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不可治愈的隐喻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比1982年更神奇的年份是1972年,两个命运和威尼斯息息相关的人分别在这一年经历了颠覆人生的巨变:一个是特伊西亚斯式人物简·莫里斯,他离开英国,在摩洛哥的手术台上成为了她;一个是被祖国以“社会寄生虫”的罪名粗暴地赶到奥地利的布罗茨基,匆忙离开的时候行囊里仅带了一本诗集、一台打字机和两瓶伏特加。1972年的威尼斯,也在经历属于她的巨变。
简·莫里斯的《威尼斯,逝水迷城》初版于1960年,60余年后这部介于游记、历史小说和报告文学之间的作品依然流传在已经去过和未曾去过威尼斯的旅人掌间。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威尼斯早已不是作者曾经作为长居者亲历并爱慕过的,那个在20世纪中叶依然与世隔绝的孤冷模样,她沦落成一个可以向世界撩起裙摆的妖艳康康舞女郎,她降级为一座热闹且廉价的一次性城市博物馆,她被密密麻麻吵吵嚷嚷的游客生生踩出媚俗的路线。
简·莫里斯在1993年版的再序中写道,威尼斯因对当代社会的妥协而失去了那份独有的,在衰颓中展现的忧郁气质。九十年代的威尼斯早已对不上她昔日瘦落的乡愁剪影,于是尽管威尼斯依然美艳不可方物,自己也不会再爱她失去初心的模样。
威尼斯的媚俗是从1966年开始的,一场大洪水使威尼斯像一个落水的妙龄女郎一般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世人自觉对她有挽救的义务,纷纷全力搭救,到了八十年代,威尼斯终于成为了世界共同的养女。
我们不妨模仿萨冈提出一个大约只有17岁少女才会被问及的天真问题:你喜欢威尼斯吗?
答案大抵都是肯定的。无数作家为都曾为这座城市献上过或轻飘飘或沉甸甸的情书,轻如石黑一雄在《小夜曲,音乐与黄昏五故事集》中那则伤心情歌手的故事,威尼斯只是一场浪漫告别的热闹远景,在这座被万种欢喜渲染到饱和的城市,两滴伤心情人泪似乎也算不得什么颜色;沉如永远绕不过的托马斯曼的《威尼斯之死》,阿申巴赫在威尼斯这座注定魂归大海的城市追溯一种希腊式的美,最终却寻得另一种极致。
而介于二者之间的是布罗茨基的《水印,魂系威尼斯》,布罗茨基没有像简·莫里斯那样用三个维度(威尼斯人、城市、泻湖)和细分的31个章节,事无巨细地展现威尼斯在可见与不可见之间的历史与当下,(据说英国读者都是历史迷,简·莫里斯的考究风格自然深得本国读者偏爱),相比之下诗人气质的布罗茨基对威尼斯的纪念就是一场纯粹的感官上的审美巡礼。
气味比图像更难以转化为语言,气味的记忆却比图像来得更深刻,“这是个有风的夜晚,在我的视网膜可以显示东西之前,我已经被一种彻底的幸福感弄得神魂颠倒:我的鼻子被冰冻的海藻气味--对我而言它一直是幸福的同义词--击中了。”布罗茨基17次回到的冬日威尼斯(1973年-1989年),其实不过是回不去的波罗的海童年在亚得里亚海上投下的一个朦胧镜像。人的感官在海面上比在陆地上更加警觉,那不过是愉快的古老脊索动物对海洋遥远而曲折的回声。当你真正适应这座城市时,视觉便取代了其他所有感官,身体成为眼睛的载体。布罗茨基在威尼斯依次将感官的敏锐丰度释放,在方向只有“旁边”的威尼斯走向时间与空间的纵深。
“灰尘是时间的肉体,是时间真正的血肉之躯。”威尼斯笼罩着一层足以使因果律失效的强大魔咒,在这里虚无才是时间的主宰。在这里,美是我们唯一可以栖居的慰藉,艺术是唯一可以反抗时间的极限。在这里,水以其不具名的柔软姿态倒映建筑的坚毅立面,威尼斯爱上了她自己的映像。布罗茨基无数次使用脊索动物这个隐喻,人类像一尾鱼,游进了时间的水,试图求解时间与美的辩证关系。“如果我们部分地与水同义,水又完全与时间同义,那么我们对这个地方的感情就会改善未来,就会归之于时间的亚得里亚海或大西洋,因为当我们远离人世许多年后,它们仍储存着我们的映像。”威尼斯也是一座分岔再分岔的迷宫,布罗茨基在对空间的探索中走向了迷宫的深处,透过鱼的隐喻,布罗茨基破解了威尼斯与克里特岛迷宫的同义反复,主体与客体,追捕者与被追捕者,在威尼斯这座迷宫与布罗茨基精密的大脑中找到了同一性。
如果说布罗茨基是以水一般的流动性在威尼斯窥见了自我观照的镜像,那么莫里斯就呈现了威尼斯在未经过多主观情绪干预下的复杂本质,威尼斯之所以是威尼斯,的确需要无数个理由,却不需要一个异乡人给出答案。莫里斯将自己对威尼斯横向(面向世界)与纵向(追溯至421年3月25日)的记忆交织,以空间为纺锤,编成一张轻盈的网,将读者轻轻托起至城市中心的上空,于是读者便拥有了一个不必攀上细瘦的教堂钟楼就足以俯瞰威尼斯的全局视野(当然这份轻盈需要厚重的阅读来换取)。
“然而我推想,当我们年复一年,在错误的时节返回我们所爱的地方,却无法保证能够得到爱的回报时,这也许可以作为忠贞的证据。因为,就像所有美德一样,只有当忠贞是本能或乖僻而不是理性时,它才具有价值。”这样深情而炙热地告白威尼斯的布罗茨基显然比莫里斯更爱威尼斯,也许因为威尼斯的海藻气息最贴近他“前世”的记忆。而威尼斯也慷慨给予了他爱的回应,于1996年永远地接纳了他的灵魂。
文/麋鹿黑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