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种高等教育哲学观的冲突及其调和的思考
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已经是第三次阅读了,以前记得硕士生导师说这本高等教育名著常读常新,不同的研究阶段亦会有不同的阅读见解。将王承绪老先生翻译的《高等教育哲学》放到汉译高等教育名著丛书中也是异常显眼的,它甚至对于认识高等教育学科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在丛书中,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系统》、赫钦斯的《美国高等教育》以及范德格拉夫的《学术权力》分别对高等教育进行了比较范式、古典主义式地分析。但倘若要我推荐高等教育领域的书目,自然便是这本成书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高等教育哲学》。
该书开宗明义直接指出了在20世纪,大学确立地位的主要路径有两条:一是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是以政治论为基础。不可否认,闲逸的好奇与高深知识从中世纪以来得到了长足的支持与发展,由此也确立了大学合法性的认识论路径。但布鲁贝克也深刻意识到当大学成为社会乃至国家的轴心机构与服务器时,纯粹的认识论路径在满足自我内部知识生产时或许尚可有存在的意义,但对于外部而言,其合法性危机早已暴露无遗了。因此,在工业革命不断加速的时代,英国古典主义式的大学不再被奉为圭臬,赠地学院及其威斯康辛思想为代表的政治论路径开始与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并驾齐驱,甚至出现了前者压倒后者的趋势。这种趋势如果放到全球大变革时代中去分析,自然就能明白在越南战争、美苏冷战、民族国家建构以及全球化趋势中当时大学所面临的种种危机。倘若大学不完成自我革新,而是一味沉溺于自我的“闲逸好奇”,或许早已被时代所淘汰。正是由此,才出现了关于高等教育合法性的讨论,以及两种哲学的冲突的论辩。
论辩的背后隐含着一条深刻的矛盾,也即高深学问的认识论路径想方设法摆脱价值影响,而政治论方法则将价值问题奉为神祗,大学的客观与理性在服务社会与国家中似乎摇摇欲坠。甚至有人说过,美国高等教育哲学应该是多元主义的,这一点我不敢苟同。貌似在不同立场看待同一问题会得出不同的答案,譬如国家立场与知识立场的高等教育学分别服务于国家与知识,那么关于矛盾的调和似乎也不存在唯一的正解。如果你是这么想,那么就大错特错了。记得有一次博导批评我的多元主义路径,“这种思路是一种纯粹的犬儒主义,恐落入一种典型的相对主义的窠臼。”因此,在我认为即便是在政治论哲学盛行的当下,不断重提学术自由、闲逸的好奇、学术权力似乎有其合理且必要的意义,但若是采取一种知识论哲学式的复辟,那么就将面临一种新的倒退式的危机。
在讨论第三条路径之前,想借用马克斯韦伯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对大学合法性再进行分析。韦伯认为,理性可以区分成两种不同类型,一种叫工具理性,一种叫价值理性,价值理性是通过理性思考来确定目标,而工具理性则是通过理性计算,找到达成目标的最优手段。现在对于高等教育哲学的探讨似乎有点像“手段压倒了目的”的问题,大学的逻辑起点在于高深学问,而将大学作为社会与国家的服务器似乎影响了大学知识生产的客观化与理性化。譬如,绩效、新公共管理、问责审计文化开始进入大学时,“闲逸的好奇变成了仓皇的学问”。关于大学“诗与远方”的故事也不断在大学内外广受讨论,纷纷旗帜鲜明地认为国家与政府不要赤裸裸地介入大学的知识生产,而应还给大学自由的学术。不过这种呐喊似乎收效甚微,而工具理性的扩张,使得官僚制这种强大的组织形式蔓延到了高等教育的各个角落。两种理性的不平衡发展,也带来了“手段压倒目的”的问题,而“为知识而知识”的路径本身在现代性之下也显得迂腐与陈旧。
社会在现代化的演变与转型中,关注效率、注重力量的社会秩序开始放弃了对大学本质的思考与追求。由此,高等教育的合法性危机亦逐渐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一种症候群。而从价值与事实统一的古典世界图景到价值与事实二分的现代机械论的世界图景的转换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其蜕化的轨迹。在机械论的图景中,大学的价值在于服务社会与建设国家贡献的大小,并且这一力量尤其体现在知识层面,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凸显的就是这一变化。但认识论所主张的“为知识而知识”恰恰从目的到手段两个方面都失去了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能力,于是纯粹的知识路径在现代社会成为一种问题,而政治论路径则成了可供化解的策略之一。那么,大学教育仅仅指的就是为知识而知识或全盘服务国家社会吗?上述的观点自然不能让人信服。因为就教育的本质而言,高等教育同样也是关于生命的教育。而当前把高等教育与“力量”的再生产或“资源”的再利用联系在一起,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则正反映出学界对于高等教育本质理解的偏颇。
如何调和两种哲学论调的冲突与矛盾,或许只能回到大学的基点。不论是认识论还是政治论,都不能忽视对人作为主体的价值,都应该围绕着教育对于人的价值来进行系统的思考,在教学与研究的目的、人与知识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课程、教学、生活实践等方面,以及在由此形成的构成大学教育体系的概念、范畴与方法等方面,都应该始终将人置于主体和最为核心的位置,在理论层面上探讨如何通过教育引导人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进而通过人作为主体的自身价值的实现,来实现教育自身的社会价值,并据此来评估大学合法性的终极价值。因此,两种哲学基础的分野应该回到人的主体性上来,认识论的高深学问以人的价值为基础,而政治论的哲学理念以服务人为旨归。人文主义的哲学路径正是我想给出的另一种思路,可能不是新的路径,但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迪。
主要参考文献:
布鲁贝克;郑继伟等选译.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詹姆斯·菲泽.西方哲学史[M].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M].新星出版社.2021. 荀渊. 高等教育合法性与合法性危机的分析与批判[J].高等教育研究,2021,42(01):94-102.