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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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第一章中导论说到,本书理论不同于马克思的阶级解释,而是提出一种可供选择的解释,认为传统的农民叛乱是一种持久的、有组织的合理的行动。作者旨在通过观察一个著名的叛乱地区在一个世纪内发生的乡村暴力,该项研究旨在探究反复发生在农民造反行为的长时段原因。
作者说自己用到的是生态学视角,一为社会环境,二为自然环境,且这两种环境是有相互联系的。当我们回顾历史,叛乱通常集中在某些特定的地区,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就立即凸显出来。当然这种生态学方法不仅仅由环境决定论组成:自然环境仅仅对人类活动有某些限制和界定。通俗理解为生态学方法不等于环境决定论,而只是认为环境对叛乱有联系,这种联系可体现为促使或限制叛乱的发生。
在某种程度上,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解释了农民为什么叛乱,也可能提出了一些农民为什么参加革命的相关问题。作者认为,在农民社会里,人的生存如此紧密地依靠土壤和气候,以至于自然条件比起其他种种因素显得更为重要。总之,生态学方法的主要贡献在于他能够解释在某些特定地理区域内的持久的传统。这个视角从长时段来看,它强调农民叛乱模式的连续性。
介绍完第一章所用到的生态学方法之后,作者在第二章主要是介绍淮北的环境,通过地方志和统计年鉴,作者看到淮北地区各种灾害频发,比如处于黄河的改道口,涝灾多发;处于淮河北部,地区干旱。人口的密度较南方而言也是很小的,且灾害发生后,人口流动性大,流民大多成了兵或土匪。人口密度小,相应之,耕作系统也比较落后,农业的兴盛是不可能的。本地区的农忙时间集中在秋季、春季和夏季,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无事可干的。作为有四个月的农闲时期,过剩的劳动力对淮北地区的集体行动的形成有非常关键的作用。作为弥补农业收入的可选择手段的不足,无事可干的农民经常依靠暴力来获取生活必需品。淮北地区农作物产量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少有效的灌溉系统,一个有利的水利系统还能允许多种作物的种植。在土地占有方面,以土地高度集中为特征的地主所有制在乡村中十分普遍,但这种集中是有限的,不同于南方地区占有度高的情况。除此之外,土地租佃程度较低,既是因为非灌溉土壤不稳定的质量,也是因为缺少一个发育良好的市场体系。但是,租佃程度低下并不意味着淮北地区农民经济的繁荣。绝大多数淮北农民不需要交租还贷也并不意味着其生活有经济保障。总体而言,自耕农根本谈不上富足。淮北地区的租佃制不同于南方大多实行的永佃制,更多实行的是一种短期的租佃制度,反应了该地区农业的不稳定性。在商业方面,淮北的商业活动非常落后,首先是人口密度低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其次,该地区交通不便,运输低效。战争和匪患这些社会性灾祸是商业发展的又一桎梏,缺乏公共安全是商业发展的另一个威胁。从总体上来讲,经济作物在该地区并不盛行。在政府与税收方面,该地区的军事力量并没有为当地居民提供安全保障,警察执法不严,名声极差,按户登记的保甲制度软弱无力。就国家行政能力的扩展而言,淮北很明显是一个不受关注的地区,淮北是一个高度变动的社会,在那里,政府要加强控制,在客观上是极度困难的。绅士数量的稀少又减少了官方和当地居民之间的一般联系,而这种联系对于吸引政府加强对地方的关注、确保地方安定是非常重要的。政府行政能力在淮北地区的软弱表现,培育了该地固有的掠夺性和防御性生存策略,匪患蔓延正是因为国家控制能力软弱。在生活标准上,对绝大多数的淮北农民来说,其生活标准很少能超过最低温饱线,富人们害怕自然灾害或其他竞争者可能会打破安全防线,便把剩余的资本投入到防御措施的筹备上。在农民心态上,大多数有关农民个性的理论缺乏对环境与阶级地位对构成农民态度的作用的认识。正如赫里特·于泽明确指出的,农民的冷漠程度、组织程度的不同取决于他们所生活的环境。换句话说,根本就没有与其他人基本上不同的、独特的、或普遍化的农民心态。农民同时要面对自然和社会两种环境的压力,面对自然,该地区的农民知道无法抗拒,也就想不到予以控制,此时他们会表现出温顺的态度;当面对他们的同胞居民时,后者与黄河淮河相比好像更容易预料、更加温和,于是这些原本温顺的居民就显示出强烈的好战性。(农民心态的两面性)作为适应生态危机的一种策略性反应,生活在资源匮乏条件下的人民往往会结成团体,富有侵略性。
总而言之,环境对于淮北集体暴力的形成具有双重影响,第一,危险的生态条件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的相互作用,其结果又塑造出该地区群体冲突的模式;第二,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依靠这类集体行动的情况会不断强化,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发现,通过暴力手段来夺取资源或防止资源流失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章在总体概括性的讲述淮北农民的生存策略。这些适用于敌对环境下的暴力大抵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掠夺性策略,以攫取他人财富为目的;第二类属防卫性策略,就是努力阻止他人的进攻。
集体行动就意味着有组织,不过组织的基础可能建立在各种不同的关系之上,比如亲属、地域、阶层、交往、职业等等。只有弄清活动的基本结构,我们才能抓住这些策略与农民叛乱的关系这一主题。在此,我们可以考察资源动员理论的影响。
淮北农业地区需要大量劳动力,“溺婴”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带来大量“光棍”,“光棍”渐渐成为淮北掠夺性和防卫性活动的主要后备军。他们当中游离出来很多成为走私者、土匪、看青者、团勇等。在赌桌上的惨败往往成为公开抢劫的驱动力。
在流动方面,乞讨性季节性现象——作为家庭补充性收入的固定办法而在农闲时期采用,季节性流动的农民造成了政府难以控制的流动人口。地方绅士对在淮北实行保甲制度感到困难重重,大批民众周期性外流造成了淮北社会的断层,政府难以进行严密控制。
掠夺性策略
清朝时期,政府垄断了食盐贸易,禁止淮北地区农民从事运、售食盐这种有利可图的职业。淮北地区的私盐贩卖对贫民来说是增加收入的不可多得的诱人机会,民国时期,鸦片走私是该地区又一有利可图的行当。作为有规律的季节性活动,走私活动常以血缘为纽带,组织比较严密。这一行当的高风险使得参与其中的农民意识到抱成一团的重要性,最简单易行的合作就是以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走私者公开反抗政府权威这一事实表明,从走私者变为叛乱者只有一步之遥。走私是一种有组织的掠夺行为,极易倒向反政府运动。
除此之外,盗匪活动、仇杀也是掠夺性策略的另外两种方式。
防卫性策略
看青,即为庄稼被偷的威胁是淮北乡村进行大量防卫活动的原因。
民团,即为保卫村庄内的财产,自卫武装的领导和资金都出自富户——绅士、地主或富农。民团是一种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乡村防卫组织处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中间地位。然而,当这些利益水火不容时,民团就会为大规模群众性反政府活动开辟活动。
圩寨,为便于地方防御,村民环村筑以围墙,竖以栅栏。有时,圩寨成为了一个独立王国,寨主操纵经济、司法诸事,在军事上,圩寨构成了对地方政府的严重挑战。
掠夺是进攻性的,以攫取他人资源为目的,防卫则与之相反;另一方面,它们同时具有相互包含、相互制约的依存关系。尽管根本对立,但它们提供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机会。有时候,一种形式会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民团会转化为定居在有墙圩寨里的强盗和土匪;而在另外一些场合中,随着土匪和防卫性团体达成谅解,联合对抗第三者—国家—两者又结合在一起。
第四章 从掠夺者到叛乱者:关于捻党的个案研究
本章提出,捻党是从为了争夺贫乏资源而开展的地方性斗争中衍生出来的,这种解释与流行观点,即捻党基本上是秘密会社促动下的造反运动有所不同。捻党起义的根源不在于反对满族统治,而是广大淮北居民为获得和保持生计所作的实际努力。同样,由掠夺到公然反叛不在于革命的秘密会社的鼓动,而在于政府的横征暴敛。这场运动揭示出淮北农村的辩证特质,后来的发展说明外力的侵入对该地区社会造反运动的影响大于任何“自发”因素。
早期的捻党很多是游民,他们是混迹于集镇消磨时光的流浪汉。活动集中在贩私盐、抢劫与绑票、仇杀等。尽管其非法活动的存在显然是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不稳定的、贫瘠的环境造成的,但盗匪活动之所以成得了气候,正在于淮北地方行政管理的软弱无力。在某些地方,捻党完全成功地取代了官府固有的职能,结果反而大大改善了一些地方居民的生活状况。例如,在河南固始县,贫苦人民遇到麻烦往往向当地捻首投诉,寻求帮助。
当生态危机使众多的农民赤贫化时,掠夺就有了前所未有的吸引力。现在捻党不仅仅是以个人而是以全家、全族和整个社区组织活动。家庭、宗族、家族村落是捻党组织力量的核心,而且其中有大家族的相互联合,这表明该地区重要社会力量的聚合。
捻军终究是损人利己、掠夺成性的匪军。正是19世纪中期淮北特殊的历史环境——严重的自然灾害加上政府腐败、赋税日益沉重、太平军进入、某些匪首和团练头子野心膨胀,才强化了人们日常为了生计而采取的手段并使之转化为反政府的群众性叛乱组织。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掠夺性策略的终结,走私、仇杀和有组织的土匪活动作为淮北农民的固定行为模式,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
第五章 从防卫者到叛乱者:关于红枪会的个案研究
地方武装的发展壮大,由“掠夺性”造反转向“防卫性”造反,主要原因在于他们作为对捻军和太平军的回应,曾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这一组织的出现改变了淮北集体活动的力量对比,强化了防卫性策略的力度。多半由急于保卫自己生命财产不受任何外来侵犯的地方名流领导的民团,不仅有效地抵御土匪的骚扰,而且有效地阻止抗税斗争。造反形式转换的第二个相关原因恰恰是与清帝国灭亡相伴而行的苛税负担。当田赋和杂税和需索有加无已时,乡村富豪便迅速改变其防御力量的指向,抗拒这些新的勒索。
(防御两方面的力量:一是土匪、捻军和太平军、日本侵略者,二是政府的苛税)
红枪会组织发展最快的地区,就是土匪军队活动最猖獗的河南,尽管各乡村都有红枪会的基层组织单位,但在河南,这一运动进一步扩展构成连庄跨乡的网络。红枪会的发展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华北村庄制度化过程的一个部分。总之,红枪会是按地缘而非血缘关系整合的社会组织。
红枪会走向公开造反的过程是渐进的,运动很不情愿地把抗击土匪的矛头转向士兵,乃至最后转向政府官员。这场运动的组织结构依然牢牢植根于半独立的乡村社会,其行动和目标带有先天的保守性,这些局限性使之很难转化为更具革命性的集体行动模式。在红枪会中,乡村社会的士绅、地主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因为是维护其权力关系与地位,他们掌握了红枪会的决定权。他们带领红枪会走向反叛,是否从根本上反应正式官僚结构与乡村基层社会组织和士绅存在着不可调适的矛盾?
无论是捻党,还是红枪会,政府的无能和苛政在其中都起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影响。
第六章 叛乱者遭遇革命者:淮北的共产主义运动
最初,中国共产党人对淮北农村地区的渗入是由一些青年知识分子进行的。
最初在农民运动时期,本来共产党人想借助红枪会组织来发动土地革命,但是红枪会不是一个革命性的组织,而是一种封建组织。他们完全遵从地主的命令。我们想打倒地主,进行农村革命,而红枪会则保护地主。虽然有些地区也将红枪会转变成了农民协会,但是这与南方的农民协会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南方各省的农民协会主要是以贫农为基础、反对地主豪绅领导的民团,而北方的红枪会本身就是在地主豪绅阶级的领导之下的。地主和文人文士的较高地位使得他们取得了农民运动的领导地位,由此成为中央发动群众工作的主要障碍。但在此时,中共找到了具有掠夺性的光蛋会,他们更易接受其思想,土匪武装构成了支持这个时期中国苏维埃势力增强的重要基础。
转机出现在抗日战争时期,这时有了共同的敌人——日本侵略者。刘少奇指出一个具有伸缩性特征的政策,在根据地里,刘少奇主张对待土匪要严厉,在指示下接受改编,要么离开根据地进行破坏活动。相反,在日占区,那些不在敌人控制下的土匪被看作是破坏敌方秩序的有益代表。不仅如此,在敌占区,中共积极拉拢地方性组织力量,如红枪会、大刀会等,并吸纳其积极分子入党,但也存在党的纯洁性的严重问题。
但随着中共力量的扩大与巩固,对一些恶劣土匪也进行打击,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抗日活动。一旦共产党在淮北的力量取得优势,他们的和解政策就转变为对抗政策——无论对掠夺者还是防卫者都是一样。
共产党发动群众的方式: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为雇工提供工作保障和增加工资,更重要的是在农民中开展新型互助运动,这些行动创造了一种环境,使得传统形式的集体暴力变得很不适应了。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联合方式和组织形式,互助合作的发展标志着淮北社会行动方式的真正突破。
第七章 结语
本书试图揭示地方环境在引发和形成农村动乱的传统方面的重要性。作者指出,持续不断的动乱是业已存在的资源竞争模式—受到这个地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双重影响—的合理拓展。作者试图透过外部力量介入的情况来探讨农民适应性在这一特殊的世纪里实际上是怎样发挥其作用的。而且,我们发现地方社会的构成在决定农民动乱的形式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正如阶级、宗族和居住地影响着淮北地区的资源分配一样,这些同样的因子组合成了为重新分配资源而斗争的载体。总之,我们必须超越所有纯粹的马尔萨斯式的对农民暴力行为的解释,去探究引发这种暴力的真正原因。
本书也立足于强调阶级差别的重要性,掠夺和防卫的真正概念只有与资源分配不公平的背景联系起来才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农民与地主的阶级分化造成了掠夺性和防卫性策略的出现。
作者强调农民的叛乱存在于一个系统的变化基础之上,并不是说捻党和红枪会的产生就是为了反抗政府而出现的,只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中间的一些因素发生了变化,导致目标一部分指向了政府。
裴宜理也认为,环境和农民行为之间的关系绝不是直线的或是不可避免的。这其中复杂的机制需要我们在过程的视角里仔细考察。
附录四 黄崖之谜:晚清时期一场有争议的“叛乱”
一个为了生存性而团结起来的圩寨,被清朝视为“独立王国”,是有叛乱的苗头。最终结局是圩寨被镇压,大规模的民众被屠杀。
黄崖事件为清朝的没落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实例—情报不足、信息不实以及草率决定。作为一个独立王国,黄崖在国家安全体系控制之外能够持续如此之久,本身就是官僚制度腐朽的强有力证据。而且黄崖事件也说明了一点,地方精英和社会底层之间形成了联盟。面对官军入侵,亡命之徒和乡村精英的融合确实形成了异种骨爆发性的合作关系。在随后的几十年里,政府高压急剧增加了中国乡村精英阶层对政府权威的疏远,并使地方保护主义与土匪势力结合,形成武装反抗。
在19世纪60年代,大批乡村精英沉溺于某种奇特的宗教教义与不法之徒结合、抵抗政府镇压的情形十分罕见——这就是黄崖之谜。大约五十年后,尽管确实发生了许多变化,这样的事情却是屡见不鲜——这就是黄崖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