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之为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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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本《致命玩笑》前,我先看了菲尼克斯主演的电影版《小丑》。老实说,我对电影版非常失望,那时我在心里暗自用电影《小丑》对比类似题材的《偷自行车的人》《切腹》《寄生虫》以及诺兰的《黑暗骑士》,以为实在差的太远,但具体哪里不对劲却也说不上来——菲尼克斯的演技自然无可挑剔,摄影剪辑音乐也都属上乘,剧情好像也没什么问题。直到后来读了这本《致命玩笑》,我才想明白电影《小丑》究竟差在哪里——只能说阿兰摩尔不愧为最顶级的漫画编剧,能在如此短的篇幅内给出如此出色的一个小丑起源故事。
与电影版相同,《致命玩笑》里的小丑也是一个失败的喜剧演员。这是电影致敬漫画的地方。但此后便大相径庭。《致命玩笑》中小丑有一个爱她的妻子,他们过着紧巴巴的日子。但是小丑的喜剧事业彻底失败,而妻子正怀着孕,他们连奶粉钱都凑不足。危机之下小丑决定铤而走险,帮一个小偷集团带路望风来赚些外快,可就在即将行动时,警察找上他,说他妻子因为热奶器漏电意外去世了。小丑失魂落魄,只想立刻赶去殡仪馆,而小偷集团逼着小丑继续完成任务,但他们的第一趟活就碰上了蝙蝠侠。初次犯罪的小丑被吓破了胆,失足掉进一个化学废液池毁了容,经受了亲人离世、被逼犯罪和化学腐蚀的巨大痛苦后,小丑彻底陷入疯狂。
《致命玩笑》的起源故事最出色的地方在于,小丑变成小丑不是任何人的错。小丑自己没错,因为吃不上饭而违法,大多数人都能理解(更何况他只是帮带路望风放没做什么伤害人的事)。蝙蝠侠没错,他在打击犯罪,还从警察的枪弹下保护了小丑,小丑是自己失足掉进染料池的。警察没错,反倒是他们第一时间发现了小丑妻子的意外,并保护了现场。小偷集团没错,已经知道犯罪计划的人怎么能就这么放走?更何况后面警察也让他们付出了代价。哥谭市民没错,小丑的喜剧表演就是不怎么样,大家难道没权利不喜欢?甚至家电制造商也没错,他们生产的热奶器漏电率只有百万分之一,只不过这个“一”恰好落到了小丑妻子头上。
但是所有人都没做错,小丑却失去了一切。这才是最荒诞的地方,这才是让小丑疯狂的根源——他甚至没法因为自己的遭遇去恨任何人,他只能归咎于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疯狂这么不讲道理。所以他也疯了,既然世界的本质是如此不讲道理,那就用不讲道理的犯罪去回应这个世界吧。小丑从此成了小丑。
而《小丑》电影是怎么处理的呢?电影里有明确的“坏人”——成天臆想的小丑妈,势利自私的主持人,高傲冷漠的老韦恩,以及窝囊没用的小丑自己。所以小丑最后满怀愤怒向这些人复仇,但这只是让他成为了一个底层犯罪者,一个报复社会的人,完全没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变成小丑。电影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它把小丑的犯罪理解为报复社会。真这样蝙蝠侠至于为小丑花那么大心思?小丑的犯罪根本不是为了报复任何人,他只是认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疯的,所以他要用疯去回敬疯。而蝙蝠侠没法证明小丑错了,甚至蝙蝠侠内心深处也认同小丑的看法。所以小丑才是一个和蝙蝠侠对等的角色,蝙蝠侠才拿小丑没办法。
《致命玩笑》中,小丑想证明自己不是孤独的,任何人经历过自己的遭遇,都会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所以他绑架的戈登探长,把他女儿打成残疾并拍下裸照,想让探长也发疯。但这其实没用,因为探长明确知道自己的一切遭遇都是因为小丑。小丑疯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落到这步田地该怪谁,而探长知道,所以探长不会疯。但小丑的真实目的也并不是为了逼疯探长,他是想引出蝙蝠侠。
蝙蝠侠才是他的同类。
所以,当蝙蝠侠和小丑说,自己可以帮他,可以教他如何克制自己内心的疯狂,让他恢复正常生活时,小丑给蝙蝠侠讲了那个后来无比著名的笑话:
疯人院里有两个疯子,有一天,他们不想在疯人院待了,便相约逃走。晚上,二人来到疯人院楼顶,楼顶很高,与边上的楼隔着一条不宽的间隙,只要跳过去就能获得自由。一个疯子轻而易举跳了过去,招呼他的朋友,可他的朋友却不敢跳。
第一个疯子于是说:“嗨,我有一个注意,我带着手电筒呢,我用它照亮楼之间的窄隙,你顺着手电筒的光柱爬过来就行。”
可是他的朋友摇了摇头回答“你当我是疯子吗?要是我爬到一半,你把手电筒关掉怎么办?”
这个笑话的关键其实在于:蝙蝠侠虽然跳出了精神病院,可他依然是那个觉得手电筒光可以爬的疯子。蝙蝠侠和小丑本质上没有任何不同,只不过蝙蝠侠愿意遵守社会规则,所以大家不把他当成疯子而已。他最多只能教小丑怎么伪装成一个正常人,而这是帮不到小丑的,甚至蝙蝠侠自己,都越来越接近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