是像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现代人不知道,希腊人也不知道,所以美狄亚在被伊阿宋伤害时,她满腔愤怒,想要报复伊阿宋,而她想到的方式是杀害他的两个儿子。为什么杀害两个无辜的小孩子是对伊阿宋的报复?正是因为作为基因打造的机器,人的全部行为同样是趋向于生存与繁殖;消灭其后代无异于对一个人最大的打击。侧耳倾听你会发现遥远的东方也有类似的回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美狄亚与希腊人都从未想到,冤有头债有主,伊阿宋干了缺德事,你找伊阿宋报复,但是关两个孩子什么事?这就是把人不当人,把两个什么都没干的无辜孩子当作是工具报复伊阿宋,就相当于你在楼顶上看到仇人从楼下走过,手边没有别的东西来用,于是把楼顶上的另一个人当作武器扔下去攻击仇人。这就相当于说,一个人想达到某种目的,那么所有能够帮助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都可以采取,所有可以用于实现这个目标的人都可以利用,无论会给这些人自身带来什么样的伤害。拜伦科恩在《恶的科学》中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完全不理会给别人造成的痛苦的人称之为“共情”能力为零的人,并与Haidt和Gazzaniga都提及,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样的变态每100个男人中大概有一个。这不难让人想到那些被媒介曝光的虐猫、虐狗的新闻与那些对自己妻子儿女家暴的案例,以及类似白银高承勇这样的连环杀人犯。人类的所犯下的所有严重恶行,莫不是这种把她人当作是实现某种目标的障碍而拔除,或者是看作是某种工具而加以利用而造成的。康德正是教导我们应该把人看作目的而不是工具,尽管他的推论不对,但是结论离正确不远——我们不仅应该把每一个人看作目的,而且应该把每一个有感受的生命看作目的。
茱莉亚·安娜斯在《古典哲学的趣味》中引用欧里庇得斯这段美狄亚的故事,实际上是在谈引起古代哲学家大讨论的情感与理性的冲突问题:美狄亚出于愤怒的冲动要杀害孩子报复伊阿宋,但是又认为自己杀害孩子的行为不对,她说:
我知道我要做的事一件坏事,但愤怒主宰了我的计划,它是人类的最大灾难之源。
此处涉及的问题,总的来说实际上就是情感、冲动、激情、欲望、感受、肉体或无论其他什么称呼,与理智、理性、灵魂或无论其他什么名字之间的冲突问题。心理学里有一个冲动控制障碍,即是说一个人尽管知道某种行为不妥但是难以控制自身的行为,最具新闻性的案例是在一些名人身上出现的盗窃行为,由于只偷窃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而显得怪异。还有一些成瘾症状与强迫症症状也被归入冲动控制障碍,治疗的手段也分为药物治疗如抗抑郁药、情绪镇静剂等与心理疗法,这些偏离正常的表现不在古人的考虑在内。
通常,我们会把大脑的一些反应称之为欲望、感受、冲动、情绪情感、直觉,这些一般是自动产生的,来自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或M. Gazzaniga所说的自动系统,被卡尼曼等人统一划归在一个系统之中;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系统是我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操控的理性分析与推理系统。通常人们所说的冲突,无论是来自柏拉图所说的欲望与理性之间,还是来自休谟所说的激情与理性之间,大体上都可以看作是这两个系统的冲突。自动系统中的欲望、情感提供了驱动力,所以有时候被称作热系统,相比之下分析推理只是一堆干巴巴的概念,有时候被称作凉系统;因此休谟才说,理性是激情的奴隶——人们谈及康德的道德律的时候,正是像叔本华在谈及自由意志时所意识到的,绝对律令作为一堆概念没法推动人对应的行为。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一个常见的错误是认为情感或感受是非理性的,你可以狭义上认为它们不是我们常说的“理性”,但是绝不是非理性而荒谬的。美狄亚被伊阿宋毁约抛弃而愤怒,难道不合理吗?当然合理,如果她开心、激动或害羞,这才是“非理性”,或者不合理,就变成了精神上的“紊乱”,或者说得了精神病。所以达马西奥在《寻找斯宾诺莎》中说,感情也是一种认知或理性进程。广义上说,一个正常人身上的任何反应,无论是欲望、感受、冲动、情绪、直觉,都是一种“认知”,一种“理性”。当你的身体需要补充能量,你感到饿,这就合理;如果你感到渴或者害怕,这就不合理;你看到漂亮的女人很是动心,看到没那么漂亮的女人就没那么喜欢,这就合理,反之就显得不合理。日常人们对情绪、冲动的否定与排斥,通常是因为这些自动反应没有给出最佳的行动指引,我常举的一个例子是经常在路上见到开车出点状况产生冲突事故双方而大打出手的情况,按本国的惯例,即使是占理的一方先被打,也往往会被判定为互殴而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明智地做法是避开被打并找警察来处理。但是按照人的本能,在占理且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往往会奋起反击,人们从后果来推才会觉得这种“冲动”行为并不理性,实际上是说不明智或不合理。
如卡尼曼等人所说,热系统的反应很快,但是有些时候也会考虑不周;所以在困难的问题上,往往需要凉系统的介入来进行缓慢但是全面的思考。给你一个三位数乘以三位数的题目,你凭借直觉能否快速得出答案?一般人都不能,但是给你一支笔,你一步一步就可以算出来,这就是凉分析系统的作用。你缺钱了,你想起上次去的银行有很多钱,然后你看了一眼你家厨房里的菜刀,但是很少有人这就动身的,毕竟你还会想到银行里人不少,还有保安,银行外还有警察,还有监狱。拿菜刀去银行劈柜台玻璃威胁工作人员的不能说没有,这种程度的智力已经到了异常的地步。你的热系统给你一种蠢蠢欲动的念头,但是你发现问题不简单,所以还要调动你的凉系统来做个详细的计划,能够让你不仅能拿到钱,还能顺利脱身。这里刚好说明了包括休谟在内的多数人对理性的一种理解,即把它看作是服务于实现欲望或满足需求的工具,因而对应了一种所谓的“工具理性”的称号。当然,既然有工具理性,也就有非工具理性,我通常将它对应于苏格拉底的抽象理性,或者康德的纯粹理性,虽然含义上或许会稍有出入。
在美狄亚身上出现冲突,实际上是对伊阿宋的愤怒导致她要杀害他的孩子报复他,但是杀害孩子又让她觉得不对。这实际上是在整个自动系统内出现了冲突,即报复的冲动,与不该杀人、对自己孩子的亲情之间产生了冲突,严格来说这不是情感与理性的冲突。按照美狄亚的说法,在这种冲突之中,愤怒的力量更为强大,“支配”或“主宰”了她,引发了灾难。是否可以说,这并非美狄亚自己的意志呢?这就相当于把美狄亚与她大脑里的情绪、欲望或感受分开来,那么美狄亚或美狄亚的意志是什么,又从何而来呢?由此可以引出我所说的人形自动机——理查德·道金斯所说的基因打造的生存机器——与真正拥有自由意志的、自主自为的人的区别。所谓自动机,是说一个人就像猫狗一样,完全按照进化的设定,受各种欲望、本能的推动,在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趋向于完成生存繁衍的目标。美狄亚显然就是一个人形自动机,她对伊阿宋的愤怒来自于一种对“背叛”的惩罚机制,而对伊阿宋的报复手段又是一种“进化”意义上的“智慧”。今天,尤其是当对女性来说生存变得容易之后,我们可以说,婚姻应该是简单的两厢情愿;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没有感情了,没有任何非要在一起的必要。消极意义上说,强扭的瓜不甜,应该继续去找那个对的人,只要跟自己在一起,这是要求有多低;积极的意义上说,爱一个人,就应该尝试让对方幸福,不愿意放手让对方幸福,这显然很自私。
在美狄亚身上并没有看到理性。欧里庇得斯说,美狄亚最初虽然起了报复的杀心,但是看到两个孩子却犹豫了。假设这个时候她是出于对自己孩子的爱或同情,并且假设她因此住了手,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说,是爱或同情主宰了美狄亚,而不是美狄亚自己的意志。不难看出,恐惧也好,爱或同情也好,所谓的“主宰”,都是一些情感、冲动等自动产生的反应。所以美狄亚身上的冲突才不是理性与情感的冲突,而是一些自动反应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说明大脑本身的工作机制也是各种模块之间的竞争,此处即对孩子的爱、不该杀人的直觉与对伊阿宋的愤怒之间的冲突。哈奇生在谈及美学时曾谈到过同时引发美与丑感、吸引与排斥感的奇特现象,比如在外形的美感与材料的令人厌恶会构成一种冲突,就像大便形面包,莱妮·来因施塔尔美轮美奂却是用来宣扬纳粹的《奥林匹亚》等等。相比之下,完善的理性没有这种冲突,同样的信息,用完善的逻辑进行加工,在不同时代、不同族群那里,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美狄亚从未考虑过,如果伊阿宋一开始就不爱自己,就不该强迫他娶自己;爱情是能强迫出来的吗?没有爱能幸福吗,至少伊阿宋不会感到幸福。或者,既然伊阿宋移情别恋,那么就没有维持婚姻的必要;如果他是个渣男,那么应该尽量提醒其他女人伊阿宋的人品如何,防止坏蛋害人是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或者说是一种善举。以及,无论如何,这两个孩子并没有什么过错,不该把孩子当作惩罚伊阿宋的工具。
有些人赞同说美狄亚是受激情控制,身不由己。有些现代人也持有这种观点,所以就有了“激情犯罪”这种奇怪的说法。斯多葛学派否定一个人受激情或其他什么东西支配的说法,他们认为,不管一个人有什么想法,如美狄亚的杀死孩子报复伊阿宋,那也是这个人自己的想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从你脑子里出来的任何想法,当然都是你的想法。当然,爱比克泰德说美狄亚“认为满足自己的愤怒以及报复自己的丈夫要比放过自己的孩子更可取”,这看起来也不对,因为美狄亚可能并没有真的去“认为”,她只是凭感觉,听从内心的声音,而没有自己进行思考或判断。如果按照一些人的看法,其犯罪行为是受激情控制而非自身有意所为,所以从轻发落,那么这些人难道不像是精神病人那样,是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你即使不送他进监狱,也得送到类似精神病院一样的地方,其他的从轻发落都是错误的——除非对于同样的犯罪,一个冷静有意的罪犯,你判他三次终生监禁,或者500年不得保释,而对于激情犯罪的罪犯,你从轻发落:一次终生监禁或200年不得保释。
完善的理性,或者说斯宾诺莎所说的完善的知识,或苏格拉底的抽象理性、康德的纯粹理性,如我在别处所说,必然会引导人向善,因为理性必然会否定我们按照进化设定活成一个生物自动机,而是要控制自己人生,赋予自己的人生以价值与意义。我把它称之为知识即善的含义,并用来给在《自由论》中感到困惑并以为苏格拉底是错的柏林以回应。前面也提到,一种观点认为理性只是一些概念,缺少推动人行动的力量。并非如此。如达马西奥所说,我来假设自己是一个胃口特别好的胖子,爱吃甜食,而眼前放了个美味的蛋糕。自然,自动的反应是想大快朵颐;不过,此时我也开始动脑筋,想到自己已经很胖,吃会让自己变得更不健康,还会让别人更难喜欢上自己——这后面的想法,并不是干巴巴的概念,而是都有各自的“动力”来源,想拥有健康是一种动力,保持形体吸引力也是一种动力。同理,理性自身并非没有力量,只不过多数人缺少足够完整或丰富的知识、理念,或说完善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所以理性非常薄弱,也就没有什么力量。如果理性不能给你指引,或者说某些道理你知道但是做不到,实际上就是你仅仅知道而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